从1945年以来,中国当然是世界上首要的大国之一,也是具有比这个地位更加悠久历史的伟大文明之一。在本书中,它就显示了这种地位的特征,而且也是19世纪末的国际法学者眼中的“不文明的”国家之一。这种使许多国家处于国际社会边缘的排斥性规范仍然是当代政治社会的一个特征。本书是关于这种规范在国际法中的中心位置,不过也要求读者从历史意识的立场来思考这样一种规范。
大国和法外国家的存在是国际社会一个主要的但又是尚未探索的特征。在本书中,杰里·辛普森描述了从十九世纪初以来建立在“主权平等”基础之上的国际法律秩序容纳大国以及规范法外国家的方式。在这份研究中,作者对主权作出了新的理解,他用“司法主权”一词来说明国际法是如何对下面三种语言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调整的,即:大国特权的语言、法外者的语言(或者说“反多元主义”)以及主权平等的语言。从维也纳公会直到“反恐”战争,这三种语言的共存以及互动在许多全球秩序的组织转型时刻得到了回顾。作者提醒我们注意过去的教训,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近期全球政治秩序转型的方式。
译者序
中文版序
序言
前言
致谢
缩写
第一部分 简介
一 大国与法外国家
第二部分 概念
二 主权平等
三 合法化等级
第三部分 历史:大国
四 合法化的霸权:从公会到和会(1815年—1906年)
五 “极端平等”: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会的断裂
六 大国、主权平等和《联合国宪章》的制定:1945年的旧金山会议
七 神圣同盟:1822年的维罗纳和1999年的科索沃
第四部分 历史:法外国家
八 不平等的主权:1815年—1939年
九 爱好和平的国家:1945年
十 法外国家:1999年
第五部分 结论
十一 关于阿富汗的争论:大国和法外国家归来
十二 主权的困惑
主要参考书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