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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恋爱中的女人(英汉对照)/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
分类 教育考试-外语学习-英语
作者 (英)D·H·劳伦斯
出版社 航空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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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恋爱中的女人》是劳伦斯最伟大、最有代表性、最脍炙人口的两部长篇小说之一(另一部是《虹》),他本人也认为这是他的“最佳作品”;它以英国小说中前所未有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心理问题,代表了劳伦斯作品的最高成就,因此它同《虹》成为了现代小说的先驱。

内容推荐

D.H.劳伦斯(1885-1930),英国文学家一一诗人、小说家、睏。其最著名的作品为《虹》(1915)、《恋爱中的女人》(1921)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1928)。

劳伦斯出生于矿工的家庭,没有名门望族的声誉,也没有名牌大学的文凭,他所拥有的仅仅是才华。天才,用这个词来形容劳伦斯是恰当的,当时的英国社会很注重人的出身、教养,社会上还弥漫着从维多利亚时代以来的清教徒风气,生长在这个时代里的劳伦斯是与众不同的。

他成长的家庭十分不和谐,父亲喜欢和矿工们去喝上几。盅,喜欢纵欲享乐;母亲却一生戒酒,古板拘谨。

《恋爱中的女人》成书于1920年,代表了劳伦斯作品的最高成就。小说通过布朗温一家的生活经历追述了英国从传统的乡村社会到工业化社会的历史进程,揭示了19世纪后半期深刻而巨大的社会变化,同时以英国小说中前所未有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心理问题。

小说中写了两对情侣——厄秀拉、戈珍姊妹以及她们的情人伯金和杰拉德。厄秀拉爱上了学校督学卢伯特·伯金,戈珍则与煤矿主杰拉德·克里奇一见倾心。

这两对情侣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人生,走着不同的道路。伯金和厄秀拉是被当作正面人物来写的,但是不如戈珍和杰拉德生动。厄秀拉在这部书里是一个陪衬;伯金在某种程度上是劳伦斯的代言人,他好发议论,有时显得重复。伯金的看法前后不完全一致,他探索人生的过程与作者本人探索人生的过程相类似。他认为英国以及西方社会已经腐朽不堪,无可救药,他不再想挽救它,而是想脱离它。他醉心于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寻找出路,认为世界已经糟糕透顶了。伯金对厄秀拉说:

“人类本身已经枯萎腐烂,真的。人类的生命不再有意义,人类的内心不过是苦涩、腐败的死灰。”

杰拉德的价值观念是工业化的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他有坚强的意志和一些传统的观点,但是缺乏灵魂。他一心一意从事生产,在男女关系上他缺乏真正的爱情。有一次戈珍问他是否爱她,他被迫承认他不爱。戈珍与他是同类人物,他们的占有欲都很强,都想完全占有对方,因此时常发生矛盾。即便是在性爱中获得最大的快感时,戈珍也觉得她好像是一只容器,里面装满了“死亡的苦水”。戈珍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要离他而去。”而杰拉德也在阵阵痛苦中自语道:“我会摆脱她的。”

这样的生活使戈珍觉得喘不过气来,因而很想摆脱。她一度和一位艺术家洛克打得火热。洛克是一位很合戈珍理想的人,他完全致力于工作,从事与生活无关的艺术。他们的厮混加快了杰拉德的死亡。杰拉德最后死于冰雪之中——仿佛进入了梦乡。《恋爱中的女人》通过矿主杰拉德想以情欲来填补精神空虛遭女友戈珍拒绝而葬身冰穴的情节,反映了西方世界深刻的精神危机。

目录

第一章 两姐妹

第二章 肖特兰兹

第三章 教室

第四章 火车上

第五章 布莱德比

第六章 煤尘

第七章 小岛

第八章 聚会

第九章 水上聚会

第十章 星期天晚上

第十一章 男人之间

第十二章 新主人

第十三章 温妮弗莱德

第十四章 求婚

第十五章 命运

第十六章 开端

第十七章 女人之间

第十八章 出游

第十九章 死亡与爱情

第二十章 是否结婚

第二十一章 预备

第二十二章 度假

第二十三章 困在雪中

第二十四章 退场

试读章节

一天早上,在贝多弗,布朗温家两姐妹厄秀拉和戈珍坐在父亲房间的窗前,一边做活一边聊天。

“厄秀拉,”戈珍说,“你真不想结婚吗?”

“我不知道,”她平静地回答,“这要看你怎么想了。”

戈珍有点吃惊,盯着她姐姐看了好一会儿。

“哎,”她说,“婚姻通常只意味着一件事!可是,不管怎么说,难道你不认为结婚后你会比现在处境好些吗?”

“也许吧,”厄秀拉答道,“但是我没把握。”

“你不觉得一个人需要结婚的经历吗?”她问。

”你认为它该是一种经历?’厄秀拉反问。

“或多或少,肯定是。”戈珍冷靜地说,”或许它令人不快,但肯定是某种经历。”

“不一定,”厄秀拉说,“更像是经历的终结呢。”

“当然了,”戈珍非常气愤地说,“是要想到这点。但有像样的人向你求婚,你也不考虑接受吗?”

“我都回绝好几个了。’厄秀拉说。

“真的!”戈珍的脸色发红、变暗,“可有什么真的值得你这么做?你真的有吗?”

“一年中有无数的人求婚,有一个男人特别好。我太喜欢他了。”厄秀拉说,“但如果我有兴趣的话,我会马上结婚。只是我现在没有兴趣。”厄秀拉开心地继续说。

“那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吗?”戈珍叫道,“结婚的诱惑该多大呀,而你却不感兴趣。”她们对视着大笑了起来。内心深处,她们却感到恐惧。

姐妹俩都是成年女子了,厄秀拉二十六岁,戈珍二十五。但两人的脸上还都显出那副孤傲、纯洁的现代女孩的样子。戈珍漂亮温柔,肌肤娇嫩。她自信的气质与厄秀拉神经质的期盼神态形成鲜明的对比。当地人被戈珍的冷漠孤傲吓住了,都说“她是个厉害的女人”。她刚刚从伦敦返乡归来。她曾在那儿待过几年,就读于一所美术学校,过着艺术家般的生活。

“我现在正盼望一个男人的到来。”戈珍说。

“原来你回家来是希望在这儿碰到他?”厄秀拉笑着说。

“得了吧,”戈珍尖声道,“我才不会专门去找他呢。不过,要是真有一个非常有魅力、收入又可观的男人送上门来,那么——”她觉得很开心,拿腔拿调地拖着长声说。

她们又默默无语地做了一会儿活儿。戈珍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脸还是涨得通红。

“我们出去看看那家人的婚礼吧?”她终于说话了,口气很随便。

“好啊!”厄秀拉大声道,她急匆匆地扔下手中的针线活,一下子蹦了起来,就像要逃离什么似的。这么一来让这紧张的局面暴露无遗,令戈珍感到心中不快。

上楼时,厄秀拉注意到这所房子,身在其中的这个家。她讨厌这儿,这个她再熟悉不过的、属于下层社会的地方!她从内心深处讨厌这个家,讨厌这种陈腐生活的整个氛围和状况。这种感觉令她恐惧。

很快,两个姑娘就快步走在了贝多弗的大街上。这是一条宽阔的街道,路旁的商店和民房混杂在一起,房屋布局散乱,却并不显得贫寒。戈珍刚刚离开伦敦的生活,对中部这座矿区小镇的丑陋状况感到十分畏惧。然而她还是朝前走去。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忍受着內心的煎熬,朝前走去。奇怪的是,她居然选择回来,回来检验这些形状怪异、了无生趣的丑陋对她的全面影响。置身于此,她内心充满了厌恶。

但是,她必须向前走。

厄秀拉能体会到她的痛苦。  转过弯,她们走上了公路,路两边是高高的护坡,这条公路通向教堂。在那儿,在最底下的一个转弯处,树下站着一小群翘首等待婚礼开始印人们。该地区大煤矿主托马斯·克里奇的女儿与一位海军军官即将结为夫妇。

戈珍好奇却又十分客观地仔细观察着参加婚礼的人群。这里的人她都了解,知道得一清二楚,克里奇一家出现才又激起她的兴致。某些东西颇有些出乎意料。

克里奇太太和他的长子杰拉德来了。杰拉德一头金发,皮肤被晒得黝黑,个头中等偏上,身材匀称,穿着有些过分考究。但他也显露出怪异、戒备的神色,不经意间闪烁出的光芒,显得那么与众不同。戈珍的视线马上就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他大概三十岁,或许更大些。他光采照人,男子气十足,就像一头秉性温顺、面带微笑的幼狼。但这些并未使她对他举止中流露出的意味深长、撩人心魄的沉静视而不见。戈珍想再看他一眼,一定要再看他一眼,以确保她没有搞错,确保她不是在愚弄自己,确保她的确感到了他身上这种奇特的、震撼心魄的魅力。这种欲望折磨着戈珍。

“我难道冥冥之中真的只是为他而来的?”她问自己。她不能相信这一切,脑子里一直在想着这件事,几乎没注意到周围发生了什么。

伴娘都来了,但是新郎还迟迟末到。厄秀拉猜想是出了什么问题,或许是婚礼出了什么大乱子。她认识当中的一个人,这个女人高高的个子,行动迟缓,长着一头金发,苍白的长脸,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她是赫麦妮·罗迪斯,克里奇家的朋友。她很富有,穿了一件亮丽的浅黄色裙子,令人印象深刻。

厄秀拉惊讶地看着她。她对她的情况略知一二。她是中部地区最引入注意印女人:父亲是位英国贵族,她上过新式学堂,富有理性。

她同许多形形色色的有识之士都交往甚密。厄秀拉只认识其中一位,是县里的督学,名叫卢伯特·伯金。但是戈珍在伦敦曾见过其他人。她随搞艺术的朋友出入于各种社交圈子,已经结识了不少名流。她见过赫麦妮两次,但她们互相没什么好感。以前在城里,她们在各类朋友家相识时是平起平坐的,但眼下在中部再次相见,她们的社会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这真叫戈珍心里感到别扭。因为戈珍也曾是社交界的宠儿,在上流社会涉猎艺术的休闲人士当中,有不少都是她的朋友。

赫麦妮知道自己穿得很漂亮,清楚自己的社会地位即使算不上高人一等,也不会低于在威利格林镇可能碰到的任何一个人。她知道自己得到了文化知识界的接纳,因此她是完美无瑕的。她的一生都在努力地使自己成为无可挑剔的人,不让凡夫俗子能够对她品头论足。

然而,她的灵魂却受尽煎熬,暴露无遗。甚至在去教堂的路上,尽管她是那么的有信心,知道自己在各个方面都不怕任何粗俗的评判;她也深知,即使依照最苛刻的标准,自己的形象也是完美无瑕的。可是,在自信与骄傲的外表之下,她的内心却经受着折磨,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让人嘲笑。

她盼望有人能填补这种不足,永远地填补上。因此她热切地追求卢伯特·伯金。只要有他在,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

只要伯金能够和她建立一种亲密而持久的关系,赫麦妮在这多舛的人生旅途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使她完美,让她获胜,胜过一切天使。如果他真能那样,该多好啊!但她却在恐惧中备受折磨。为了他,她把自己打扮得漂亮迷人。但他依然要竭力摆脱她,总是躲着她。虽然他们维持情人关系已经有好多年了,但总还有缺陷。她知道他正试图离她而去,但她还是相信她有能力拴住他。

厄秀拉注视着,克里奇先生和伯金陪伴着新郎走近教堂。与此同时,新娘和她的父亲也乘坐装饰一新的婚车赶到了。伯金身材削瘦,面色苍白。尽管他穿着得体,可他的样子还是有些滑稽。他秉性聪慧但性格孤僻,一点也不适合当伴郎。

人群很快进入教堂,厄秀拉还在那里想着伯金。他既让她着迷也令她苦恼。她想更多地了解他。她只和他说过一两次话,但他当日寸的身份是学校的督学。有某种东西令她无法接近他,却又将她吸引。他身上有某种敌意。可是,她还是想要了解他。

姐妹俩静静地坐着,等待参加婚礼的人们出来。戈珍没心思说话,她要想想杰拉德·克里奇这人。她想知道她对他产生的那种强烈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很快,那对新人从教堂中幸福地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参加婚礼的人们。伯金和赫麦妮走在一起。赫麦妮一副胜利者的神情,宛若贬落的天使重被召回天堂一般。而伯金则面无表情,任她摆布,似乎这就是他的命运,不容置疑。

杰拉德·克里奇也出来了。他头发金黄,健康帅气,活力四射。戈珍猛地站起身跑掉了,她可受不了了。她想独自待会儿,好好体会一下这种彻底改变了她性情的奇怪感觉。

P9-19

序言

喜欢读有趣的故事,小说是人类的天性,读英语小说当然是学英语的好方法,但很多英语学习者都有读不懂小说的痛苦经历。我常看到有些学生读小说的时候,没读完一行就遇到奸几个生词,在书上密密麻麻注满了音标和释义。同学们在勉强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实在受不了这种煎熬,只能放弃——读小说反倒打击了很多人学英语的自信心。

本套读物由美国作家执笔,以5500个最常用的单词写成,语言现代、地道、标准。原汁原味,而且通俗易懂。你躺在床上不用翻字典就可以津津有味地学英语。小说里有人,有人的吃、喝、拉、撒、睡,有人的七情六欲,有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冲突和调和。从语言习得的角度来看,本套读物实现了使用5500个基本单词细致入微地表述和阐释生活的细节和人们丰富的内心世界的目的。走进一部英文小说,你实际上就生活在一个“英语世界”里,这是解决中国人学英语没有英语语言环境的最佳途径。光读几本教科书就想学好英语,这个想法不现实。

本套读物精选了国外一百部值得你在一生中去读的文学作品,读这些作品不但可以掌握英语,而且可以积淀西方文化,提高个人的品位和修养。

这套读本真正帮你实现了英语学习的生活化!一年就可以读20本,两年读40本。读过40本读物,就相当于在英语环境里生活了两年,绝对能够习得很强的英语运用能力。切记,没有几百万字的英语输入,是不可能学好英语的。好的英语是读出来的。

诺平(“考试虫”丛书主编)

书评(媒体评论)

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许国璋

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推荐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

——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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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