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清瘦的高个子,身披大氅,嘴衔烟斗,鹰勾鼻而目光锐利。在与罪恶与魔鬼的较量中,他运筹帷幄、抽丝拨茧,一步步驱散了头顶的阴云。最后一刻,我们恍然……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不过,原书中充满了英国古典气氛和风俗习惯,结构上也过于复杂,不易为一般少年读者所理解。所以编者特请富有文学素养的几位先生,用流畅的文字把《福尔摩斯探案》加以改写,编成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以供读者阅读。本书为系列之《深夜疑案》。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沉着冷静、谨慎小心,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及抽丝剥茧的推理分析,让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典型的英国绅士风范及超凡的破案能力,使其已成“神探”的代名词。从一桩桩诡异复杂的案情中,推敲出相互的关联性,这是兼具创意与逻辑推理的绝佳侦探推理小说。
本书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深夜疑案》。
“唔!天又要黑了吗?”
他张开胡子当中的嘴巴自语着,声音虽然沙哑,却很有力。放在他脚边的是一个大背囊。他大概是旅行很久了,背囊很脏。
突然间,背囊里有东西在动,从背囊口伸出两只小手来!这一双小手又白又细,一会儿,可爱的脸孔也出现了:头发是金黄色的,额头是白色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原来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刚才她大概是在背囊里面睡着了。她打了个呵欠,望着身边那个有胡子的男人,用甜甜的声音说:“舅舅……”
“噢!李西,你睡醒了吗?稍微等一等……”
大胡子的男人伸出两只有力而粗糙的手,从背囊里面把这女孩子抱了起来,就放在他的旁边。
李西穿着绿色的洋装,腰间系着白皮带,坐在地上,仰望着那个男人说:“水!我想喝水。给我点儿水喝好吗?”
“嗯!我这就给你喝好啦!”
大胡子的男人,立刻把挂在脖子上的水壶拿了下来,把水倒在水壶的盖子里,拿给李西说:“好好地喝,别洒了……”
李西用她的一双小手接过壶盖,拿到嘴边,一下子便把水喝光了。她把壶盖还给那男人,很想再要点儿喝,便说:“请再给我一点儿水吧!”
“不能再喝了。要喝也得等一些时候。你暂时忍耐忍耐吧!”大胡子的男人摇着头说。
“为什么呢?”
“在沙漠中,一滴水也非常珍贵。舅舅从中午到现在,也才喝了一盖子的水呢!”
“是吗?水快没有了是不是?”
“是。没有了水,你和舅舅就糟糕了!”
“是吗?会糟糕吗?我和舅舅会糟糕吗?”
“不仅是糟糕,还会死的呀!无论是人,或牛、马、狗、鸟儿,没有水都会渴死的。”
“我不愿意死,”李西担忧地问,“水到底在哪里呢?”
大胡子男人也很担心的样子,紧蹙着他那对粗眉毛,慢慢地说:“水在河里呀!可是,罗盘的针坏了,舅舅在沙漠中把方向搞错了!我们迷了路,以后怎么办呢?”
李西一听到没有水会渴死,水在河里,她便站了起来。
“舅舅!河在哪里呢?”
她这样问着,很关心地望了一望远处的草丛、岩石、沙土。忽然间,她举起手,指着一个地方,惊异地喊叫起来:“咦?那是什么?舅舅!”
“啊!晚霞呀!”
大胡子男人望着李西所指的方向——北方,他也站起来,喊着:“咦?这倒是怪事了!”
怪得很!现在是傍晚,应该是没有风的。大沙漠的傍晚是寂静的,可是,北方有沙尘飞扬着,从东边吹到西边。
“唔!如果是旋风的话,应该卷得高高的才对呀!李西,你在这里等一下!”
大胡子男人攀着他们身边矗立着的大岩石爬了上去。他的裤子破了,鞋也扭歪了。他一站在大岩石上,便把右手举在额头前面,一直凝视着北方滚滚飞扬的沙尘,突然他的两眼炯炯发亮起来。
“哦!好多好多的人呀!对啦!他们是往西部去的吧?”他自言自语地说着。
云在西边断了,强烈的夕阳把沙尘照成金黄色,在它的下面可以看到好长的旅人行列。那是很长很长、连续不断的大行列! 那些人里面,有的荷着枪,有的跨在马上,好像是骑兵队。在那行列中间,有好几辆马车在前进,车中坐着的是女人和孩子,那些车都是敞篷车。不过,在骑兵队前后,却有两轮马车在奔驰,车上满载着各式各样的家具。
在马车旁边,是很多徒步的人。有几辆张着黄色车篷的马车出现了,车篷是为了遮蔽太阳光的吧?在那后面又有骑兵队跟着。
“多么壮观呀!是不是太多了一点呢?”
大胡子瞪着锐利的目光望着,惊叹着。
的确,这行列越看越长,先锋的骑兵队在西边奔驰,沙尘飞扬,但是东边也有马车,一辆又一辆地出现了。侧耳倾听,还可以听到车轮辘辘的响声和马蹄声。
“我知道了!这是要到西部开拓的一大批移民呀!好,我想个办法,来参加他们的行列吧!”
他点点头,举起双手,使劲地摇着。可无论他怎么喊,他们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但在夕阳下,他们会看到他的。他们如果看到这个大沙漠的岩石上,有一个人在摇着手,他们一定知道这是求救的信号,不会开枪打死他的。
“舅舅——您在做什么呢?”
大胡子男人听到李西的声音时,李西已经爬到大岩石上面来了。
“危险!你会掉下去的呀!”
大胡子男人用左手抱着李西,右手摇地更起劲了。
李西被吓得哭了起来。
尘埃飞扬着,有八个骑兵一直朝这里奔来,他们并排成一横队——骑术都很高明,八个人的背上都背着枪。
他们一来到岩石下面,就都把马勒住了。八个人当中的一个人,望着岩石上面,大声喊道:“你是不是印第安人?”
大胡子男人抱着李西,慢慢地回答:“你们应该看得很清楚,我虽然被太阳晒得这么黑,但我并不是印第安人,是地地道道的白人!”
“好。知道了!你讲的英语也很不错。”
另外一个青年勒紧了马的缰绳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约翰·法利亚,今年四十三岁。”
“法利亚先生,那个女孩子长得很可爱,她是你的女儿吧?”
“现在,她算是我的女儿,名字叫李西。”
李西听到人家在谈论她,也就止住了哭,竖起耳朵听着。
“你说‘现在,她算是…,这是什么意思?”
“其实她是我妹妹的女儿,但我的妹妹和妹夫都死了。我以前住在比这里更偏南的地方……”
“那真是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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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爵士,他的小说广为各国翻译出版。
柯南道尔侦探小说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他笔下创造出来的名侦探,而并非真正有这个人。可是,1954年,福尔摩斯迷却在各国举行“福尔摩斯百岁诞辰纪念典礼”,如英国、美国、丹麦等地,为小说中的人物举行纪念典礼,这是很稀奇的一桩事。可见世界各地的读者是如何的喜欢柯南道尔的小说。
故事中,与福尔摩斯形影不离,并将这些使读者惊心动魄的破案经过记录下来,是福尔摩斯的好友约翰·华生医生。华生医生当然也是小说中的人物,他经友人介绍和福尔摩斯合租一个房间,看到福尔摩斯了不起的侦探本领,钦佩之余,就把这些经过记录出版。
柯南道尔原来是个医生,他的处女作《深夜疑案》(原名《血字的研究》)发表后便一鸣惊人。后来陆续地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中心人物,写了很多部侦探小说,这些小说都很受读者欢迎,他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后来他当了军医,参加非洲的战争,也写过历史小说和探险小说,英国政府曾颁赠他“爵士”的贵族头衔。
不过,原书中充满了英国古典气氛和风俗习惯,结构上也过于复杂,不易为一般少年读者所理解。所以我们特请富有文学素养的几位先生,用流畅的文字把《福尔摩斯探案》加以改写,编成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以供读者阅读。
当然,其中的任何一部,都是情节离奇、高潮迭起的,使人看了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