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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弃儿汤姆·琼斯史(上下全译本)/企鹅经典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亨利·菲尔丁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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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亨利·菲尔丁是英国18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代表,有“英国小说之父”之称。本著为菲尔丁的代表作,描述的是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汤姆·琼斯的种种经历。在这本旨在扬善贬恶的著作中,塑造了从地主、贵族到士兵、流氓等各阶层的50多个人物,揭露当时的种种黑暗社会现实,深入骨髓的力度、收放自如的情节安排、引人入胜的故事使本著成为经典之作。此版本是张谷若的译本。

内容推荐

弃婴汤姆·琼斯自幼遭到亏待,在成长中不断受到小人卜利福暗算,最后遭恩主兼养父奥维资误解,被逐出家门,同时也与恋人苏菲娅失散。这一对恋人分别历尽磨难与诱惑,苦尽甘来,汤姆·琼斯的身世之谜大白,重获奥维资恩宠,并与苏菲娅结成眷属,永享幸福。

目录

英文版导读

译本序

献词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二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三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四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五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六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七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八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九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十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一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二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三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四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五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六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七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八卷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最后一章

菲尔丁年表

试读章节

用明喻介绍玳波萝阿姨在区上出现。简单叙述珍妮·琼斯。兼及年轻女子想求学问所遇之困难、挫折。

玳波萝阿姨体会主人的意愿,把婴孩安置好了,现在正准备到假定窝藏婴儿的妈那些人家去访问侦查。

一只众鸟畏惧的猛禽鹞鹰,一下为小小羽畜所发现,看见它在天空翱翔,在它们头上盘旋,那时候,所有相偎相依的鸽子以及每只无害无辜的小鸟,就忙忙碌碌地把警报遥传,胆战心惊地飞到它们的藏身之处。鹞鹰就拊翼太空而自傲,呈威奋勇而自得,心里把打算要做的恶事一意琢磨。

玳波萝阿姨的出现,就和这种鹞鹰完全相同。她走到近前的消息在街上传来的时候,所有的居民都手颤足摇地跑回了自己的家里,每家主妇都把一颗心提溜着,唯恐她的光临落到自己头上。她威风凛凛地高视阔步走过田间,把俯临一切的脑袋高仰空中,一心充满了炫耀显赫的自骄,心里盘算,怎样才能把打算好了的侦查工作办得成功。

精明聪慧的读者,不会看了这个明喻就设想,认为这些可怜的人,明白维勒钦阿姨所以光临,究竟抱着什么阴谋诡计。不过因为这个明喻的优美,也许得过一百年,身居睡乡,无人唤醒,一直等到将来有的注释家从事诠释这部书的时候才能清楚,所以我认为,我应该在这儿稍助读者一臂之力。

因为如此,所以我的意思要指明一下,既是鹞鹰生来就以吞噬小小的鸟儿为能事,所以,像维勒钦阿姨这样一类的人,就生来以鄙视欺骗,压迫虐待小小的人物为事。实在说起来,这样的人就用这样的方式,取得补偿,以抵消他们对在他们之上的人所尽的极端谄媚和恭顺。因为甘心为奴和工于献媚的人,既向在他们之上的人供奉献纳,那他们对在他们之下的人就得摊派勒索;天下的事,还有比这个更合情合理的吗?

玳波萝阿姨有的时候,得对白蕊姑小姐非常特别地卑躬屈节,因而把她天生的脾气惹得有些烦闷苦恼,每逢遇到这种时候,她通常总是跑到这些人们中间,大大发泄一通,以使脾气变得优婉娴雅,使苦恼烦闷得到洗涤清涮(这是比喻)。因为有这种原因,所以她不论走到哪儿,都绝对不受欢迎,说实在的,所有的人,普遍地对她无不又怕又恨。

她来到这个地方,马上进了一位年事垂老的主妇家里。这个女人,由于运气好,有幸在尊容方面和芳龄方面都和她有相似之处,所以她对这个人比对其他任何人,一般都较垂青。她对这位主妇把发生的事儿,还有那天早晨她到那儿去的用意,全都说了。于是她们两个,紧跟着就把住在这一带好几个年轻的女人都是什么品行,细细地计议、考查了一番。最后她们认定,一个叫珍妮·琼斯的人最为可疑,因此她们一致认为,这个事儿百分之百是她干的。

这个珍妮·琼斯,不论面貌身段,都不能说非常顺眼;但是老天却因为她缺乏丽姿秀色,给了她另一种优点作为补偿;这种优点,据年龄已经达到完全成熟之期、判断可以较准的女人看来,还更可贵,因为她生来就有一份非常过人的悟性。这种天赋,再加上好学,越发使她大有进益。她有好几年工夫,都在一位塾师家里作女仆,这位塾师,发现这个女孩子天分聪明伶俐,又特别喜欢学习——因为只要她一有闲工夫,就有人看见她把学童念的课本拿着阅读——就不惮烦劳,或者说犯了傻气,不管读者高兴怎样说都成,一意教她,一直把她教得对于拉丁文的掌握,完全达到合格的程度;她也许称得起和现代绝大多数的贵家子弟是一样的学者。但是这种长处,也和大多数突出过人的长处一样,也带来了一些小小的麻烦;因为一个年轻的女人,既然有了这样的才情学问,就要觉得,和那班命运使之与她身份相等、教育却使之比她身份低下的人交接往来,没有意味,这是不足为奇的;那么珍妮的优越,加上随着优越必然而来的行为,会在其余那些女孩子中间,引起一些对她小小的嫉妒或恶感,更无可诧异。这种种感情,自从她不当女仆回到家里以后,一直在她那些邻居的胸中,暗暗燃起一把无名怒火。

不过,她们这种嫉妒,外面却隐忍不露,一直顶到有一个礼拜日,可怜的珍妮穿着一件新绸子长袍,戴着一顶绣花边的便帽,还有其他和这种服饰配衬的装点,在大众面前显露,惹得人人都诧异,招得所有这方近左右的年轻女人都恼怒。

这种忿火,原先只在胚胎状态中,现在都猛然破壳而出。原先珍妮因为有点儿学问,骄傲自得,她的邻居固然连一个都没有能友善为怀,满足她这种骄傲仿佛要求的荣耀;现在,她叫华服丽饰一摆弄,所得到的更不是尊敬和崇拜,而是仇恨和辱骂。整个区上的人,都到处扬言,说这类东西,绝不是由正路来的,当父母的,就不但不愿意他们的女儿有这种东西,反倒因为他们的孩子没有这种东西而自庆自幸。

大概就是因为有这种情况,所以那位好心眼儿的主妇,才对维勒钦阿姨点着名儿把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头一个提了出来,不过还有另一种情况,使维勒钦阿姨的疑心得到证实:因为珍妮近来常常在奥维资先生的宅子里走动。原来白蕊姑小姐忽然得了一场非常厉害的重病,她曾当护士,伺候过病人;有好多夜晚,都通宵达旦,陪伴过病人;除此而外,维勒钦阿姨还正在奥维资先生回来的头一天,亲眼看见她在宅里进进出出。不过这位老成持重的阿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因为那样而就起了疑心;因为,像她说的那样,她认为珍妮是个安顿稳重的女孩子(其实她并不十分了解她),总是很看得起她。她只疑心那些轻薄放浪的淫娃荡妇,她们老是挺神气的,因为,一点儿不错,她们认为自己长得漂亮标致。

玳波萝阿姨现在传珍妮,叫她当面来见,珍妮马上就来了。玳波萝阿姨于是摆出一副法官的庄严面孔,并且比法官还更严厉的态度,用以下的字眼儿,开始她的训词:“你这个不顾羞耻的娼妇,你好大胆。”她就用这一类的词藻说下去,说的口气,与其说对犯人提出起诉,还不如说对犯人宣布判决。

虽然玳波萝阿姨根据前面指出来的理由,满心认为珍妮犯了罪,但是奥维资先生却很可能需要更加有力的证据,才能判她有罪。不过这女孩子却使她的控诉者省去一切麻烦,干脆承认了她被控诉的全部事实。

这番承认,虽然由外表上看来,是以悔恨之词出之的,却一点儿也没能使玳波萝阿姨心软;她现在两次对罪人下了判决,用的词句,比以前更恶毒。这阵儿看热闹的人聚得很多了,他们也同样地不顾她的悔恨之词,只一味地对罪人口诛声讨。他们中间有好多的人大声喊着说,他们早就想到了,这个小娘儿们的绸子长袍会有什么下场;另外有的人就挖苦讥笑她的学问。所有在场的妇女,没有一个想不出几句话来,表示她对可怜的珍妮深恶痛绝的。珍妮呢,对于所有这些辱骂,一概老老实实地忍受,唯一的例外,是对一个女人的恶詈。这个女人对她的形貌进行了攻击,把鼻子一嗤,嘴里说,“这个男的,一定口味太高了,才把绸子长袍送给这样一个娼妇!”珍妮对于这个妇人的反击,异常辛辣,一个有辨别是非之力的人,看到她对于攻击她的贞操那些话,一概默默忍受,而对于这一点却进行这样尖刻的反击,一定要觉得诧异。这也许是因为她的忍耐力已经衰竭了吧;这种美德,叫它尽力过分,本来就很容易疲惫的嘛。

玳波萝阿姨在她这番侦查中,既然获得意想不到的成绩,就大张旗鼓,凯旋而归,并且在指定的时间,向奥维资先生如实汇报。奥维资先生听了这一番话,大吃一惊。因为他早就听说这个女孩子非常有才气,非常有长进了,本来还打算外带着一份小小的圣俸把她嫁给邻区一个副牧师;因此,这一回他觉得难过的程度,至少赶上了玳波萝阿姨显得满意的程度。这让许多读者看起来,也许更合情理。

白蕊姑小姐自庆天佑,说在她那一方面,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对任何妇女抱有好感了。因为珍妮在这件事发生以前,也很有幸,是白蕊姑小姐极为垂青的人。

那位审慎谨饬的管家婆又受派遣,去把那个不幸的罪人,带到奥维资先生面前,倒不是为的好把她送到矫正所,像一些人希望和全部人指望的那样,而是为的好给她一番有益心神的警告和训诫。这是那般对这类教诲式的写作能品评滋味的读者在下一章里可以读到的。P26-30

序言

在菲尔丁这部伟大的作品中,小说本身却有着贬义的意味。他笔下的一个小人物,一个一心想追求多愁善感的千金小姐的冒险家,喜欢阅读女作家阿芙拉·倍恩的情色小说,他是带着某种信念来阅读的,正如菲尔丁讥诮地指出,“他想要在妇女面前得到青睐,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增长自己的见识、智力,在脑子里装上些优秀的文学作品”(第十卷第二章)。另一个人物,那个放荡的富商寡妇,把居孀时光“完全消磨在供奉上帝和阅读小说上,二者平分秋色”,最后还引诱了汤姆(第十五卷第十一章)。在这本书所描绘的世界中,小说就是用来勾引他人或替代性爱的工具,用来满足最低级的充实和欢愉。菲尔丁捕捉到了一点:从17世纪80年代倍恩的全盛时期开始,新的散文体小说一直在试图摆脱一种不好的声名。他宣称说“写传奇和小说,则除了笔墨纸张和用手使用笔墨纸张的能力以外,不需要别的东西”(第九卷第一章)。他指出了文学的基本现状,这种情况一直到1749年《弃儿汤姆·琼斯史》问世。一种顽固的观点认为,小说是弱智的文学市场里极易腐坏的东西,虽谈不上毒害身心,在生活中也是无关紧要的东西,只是那些人们用来供应给轻佻读者的玩意儿,他们所崇拜的对象不是艺术女神卡培拉或克利欧,更不是什么古希腊神话,而是黄金夫人,用荷兰话说,就是“肥胖的吉勒特太太”(第十三卷第一章)。

以上这些讽刺性的评论都让《弃儿汤姆·琼斯史》归类到斯威夫特的《一个木盆的故事》(1704)和蒲伯的《群愚史诗》(1728—1743)的讽刺文体之列,他们对低俗出版物相当不屑,但也被它们表现出的活力所吸引。菲尔丁以年轻剧作家的身份从事文学生涯的伊始,就保持了这一态度,最初他用“Scriblerus Secundus(涂鸦)”为自己的笔名,这一举动把自己划入了蒲伯一斯威夫特阵营或“涂鸦社”。菲尔丁和他们的“姻亲关系”充分地表现出来,而且是无处不在的,尤其是在他早期的剧本《作家的闹剧》(1730、)里,他把《群愚史诗》讽刺的作家伊利莎·海伍德,一个介于丹尼尔·笛福和塞缪尔·理查森之间的知名小说家,夸张成一个可笑愚蠢的形象“小说夫人”。通过这些反讽,菲尔丁试图让《弃儿汤姆·琼斯史》远离它所嘲讽的风格,但是《弃儿汤姆·琼斯史》问世之时,那些贬损它的人对它的评价正好与菲尔丁的初衷背道而驰。在浪漫主义时期,柯勒律治将会赞扬它那“有益身心”的道德感,称之为“文学史上设计最完美的三个情节之一”。尽管如此,人们对这本小说的最初反馈还是以“欧比留斯”的批评最为典型,在那篇尽是憎恨之词的文章《汤姆·琼斯历史详考》中,匿名作者在道德层面嘲讽了菲尔丁,还认为他老是写一些偏离主题的插曲以及加进逸事,这些全是他想增加页数、提高价格的诡计——“只是为了填满我们作者美妙的情节,而非推进情节。”

对于早期这些聒噪的批评家来说,《弃儿汤姆·琼斯史》无论在道德观还是美学意义上,都是一个粗糙、低俗、廉价的杂种,引人生厌,最可恶的是它的销量如此之大。保守党的报纸《古老的英格兰》就谴责它为“一部杂种、乱伦和通奸的历史”,当然他们这么说背后藏着别有用心的政治动机。谨慎中立的《绅士杂志》的态度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为菲尔丁作品中愉悦大众的淫词浪调而深感痛心,它的出版让莎士比亚的高雅作品无人问津,因为“世界因下流的《弃儿汤姆·琼斯史》而癫狂”。塞缪尔·理查森和菲尔丁私交甚好,前一年还曾把自己尚未出版的杰作《克拉丽莎》的部分章节拿给菲尔丁欣赏,后来却假装说自己没读过“那本粗糙的《弃儿汤姆·琼斯史》”,甚至传播不肯透露姓名的朋友的恶言咒语。在这些朋友眼里,比如理查森这样的聪明人,《弃儿汤姆·琼斯史》是一本“白日梦杂集”,因为作者的唯利是图而变得畸形和堕落。菲尔丁首先想的是“迎合主流趣味,赚得盆满钵满”;其次是“将他笔下的恶棍洗白,让道德向他的诡计低头”。

让我们现在重新审视《弃儿汤姆·琼斯史》以及《克拉丽莎》,它们是18世纪中期那一类小说的先声,它们牢牢地创立了一种文体,直至最终赢得声望。的确,它适时地改变了小说的定义,1755年的约翰逊字典是这样解释小说的:“主要是关于爱情的短小故事”,现在小说的概念被扩大充实了。在诽谤斥责中,《弃儿汤姆·琼斯史》仍然拥有早期的追随者,包括蓝袜社的领军人物伊丽莎白·卡特,她认为《弃儿汤姆·琼斯史》比《克拉丽莎》更为出色;还有内阁贵族乔治·李特勒屯,他对这本书的赞不绝口在伦敦的社交场所引起连锁反应。据说,这使得第一版印刷提前订购一空。一年内小说被授权再版四次(总印数达一万册),《弃儿汤姆·琼斯史》当时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菲尔丁从出版商安德鲁·米勒那里拿到了600英镑的预付款(这笔钱足够支付一个带佣人的家庭一年的开销),而且据一个资深观察家的说法,“菲尔丁拿到的钱是那个数字的五倍,因为他把出版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都柏林地区很快再版,到了1750年,荷兰语、法语、德语版本陆续出现,由这本小说衍生出的作品也获得了很好的收益,例如《弃儿汤姆·琼斯史——婚后生活》(1749)和《夏洛特·塞莫斯史一一幸运的教区女孩》(1750)。第二本书其实是一个女汤姆·琼斯历险记,作者是一个不知名的机会主义者。

随着有关这本书的评论文章的出现,菲尔丁在批评界逐渐获得了声誉。例如《论菲尔丁先生创立的新文体》,这是一本可能由弗朗西斯·考文垂于1751年完成的小册子,尖锐地指出菲尔丁的作品与那些流行的小说样式(浪漫传奇、故事、传说等)完全不同。菲尔丁去世以后,那些文学评论期刊还继续比较这些不同,这些期刊主导了18世纪后期的阅读品味,它们贬低新出版的小说,把它们与《弃儿汤姆·琼斯史》相比较。正像《文学评论》在1756年指出的,《弃儿汤姆·琼斯史》只有一个缺点:它给小说界带来的变化就如“蒲伯责怪伯林顿爵士给建筑界造成的影响一样,让世界的一半人变成了只会模仿的笨蛋”。此后因为1774年永久版权制度的废除,《弃儿汤姆·琼斯史》在多卷小说集里的地位更加突出,确定了菲尔丁(以及理查森)在这一文体上的领导地位,到19世纪早期,这种文体已被广泛地认为具有重要的经典地位。《弃儿汤姆·琼斯史》出版后的一个世纪,萨克雷和狄更斯占据了文坛的统治地位,菲尔丁的风格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文体。今天,他仍然是那种自省的小说家的经典代表——对他来说,叙述已经不是面向世界的透明之窗,而是成为反思和折射自己复杂内心的介质。

《弃儿汤姆·琼斯史》张扬的自省风格是菲尔丁写作策略的核心,他想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文体的先锋,“在写作方面,独自开辟了一块新的领域”(第二卷第一章)。与理查森的小说《年轻女士克拉丽莎史》相似,菲尔丁也选择将小说名字扩展成《弃儿汤姆·琼斯史》,这个标题丢弃了小说名称一贯的套路而多了几分历史色彩,但他却有些顾此失彼,那个让人难以接受的副标题“弃儿史”肆元忌惮地渗透到整部作品当中。菲尔丁区别于他最强大的竞争对手,正是在于他对过去的文学作品的态度。理查森的第一本小说《帕米拉》(1740)促成了18世纪中期此种文体的繁荣昌盛,作者采用第一人称书信体的方式,它的独创性令读者惊叹不已,作品前无古人地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就像理查森的拥护者们所说的“他已经把触角伸向了人物内心最幽深的地方”。他们说,《帕米拉》是一个精美独特的混合物和对这些已存传统叙事方式的翻新,这些叙事方式无所不包:不论是以班扬为代表的精神化的自传,还是以“小说夫人”为代表的情色小说。理查森曾经默默或者可以说是暗中研究这些素材,但是他对除了《圣经》和《伊索寓言》以外的参考几乎是只字不提,还竭尽所能地对此遮遮掩掩。从严格意义上说,《帕米拉》是一部真实生活的文献集,至少它早期的一些读者是这样认为的。

菲尔丁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约瑟·安德鲁传》(1742),作为对《帕米拉》的回应,他上来就明确地表示出与理查森的不同,他没有口技模仿似的叙述手法,作者在作品中也没有隐身,取而代之的是,菲尔丁在文中着重发展了一种作者的声音(虽然灵动多变),这声音一再提醒读者注意文本的技巧和作者作为操纵者的足智多谋。相对于内心生活的描述,菲尔丁更看重的是精致的情节设计,而最重要的是叙事者对书中人物和行为漫无边际的评判。菲尔丁认为作者作为叙事者最核心的便是他博学多闻的机智——对各种材料风趣而又胸有成竹地布局。这就与倍恩一海伍德的小说传统,或理查森对传统小说的改造都大相径庭。这本书的封面就做出声明:《约瑟·安德鲁传》“模仿了《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菲尔丁从这部文艺复兴典范作品中学到了一种成熟的实验精神,塞万提斯把这种骑士浪漫传奇的荒谬性当做原创的阻力。菲尔丁意识到浪漫传奇这种文体在《堂吉诃德》之后仍然顽固地存在,他转而求助于荷马史诗《伊里亚得》和费讷隆的作品《忒勒马科斯历险记》(1699),将《约瑟·安德鲁传》称做是“喜剧的浪漫传奇”,广而言之,它是一种“散文的喜剧史诗”。之后,他又补充调整了这个定义,称《弃儿汤姆·琼斯史》为一部“亦文亦武、亦散文亦诗歌、亦历史亦小说的著作”(第四卷第一章),再次含沙射影地讽刺了几本小说。他对书中的“一些使人奇怪、令人惊异的事情”(第八卷第一章)故意表现出一丝尴尬,顺便暗中讽刺了笛福小说冗长的标题《鲁滨逊·克鲁索的人生和使人奇怪又令人惊异的探险》——这样的题目背后许诺的是耸人听闻的故事情节。

显而易见,菲尔丁式的写作除了需要笔墨纸张和用手使用笔墨纸张的能力以外,还极其需要其他的东西。作家菲尔丁的标志之一是,他愉悦地从阳春白雪向下里巴人倾斜,《弃儿汤姆·琼斯史》的活力也正是来自它对礼仪常规的违背。例如,不动声色又尖酸刻薄的双关语;对底层市井生活的描述;他从流行的笑话书上信手拈来的几句戏谑之词。但是《弃儿汤姆·琼斯史》所传递的最长久的信息,就是它在古典文学上的海纳百川,并用博学的智慧将其融会贯通。与小说中那些说着蹩脚拉丁语的喜剧人物不同,菲尔丁在一篇关于叙事的评论里炫耀了他娴熟的技艺。有关小说起源和发展的现代理论强调的是文学体裁的混合特征,即过去大量的话语与传统互相碰撞的产物。菲尔丁称自己独自开创了一个新的写作领域(而不是继承了某种古代的趣味),而这种写作风格又植根于史诗、塞万提斯作品,以及其他悠久的写作传统,站在现代理论的角度来看,这两者之间似乎没有什么矛盾,可以自圆其说。独创性存在于融合与再造当中,存在于有趣的元叙事的卷首绪论当中,菲尔丁正是借助卷首绪论来探索写作过程的动态学。也正是引言章节直截了当地为他定义了新的写作领域,同时也保护这个新的领域不被吞并。至于它们的用途,菲尔丁称“反正我们订了这样一条规则,让一切庄谐兼备的散文史诗,都严紧遵守”(第五卷第一章)。菲尔丁还继续宣称,这个用途会成为“一种标志或者标签,以使极不用心的读者看了以后,都能分辨出来,在这类历史著作中,何者货真价实,何者假牌冒充”(第九卷第一章)。

乔治·艾略特在一个世纪后发现,菲尔丁表述方式的故作傲慢并没有减弱作者的观点自身。在创作《米德尔马契》(1871—1872)的过程中,她就想到了《弃儿汤姆·琼斯史》的这些段落,因此她增加了一个场景,很好地抓住了《弃儿汤姆-琼斯史》中最明显的特点,即戏剧行为完全被作者沉思的话语所操纵。她写道:“他一直称呼自己为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他的光芒是从作品中大量言论和题外话中散发出来的,它们是小说中最难以被模仿的部分,特别是这种手法从小说最初章节一直延续到他后来的作品中,那种感觉就像是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在舞台帷幕前,用华丽优美的语言与我们轻松活泼地交谈。”

托马斯·凯默(Thomas kevmer)  陈黎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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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