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创建之初,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血缘色彩。执掌最大权力者非太祖努尔哈赤莫属,其胞弟舒尔哈齐,其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也握有相当的实力。而八旗制度建立后,太祖即将掌管各旗的权力分封给自己的子侄和子孙。据朝鲜史料记载,八旗之中,太祖自领两黄旗(正黄旗、镶黄旗),次子代善领两红旗(正红旗、镶红旗),第八子皇太极(即清太宗)领正白旗,第五子莽古尔泰领正蓝旗,长孙杜度(褚英之长子)领镶白旗,侄子阿敏(舒尔哈齐之次子)领镶蓝旗。其中阿敏、杜度分别上承舒尔哈齐、褚英之遗绪,是为清入关前最初的“八和硕贝勒”。王春艳所著的《清初贝勒》将为你讲述这些清初太祖、太宗朝诸皇子及相关宗室成员的故事。
《清初贝勒》作者王春艳以“清初贝勒”为题,相继撰写的稿件在《时代商报》之《沈阳往事》栏目中连载发表。
《清初贝勒》就“清初贝勒”之题,循父子同门、兄弟同宗为序,以不略其生平大事而详叙细节的形式。将清初太祖、太宗朝诸皇子及相关宗室成员一一介绍给广大读者,唯愿读者朋友于辽沈大地游览历史遗迹之时,脑海里浮现的并不是僵硬与呆板的文字符号,取而代之的是生动鲜活的历史人物与画面……
欲与长兄试比高
——记清太祖胞弟贝勒舒尔哈齐
苗从地发,树由枝分。提起清初贝勒,排在第一位的当属太祖胞弟舒尔哈齐。因为,在迄今发现的相关史料中,万历二十五年(1597)之前,太祖努尔哈赤所部只有这么一位与其并称“贝勒”之人。
天生羽翼,患难相顾
太祖之父塔克世共有五个儿子,长子即是太祖努尔哈赤,次子穆尔哈齐、三子舒尔哈齐、四子雅尔哈齐、五子巴雅喇。其中,太祖、舒尔哈齐和雅尔哈齐为同胞兄弟,其母为塔克世之嫡福晋,即建州女真阿古都督之女,姓喜塔喇氏,名厄墨气。故舒尔哈齐与长兄一样,属嫡出。
舒尔哈齐生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比长兄努尔哈赤小五岁,其祖父觉昌安和父亲塔克世都是明朝管辖下的辽东建州卫官吏,虽不是官位显赫,但在当时亦属有地位之人。因此,舒尔哈齐的幼年应是在父疼母爱以及长兄的佑护下茁壮成长的。不幸的是,舒尔哈齐五岁的时候,其母喜塔喇氏过早离世,使得舒尔哈齐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父亲塔克世续娶的继福晋叫措姐,姓纳喇氏,待其兄弟十分刻薄寡恩,家不再是温暖的港湾。数年后,舒尔哈齐与长兄相依为命,上山挖参、狩猎,到抚顺关去卖人参、松子、蘑菇等维持生计,兄弟二人甚至在明辽东总兵李成梁的帐下从征历练过。所有的艰难困苦并没有使年少的舒尔哈齐颓废、沉沦,反而磨炼出机智的头脑和一身高超的武艺。
万历十一年(1583),因舒尔哈齐的堂姐夫即建州女真古勒城主阿台反叛明朝,故明辽东总兵李成梁兵发古勒城。舒尔哈齐的祖父不放心孙女即阿台之妻,便与儿子塔克世一道人城欲接走阿台之妻以避此祸,不料却被女真人尼堪外兰率明军误杀。作为补偿,明廷准作为长子的太祖袭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一职,赐马三十匹,敕书三十道。此时的太祖尚无法与明朝抗衡,气愤难平之下。太祖打起了征讨尼堪外兰的旗号,以父祖遗留下来的十三副铠甲起兵,开始了统一建州女真的大业。而这十三副铠甲中的一副,就穿在了舒尔哈齐的身上。
创业之初,百事维艰。没人看好势单力孤的太祖,加上明朝威胁说要让尼堪外兰做建州女真的首领,因此,建州女真部族之人多数归附了尼堪外兰,就连与努尔哈赤的同族子孙也怕招致杀身之祸而反对、孤立太祖,甚至不惜暗杀太祖。故起兵后,除了像额亦都等少数成员外,太祖一直依为臂膂的就只有同胞手足舒尔哈齐。舒尔哈齐自随兄征战以后,“有战功,得众心”,并获得“达尔汉巴图鲁”(译为神圣的勇士)的称号。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几年的征战,舒尔哈齐与太祖一步步打出了一个新的天地——这对患难与共的兄弟不仅杀掉尼堪外兰彻底为父祖报了仇,而且还先后攻取或招抚了苏克苏浒部、浑河部、哲陈部、王甲部、董鄂部、苏完部等,基本上完成了建州女真的统一。此时,太祖接受了明朝授予的“都督佥事”之职,并拥有了“淑勒贝勒”的身份,而与之同甘共苦的舒尔哈齐也与兄长并称贝勒,成为仅次于长兄的第二号人物。
兄弟阋墙,功成梦断
万历十五年(1587),太祖建佛阿拉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老城),舒尔哈齐亦随居此城。万历二十三年(1595),朝鲜使臣河世国、申忠一先后造访佛阿拉城。其时,舒尔哈齐与长兄并称“两都督”,可见舒尔哈齐与太祖地位是并重的。
通过朝鲜史料,人们可以将兄弟二人做一比较。在称谓上,两兄弟分别被称为“老乙可赤”和“小乙可赤”,或写作“奴酋”与“小酋”。在相貌上,太祖“不肥不瘦,躯干壮健,鼻直而大,面铁而长”,弟弟舒尔哈齐则“体胖,壮大,面白而方耳”。在拜谒顺序上,朝鲜使者先至“老乙可赤”处行礼,然后“小乙可赤处一样行礼矣”。在待客筵宴时,太祖与胞弟服饰相仿,即着貂皮暖帽,镶貂皮边五彩云龙袍,腰系嵌银丝金带,足踏鹿皮乌拉鞋之类。在居所方面,其兄弟“所住家舍,则盖瓦,各以十坐,分为木栅,各造大门”。在军事力量上,兄麾下万余众,战马七百余匹,“诸将”一百五十余名;弟麾下五千余众,战马四百余匹,“诸将”四十余名。在管理方面,常时“各持战马,著甲”练兵;战时“各聚其兵”。据明实录记载,太祖与舒尔哈齐兄弟二人均曾入贡明朝并领受宴赏,但却是各率一队,分别行进。其中,太祖入贡七次,舒尔哈齐为三次。综上所述表明,舒尔哈齐的实力与长兄相比确实稍逊一筹,但也必须看到舒尔哈齐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均拥有自主权,史界有学者称之为“两头政长”现象。
从历史上看,明初女真一卫之内并立两三位酋长的现象并不鲜见,努尔哈赤的始祖猛哥帖木儿为建州左卫酋长时,其弟凡察即位列其次,猛哥帖木儿死后,凡察继为酋长。及至明末,海西女真之叶赫部也一直施行这种并立的酋长制,不仅叶赫酋长清佳砮、扬吉砮兄弟各居一城,并称贝勒,而且这种体制从两人之子布斋、纳林布禄一直延续到其孙布扬古。虽然纳林布禄死后,其弟锦台什(或作金台石)继之,但毫无疑问,叶赫部至天命四年(1619)为太祖所灭止,其内部实行的都是酋长并立体制,即所谓“两头政长”。只是这种制度在太祖努尔哈赤崛起后,对于实现统一女真之大业并进一步与明廷相抗衡是不同步的,甚至可以说是反向的。归纳起来,舒尔哈齐与太祖间兄弟阋于墙的矛盾主要有三:
第一,兄弟间对财产的占有日渐不均。当十九岁的太祖遵循女真“长子析居”之俗而分家另过时,其因生母早丧而继母刻薄,故所得家产“独薄”。所以,舒尔哈齐随太祖起兵时,兄弟二人的家资应不相上下。起兵后,虽然满文档案中称兄弟间“凡国人、贤良僚友、敕书、奴仆,以及诸物,皆同享之”,但在朝鲜使臣的眼中已显现出不同,除了前文提到的各自所属人口、将领、战马以及人贡次数存在差别外,在招待朝鲜使臣时,“老乙可赤屠牛设宴”,而“小乙可赤屠猪设宴”,并且朝鲜人申忠一也认为舒尔哈齐在宴席上所陈列的器具,“不及其兄远矣”。因此,早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舒尔哈齐就已经对此心存芥蒂,特别向朝鲜使节重申“日后你佥使若有送礼,则不可高下我兄弟”,即要求朝鲜给予自己与长兄一样的待遇。另外,建州女真所掌明朝之五百道敕书,兄把持三百六十道,弟握有一百四十道;明抚顺守将颁发抚赏白银八百两,兄取五百而弟领三百等等,这仅是见诸史册的一部分记录。实际上,随着建州女真的强大,掳掠来的财富日渐丰厚,两兄弟占有财产不均的矛盾必然会无可避免地尖锐起来。
P3-6
“贝勒”?何为“贝勒”?按照网络搜索的结果解释,贝勒是中国清代贵族的爵位名称,全称“多罗贝勒”,级别在亲王、郡王之下,排第三等。但清入关前的历史记载告诉人们,事实并非如此——“贝勒”一词也有它自身发展变化的过程。
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以父祖遗甲十三副起兵时,没人称他贝勒,彼时其人单势孤,以致同族为了避祸对太祖进行多次暗杀活动。但天降大任于斯人也,艰难险阻反而成就了一代伟人。随着太祖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在太祖所属建州女真内部并称“贝勒”的只有太祖及其胞弟舒尔哈齐。
此后,“和硕贝勒”跃入了人们的眼帘。“和硕贝勒”乃后金国初期最尊之号。“和硕”在满语中为“隅、角”之意,而在蒙古语中为“纛顶”之意,引申为以军旗为标帜的一级军政组织。所以,“和硕贝勒”的完整含义应是“领有固山的王”,此即为清初“和硕贝勒”又被称作旗主贝勒的原因。这里,又引出了“固山”(旗)这一概念。
如果有人问大清(后金)立国之本何在,相信很多人都会回答是八旗制度。而八旗制度创建之初,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血缘色彩。执掌最大权力者非太祖努尔哈赤莫属,其胞弟舒尔哈齐,其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也握有相当的实力。而八旗制度建立后,太祖即将掌管各旗的权力分封给自己的子侄和子孙。据朝鲜史料记载,八旗之中,太祖自领两黄旗(正黄旗、镶黄旗),次子代善领两红旗(正红旗、镶红旗),第八子皇太极(即清太宗)领正白旗,第五子莽古尔泰领正蓝旗,长孙杜度(褚英之长子)领镶白旗,侄子阿敏(舒尔哈齐之次子)领镶蓝旗。其中阿敏、杜度分别上承舒尔哈齐、褚英之遗绪,是为清入关前最初的“八和硕贝勒”。
天命元年(1616),太祖建立后金政权,依次封次子代善、侄子阿敏、第五子莽古尔泰和第八子皇太极为大贝勒、二贝勒、三贝勒和四贝勒,命四人共同佐理国家政务,史称“四大贝勒”。天命七年(1622)后,在“四大贝勒”之外,又形成了“四小贝勒”,即太祖第十二子阿济格、第十四子多尔衮、第十五子多铎和太祖之孙岳托(代善之长子)。当然,关于“四小贝勒”的入选,史学界尚有争论。
因此,“固山”(旗)是“和硕贝勒”的私有财产,他人不得染指,属人对于旗主有君臣父子之分,不得越过自己的旗主而与他旗交结。正是这种私有性,奠定了“和硕贝勒”的实力,因此得人,“八家共养之”;得物,“八家均分共用”;而战斗力役、抽甲派兵以及国家的一切公共开支,统统由“八家均出”。此即是清初“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之基础。
是故,太祖既是家族长,又是一国之汗,后金国之大贝勒、贝勒等贵族爵位都由太祖之子、侄、孙占据,加上一些远支亲族亦担当着重要职务,形成了以汗王为中心的特殊血缘贵族集团,是为具有向心力的宗族集团。与后来“八旗”变为融汇了血缘、地域、阶级、民族等多重社会关系或成分之复合体还是有差别的,即氏族社会组织与阶级社会组织的区别。
天命十一年(1626),清太宗皇太极继承汗位。太宗为强化汗权,削弱三大贝勒权力,废除了原来“四大贝勒”按月分值、执掌国中一切机务的惯例。崇德元年(1636),大清立国,太宗开始分封其兄弟子侄为诸王,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至此,才有“多罗贝勒”位列于和硕亲王、多罗郡王之下,即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共九等爵位,标志着清代贵族封爵制度的初创。只是此时非彼时,原来的“和硕贝勒”未必就封为和硕亲王,如原掌镶白旗的旗主贝勒杜度只得封多罗安平贝勒。
清入关后,又逐渐形成了十二级封爵制,名号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即增加了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和奉恩将军三个等级。爵位之获得也分为功封、恩封和袭封;爵位之继承又分为世袭和降袭等。但依上述排列顺序即说贝勒为第三等并不十分准确,如若亲王、郡王均有世子的话,多罗贝勒则只能排在第五等。
综上所述可知,得封贝勒爵位者,要么是凤子龙孙,要么是天潢贵胄,他们或经历过清宫内部权力争夺的腥风血雨,或戎马倥偬,建功立业而名垂青史。同时,又因得封贝勒爵位者多限定在嫡子范围内,故太祖、太宗之诸子中则多有因庶出而毕生默默无闻者。遥想大清开国,继承汗(皇)位者仅一人而已,而开疆拓土之时,汗之诸兄弟子侄皆曾披坚执锐,驰骋疆场,浴血奋战,难道他们抛洒的不是和嫡子们一样的鲜血吗?他们不是也拥有着自己烈烈扬扬的生命意志吗?今就“清初贝勒”之题,循父子同门、兄弟同宗为序,以不略其生平大事而详叙细节的形式。将清初太祖、太宗朝诸皇子及相关宗室成员一一介绍给广大读者,唯愿读者朋友于辽沈大地游览历史遗迹之时,脑海里浮现的并不是僵硬与呆板的文字符号,取而代之的是生动鲜活的历史人物与画面……
《清初格格》和《清初贝勒》两书能得以出版,首先要向辽宁民族出版社的吴昕阳女士表达自己由衷的感谢。2010年2月至6月间,应《时代商报》张静编辑之邀,笔者以“清初公主”和“清初贝勒”为题,相继撰写了23余万字的稿件在《时代商报》之《沈阳往事》栏目中连载发表,而为我与《时代商报》牵线搭桥的就是昕阳女士。自早年因参与写作《盛京三陵》《清代后妃》而与昕阳女士相识以来,伊自始至终予我以亲切的鼓励与帮助,又岂是一个“谢”字了得!
对于《清初格格》和《清初贝勒》两书所涉及之清初历史人物,最根本的原则是不虚构叙事加以戏说。虽然书中并未附有脚注,但写作中曾细心引用来源可征之资料,并尽量使用引文的语句,有些表面上看来虽不明显易见,但资料来源均是清代档案、官修史籍和最新学术成果。而且本书与报刊连载的原文比较,是稍加改动过的,包括谬误更正及文笔润色等。因为连载之时,时间紧迫,仓促间贻误多多。身为史学工作者,衷心希望在普及清初人物相关史实的过程中,能让读者身临其境,直见其人,感受到这些历史人物人性的具体。历史作为往事已经无法复制,但历史的发展变化还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且在不同时代的演进中实有惊人的相似性。今人写史事,于今有何用?自然是能古为今用最佳。若有读者产生了“读史明智”的想法,将是意外之喜!
付梓之前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目录的构思上,刻意引用了诸多诗词歌赋,除了让所引用之诗句成为所写文稿话语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达到加重历史氛围的目的外,私下里是想以此来了却自己的夙愿。记不清是哪位哲人说过,书是作者的心事。我的心事就是以这种形式,来感恩父亲在孩提时代对自己的文学启蒙,来表达自己对学生时代授业恩师蒋葆琚女士之崇高敬意。让爱你的人、有恩于你的人,为你骄傲和自豪,无疑是人生乐事。我希望我办到了。
当然,限于能力与时限,写作中常生力有不逮之感——书到用时方恨少。舛误之处亦在所难免,切盼读者方家鉴察郢正。
2012年3月15日于沈阳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