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小说讲述了孤儿奥利弗·退斯特的遭遇。他出生于贫民习艺所,九岁时就被迫到棺材铺当学徒。他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班博等人的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机灵鬼”并被他带入贼窝,受到偷窃犯费金和赛克斯的控制。他不愿与坏人同流合污,最后历尽磨折,才在好心人勃朗罗先生等人的帮助,摆脱悲惨命运,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一个幸福的孩子。
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小说便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第一章 凄凄落生地
有那么一个市镇,因诸乡缘由,其名字还是不提为妙,而且我也丝毫不想如之杜撰。在这个市镇的一些公共建筑物中也有一个历来普遍设置在各大小城镇的机构——救贫院。就在这个市镇的救贫院里,我们的主人公来到这世上,其确切日期我就不必赘述,因为目前这于读者还无甚要紧。
在教区医生把那个婴儿接到这个充满悲哀和苦难的世界之后相当长的日子里,这个孩子是否能存活并是否能有个名字都是很值得怀疑的。这本传记很可能根本就不会问世,即便问世也只会有寥寥几页;这样的话,它将具备一个无与伦比的优点,成为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文献所载的传记中最忠实的典范。
虽然我并不认为在救贫院出生是一件最幸运最令人称羡的事情,但我确实觉得在当时的情况下奥立弗真是遇上千载难逢的良机了。当时,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能正常呼吸;呼吸虽然本是件麻烦事,可依常规来说,却是我们自然生存的必要条件。有好一会儿,他躺在一块小褥垫上喘个不停,在阳世和阴司之间徘徊,而重心决然倾向阴司一边。倘若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奥立弗周围有小心翼翼的奶奶、姥姥,心急如火的姑姑、阿姨,经验丰富的保姆和学识深厚的大夫,不用怀疑,他肯定立刻就给整死了。可是,他身边除了个老贫妇,喝了些偶然得之的啤酒,迷迷糊糊;再就只有一个按合同干这差使的教区医生了。奥立弗的抗争已见分晓,结果是:经一番奋斗,他一口气缓过来,打了一个喷嚏后哭了出来。哭声之响自然可以想见,因为这男婴在足足超过三分十五秒的时间内不曾具备嗓门儿这一有用之物。这一声哭喊向救贫院的人们宣告:该教区又背上了一个包袱。
就在奥立弗刚刚证明了他的肺部功能正常自如,那胡乱扔在铁床上的一条衲满补丁的铺盖微微地有了动静,一个年轻女子有气无力地从枕头上仰起苍白的面孔,用微弱的声音含糊不清地吐出几个字来:
“让我看看孩子……再死。”
医生一直面朝壁炉坐着,把手掌烤一会儿又搓一阵儿。听那女子在说话,他便起身向床前走来,态度格外和善地说:
“哎,你不要动不动就说到死嘛。”
“上帝保佑,她不能现在就死,不!”那充当护士的老贫妇插嘴道,一边急忙把一个绿色的玻璃瓶子塞进兜里去,她刚才一直在角落里心满意足地品尝那瓶中之物。“上帝保佑,她可不能现在就死。先生,等她活到我这把年纪,生上十三个孩子,一个个地死掉,两个剩下的也跟我一起待在救贫院里,她就晓得犯不上这么着了,上帝保佑!想想做娘的滋味吧。瞧,多可爱的小乖乖,想想吧!”
显然,这番用做母亲的前景来安慰产妇的话并没产生预期的效果。产妇只是摇摇头,向婴儿伸出双手。
医生把婴儿放到她怀里。她用那冰凉苍白的唇热烈地亲吻着婴儿的前额,又用双手抹了一把脸,向四周狂乱地顾盼着;她打了一个寒战,朝后一仰——死了。他们给她揉胸搓手,按太阳穴,可血液已经不再流动。他们说了几句为死者祈求希望和安宁的话。可在这之前,她看不到希望得不到安慰的时间已然太久了。
“完了,辛格米太太!”医生最后说道。
“啊,好可怜哪,是完了!”老贫妇说着,把绿瓶子的软木塞捡了起来,那是她俯身去抱婴儿时掉在枕头上的,“可怜见儿的!”
“太太,要是孩子哭闹,你尽管叫人去找我,”大夫一边说,一边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这小家伙很可能会调皮的。闹得厉害就给他喂点儿粥。”他戴上帽子,向门口走去时在床边停留了片刻,又说:“这姑娘模样倒也不错;是哪儿来的?”
“昨晚儿教区济贫专员吩咐把她送到这儿来的,”妇人答道,“大家看见她倒在街上,可能走了很多路,鞋底子都磨烂了。可她打哪儿来,上哪儿去,没人晓得呀。”
大夫向死者探下身去,拿起她的左手。
“又是那么回事儿,”他摇摇头说,“没有结婚戒指。唉!晚安!”
好心的大夫吃饭去了。老贫妇又就着绿瓶子喝了两口儿,然后在炉前一张矮椅子上坐下,开始给婴儿穿衣服。
一个人的服饰可真是法力无边啊!仅从小奥立弗·特威斯特一例便可见一斑。当他裹在一条一直是他惟一的蔽体之物的毯子里时,既可能身为富贵之子,也可能是乞丐所生;旁人眼光再凶也难断他的身价和地位。而现在,一件旧的白布衫——因类似情况下用过多次而泛黄——现在已经套到他身上,立刻就给他打上了烙印,贴上了标签。从此,他就是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救贫院的孤儿,卑微的饥而不死的苦工,注定要在世间倍受拳打脚踢的凌辱,遭受世人的冷眼而得不到任何人的怜惜。
奥立弗哭得悲天动地。他要是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命运被握在教会执事和济贫专员手中而全凭他们的慈悲而沉浮,恐怕会哭得更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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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当时,英国称霸世界,繁荣一时;然而英国社会仍然是“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受尽剥削和压榨,生活十分贫困。伦敦就如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弊病。《雾都孤儿》自一八三七年二月开始在《本特里杂志》上连载,并于一八三八年十月出版了单行本。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最后得知他正是奥立弗父亲年轻时的好友)救出,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小说便是以伦敦为背景,以一个孤儿的遭遇为主线,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真实地反映了伦敦、甚至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生活的许多侧面。它不是单写了一个孤儿的辛酸经历,它更写了当时整个英国社会中所有的下层人民的困苦,同时也写了上层机构的腐朽和荒唐。
狄更斯一生著作颇丰,共有近二十部中长篇。古今中外许多作家都往往以一两部、甚至一部论定的作品为其创作的代表。然而提及狄更斯的代表作时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该推《大卫·考波菲尔》(正如狄更斯自己所说,他最喜欢这一部),更有人称《荒凉山庄》为妙,而不少英国人都以《远大前程》为佳,可又有不少人对《双城记》、《老古玩店》极为赞叹,而《雾都孤儿》亦为众多读者所熟知和喜爱。这些对狄更斯作品的不同评价恰恰体现了狄更斯创作题材和手法的多样和灵活。除却他对生活的深刻体验和对社会的敏锐观察,他的成功也得益于他的语言和笔调。
狄更斯善于以白描的手法塑造人物,像是要用柔韧的钢丝把人物勾画出来,为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幽默与讽刺既令人莞尔,亦能叫人捧腹,还能叫人“含着泪水微笑”,并让人们在“笑”的深处寻到一种哲理趵思索、淡淡的无奈和彻心的伤感。从而叫人顿觉周身舒爽,秽气俱散,心灵随之得到充实和净化。他的夸张妙趣横生,更增幽默与讽刺。他的夸张叫人“惊骇”,然而真实,并以小见大,就如相似的几何物形,惟其比例有大小,然而其特性一经放大而倍加清晰、深刻。狄更斯的语言又是质朴的、生动的,因而是大众的,其表现力却又是惊人的。在《雾都孤儿》中,这些语言特色表现得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作者当时正处在蓬勃的青年时代,因而作品充满生气和乐观的情绪,对社会、对人生、对人类仍抱有一种无法泯灭的希望。这充分体现在作品中自然流露的对人性的思索上。乍一看去,作者在这部小说中并未刻意去探究人性的深意,相反,我们可见许多的无情和冷酷;然而,正是在这种氛围之中,一种对人性的思索却如奔溅的水花,一点点散落并濡湿了人的眼睛。作品中那些仁慈善良的人们的所言所行自不必说,甚至于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哪怕就是费根和赛克斯这种罪孽之身,他们心灵麻木、堕落、冷酷,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却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待死与奥立弗的嘬后一面时,作者似乎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可怜的老朽的罪犯。赛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遇到那场冲天烈火(这也正是作者的匠心所在),赛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种新的生活”,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去忙着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作者对这两个人的这些安排可谓耐人寻味。由此,我们也可看出,狄更斯作为一个现实主义作家,他并不是毫无“浪漫”可言的,他的这种浪漫手笔不但存在于作品深处有待于读者去体味,而且,他的这种手笔还能震撼人心。
对于作品的欣赏和理解是多方位的,对一部作品的理解往往比作品本身还要意义深远。我们期盼更多的读者进行更多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