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创始和初步发展
记载宜兴紫砂壶的最早的文献资料是明末江阴人周高起的《阳羡茗壶系》。他在“创始”篇中说:“金沙寺僧,久而逸其名矣。闻之陶家云:僧闲静有致,习与陶缸瓮者处,抟其细土,加以澄练,捏筑为胎,规而圆之,刳使中空,踵傅口柄盖的,附陶穴烧成,人遂传用。”
金沙寺僧是用细缸土制造茶壶的第一人,但因为身处僻远而没有留下姓名。随后周高起在“正始”篇中论及了另一位艺人供春:“供春,学宪吴颐山公青衣也。颐山读书金沙寺巾,供春于给役之暇,窃仿老僧心匠,亦淘细土抟坯,茶匙穴中,指掠内外,指螺文隐起可按,胎必累按,故腹半尚现节腠,视以辨真。今传世者,栗色暗暗,如古金铁,敦庞周正,允称神明垂则矣!世以其孙龚姓,亦书为龚春。”
供春,是紫砂工艺史上第一位被记载下名字的大师,是紫砂壶的正式创始者。
清代吴骞《阳羡名陶录》对《阳羡茗壶系》进行了史实归类并作了一些更正、补充和阐释,说:“金沙寺在宜兴县东南四十里,唐相陆希声之山房也。宋孙觌诗云:‘说是鸿磬读书处,试寻幽伴拄孤藤。’建炎间,岳武穆曾提兵过此,留题。”还说:“颐山名仕,字克学,宜兴人,正德甲戌进士,以提学副使擢四川参政。供春实颐山家童。”
吴梅鼎在《阳羡茗壶赋》中称赞供春为开山祖师:“在髫龄而颖异,寓目成能;借小伎以娱闲,因心挈矩。过土人之陶穴,变瓦瓶以为壶;信异僧而琢山,斫阴凝以求土……彼新奇兮万变,师造化兮元功。信陶壶之鼻祖,亦天下之良工。”并评价了供春对紫砂壶造型的贡献:“稽三代以博古,考秦汉以程功。圆者如丸,体稍纵为龙蛋;方兮若印,角隅刻以秦琮。脱手则光能照面,出冶则资比凝铜。”
许多文人留有大量赞美之意,如张岱《陶庵梦忆》:“宜兴罐(壶)以龚春为上。”文震亨《长物志》:“壶以砂者为上,供春最贵。”徐喈凤《宜兴县志》:“供春制壶,款式不一,虽属瓷器,海内珍之,名公巨乡,高人墨士,恒不惜重价购之。”周澍《如阳百咏注》:“台湾郡人,茗皆自煮,最重供春小壶,一具用之数十年,则值金一笏。”《五石瓠》的作者说“京口谈长益为之作传”,指出京口(现镇江)有个叫谈长益的人曾为供春写有传记。后人无法寻觅到这个文本,否则供春其人其事定会有确凿的说明。
金沙寺僧人因是出家人,住持寺中,活动范围有限,之所以“久而逸其名”,就是因为影响太小之故,如果供春不去金沙寺,寺僧创始的一套制壶技艺就会湮没无闻。而供春临时栖身于此,偶然的机会学到了技艺,而且热衷于此,就把这个技艺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开来;同时,也正是他把紫砂陶(细陶)从日用陶(粗陶)中独立出来。
《清稗类钞》所说的采矿泥和澄练的加工手法,与供春把混在陶土矿中所含的紫砂泥分离出来的“淘细土抟坯”如出一辙,所以吴梅鼎同时也称赞供春的工艺劳作:“春风花浪之滨,分畦茹滤;秋月玉潭之上,并杵椎舂。合以丹青之色,图尊规矩之宗。”
据推算,供春大约出生于公元1500年前后,也就是明弘治十三年前后。
供春的作品不多,且多湮没,明代的周高起没有亲眼见过,只从时大彬的仿器中知道其刻款,清代乾隆年问的吴骞也自叹福薄:“供春壶已世间不复存在了。”但19—28年,以开凿宜兴善卷洞知名的储南强先生,却宣称在苏州地摊上发现并买回了一把錾下有“供春”刻款的茶壶,这就是被今人称做“供春壶”的树瘿壶。这把壶的壶盖初为清代制陶名手黄玉麟所配,为瓜蒂柄形。储氏得到后,请著名画家黄宾虹欣赏。黄宾虹认为此壶是以银杏树瘤为本,黄玉麟配盖有误,于是又复请裴石民重做了一个树瘿壶盖,并在盖正口外缘刻上两行隶书,铭日:“作壶者供春,误为瓜者黄玉麟,五百年后黄宾虹识为瘿,英人以二万金易之而未能,重为制盖者石民,题记者稚君。”这壶呈核桃色,外形为银杏树瘿状,容量大约300毫升,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依据潘稚亮先生的陶刻铭文,英国人愿意出两万美元购买,被婉拒。这把茶壶其造型成为当今紫砂艺人仿制、学习的标本,并为紫砂爱好者津津乐道。
但围绕这把壶真伪的争议一直未断。不少人从泥料质地、大小、工艺、烧成诸方面,指出这把树瘿壶不符合考古和典籍记载的供春壶的特征。储南强先生宣布得到“供春壶”后,上海的施镇昌(1905—1978)先生也于1941年间得到了一把这样的茶壶,以后,龚心钊、袁体明、宣古愚、吴湖帆等先生,也先后得到过这种供春壶。当代壶艺泰斗顾景舟先生说过,他一生曾见过五六把这种款式的茶壶。
如果世间尚有幸存供春制作的茶壶,那么可能会有什么特征呢?不妨勾勒如下:受水半升以上,颜色“栗色暗暗,如古金铁”,线条简洁明快,质地粗犷,较缸胎为细,因为附陶穴烧成,外表不免沾有飞釉;与前述的吴经墓中出土的提梁壶的特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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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章
伴随着新世纪的开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短短的十几年时间,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总体上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首先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下,在各级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从无到有,逐步建立起来,并已发展为比较健全的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和传承人保护制度。在进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已公布了三批共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部公布了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市、自治区也公布了省级保护名录项目8566项,代表性传承人9564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从十多年前的单个的项目性保护,走上了整体性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保护的意义越来越被人们所普遍认知和理解,人们越来越珍视优秀传统文化,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程度、参与热情越来越高,全社会已经逐步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围绕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在,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方法和方针、原则逐步完善和确立。在总结保护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逐渐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恒定性和活态流变性的基本衍变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认识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既不是使它凝固不变,也不是人为地使之突变,而是要让它按照自身的规律去自然衍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遵循其本体规律。近些年来,我们提出的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针对不同类型项日实施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在保护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准确认识、总结和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确立了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确立了保护工作的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保护方针和原则的确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是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机构队伍基本建立。截至2011年,不包括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仅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4.387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增长至6.2298亿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成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叶l心,16个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局)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基本建立。
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丰富多彩。近十年来,北京和全圉各地陆续举办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及保护成果展,对于社会公众认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意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近两三年来,主要的展演活动如2009年文化部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2010年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巧夺天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名工艺美术大师技艺大展”,2011年在中华世纪坛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2012年年初文化部等部门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等都引起轰动,增强了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和参与意识。
六是国际合作和交流不断加强。2004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第一批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在四川成都成功举办了三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达36项,成为世界上人选项目最多的国家。2012年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培训中心在中国(北京)正式成立,这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生存濒危的境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存在传承人年老体弱,人走歌息、人亡艺绝的现象;在保护工作中,重开发、轻保护、轻传承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度开发、盲目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地方对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保护工作不落实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应该头脑清醒,思想明确,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抓实干,从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扎实、深入的开展。
最近,文化部主要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及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情况,以及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个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以便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整。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把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会越做越好。
在概要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保护工作的基础,或者说我们科学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律,不断取得保护工作成绩的基础是什么,我想,首要的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科学认知。今天,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整体性保护的情况下,更需要继续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认真、科学的梳理和分析,进一步探究它的文化渊源,揭示它的价值,总结它的存在形态和演变历程,以及研究如何在把握本质规律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保护。这样的调查、分析和梳理,可以充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粹性及其杰出的文化、艺术、历史和科学价值,由此引导人们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逐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关注、重视或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正是基于此,我们组织专家学者或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者编撰出版了这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2005年,浙江人民出版社也曾邀我主持编撰一套“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迄今已出版二十多本。这次经作者重新修订后纳入现在这套丛书,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其项(书)目的选择,则是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确定,每个项目独立成书,分批出版。第一辑收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项,内容涉及传统音乐、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技艺等多个领域。它们形式各异,但都以其厚重的历史、鲜明的特征在中华文明的深厚积淀中留下了鲜明的烙印,并长久地影响着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精神特质乃至生活方式;如同一朵朵奇葩,千姿百态、绚丽斑斓,与其他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中华文化的悠久博大、辉煌壮丽。
这套丛书的作者来自全国各地,都是该项目研究的专家学者或项目的传承人,其中不少作者是项目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他们根据自己多年的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本着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精神,详尽梳理每一个项目的历史渊源和沿革流变、分布区域和存续状况,细致描述它们的呈现形态,包括风格流派、技艺特征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作品,并对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进行深入的阐发。这套丛书力图以学术的权威性、叙述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成为广大读者全面了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读物,它的出版不仅有助于中国渎者认识和了解祖国优秀的文化遗产,也为世界人民认识和了解中国文化打开一扇窗口。
是为序。
2012年5月6日
徐秀棠编著的《紫砂工艺》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之一,是着重反映紫砂工艺的基本面貌、表现形态、美学或工艺上的主要特点、历史,以及目前有代表性的主要传人,同时也简要介绍了当地政府为继承与保护这一文化遗产所做的工作和未来的计划。
《紫砂工艺》不仅有助于读者认识与接近这些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增强民族文化自豪感,而且必将激励当代人通过这些民族文化遗产的认识与保护,将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与现代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开创中华民族更为灿烂的未来前景。
徐秀棠编著的《紫砂工艺》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之一,主要对紫砂陶进行了介绍,对紫砂陶德发现、分离以及紫砂流派及世家进行了介绍,让读者对紫砂工艺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是一本价值极高的工艺美术读物。
《紫砂工艺》图文并茂地展现在读者面前,通过《紫砂工艺》的学习不仅可以增进读者对紫砂陶的认识,还有利于紫砂研究者的学习与参考。通过《紫砂工艺》的学习可以陶冶读者的紫砂艺术美感,极具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