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拇指男孩》中的小主人公弟嘟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他有一头金黄色的漂亮的鬈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两个粉嫩的脸蛋。置身于英俊的父亲先生、漂亮的母亲太太、宽敞的大房子、闪闪发亮的家具摆设和优美的树木、漂亮的车子以及英俊的马儿之间,弟嘟是一个非常快乐的小孩儿。一直到弟嘟八岁正式入学。课堂上瞌睡虫老来捣乱,它在弟嘟的“左眼皮上搔搔痒”,弟嘟就睡着了,怎样努力都不管用,放学回家时,可怜的弟嘟口袋里装满了零分。后来,学校把弟嘟交还给他父母,快乐的弟嘟懂得了忧愁。
既然跟别人不一样,于是,父母让弟嘟先跟着园丁翘胡子先生学种花。结果,园丁翘胡子先生惊奇地发现,弟嘟拥有神奇的绿拇指,因为他的绿拇指点到种子,种子便会立刻开花结果……
作者莫里斯·杜恩通过这个童话故事告诉孩子们:世间的万物并不都是像鲜花一样的美好,有疾病、有贫穷、有苦难、有战争……也不是所有的结局都像我们想象中的或者像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那样,经常会以喜剧收场。
弟嘟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所以他根本不知何为丑恶,何为贫穷。等到弟嘟八岁时,终于要正式上学了。没想到一心向学的弟嘟却抵挡不住睡神的甜言蜜语,一上课便打瞌睡。既然跟别人不一样,父母只好另行打算,让弟嘟先学种花,这也让园丁翘胡子发现了弟嘟的绿拇指。他以监狱做他绿拇指神功的第一个实验场,果然一鸣惊人,紧接着贫民窟的焕然新,米尔宝变成花,动物园成为“花花”世界,“去吧”和“滚吧”停止战争……
当人们慢慢习惯了这些变化之后,弟嘟却不见了。他究竟跑到哪里去了呢?或许只有小马小健才能告诉你。
《绿拇指男孩》荣获法国龚玥古尔文学奖。
《绿拇指男孩》由法国作家莫里斯·杜恩所著。
第一章 关于弟嘟这个名字
弟嘟是个很奇怪的名字,在法国或任何一个国家的日历上都找不到。日历上也没有圣人弟嘟。
但是,却有一个大家都叫他弟嘟的小男孩……这个嘛,得要解释一下。
在他出生没多久,还不比我店里的一条土司大多少的时候,穿着长袖长裙的教母以及戴着黑帽子的教父,抱着这个小男孩来到了教堂,告诉神父说,他的名字叫作冯斯瓦·巴提司特。正如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下的小婴儿们一样,这一天,这个小男孩也是又哭又叫地抗议着,直到脸红脖子粗。但是那些对小婴儿的抗议完全无动于衷的大人,还是拍胸脯保证说,这小孩的名字就叫冯斯瓦·巴提司特。
然后,穿长袖的教母及戴黑帽子的教父把他放回摇篮里,接着就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大人们的舌头好像变得不听使唤了,怎么也叫不出他们之前给小孩子取的名字,反而开始叫他弟嘟。
我们会说这种事情没什么稀奇,有多少小男孩小女孩,在户籍部门或教堂登记的名字,明明是安娜、苏珊、雅涅斯或贞·克劳德,我们还不是叫他们小鬼头、乖乖、蛋头或皮皮!
这证明了,大人们呀,根本就不是真的知道我们的名字。别看他们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对我们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来到这个世界要做什么这些问题,还是懵懵懂懂、一知半解。
大人们呀,对什么事情想都不先想一下,就满腹成见。成见通常就是一些糟透了的见解。这些成见很久以前就存在,久到没人知道是从谁开始的。虽然快被用烂了,不过因为数量很多的关系,所以不管什么事都可以随便找一个来用。
如果我们出生,只是为了有一天成为一个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大人,我们的脑袋很容易就会堆满成见。
如果我们来到这个世间,是为了要用心去看周遭的一切,那么事情就不会那么稀松平常了,成见也就不会留在我们的脑袋里了。它会从右耳进去,左耳出来;它会掉到地上,摔个稀巴烂。
因此我们会让我们的父母,还有那些成见早已根深蒂固的大人们,惊慌失措!
第二章 弟嘟的父母和闪闪发光的房子
弟嘟有一头金黄色的鬈发,就像一道道阳光落在地面时,卷成一圈一圈的样子。弟嘟有蓝色的大眼睛,又粉又嫩的双颊。大家常常亲吻他。
因为大人们,特别是那些鼻孔又黑又大、前额又老又皱、耳朵还长毛的大人们,老是要亲吻双颊又粉又嫩的小男孩。他们说小男孩都喜欢被亲——这又是他们的成见了。是大人自己喜欢别人,双颊又粉又嫩的小男孩只是好心地要让他们高兴一下罢了。
所有看到弟嘟的人都会惊叫:“哇,好可爱的小男孩!”
但是弟嘟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长得美对他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他很诧异,怎么别的男人女人及小孩,会长得和他的父母及他自己不一样呢?
我们得赶快解释一下,因为弟嘟的父母都长得很漂亮,弟嘟看久了,也就以为长得美是很理所当然的,对他来说,长得丑反而是例外或不公平的事。
弟嘟的父亲,叫作父亲先生,有着一头仔细抹上美发油的黑发,高大而体面。他的西装领口绝对是一尘不染,而且散发出古龙水的味道。
母亲太太则是一头轻盈的金发。她的双颊柔软如花,指甲的色泽如玫瑰花瓣,周围随时溢满芳香。
老实说,弟嘟没什么好抱怨的,因为他的父亲先生及母亲太太只有他一个独生子,他还享有他们巨大的财富。 所以,你们现在知道了,父亲先生及母亲太太十分有钱。P1-6
一辈子的书
亲近文学
一个希望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的方式当然就是阅读。阅读那些经典和杰作,在故事和语言间得到和世俗不一样的气息,优雅的心情和感觉在这同时也就滋生出来;还有很多的智慧和见解,是你在受教育的课堂上和别的书里难以如此生动和有趣地看见的。慢慢地,慢慢地,这阅读就使你有了格调,有了不平庸的眼睛。其实谁不知道,十有八九你是不可能成为一个文学家的,而是当了电脑工程师、建筑设计师……可是亲近文学怎么就是为了要成为文学家,成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呢?文学是抚摸所有人的灵魂的,如果真有一种叫作“灵魂”的东西的话。文学是这样的一盏灯,只要你亲近过它,那么不管你是在怎样的境遇里,每天从事怎样的职业和怎样地操持,是设计房子还是打制家具,它都会无声无息地照亮你,使你可能为一个城市、一个家庭的房间又添置了经典,添置了可以供世代的人去欣赏和享受的关,而不是才过了几年,人们已经在说,哎哟,好难看呕!
谁会不想要这样的一盏灯呢?
阅读优秀
文学是很丰富的,各种各样。但是它又的确分成优秀和平庸。我们哪怕可以活上三百岁,有很充裕的时间,还是有理由只阅读优秀的,而拒绝平庸的。所以一代一代年长的人总是劝说年轻的人:“阅读经典!”这是他们的前人告诉他们的,他们也有了深切的体会,所以再来告诉他们的后代。
这是人类的生命关怀。
美国诗人惠特曼有一首诗:《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诗里说:
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
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
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如果是早开的紫丁香,那么它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如果是杂乱的野草,那么它也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
我们都想看见一个孩子一步步地走进经典里去,走进优秀。
优秀和经典的书,不是只有那些很久年代以前的才是,只是安徒生,只是托尔斯泰,只是鲁迅;当代也有不少。只不过是我们不知道,所以没有告诉你;你的父母不知道,所以没有告诉你;你的老师可能也不知道,所以也没有告诉你。我们都已经看见了这种“不知道”所造成的阅读的稀少了。我们很焦急,所以我们总是非常热心地对你们说,它们在哪里,是什么书名,在哪儿可以买到。我就好想为你们开一张大书单,可以供你们去寻找、得到。像英国作家斯蒂文生写的那个李利一样,每天快要天黑的时候,他就拿着提灯和梯子走过来,在每一家的门口,把街灯点亮。我们也想当一个点灯的人,让你们在光亮中可以看见,看见那一本本被奇特地写出来的书,夜晚梦见里面的故事,白天的时候也必然想起和流连。一个孩子一天天地向前走去,长大了,很有知识,很有技能,还善良和有诗意,语言斯文……
同样是长大,那会多么不一样!
自己的书
优秀的文学书,也有不同。有很多是写给成年人的,也有专门写给孩子和青少年的。专门为孩子和青少年写文学书,不是从古就有的,而是历史不长。可是已经写出来的足以称得上琳琅和灿烂了。它可以算作是这二三百年来我们的文学里最值得炫耀的事情之一,几乎任何一本统计世纪文学成就的大书里都不会忘记写上这一笔,而且写上一个个具体的灿烂书名。
它们是我们自己的书。合乎年纪,合乎趣味,快活地笑或是严肃地思考,都是立在敬重我们生命的角度,不假冒天真,也不故意深刻。
它们是长大的人一生忘记不了的书,长大以后,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样的书,这些书里的故事和美妙,在长大之后读的文学书里再难遇见,可是因为他们读过了,所以没有遗憾。他们会这样劝说:“读一读吧,要不会遗感的。”
我们不要像安徒生写的那棵小枞树,老急着长大,老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不理睬照射它的那么温暖的太阳光和充分的新鲜空气,连飞翔过去的小鸟,和早晨与晚间飘过去的红云也一点儿都不感兴趣,老想着我长大了,我长大了。
“请你跟我们一道享受你的生活吧!”太阳光说。
“请你在自由中享受你新鲜的青春吧!”空气说。
“请你尽情地阅读属于你的年龄的文学书吧!”梅子涵说。
现在的这些“国际大奖小说”就是这样的书。
它们真是非常好,读完了,放进你自己的书架,你永远也不会抽离的。
很多年后,你当父亲、母亲了,你会对儿子、女儿说:“读一读它们,我的孩子!”
你还会当爷爷、奶奶、外公和外婆,你会对孙辈们说:“读一读它们吧,我都珍藏了一辈子了!”
一辈子的书。
作者以诙谐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趣味盎然的童话式故事,故事的结局更是令人感动不已。
——《号角书评》
丰富的花草知识不时出现在叙述中,促使读者脑海里一再浮现的尽是花团锦簇的美景,字里行间突显人间温情。
——亚马孙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