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的情节相当简单,甚至有些“老套”;但是,作者伊迪丝·华顿善于从自己熟悉的社会环境中提炼素材、塑造人物,将作品主题深植于现实的土壤之中,使一个看似寻常的爱情故事具备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厚重的历史底蕴。作者以女性特有的敏锐感受和细腻笔触,精心描绘了“老纽约”的歌剧演出、大型晚宴、家庭舞会、教堂婚礼、社交访问、体育比赛等活动,对人们的衣着、礼仪、家居设计乃至生活用品都进行了详细而准确的描写,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华丽而生动的上流社会全景图。在忠实地再现社会风俗的同时,作者常常以诙谐幽默的文笔来讽刺“上流人士”们的居高临下和墨守成规,并对那些束缚人性的陈旧习俗进行了含蓄的谴责。
伊迪丝·华顿创作的《纯真年代》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小金字塔”里的爱情故事。出身于纽约名门望族的年轻律师纽兰·阿彻在同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梅·韦兰订婚前夕,遇到了梅的表姐爱伦·奥兰斯卡伯爵夫人,后者刚从欧洲回到美国,准备办理同她的丈夫、一位“恶棍般的波兰贵族”离婚的手续。纽兰订婚之后,受未婚妻家族的委托劝告爱伦放弃离婚的打算,因为在因循守旧的老纽约人看来,离婚乃令整个家族蒙羞的丑闻。在同爱伦接触的过程中,纽兰逐渐被这位深受欧洲文化熏陶的女子身上那种“富于戏剧性、热情奔放、非同寻常的内在气质”所吸引,进而同她相恋。就在纽兰打算放弃婚约、同爱伦结合之际,梅的一纸关于婚期提前的电报将他拉回到原定的生活轨迹上来。婚后,单调沉闷的家庭生活使纽兰饱受压抑,而与爱伦的重逢更是使他再度陷入对二人结合的憧憬之中。然而,社会习俗和家庭责任的双重压力迫使纽兰最终选择留在妻子身边,爱伦则为了成全纽兰和梅的家庭幸福,黯然回到了欧洲。多年以后,纽兰终于有机会来到巴黎与爱伦重聚,然而此时的他已然没有勇气叩开昔日恋人的房门,决定把“压抑和埋藏了一生的那些无法言说的遗憾和回忆”永远留在心底。
问题是:博福特以前是何许人也?他被误认为是一个英国人,彬彬有礼,仪表堂堂,脾气暴躁,热情好客,机智风趣。他是带着老曼森·明戈特太太那位英国银行家女婿的推荐信来到美国的,并且很快在社交界获得了重要地位;然而他生性放荡,言辞尖刻,履历又很神秘。当梅多拉·曼森宣布她的表妹与他订婚的消息时,人们认定,可怜的梅多拉那长长的鲁莽行为记录中又多了一件蠢事。
然而,事实证明她的睿智之举和愚蠢之举同样多。年轻的博福特太太结婚两年之后,人们公认她拥有纽约最名声显赫的住宅。没有人清楚这个奇迹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她懒散,温顺,刻薄的人甚至说她愚笨。可她打扮得像个玩偶,金发碧眼,珠光宝气,一年比一年更显得年轻漂亮;她在博福特先生那深褐色的石头宫殿里登上宝座,无须抬一抬戴着钻戒的小指便能把整个社交界的名人都吸引到身边。有见识的人说,是博福特本人在训练仆役,教厨师烹饪新的菜肴,告诉园丁在温室中应当栽培何种鲜花来装饰餐桌和客厅,挑选宾客,酿制晚餐后的潘趣酒,并为妻子口授写给她的朋友们的便笺。倘若果真如此,那么这些家务活动也都是私下进行的:而出现在社交界面前的他,却是一位无忧无虑、热情好客的百万富翁,像贵宾一样洒脱而悠闲地走进自家的客厅,说:“我妻子的大岩桐真令人叫绝,不是吗?我相信这是她从邱园弄来的。”
人们一致认为,博福特先生的秘诀在于他成功处事的方法。虽然有传闻说,是雇用他的国际银行“帮助”他离开英国的,但是他对这一谣言跟对其他谣言一样满不在乎——尽管纽约的商业良心与它的道德准则一样敏感。他清除了面前的一切障碍,把全纽约的人都召进了他的客厅。二十多年来,当人们说他们“要去博福特家时,那口气就像说他们要去曼森·明戈特样心安理得,外加一种知道自己将会品尝到热气腾腾的灰背野鸭和陈年佳酿(而不是出产不到一年、口味不温不火的贵妇香槟和从费城运来后重新煮热的油炸丸子)的满足感。
于是,跟往常一样,博福特太太在《珠宝之歌》开唱之前准时出现在她的包厢里;也跟往常一样,她在第三幕结束时站了起来,披在她可爱的肩膀上的歌剧斗篷,退场了。全纽约的人都明白,这意味着半小时后舞会就要开始了。
博福特一家的住宅是纽约人乐于向外国人炫耀的一处住宅,尤其是在一年一度舞会当晚。博福特夫妇是纽约第一批拥有自己的红丝绒地毯的人,他们让自家的男仆在自家的凉棚下面把地毯沿着台阶铺下来,而不是像预订晚餐和租赁舞厅座椅一样从外面租来。他们还开创了让女士们在门厅里脱下斗篷的风习,而不是把斗篷乱堆到女主人的卧室里,再用煤气喷嘴重新卷头发。据说博福特曾经说过,他认为他妻子的所有朋友在出门时都是由女佣负责做头发的。P19-20
在19世纪20世纪初的美国文坛上,活跃着两位同样出身于纽约名门望族、又同样深受欧洲文化浸润的小说家,一位是我国读者所熟知的大文豪亨利·詹姆斯,另一位就是长篇小说《纯真年代》的作者、女作家伊迪丝·华顿。虽然华顿在名望上稍逊于同她私交甚笃的詹姆斯,但是她的众多作品同样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她的代表作《纯真年代》~经问世便广受欢迎,次年荣获普利策最佳小说奖。如今,该书早已跻身美国文学经典之列,并于1993年被好莱坞著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搬上了银幕。
伊迪丝·华顿原名伊迪丝·纽伯尔德·琼斯,1862年出生于纽约上层社会的一个豪富之家。根据她后来在自传中的描述,她的家族所在的阶层是一个“贵族化的小核心……所有做小生意的商人都被理所当然地排除在这个集团之外”。在《纯真年代》的开头,她更加形象地把1 9世纪70年代的纽约上流社会比喻成“一座又小又光滑的金字塔,人们很难在上面凿出裂缝,找到立足点”(第45页)。
华顿四岁时跟随父母旅居欧洲,在巴黎和佛罗伦萨各居住了一段时间,十岁时回到纽约。在《纯真年代》中,女主人公爱伦·奥兰斯卡很小就跟随“常到欧洲大陆游历”(第55页)的父母远渡重洋,将近十岁时才跟随姑母回到纽约,这段经历显然蕴含着作者本人的影子。少年时期的华顿在家庭教师的辅导下学习了法语和德语,广泛阅读欧美文学名著,并开始尝试写作短篇小说和诗歌。
二十三岁时,华顿与同她门当户对的费城绅士爱德华·华顿成婚,但婚姻生活并不美满。爱德华比她年长十二岁,热衷于体育运动。虽然夫妇两人在旅行方面有同样的兴趣,但在华顿所醉心的文学、美术、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从80年代后期开始,爱德华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华顿夫妇于1 902年搬到了马萨诸塞州的莱诺克斯,定居在由华顿亲自设计的“山峰庄园”中。这座庄园集中体现了华顿在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室内装潢方面的非凡才华,后来成为旅游胜地。华顿早期的许多作品(包括畅销一时的《欢乐之家》)都是在这座庄园里完成的。同时,华顿也经常在此处设宴款待社会各界的名流,包括她的挚友亨利·詹姆斯和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大约从1908年开始,华顿与伦敦《泰晤士报》记者默顿·富勒顿互生情愫,但这段恋情未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1913年,华顿结束了与丈夫二十八年的婚姻,并移居法国。婚姻和爱情留下的创痛和遗憾,在《纯真年代》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华顿投身慈善事业,并因此于1916年获得了由法国政府颁发的“国家荣誉军团骑士勋章”。1921年,华顿因《纯真年代》而成为第一位荣获普利策文学奖的女性作家。晚年的华顿依然保持着对旅行和写作的爱好,并出版了多部作品。1937年,华顿在法国圣布里斯一苏福雷的庄园中病逝,享年七十五岁。
华顿的文学作品除了《纯真年代》以外,还有长篇小说《欢乐之家》、《伊坦·弗洛美》和《马恩河》,短篇小说集《高尚的嗜好》,诗集《十二首诗》,自传《回首一瞥》等等。她的很多作品都取材于19世纪下半叶纽约上流社会的日常生活,以深刻的洞见、细腻的笔法和抚今追昔的感伤之情来表现她少年时期身处其中的那座“又小又光滑的金字塔”是如何在“一个万事万物都从根本上发生了动摇的世界”(第309页)上逐渐分崩离析的。《纯真年代》就是这类作品中的代表作。
《纯真年代》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小金字塔”里的爱情故事。出身于纽约名门望族的年轻律师纽兰·阿彻在同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梅·韦兰订婚前夕,遇到了梅的表姐爱伦·奥兰斯卡伯爵夫人,后者刚从欧洲回到美国,准备办理同她的丈夫、一位“恶棍般的波兰贵族”(第41页)离婚的手续。纽兰订婚之后,受未婚妻家族的委托劝告爱伦放弃离婚的打算,因为在因循守旧的老纽约人看来,离婚乃令整个家族蒙羞的丑闻。在同爱伦接触的过程中,纽兰逐渐被这位深受欧洲文化熏陶的女子身上那种“富于戏剧性、热情奔放、非同寻常的内在气质”(第108页)所吸引,进而同她相恋。就在纽兰打算放弃婚约、同爱伦结合之际,梅的一纸关于婚期提前的电报将他拉回到原定的生活轨迹上来。婚后,单调沉闷的家庭生活使纽兰饱受压抑,而与爱伦的重逢更是使他再度陷入对二人结合的憧憬之中。然而,社会习俗和家庭责任的双重压力迫使纽兰最终选择留在妻子身边,爱伦则为了成全纽兰和梅的家庭幸福,黯然回到了欧洲。多年以后,纽兰终于有机会来到巴黎与爱伦重聚,然而此时的他已然没有勇气叩开昔日恋人的房门,决定把“压抑和埋藏了一生的那些无法言说的遗憾和回忆”(第320页)永远留在心底。
小说的情节相当简单,甚至有些“老套”;但是,作者善于从自己熟悉的社会环境中提炼素材、塑造人物,将作品主题深植于现实的土壤之中,使一个看似寻常的爱情故事具备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厚重的历史底蕴。作者以女性特有的敏锐感受和细腻笔触,精心描绘了“老纽约”的歌剧演出、大型晚宴、家庭舞会、教堂婚礼、社交访问、体育比赛等活动,对人们的衣着、礼仪、家居设计乃至生活用品都进行了详细而准确的描写,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华丽而生动的上流社会全景图。在忠实地再现社会风俗的同时,作者常常以诙谐幽默的文笔来讽刺“上流人士”们的居高临下和墨守成规,并对那些束缚人性的陈旧习俗进行了含蓄的谴责。
不过,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我们却不难体会到作者对日渐没落的昔日传统的眷恋和惋惜之情。在作者看来,纽约上流社会在总体上是“好”的:它一方面深受欧洲贵族文化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对弥漫于欧洲贵族社会中的奢靡腐化之风予以排斥:虽然这座 “小金字塔”中的氛围沉闷得令人窒息,但不容否认的是,正是它在一个世风日下的时代威严而有力地捍卫着社会道德的纯洁和家庭责任的尊严。在小说最后一章中,作者借男主人公纽兰·阿彻的心理活动表明了自己的这一看法:“毕竟,老方式有它的好处。”(第311页)与作者处于同一时代的一些评论者敏锐地体会到了她对“老方式”的这种爱十艮交加的态度,如著名文学批评家卡尔·范。多伦就曾写道:“华顿夫人的成功在于:她对这些礼仪、外观和重负的描写是如此娴熟,仿佛她深爱它们一般;同时她的描写又是如此透彻,仿佛她痛恨它们一般。”这种爱之弥深、十艮之弥切的复杂情感通过作者高超的语言功力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在叙事技巧方面,华顿借鉴了她的好友亨利·詹姆斯常用的手法,以男主人公纽兰的思想意识为中心,让读者通过纽兰的视角来观察他周围的人物、环境和事件,从而对几位主要人物的生活状态、情感困境和心理j中突进行感同身受的体悟和反思。
总之,对上流社会传统观念、繁缛礼节和刻板习俗的生动描绘,对三位主人公在一场事关家族荣誉和个人幸福的爱情角逐中的微妙心理的细腻刻画,再加上色彩斑斓的环境描写和含蓄隽永的人物对话,使得这部小说成为一部引人入胜、耐人寻味的佳作。
这个译本依据的是英国华兹华斯出版公司1994年的版本,脚注是译者添加的。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在个别地方参考了赵兴国和赵玲的译本(译林出版社,2002年),在此谨致谢忱。译文中或有错谬及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刘一南
2015年2月于燕园
(伊迪丝·华顿是)美国最伟大的女小说家。
——《星期日泰晤士报》
伊迪丝·华顿的全部作品我其实都非常喜欢,但这一本是我的最爱。……我钦佩她的行文风格,清晰、机智、巧妙而不做作。……《纯真年代》讲述的是一个极其动人的故事,用华顿的典型手法表现了这样一种境遇:……男人和女人都发现自己处于束缚之中,受到道德要求和心灵需求的两面夹击。这部小说富于浪漫色彩,但并不多愁善感。它的不圆满结局令我着迷。
——莱昂内尔·施赖弗(美国女小说家,英国奥兰治小说奖得主)
在美国文学中,没有一个女子像在劫难逃的奥兰斯卡夫人那样迷人。……传统上,亨利·詹姆斯的文坛地位一直比伊迪丝-华顿略高一筹。而今,人们对女性作家的偏见日益减弱,他们也呈现出了真实的面貌:两人乃是旗鼓相当的巨人,一同担任着我们美国文学的仁慈守护神。
——戈尔·维达尔(美国小说家、剧作家和社会批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