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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罗杰阿雅我的狗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格日勒其木格·黑鹤
出版社 新世纪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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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这是中国第一部一位作家给狗写的传记——一部专为名为罗杰和阿雅这两条威斯拉猎犬的生平所写的传记。作家用朴素的文字真实客观地记录了两条狗成长的经历,记录了一个人与两条狗共同的生活和深厚的情感,将一个人和一条狗在城市奔跑的背影深深印刻在了读者的脑际。

内容推荐

七年前,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我”从狗市领回来了“我”的小金子——罗杰,它和一头母狗——阿雅陪“我”走过了生命中一段温情而美好的岁月,它们的陪伴使“我”的生命充实而快乐。

作家用朴素的文字真实客观地记录了两条狗成长的经历,记录了一个人与两条狗共同的生活和深厚的情感,将一个人和一条狗在城市奔跑的背影深深印刻在了读者的脑际。黑鹤事无巨细地记录着罗杰与阿雅的成长。为罗杰去除狼趾的过程;罗杰和阿雅第一次在家里吃饭的场景;罗杰在路上奔跑的速度;罗杰望向窗外专注的眼神;罗杰迎接黑鹤时巨大的热情;罗杰以破坏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黑鹤用每一个细节强调罗杰对人的热情和依赖,罗杰和阿雅们是和我们一起共同栖居在钢筋水泥丛林中的生命。

目录

狗的命运

我的罗杰

一个漫长的引子——在草地的日子里

城市里的伙伴

我的小狗,我的小金子出现了

罗杰——它的名字

成长

奔跑——金色的影子

等待——这是我们的世界

游戏——我们一起回到童年世界

寻找五谷轮回之所

梦的守护

品种——王子还是半血亲的牧羊少年

荒野——世界的救赎

我的世界,它的世界

归属

球童

给邻居的一封信

阿雅——又一块小金子

又一块小金子

饕餮

阿雅

它是阿雅,不是罗杰

优良的猎犬

假孕

罗杰和阿雅

额尔古娜和我们的狗

在阳光下

附 我们的约定

后记

试读章节

第一次看见它时,这个北方的城市刚刚进人初冬,落了第一场薄雪,但天已经很冷了,很多人已经穿上了羽绒服。

我记不清自己去哪里了,好像是去呼伦贝尔草原刚刚回来。

在车站下车之后,尽管疲惫不堪,我还是习惯性地向车站出口处超市大门前的那个角落扫了一眼。

尽管这个城市有一个宠物市场,但还是有一些人将小狗拿到这里来出售,除了因为经过这里的巨大人流存在的潜在购买力,当然也是因为他们更了解人们的心理吧,很清楚哪里可以最好地发挥这些小东西的魅力。刚刚满足了购物欲望的人走出超市会突然发现角落里那些可爱的小生灵,正用期待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先不说宠物市场的客流量与这里无法相比,当那些置身于熙熙攘攘众生中的人突然看到这些楚楚可怜的小东西娇弱的目光时,它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于是这些精通心理学的出售者总是能在超市闭门前卖出带来的小狗、小猫、小兔子或是那些将羽毛染得令人感到诡异的小鸡小鸭。

我从未成为他们的顾客。第一,这里小狗的品种总是让人产生怀疑,不出意外一般情况下都是近亲繁殖得失去基本特征的品种;其中更多的是那种白色的宠物犬——一直钟爱大型犬的我当然不会对这样的小狗感兴趣,还有那种被剃了毛之后重新煽色现出斑马一样的条纹、看起来极其怪异的小狗,那些售狗人把这种小狗称为“豹狗”,那是一个查遍犬谱也不会有的名字。第二,我确实没有时间和精力饲养这么一个小生命,在此之前我已经拒绝了一条十分漂亮的斑点大和一头德国牧羊大。

但每次我走过这里,总是控制不住地要停下来,抚摸那些小狗柔软光滑的身体,感触它们温暖湿润的舌头。

那种时刻总能让我回到童年。

但我从来也没有动过要买下一只的念头。

那天,在角落的简易鸟笼里有两只小狗,一只长毛的杂种京巴,卧在地上睡觉,另一个棕黄色的毛团是只短毛小狗,不时地抬起一只爪子,使它暂时离开那冰冷肮脏的水泥地面,它的全身都在颤抖,包括垂在头两侧肥硕的耳朵。

在我蹲下的一刹那,它跌跌撞撞地翻越了生就一副好皮毛对这初冬寒冷无动于衷的长毛京巴,向我扑过来,我的手触到了它冰冷湿润的茶色鼻头。它咝咝地嗅闻着,似乎已经从这里得到了一点温暖,激烈地摇晃着小小的身体,又肥又短的尾巴像一条肥硕的虫子,兴奋地扭来扭去。

“拿出来看一看。”我指着它说。

提出这个要求之后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我发现自己是在提出要求之后才发现自己确实已经这样说了。

那个浑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像阿拉伯沙漠游牧部族一样的中年妇女尽管非常不情愿,还是打开了笼子。她大概已经认识我了,每次在这里经过总会停下来逗逗小狗,但从来没有买过一只哪怕是上过颜色的小鸡。

它被拎着脖子提起来——这并非一种多么粗鲁的动作,但它不会觉得痛,母狗总会这样将它们叼来叼去一放在我的手里。

我把它抱在怀里,一个光滑温暖的肉团。我的手指顿时成为它搜寻的目标,它挨个嗅闻,试图从这个形状酷似乳头的指尖上找到奶汁,但我让它失望了,它试着缩进我的怀里。

“两个月大,特能吃食,一窝里就这个长得好,孩子就想留下这个,他爸还是留了一条黑色的。”中年妇女尽管对我并不抱太大的信心,不过还是将这一套已经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再背一遍,反正再说一遍她也不会缺少什么,还可以活动一下冰冷的嘴唇。我可以看得出来,它顶多刚刚满月,柔软的胎毛可以证明一切,尽管看起来滚圆,那不过是在从家里拿出来前吃得过饱造成的,仔细地摸一摸就会发现它明显营养不良,脊骨已经露了出来,大概是仔犬过多母大乳汁不足造成的吧。

是什么阻止了我放下它?

它抬起头看我,那淡蓝色的眼睛,温暖的淡蓝色眼睛。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仓——那头陪伴过我度过整个草地童年的乳白色牧羊大,当我第一次到一个牧民家里去抱它时,它抬起头时就这样看着我。

那时我五岁。

它是我的了,当它抬起头看我日寸,我就知道它已经是我的了。

“就要它。”我说。第一次看到在两只小狗中唯一抬起头望着我的仓时,我也是这样说的。

我抱着缩在我的棉夹克中非常安静的小狗已经走出很远,听到那个中年妇女在后面喊:“大耳朵,那狗是俄罗斯大耳朵。”

她倒是很敬业,并不打算卖出一条品种不详的狗。

大耳朵,而且还是俄罗斯的。我喜欢。

我抱着它回家,就像抱着自己已经远逝的童年。

那天,回到家里,刚刚乘了一天的火车,疲惫至极的我几乎倒头就睡。刚睡着就听到它在床下的地板上不满地哼哼,开始我只以为那是小狗到了陌生的环境里必然的反应,但它的叫声尽管细小却非常坚决,并不是那种漫无目的闭着眼睛扯着脖子的号叫,我想如果我不理睬它,它会一直这么叫下去吧。我睁开眼睛,它正蹲在我的床边,满怀期待地望着我。

看到我睁开眼睛,它站了起来,拼命地摇晃着尾巴,试着跳起来,将两只前爪搭在床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

它想上来。

我把它拎上来,放在床上,它立刻安静下来,准确地在床上找到一块被窗外冬日温暖的阳光晒到的地方,心满意足地躺平了身体,只有那滚圆的肚子还倔强地突起着,迅速地闭上眼睛睡着了,像一只被突然关闭了电源的玩具狗。

我睡了一个多小时醒来时,发现它竟然将头枕在我的一条手臂上,也许是我微小的动作惊醒了它,它睁开眼睛,微微地抬起头,睡眼惺忪地看看我,然后又将头搭在我的手臂上睡着了。

它确实信任我。我们继续睡。

晚上,它在就餐时的表现令我欣慰,一口气将我用牛奶拌的剩饭吃得一干二净。狼吞虎咽。我想,很长时间内,它应该一直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

看起来,它是一只很好养的小狗。

后来,开始回忆它当时究竟有多么小时,我确实有些糊涂,也许当时它只有我的手那么大,也许比我的手刚刚大一点。总之很小,看到它时我不由自主地想把它放在我的靴子里照一张相,确实是小到那样的程度。

随后的一个星期,我叉外出了。说实话甚至已经有些谈忘它了。当我回家再打开门时,一头摇晃着尾巴全身油光水滑的大耳朵小狗跑了出来。只是一周的时间,它的体重几乎增加了一倍,父亲微笑着看着我。这是他的功劳。

足够的营养,良好的照顾,使它以惊人的速度成长起来。

原来成长,是这样的概念。

P29-32

序言

我喜欢狗,即使在还没有从事动物小说写作之前,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搜集一些狗的故事。每一头狗都像人一样,拥有独特的生命历程。有时我会想象这些狗的命运:它们是否会遇到一个不错的主人?它们会拥有怎样的传奇经历?它们会不会活得很久?

现在,我要讲一下我遇到过的两头狗,它们不属于我,但我偶尔会想起它们。我不知道它们后来的遭遇。

20世纪的80年代初,我还在上小学低年级。楼区附近有一个狗肉馆,在门前总会拴着一头狗。几天以后,那头狗就不见了,它的位置被另一头狗取而代之。没有什么需要猜测的,它们的命运已经注定,就是被人吃掉。

每天上学和放学我都会经过那里。

后来,出现了一头很大的长毛狗,不知道是因为毛色漂亮被刻意留下,还是因为狗肉馆那段时间原料充足,抑或是生意不好,总之,它一直没有被杀来吃掉。

那是一头温和的大狗,不是什么非常特殊的品种,也就是北方比较普遍的被称为“笨狗”的一种混血狗。每天经过那里,我都会和它打招呼,甚至会带一些吃的给它。它摇着尾巴迎接我,很认真地从我的手中取食我带去的食物,我因此领受同行的伙伴们钦羡的目光,——我似乎与他们不同,拥有与巨大接近的勇气。我那些天真的同伴当然不会知道,在我上学之前那短暂的草地生活中,曾经饲养过比这更大的牧羊犬。我了解狗,我知道它从我手中取食绝对不是因为饥饿,因为在它面前的食盆里总是满满地盛放着食物,它这样做仅仅是对我的尊重,还有,它喜欢自己被关注。

这样过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路过狗肉馆时,看到狗肉馆里的人正在树下剥一头狗的皮。

我跑过去,不是它。

我松了一口气,它还在那里,趴在门前。

而另一只狗已经被杀死,屠狗者正在剥皮,我和其他的孩子挤在他的身旁兴致勃勃地观看。是一种好奇心或人类的祖先遗存在我们本性中对血的渴望吗?当然,我当时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也许是因为没有目睹杀戮本身吧。在我赶到的时候,那头狗已经成为一团没有生命的实质性的肉了。

不过,这让我想起一个朋友,在小时候目睹了一次杀狗之后,从此就成为了一个彻底的素食主义者。

当时我是看得兴趣盎然,而那个屠狗者也为自己的工作得到如此关注而忽然认为自己要更敬业一些,于是操刀时使自己的每一个动作都准确无误,甚至在考虑剥制皮张的过程中手臂扬起的弧度,一定要看起来更流畅而舒展。

就这样,直到专注观看的我被一个更高大的孩子从最里面的圈子里挤出来。

我抬起头,无意中看到那头长毛狗的眼睛。

那是一种即使到现在我也无法找到适合的词语来描述的目光。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它应该已经很多次目睹同类被杀死剥皮的过程。这一切,就是在它的眼前发生的。

我走过去,它站了起来,将头贴在我的手上,我可以感觉到那种细微的战栗。它保持着这个动作久久不动,似乎想以此忘记刚才看到的一切。但我的手太小了,无法遮住它的整个头,甚至不能给它一个暂时安全的虚假世界,只能勉强挡住它的眼睛。

那天晚上大约九点多,我从家里溜了出来,带着一把自己用西式餐刀改成的尖刀。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江湖之行,夜色的遮蔽给了我行侠仗义的勇气。  狗肉馆里仍然喧闹,还有食客没有离去。它趴在窗下的阴影下。我走过去时,它站了起来,我闻到了一头大狗温暖的气息。那把刀被我打磨得锋利无比,我扯住绳子,轻轻一挑,就将绳子切断了。

它自由了。

也许它还没有意识到,但这时狗肉馆里似乎有人要出来,也许只是我的想象。但巨大的恐惧俘获了我,我将刀藏在衣袖里飞快地逃走了,我跑得很快,跑过了家门,还在向前奔跑。奔跑缓解了我的恐惧和紧张,当我停下来的时候,发现它正站在我的身后。噢,这只温和的大狗。我拼命地喘息时,也听到它粗重的呼吸声。后来我慢慢地住家里走,想象着怎样说服母亲让我收留这头巨大的狗,在那时我已经意识到那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且,我也无法说明它的来历。

城市毕竟不是无边的草地。

当我心事重重地打开楼道门回头再看时,发现它已经消失了。

第二天上学时,我和几个同学走过那家狗肉馆。那根被我斩断的绳子还挂在窗前,当时我的脸上一定浮现出一丝刻意摆出的微笑,而那种微笑,一般应该出现在江湖侠客的脸上。侠客混在围观的芸芸众生当中观看张贴在城墙之上重金悬赏自己人头的告示,微微一笑,然后潇洒离去,从此江湖上只留下他来去无影的传说。

但很快,那家狗肉馆前又拴了一头新的狗。我没有再继续自己的行侠之举。即使那么小,我也清楚,那样的事只能偶尔为之,在一个已经形成的链扣里,一切已经长久地运行了很久,所有的人已经习惯了那一切,比如中国人进食狗肉的饮食习惯。从那时起,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我无能为力的,我的手太小了,甚至不能蒙住一头狗的眼睛。

我不知道那头狗逃走之后发生的故事。

关于另一头狗,就与斗大这种活动有关了。

我见过很多狗,也听过很多富有传奋色彩的狗的故事,甚至自己也断断续续地养过不下十头狗,但第一次接触被用作打斗用的大,却并不是在斗大比赛中。

那是2003年,一个初秋的黄昏,为备战大庆油田公司的篮球联赛,我带领球队与另一支球队进行了一场训练比赛。比赛之后,大家冲过澡从体育馆里出来,上车准备返回驻地。我们在车里等待一个有事外出的队员回来。

在百无聊赖的等待中,我注意到在体育馆旁边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里面关着一头巨大的狗。我们走过去看,那是一头高大的黄色大丹犬(Great darle),它的肌肉极度发达,甚至有些像人类世界中的健美运动员,胸腿等处的肌群不知通过什么样的训练方式被过度刺激强化,不断受损的肌肉纤维在愈合之后无限地膨化,它的肌肉呈现出一种畸形的强壮。

刚刚走近笼子,一种扑鼻的恶臭就让我们止住了脚步。我几乎无法形容那种腐败的气味——一种带有质感的臭味扑面而来,几乎让我睁不开眼睛。

在它皮肉松垂的脖颈上,有一道可怕的伤口。因为大丹大本身的皮并不紧凑,而皮毛的颜色又非常浅谈,所以那伤口更显得触目惊心,面积足足可以塞进我的两个拳头。伤口里可以清晰地看见裸露的肌肉组织,呈现出不祥的粉红色,而且隐约还露出其他的白色组织,我想它的喉管也有所损伤。黄色的组织液和脓液从伤口中滴落下来,数不清的苍蝇被这种气味所吸引,在伤口附近飞舞盘旋。

那令人窒息的气味就来自它脖颈上的伤口。

在满足了好奋心之后,其他的队员回到车上去了,我站在铁笼外又看了一会儿。

自始至终,它都没有畎叫,只是冷冷地看着我。那是几乎没有任何情感的冷漠目光。我从未见过动物的眼睛里流露出那样的眼神,没有恐惧,没有好奇,对看到的一切都无动于衷。

从小我就拥有一种能力,可以很容易地接近陌生的狗,只要不是受过特别训练的警大,我都能够很快地得到它们的信任。其实我从来没有什么秘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接近陌生狗的时候不要直视它的眼睛——那将被狗视为一种挑衅。而且,不要恐惧,不仅仅是表面上没有恐惧,连内心也不要恐惧。这个,狗可以感觉得到的,它们相信人类的恐惧是因为心怀不轨,有攻击自己的企图。

狗攻击人类,很多时候也是因为恐惧,它们要自卫。

但面对这头狗,我失去了以前所有的自信。

我没敢伸出自己的手去抚摸它,即使是隔着笼子。我害怕自己会永远地失去它,以后我还要用它来打球。

我不知道它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在它身体里有些东西永远地坏掉了,那是一种不可修复的损伤。小时候,我也见过那种以凶悍著称甚至不惧野兽的牧羊犬,但无论它们怎样凶猛,都是正常健康的,那种凶猛是与生俱来的,是一种不可遏止的生命活力的展现。那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凶猛。

但在这头大丹犬的身上,有一种令我感到恐惧的东西。

它一动不动,就那样隔着铁栅栏看着我。

它所在的那个世界,距离我真的太遥远了。

后来,我回到车上,而那个队员还没有回来。有个队员告诉我,刚才他们碰到了狗的主人。据说这头狗一个星期前刚刚参加了一场斗大比赛,为主人赢得了一笔可观的收人。至于它的伤,它的主人说会很快带它去治疗。而且,我不知道是无意还是有心,他告诉我的队员,他的狗是出售的。以我所了解的知识,对于这样一头漂亮高大的大丹大来说,显然那价格有些低廉得不可思议。

当时,即使在国外也是被禁止的斗大比赛刚刚在南方一些城市出现,北方还很稀少,那种专业的比特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也没有登陆中国。于是这种大类世界里温驯巨大的代表就被训练成了斗犬。

队员们在谈论那头狗,甚至有人表示愿意买下它,送它去治好伤。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形容我的这些队员,也许是因为长久地在球场上奔跑,他们尚还保留着人类成长过程中最天真的一面。即使拥有巨人的骨架,但那颗孩子的心却从未离弃过他们。

因为车停得离铁笼并不是很远,而车窗又是打开的,车里进了很多苍蝇。车启动之后,队员们开始将那些苍蝇赶出窗外。当所有的苍蝇都被活理干净之后,大家好像已经忘记了关于那头狗的话题。

随后的日子确实繁忙,我们乘车在各个体育馆之间奔波,去赢一场或输一场比赛。那头狗渐渐地被我谈忘了。

整个赛季结束了,打完最后一场比赛之后,我们乘车刚好再次路过那个地方。不知是谁忽然谈起了那头狗,我提议去看一看它。于是车拐进了那个院子,在球馆旁边,我们发现,铁笼已经空了。只有我一个人下车,走到铁笼前,我根据食盆里风化的食物判断,它已经离开这里很长时间了。

上车之后,没有人再说什么。我们刚刚经历一场艰苦的比赛,在比赛中,我们都像狗一样在奔跑,我喜欢这个英语短语,每一个认真观察过狗奔跑的人都可以体会到这个短语中那种温暖的味道),以这种不懈的奔跑弥补在技术上与对方的差距。我们赢得了比赛,但赢得很艰难。

大家都累了,有些队员已经缩在对于他们庞大的身躯来说显得过于狭窄的座椅里睡着了,有些戴着耳机望着窗外北方秋日的景色发呆,也许是在回忆刚刚结束的比赛中一次完美的投篮吧。

我不能预测那头充当过斗犬的大丹大的结局。它后来是不是因为伤口感染而死?我不知道。

我想起了当年在《体坛周报》上读到的一个被定义为趣闻的新闻。

当年CBA联赛中陕西盖天力队的美国外援,刚刚来到中国,因为不适应中国的饮食而身体愈见消瘦,教练组颇为焦急,于是授意翻译领着他出去“补一补”。

翻译提议:甲鱼怎么样?

外援不明白何为甲鱼,翻译只好将甲鱼译成乌龟。

为什么要吃乌龟?外援露出惊愕的神情。

那么鱼翅呢?翻译再次提议。

鱼翅是什么?外援还是不明白。

也就是鱼的翅膀。翻译扇动着双臂解释。

天啊,我们为什么要吃鱼的翅膀?外援有些憎了。

翻译也有些不耐烦了:“得了,干脆吃狗肉算了。”

外援瞪大了眼睛:“狗肉,我的上帝,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为什么要吃自己的朋友?”

狗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为什么要吃自己的朋友!

今年刚刚过了两个月,我已经拒绝了三头狗,一头藏獒,一头德国牧羊犬,还有一头具体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狗。在饲养了两头威斯拉犬(Vizsla)之后,我实在没有精力和时间也没有足够的空间再收留其他的狗。

那么这三头已经被主人抛弃的狗去了哪里呢?我不知道,我无法猜测它命运。

后记

北方的雪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融化的,这意味着雪季已经结束。

整个冬天,我背着背包和单板滑雪板,不断地外出滑雪,从一个雪场赶往另一个雪场,或者去并未被开发的山区,用一整天的时间爬到一座山的山顶,从山顶滑下来,享受那种高速下降和可能被雪下的石头撬翻雪板后骨断筋折的恐惧以及由此而来的兴奋。

我还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单板的品牌Never Summer,我不知道自己的翻译是否正确:永无夏日。是的,我希望永无夏日,雪永远不要融化。

我的新滑板上,我习惯性地在雪板上喷上我的标志,一个狼的爪印。

北方的冬天太冷了,空中飘散的霰预示着一场大雪即将到来,这意味着我可以在厚厚的自然雪层上尝试一些新的动作。我无法控制自己面对寒冷的颤抖。尽管不断吞食已经冻得像冰块一样坚硬的巧克力,我还是失去了太多的热量。

在这种令我瑟瑟发抖的寒冷中,我会突然间想起被我留在家中的两头狗,我开始想念它们。

年前我刚刚接到山上鄂温克朋友的邀请,他们希望我在春天时去森林里,因为那个时候的森林是非常热闹的。我要穿过整个呼伦贝尔草地,才能到达那里——森林之中隐秘的驯鹿之国。在这个高度现代化的时代,他们仍然以大地守夜人的姿态保持着古典的传统生活方式。我还要看看那头母亲被熊杀死的驯鹿孤儿幺鲁达(鄂温克语:白鼻梁),不知道它是不是长大了。

在筹备这次远行之前,我不会外出,而这其间的日子,应该是一段比较空闲的时间。真正为此感到兴奋的,应该是我的两头威斯拉猎犬吧,因为这意味着,我会有更多的时间在家,它们会有机会和我一起外出跑步。

这个冬天,我每次准备出行捆扎背包,都是在它们期待而又倍感失望的目光下进行的。面对那种目光,几乎每一次出行,我的内心都在承受一种谴责。对于这个世界,它们的要求真的很少。在它们的世界里,只有两件事,奔跑和等待奔跑。它们那样喜欢奔跑,喜欢在白色的雪上狂奔、跳跃,发出最响亮的畎叫。

我领着它们跑出小区,在阳光下,它们的毛色像融化的铜,恍如从未没落的淘金时代。我在路人惊羡的目光中带着它们一直向前奔跑,获得了那与孩子的心从未背离的一种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快感。

看着它们在我的面前以一种快捷的步子搜索着前进(枪猎犬的本能,尽管并没有猎物),我不由得想起我饲养过以及听说过的那些狗。

母子两代陪伴我度过草地童年时代的乳白色蒙古草地大,一个罕见的品种,像我远逝的童年一样,我再也拔不到那样品种的牧羊大了。那头一度成为我童年噩梦的凶悍的牧羊犬,它曾经独自在草地里杀死一头成年的狼,又将死狼叼回营地。还有,不久前,我在海拉尔的狗市上看到的两只以每只五十元出售的小狗。以我所掌握的知识,它们的体内显然混有狼的血统。对于只有两三个月大的小狗来说,它们表现出足够的凶狠和警惕,尖叫着撕咬任何一只伸向它们的手。那种荒野的气息也许通过混血而有所稀释,但还未完全从它们的身上消逝。我想,在它们的出身背后,一定隐藏着关于一头狼和一头狗的爱和尊严的动人故事。

我的狗,作为一种枪猎犬,它们已经永远没有机会再展示被选育时不断被强化的狩猎能力,这种奔跑至少可以让它们相信,自己狂奔在梦想中的绿色草地和荒野之上。它们在等待我回家。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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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