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
高品质的内容是创造超级IP的基础
2016年5月,我看到了一则新闻:“为了做出最正宗的高品质意大利冰淇淋,一个年轻的中国人崔先生拜意大利冰淇淋制作大师安吉罗·贝尔杰拉诺为师,悉心学艺,回国后创立了自己的品牌。他成立牧场,饲养高品质的奶牛,用最新鲜的食材制作正宗的意大利冰淇淋。”
崔先生专门创立了一个品牌——“野人牧坊”,并且喊出了“让冰淇淋裸奔”的口号。这个口号的意义不在于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而是告诉人们:我这里的冰淇淋是最新鲜的。为了达到最高标准,他的选择是“分时段供应”。也就是在每一个时段都供应一种相对应的口味,现制现售,绝不冷冻储存。虽然顾客没办法在这一时段选择别的口味,但却享受到了最新鲜的冰淇淋。
结果是他大获成功。他说:“为了保证产品的品质,野人牧坊不做加盟,始终坚持直营合作模式,即会有本地化的单店合伙人,但每家店公司都会保持控股,由总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坚持直营是为了保护品牌,保证消费者能一直品尝到最新鲜的冰淇淋。品质就是我们对用户的承诺。”
和崔先生比起来,其他的很多冰淇淋店都只是当作一种商品在经营,追求“短、平、快”的投资,用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速度来获得即时的收益。他们忽略了产品的品质。因此,重视内容与品质的崔先生成功地创造了一个冰淇淋IP,并在这个行业脱颖而出。
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作风,就是工匠精神——它代表的不是机械重复或僵化教条的工作思维,而是坚定踏实和精益求精的精神。用工匠精神去打造自己的产品,我们才有机会将产品的品质做到极致,更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具有工匠精神的人不一定都能成为企业家,或者创造一款超级IP,但大多数成功企业家的身上都有这种工匠精神,而且真正的超级IP也都是由具备工匠精神的开发者打造的。
热爱,并且精益求精
说到工匠精神,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日本和德国企业。有些中国企业为什么始终解决不了产品质量一般的痼疾?为什么总是依靠价格战去获胜?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我们总能从中发现一个共同的因素——内容的开发与产品的设计缺乏严谨的工匠精神。日本和德国企业的产品设计者具有普遍的精益求精的文化,他们视产品的设计工作为自己至高无上的事业,充满了热爱。
坚持工匠精神的企业会依靠强大的信念不断完善产品,用高标准严苛地要求自己,最终征服了用户。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积极地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十分严谨地对待用户的需求,并且用工匠的态度对待产品的每一个环节。
第一,热爱自己所做的事,胜过热爱这些事带来的经济回报。
第二,对工作精益求精,对产品精雕细琢。重要的是“精”和“细”这两个字。
第三,从不跟市场和用户较劲,而是跟自己较劲,将自身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东京的小野二郎用一辈子的时间做寿司。日本人把他视为国家的珍宝,称他为“寿司之神”。人们想起他,就想到了寿司。可以说,他和寿司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寿司业的IP。在做寿司时,为了保证温度,用餐前的热毛巾是店里的员工用手拧的,非常注重毛巾带给顾客的手感;为了保证米饭的口感,煮饭的锅盖压力大到了需要双手使劲才能打开;即便是煎蛋这种十分简单的工作,也要由具有10年经验的员工去做;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还会给章鱼做40分钟的按摩,因为要保证肉质的松软和香味。在60年的时间中,他每天都在重复这项工作,最终把寿司变成了一种文化。
有一个数据可以说明我们的观点:截止到2015年,在全世界寿命已超过200年的企业中,日本占到了3146家,居全球第一名;德国有837家;荷兰有222家;法国有196家。日本和德国分列第一、二名,是长寿企业最多的地区。这些企业长寿的秘诀是什么?除了发达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外,更重要的是,他们将注重品质的工匠精神代代相传下来,打造了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品牌。
一个超级内容的时代
迈肯说:“IP引发的颠覆性的商业变局是必然的,但变化是现象,并不是本质。本质是什么?是人们对于优质内容永恒不变的追求。消费者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一方面,他们希望自己在购物或消费时享受到便捷快速的服务,这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他们对产品的内容要求越来越高了,而且也越来越挑剔。比如一部文化IP,一个电影,20世纪20年代,人们看无声黑白电影就很满足。但是现在,故事、视觉、娱乐和情怀都不可或缺,少了哪样都可能会在票房大战中败下阵来。这就迫使制作者拿出工匠的态度,对内容升级再升级。”
结论是:一个超级内容的时代已经来临了!要持续成功,就必须培育优质的“超级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在团队的战略、内容渠道与传播方式上同时提高效率,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留下短板。
好的内容必须耍具有健康的商业模式与合理的成本收益比。不能形成商业模式和成本太高的内容不具备超级IP的基因。
好的内容要能够塑造社区氛围。加强用户之间的情感联结。基于这个特点,我们才能去建立成功的粉丝社群。
好的内容必须易于传播。例如在B站、优酷等互联网平台,要有快速的传播性,迅速获得流量。
好的内容要有持续的生产能力,而不是昙花一现。有些作品缺乏衍生的价值,虽然是个很不错的故事,是实用性很强的产品,但由于性质单一,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超级IP。这是对内容开发者的最高要求。
好的内容要把握用户的需求。你要知道大众在想什么,然后用独特的内容去满足他们。
好的内容要具备跨界的穿透力。至少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跨界,不是在内容完成后再去通过互联网分发,而是在内容的源头就开始跨界创作。
P184-187
超级IP的诞生
我的朋友汉尼·弗里斯(Hannibal Fries)这几年一直待在雅典,是希腊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 of Greece)的一名高管。2014年冬天,他实在受不了当地低迷的经济形势,不忍看到自己经营多年的金融帝国摇摇欲坠的凄凉场景,辞职回到美国创业。弗里斯长期从事证券业,有十几年的美国存托股票(ADS)的操作经历,每天都和交易板上跳动的让人犯心脏病的数字打交道,对别的行业不是很清楚。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兴奋地想到了一个主意。
弗里斯没有像其他的业内高管那样急于融资千万去开证券投资公司或做别的什么大手笔投资,而是找了个安静之处挑灯夜战两个月,写了一本3万字的小说。他以自己丰富的行业见闻,讲了一个希腊银行的信贷主管从辉煌到落魄,最终跳楼自杀的真实故事,揭露了很多金融业的内幕。他给这篇小说起名为《神的死亡》(Death of God),以“政经讽刺”小说的形式刊发于《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美国版上,用黑色幽默的风格向美国人展示了一个冷酷的时代。
小说刊出后不到一周,弗里斯接到了一个电话——福克斯影业(Twentieth (20th) 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希望用120万美元的高价买下版权,把它改编成电影。福克斯影业还准备了一份大计划,利用新媒体技术开发电影的周边产品,包括出书、讲座、续拍系列电影等,还想到了一个改编漫画的主意,目标是金融界的“行尸走肉”。这将让弗里斯一本万利,很可能一跃成为超级明星,制造几亿美元的票房。从证券到电影,他巧妙地完成了跨界,代表全世界的中年男人实现了一次创业奇迹。
我说:“你无意间创造了一个超级IP。”
上周末,我带女儿去洛杉矶的迪士尼乐园。她的目标永远都是米奇卡通城和梦幻乐园,那里有她的“偶像”。女儿今年6岁,这两年非常喜欢奇幻电影《冰雪奇缘》,到了每个星期都要认真重看一遍的地步。所以在迪士尼的电影周边产品区,她的最爱是与《冰雪奇缘》有关的一切玩具和衣服,还有书包、水杯、橡皮等。电影上映后,两个女主角安娜和艾莎在她的生活中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很快让喜羊羊和芭比娃娃退居二线——虽然它们对她也很重要。
有一次,我故意对女儿说:“爸爸现在要留下一些钱去买别的东西,这个冰雪奇缘的‘创可贴’你可以等下次再买吗?”她顿时遇到了难题,皱眉思考,然后说:“你可以打电话请别人帮你买机票。”好吧,这是爱的力量!喜欢一部电影或一个偶像,进而不计成本地购买和它有关的所有东西,就是超级IP带来的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只有局外人才考虑价格,粉丝不会。
这几年总有人向我请教如何才能将自己的某个创意进行商业变现。他们是很年轻的创业者,至少比弗里斯小20岁;他们有活力,有眼光,但没有弗里斯的耐心,不希望在这些项目上耗费太多的精力,只想换成钱走人。“快速获利并安全离场”的战术不能说是一种错误,因为这也是主流的商业方式之一。出于尊重,我总是建议他们不要失去信心。如果确信这个创意是可商业化的,那就继续创作,寻找合适的投资者,实现产品的定制化,把它推向市场。如果投资者有信心,他们就可以投入大笔资金,直到形成足以击垮对手的市场规模。
通过大手笔的投资将创意的价值最大化,这也是超级IP。它首先立足于创意,其次需要你深入地挖掘创意的内容,持续地开发它的衍生价值,从一个行业向其他行业渗透,那就不用担心会没有收获。
谈论IP时,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高深莫测的文化概念还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商业项目?都不是。我到国内参加一些论坛,到处都有人提到IP,好像任何人都可以非常轻易地拿出一个IP去圈钱、众筹。它是如此普遍,这是一个“IP为王”的时代?看起来是的,但多数人并不懂真正的IP是什么。作为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IP的核心内涵是“跨媒介创意及内容营销”,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动漫产业,例如《超人》《蝙蝠侠》等改编于漫画的电影,就是全球范围内的第一代IP。
·把漫画改编成系列电影是跨界,是IP。
·把电子书放到手表上形成的产业链是跨界,是IP。
·把电话叫车服务融合到手机APP上是跨界,是IP。
·把网络小说改编成电视剧也是跨界,是IP。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IP,也是最简单的创意。我们用一个创意去做跨界营销,整合不同的行业资源,形成庞大规模的“病毒式传播”,乃至爆款式的大手笔投人,最后引发赢家通吃的马太效应,就是IP思维对商业模式的影响和创新。它不是产品,不是品牌,而是指它的整个创造和传播的商业过程。
什么是超级IP
究竞什么才是具有最高价值的超级IP?是创意(思维)跨界、营销跨界、行业跨界三种不同概念融合而成的全新的商业模型。当一个产品变成超级IP时,并不是简单地为产品换掉一套包装或贴上一个时尚的标签,它是“工匠精神”在创意和营销领域的表现,高品质的创意和内容通过跨界整合,平台创新,在商业内核上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渠道垄断,就像支付宝已经做到的那样。超级IP是一个“思维聚合体”,它打破了思维之墙,让市场与行业的边界变成无界,实现了全自由度的跨界。面对这样一个超级IP,人们不会有太多的精力去讨论它的服务价格或者性价比,而是以一种粉丝社群式的聚众效应,为IP运营商制造滚雪球式的巨额利润。 这种“跨界模式”的商业价值是惊人的。比如在全球的电影票房中,累计票房最高的均是IP系列作品。像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系列电影,虽然只占数量的10%不到,却创造了超过82%的利润。在票房最高的电影中,动漫改编的“IP创意”占到了70%以上,其中当然包括《冰雪奇缘》《冰河时代》等这些年影响了一代人的经典作品。
从IP到商业模式
除了依靠改编电影获得成功外,好莱坞的IP操作人更擅长“价值衍生”之道。这些创意在图书、游戏、卡通人物、纪念品和其他衍生品方面也持续地创造利润,就像我们每次去迪士尼乐园都会经历的场景——孩子们的选择是最有说服力的。他们似乎已成为动漫产业超级IP的终极面试官。好莱坞的成功也让我们看到,在进行跨媒介的运营时,内容已经越来越重要。同时内容与行业整合和跨界营销的关系也更紧密了。
在本书中,我们不仅会提到超级IP是什么,阐释它的概念。重要的是,本书会带领读者经历一场从IP到商业模式的旅行。如果你有—个伟大的创意,却缺少将创意IP化、将品牌系列化的方法,可以根据书中超级口的“跨界路线图”,去一步步地实现自己的商业构想。你要经历很多工序,要像工匠一样对待它,才能实现高品质的创造和跨界整合,最终实现从跨界到无界的突破。
谈论IP时,我们到底在说什么?投资者如何才能走出囚徒困境,突破同质化竞争的重围?互联网时代的超级IP和跨界营销到底应该怎么操作?……
高德著的这本《超级IP(互联网时代的跨界营销)》为你揭开谜底,手把手教你学会如何打造超级IP!在互联网经济的大潮下,既充满机遇,又步步陷阱。你想成网红?你想做爆款?你想获取跨界红利?读这本书就够了!
超级IP的核心不是创意,是”互联网时代创意的跨界整合”;
超级IP的倡导是观念转变、思维革命和全新的营销模式,是商业模式的颠覆。所以
高德著的这本《超级IP(互联网时代的跨界营销)》告诉投资者和创业者,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创意能力足够强,只要学会了这种跨界整合的大IP思维,那么即便你身无分文,也能做出自己的超级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