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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人人爱看的美国史
分类 人文社科-历史-世界史
作者 京虎子
出版社 文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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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从历史的角度另眼看今天的中国和美国如何坐在同一张跷跷板上。

在其他历史学家都一本正经地记载天下大势国家兴亡的时候,京虎子则饶有兴趣地记录了很多鸡零狗碎的东西,从而让此书殊异于很多其他的美国史图书,走的是“历史的圣贤均不完美”的路子。

全书分为:第一家庭、马上天下、乾坤一枪、诅咒、刺客列传、总统的女人、三代苏秦、奇才、法官大人、混血十章。

内容推荐

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很大程度是因为其八卦性,在中国的史家一本正经地记载天下大势国家兴亡的时候,西方的史家则像患了偷窥癖一样,饶有兴趣地记录很多鸡零狗碎的东西,包括很多不太阳光的东西,使得西方的历史人物和中国的历史人物相比,显得很不完美、很老百姓,让读惯了中国历史的人们觉得很失望,产生一种圣人都跑哪里去了的疑问。

目录

自序

Ⅰ 第一家庭

 我们美国也有贵族

 殖民北美难上难

 北美的土特产是“饥饿”

 公主下嫁给救命仙丹

 长眠在你的故乡

 弗吉尼亚王国的直系血统

 让烟草变成棉花,再变成战争

 美国有个花无缺

Ⅱ 马上天下

 美洲无马,船载以入

 传说中的黄金七城

 偶然的坠马所引发的

 不懂外语的后果很严重

 两匹马跑出个天翻地覆

 骑马的遇上了骑兵

 跑得快才能闹革命

Ⅲ 乾坤一枪

 有枪并不等于有了新大陆

 弗格森的两念之差

 扳机之下的颠倒乾坤

 恐怖活动的关键是计划

 穿平民衣服的不一定都是平民

 天上也会掉馅饼

 改变历史只需要一枪

Ⅳ 诅咒

 太阳神震怒了

 140年的死咒

 大锅饭散伙喽

 破咒之人竟然是疯子

 太子党遇上白眼狼

 三十功名西北王

 死人的事纯属巧合

 杀死一个不怕死的人

 一命换一命

 不让排队就去当刺客

 肥胖害死人

 规矩迟早要破坏

 林大公子的际遇

 随风而逝的谜底

Ⅴ 刺客列传

 第一种武器:拳头

 第二种武器:拐杖

 第三种武器:天花

 第四种武器:便条

 第五种武器:医生

 第六种武器:排队

 第七种武器:讲稿

 第八种武器:阴谋

 第九种武器:兄弟

 第十种武器:成名

 第十一种武器:仇恨

 第十二种武器:爱情

Ⅵ 总统的女人

 寡妇门前总统多

 第一位第一情人

 总统夫人也当家

 杰弗逊的宣泄

 世上还是寡妇好

 欧洲看重的是脸蛋

 都是外套惹的祸

 进不去白宫和出不来的

 白宫!白宫

 上帝惩罚你当总统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些不老的爱情

 情人多了不用愁

 第一夫人也是伟大女性

 任期最久的第一夫人

 第一家庭也有难过的日子

 肯尼迪究竟有多少女人?

 第一家庭的如歌岁月

 为了政治而辜负的似水年华

 克林顿的那些风流事

 如此姻缘

Ⅶ 三代苏秦

 第一个吃螃蟹的

 亚当斯太矫情

 想旺家就要娶叫阿比盖尔的

 11岁当了局长

 大国博弈没有天理

 传家之宝是废奴的事业

 文武双全之后便悄悄隐去

Ⅷ 奇才

 不合常理的大学生

 汉副官虎穴盗书

 一怒拔剑,诸葛亮成了猛张飞

 山穷水尽华盛顿

 逼宫逼出了美利坚

 财政部卯上了国务院

 纽约州的豪门恩怨

 栽在风流债上

 阴谋的代价

 善决斗者死于枪

Ⅸ 法官大人

 美国有终身制

 胖人果然有福相

 胖比胖,看谁熬得过谁

 只要控制体重,还有第二次机会

 给约翰逊的礼貌和面子

 爱信不信,反正就这结论

 支持奴隶制的悲惨下场

 总统命不是人人都有的

 最高法院选总统

 弗吉尼亚的反骨

 侄子气坏老叔

 应该怎么定义人?

 县牢里关了一个大法官

 最高法院和国务院联合办公

 首席大法官的椅子上有根刺

 当梦想实现之后就可以长眠了

Ⅹ 混血

 杂种应该怎么算?

 一滴黑血决定子子孙孙

 和女奴只许一夜情

 大家对你找老婆有看法

 逃跑成功再逃跑

 识字还是不识字?

 一部混血的历史

试读章节

殖民北美难上难

大英帝国在全盛时期号称日不落帝国,统治着全球1/4的土地,其殖民地几乎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太阳一天24小时都能照到英国的领地上。但是当英国人踏上北美的时候,英国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岛国。日不落的伟业正是从开拓北美殖民地开始的。

万事开头难。英国人殖民北美,一开始非常艰难,比起之前——百年前西班牙人刚来到美洲来,要艰难得多。

哥伦布于15世纪末发现新大陆后,西班牙人大举渡海,不到半个世纪,成功地颠覆了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这两个庞然大物,美洲的巨大财富让西班牙帝国骤然称霸,大西洋几乎成了西班牙帝国的内湖,其他人只能干些海盗的勾当。

和欧洲其他国家不同,英国是个岛国,必须在大洋上讨生活,无论是生存还是扩张,都必须和西班牙帝国较量。英国的有识之士看明白西班牙帝国之所以强盛,并非出于从美洲掠夺了多少金银,而是因为殖民美洲,彻底摆脱了本土人口膨胀的压力。英国朝野就东进欧陆还是西进美洲进行了激烈的争议,伊丽莎白一世采纳了宠臣罗列等人的建议:西进。于是从16世纪末开始,一些英国人离开了英伦三岛,驶向陌生的世界。

当时,美洲大陆的中部和南部已经被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光了。北美气候寒冷,不适合西班牙人定居,而且经过几次探险,没有发现黄金,也没有发现印第安人建立的国家。北美印第安部落人口稀疏,农业程度很低,对于西班牙人来说,没有占领和殖民的价值。虽然西班牙不涉足北美,但还是将北美视为他们的势力版图。

法国人落脚在美洲大陆的最北边,也就是今天的加拿大,主要靠打渔以弥补欧洲本土经常性的饥荒。留给英国人的只剩下今天的美国东部。英国人把美东的中南部称为弗吉尼亚,意思是童贞女王,因为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婚。

罗列从女王那里获得了许可,找到几位朋友合资,于1584年组织了第一次北美殖民行动。参加的人全部是征服冰岛的老兵,计划在北卡外滩建立殖民地,然后靠抢劫西班牙运输船而致富。登陆后发现当地的印第安人充满敌意,而且食物缺乏、后援不继,于1586年撤回英国。

1587年,罗列又派出了第二只殖民队。这次准备充分,以家庭为形式,打算扎根。来到北卡后还是没法找到足够的食物,领队只好回英国求援。没想到赶上英国和西班牙交战,所有船只都被征用上战场,直到1590年才得以重新返回北方,但殖民者已不知所在,直到今天这些人的下落还是一个历史之谜,很可能死于印第安人之手。

罗列还是不死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1591年,39岁的罗列和28岁的贝丝秘密结婚,因为贝丝是女王的侍女,这场婚姻没有得到女王的批准。

罗列是女王的宠臣,按理说两人都是大男大女,女王不会不批准。可是罗列之所以娶贝丝,是因为他先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奉子成婚的,这种事对于女王这个老处女来说问题严重,因此两人只得秘密结婚,贝丝生下儿子后交给奶妈,赶紧回到宫中当差。第二年,这件事被女王得知,盛怒之下把罗列关进伦敦塔,贝丝赶出宫去。罗列靠着献出抢劫一艘西班牙船的部分财物才得以出狱,又花了好几年才重新获得女王的宠信。

1603年女王驾崩,詹姆斯一世继位,立即把罗列再次关进伦敦塔,想判他谋反罪可是没有成功,一直关到1616年。罗列在监狱里待了十几年,靠写作打发时间,成了作家。1616年为了对委内瑞拉进行第二次探险,罗列得以出狱。可是在探险过程中他的部下擅自攻击西班牙人,偷鸡不成蚀把米,罗列的长子在攻击中被杀,事后西班牙大使要求严惩罗列。詹姆斯一世正想公报私仇,于1618年将罗列斩首。

此时,英国人已经在北美站稳了脚跟。  詹姆斯一世继位后,西进策略得到大力推动,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特许被颁给了弗吉尼亚公司的两个相互竞争的分支:普利茅斯公司和伦敦公司。弗吉尼亚公司和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一样是商业公司,英国的有钱人对公司进行投资,以从海外获得利润为目的。

普利茅斯公司率先行动,1606年8月派出第一只殖民队,在佛罗里达外海被西班牙人擒获,再也没有回到英国。1607年第二只殖民队在缅因建立殖民点,坚持了一年后撤走。正因为他们,美东的北部被称为新英格兰。

伦敦公司后来居上,1606年12月,144人组成的殖民队从英国出发,非常巧合地航行了144天来到切斯比克湾口。不过下船的时候不再是144人,有40人病死在途中。为了躲避西班牙人,他们逆流而上,在詹姆斯河的上游建立了殖民点,用国王的名字将之命名为詹姆斯镇,这是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永久殖民点。

詹姆斯镇是个非常糟糕的选择,这里到处都是蚊子,不多的野生动物很快被猎杀光了。最可怕的是印第安人,北美的印第安人远比中美和南美的印第安人凶悍,殖民者刚下船就遭到印第安人的攻击,被打死1个打伤11个,吓得他们赶紧建立要塞,要塞建好后就开始闹饥荒,领队的克里斯托夫·诺福克赶紧装上挖到的一些矿石返回英国求援。

诺福克走后,殖民们望眼欲穿。在大西洋上一个来回至少一年半载,当下填饱肚子更是当务之急。在这种时候,谁能率领大家生存,谁就是领袖。

约翰·史密斯于是走上了历史舞台。

北美的土特产是“饥饿”

史密斯是位船长,在当年船长的意思就是海盗头子。英国那时候还是弱势群体,因此鼓励海盗行为。史密斯船长是国际性的人物,在1601年到1604年间不停地打仗,先为了法国和西班牙打,然后为了西欧和奥斯曼帝国打,打到被奥斯曼帝国抓到后当奴隶卖了,他又设法逃脱,穿过欧洲和北非回到英国。

在从英国到北美的路上,史密斯不断地制造麻烦,诺福克忍无可忍,打算上岸后找个机会杀了他。出发前弗吉尼亚公司交给他一个密封的指令,要求上岸后再打开。打开一看,里面是公司任命的殖民地领导小组名单,史密斯就是其中之一。诺福克傻眼了,后悔在船上时没把这家伙扔到海里去。

诺福克回英国求援,殖民者中历经磨难的当数史密斯,因此他当仁不让成了领袖。当领袖不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有所表现。当务之急是找食物,史密斯孤身一人去找食物。1607年12月,史密斯在找食物的途中被印第安人抓获,押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子,这里是波瓦坦联盟的首府。

波瓦坦联盟是印第安人国家的雏形,正好在英国人进军北美的时候,弗吉尼亚的印第安部落的社会结构发展到了一个转折点。波瓦坦是一个印第安酋长,掌握了四五个部落,通过外交和武力,使30个部落臣服,形成了波瓦坦联盟,下一步很可能会形成一个国家。就在他继续扩张之际,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

根据史密斯后来写的回忆录记载,印第安人把他绑起来,然后载歌载舞,打算跳过瘾了就把他杀了。就在印第安人杀他的时候,一个女孩子扑到他身上,就这样他被救了。这个女孩子就是波瓦坦的女儿、12岁的普卡康蒂。史密斯安全地回到詹姆斯镇,也因此和印第安人建立了友谊。第二年,史密斯带人应邀来做客,普卡康蒂偷偷跑到他的住处,告诉他,老爸要杀死他们,让他们待在住处提高警惕。史密斯等人严阵以待,结果没有出现异常。这算是普卡康蒂第二次救了他。

史密斯和普卡康蒂的交情就是这些,好莱坞在此之上演绎出动人的爱情故事。史密斯因为能给大家解决肚子问题而被选为殖民地领袖。靠印第安人的偶尔接济不是长远之计,他的政策是让大家当农民,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是因为来到弗吉尼亚的早期移民有很大一部分是富人,他们以为这里遍地黄金,没想到生活这么艰苦,都三餐不继了这帮人还在街头踢球,那种对足球的热爱值得中国足球人好好学习。

从开荒到有收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史密斯索性绑架印第安人部落的头领,以此要挟印第安人给他们提供食物。可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印第安人也有困难,北美的印第安人农业化程度很低,种下玉米就不管了,到了成熟的时候来摘,因此产量很低。英国人没来的时候他们就经常挨饿,现在多了那么多张嘴,印第安人就是想给也没有多少余粮。波瓦坦联盟和殖民者终于发生冲突,史密斯受重伤,于1609年被送回英国,再也没有回到弗吉尼亚。1614年,史密斯来到新英格兰地区探险,次年在第二次探险中被法国海盗抓获,几周后逃出法国,回到英国后以一名作家身分度过余生。

史密斯对普卡康蒂的记载,历来有很多疑问,说什么的都有,比较客观的看法,是事情确实发生了,但印第安人并没有打算杀死他,只是在举行某种仪式,他自己被吓着了,以为普卡康蒂救了他。

P4-7

序言

网络兴旺到了一定程度,平民风格便山寨化了。就拿历史来说,不知从何时起,写历史的人如同古时数年大旱之后山中的强盗,左一群右一伙地冲出来舞刀弄棒,加上我这种躲在一边抽冷子打闷棍的。

我这个历史剪径走的是兔子专吃窝边草的路数,卖弄完了早年擅长的传染病,接着从我家房前屋后开始卖弄起美国历史,这本书就是从我家所属的维吉尼亚州的历史故事开始的。

和中国历史相比,美国的历史太短了,短到按北京的胡同串子的说法,公共厕所里随便撬块砖头都比美国历史的年头久。

历史的意义不在于长久,比如猿人的历史很久远,可是除了考古学家之外,对其感兴趣的人没有几个。美国的历史虽然只有几百年,可是能够叫出美国历史人物的中国人的比例远远超过能够叫出中国历史人物的美国人的比例。

美国人讲究齐家,所关心的不外是方圆百里的鸡毛蒜皮,但这并不表明美国没有放眼世界之人。中国人看美国历史,美国人也看中国历史,看见的与其说是真实的历史,不如说是内心里传统和习俗的体现。

中国人看华盛顿,高能高到古之尧舜,中能中到千古圣人,低也是一代开国英主,是绝对看不见脸上那些天花留下的麻子的,即便看见了,也要用厚厚的粉抹上,按照古人的话讲,叫做为圣人讳。更有雷锋一般的人物,呕心沥血地给历届美国总统上谥号。文采之华贵先不论,那“一片丹心在玉壶”,让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要到九泉之下给感动得涕泗横流的这些美国列祖列宗们擦一擦鼻涕。

美国人看中国历史人物,则按他们看历史的传统,无论是圣人还是恶人,首先看到的是人,而且颇能看出中国人自己看不出来的优点,例如洪秀全,在美国人眼中,成为拿破仑和希特勒的基因重组体。

放之于历史长河中,中国和美国如同坐在同一张翘翘板上,压下去的一方带着几分惋惜地探讨近代以来落后挨打的原因,掀起来的一方的眼中也不全是居高临下。对此起彼伏的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位美国写历史的人的提法让人耳目一新。此人特意选 1636年来说事,这一年中国和美国都有大事。中国是满清立国,美国则是马萨诸塞殖民地立法建立北美第一家高等学府哈佛大学,虽然他搞错了,满清立国其实要比哈佛建校早 16年,但用这两件几乎同时发生在大洋两岸的事件来解释其后三百余年历史趋势,就是另眼看历史的结果。

我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很大程度是因为其八卦性,在中国的史家一本正经地记载天下大势国家兴亡的时候,西方的史家则像患了偷窥癖一样,饶有兴趣地记录很多鸡零狗碎的东西,包括很多不太阳光的东西,使得西方的历史人物和中国的历史人物相比,显得很不完美、很老百姓,让读惯了中国历史的人们觉得很失望,产生一种圣人都跑哪里去了的疑问。

其实东方西方都有造圣运动,只不过东方先圣后人,西方先人后圣。在西方人眼中,既然历史人物并不因为缺陷而不伟大,那就没有为他们擦干净屁股的必要,于是西方的历史人物都带着东一片西一片的“白皮癣”,在太阳底下看上去很不舒服。

在我看来,历史的魅力正是源于这些“白皮癣”。组成正史的那些人物事件其实就是被反复说的八卦罢了,八卦能够让历史从潮得发霉的书斋里出来,成为消磨时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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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5: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