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达什伍德家族世代居住在索赛克斯郡。家族广有地产,是那个地方的富户。府邸叫诺兰庄园,位于家族地产的中心位置。全家几代人都在这里过着体面的日子,周围的熟人对他们都有好感。以前的主人是个单身男人,他活到很大岁数,多年来一直与他姐姐为伴,由她操持家务。可她先他十年谢世了。她死后,家里彻底变了样。为了弥补姐姐的空缺,他把他的侄子一家接过来住。侄子亨利·达什伍德先生不但是诺兰庄园的合法继承人,而且业主本人也愿意将产业遗赠给他。有了侄子、侄媳及其孩子们的陪伴,老先生的日子过得十分舒适,对他们的喜爱便与日俱增。亨利·达什伍德夫妇始终对他悉心照料,这倒并非仅仅出于利益关系,夫妇俩本来就心地善良。把这位老人照顾得心满意足,让他安度晚年,过得舒舒服服。欢蹦乱跳的孩子们更增添了他生活的乐趣。
亨利·达什伍德先生与他的前妻生有一子,与现在的妻子生了三个女儿。儿子是位稳重可敬的年轻人,母亲给他遗留下大笔资财,而且他成年后又继承了母亲的一半遗产,因而基础十分厚实。他随后不久便成了亲,又增添了自己的财富。因此,对他来讲,父亲是否继承诺兰庄园,实际上就不如对他妹妹们那么重要。如果不靠父亲继承那笔财产的话,妹妹们的财产实在是很少的。她们的母亲一无所有,父亲能支配的钱只有七千镑,因为前妻遗产的另一半也法定属于她的儿子,而他只有权终身享受其利息。
老先生去世后,遗嘱宣读了。结果,那遗嘱就像几乎所有遗嘱一样,让人喜忧参半。不能算他不公平不领情,因为他并没有剥夺他侄子的继承权,可他的条件使遗产的价值半数丧失了。达什伍德先生本希望遗产能使妻子和女儿受益,而不是自己和儿子,那笔遗产留给了他的儿子和四岁的孙子,结果他自己根本不能为自己最亲爱的人和最需要钱的人动用那笔财产,也不能出售地产上的珍贵林木。那笔遗产完整地留给了他的孙子。这孩子只是偶尔随父母来诺兰庄园拜访,其实他跟两三岁的孩子相比没什么突出的地方,说话咬字不清,举止十分固执,鬼点子很多,吵闹得要命,但却赢得了老先生的宠爱,远远超过了多年悉心服侍老人的侄媳和侄孙女们。不过,老人对三个女孩并非忘恩负义,他留给她们每人一千镑,算是表示对她们的慈爱。
达什伍德先生起初非常失望,但是他的性格乐天欢快,或许可望活个大岁数,再说他可以省吃俭用,从本来很大的家业的收益中省下很多钱存起来,几乎很快就能改善家境。但是这姗姗来迟的好运在他叔父去世后仅仅维持了十二个月,他便离开了人世。他的遗孀和女儿们只剩下一万镑,这还包括了以前得到的遗赠。
他病危后立即打发人把儿子叫来。达什伍德先生支撑着病体,使出全部力气,急切地嘱咐儿子照料继母和妹妹们。
约翰·达什伍德不像家里其他人那样伤心,不过他被这种时刻受到如此叮嘱深深打动了,他保证说,要尽自己最大努力让她们过得舒适。他父亲听了才觉得安心。约翰·达什伍德先生后来仔细思量着,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她们多少钱才算得体。
这年轻人品质并不恶劣,只是心肠有点冷,也有点自私。不过,总的来讲,他还是挺受人尊敬的,他履行一般职责时还算体面。假如娶的是个比较厚道的女人,他或许会更加受人尊敬,自己也许更加厚道。他结婚的时候还很年轻,而且对妻子十分爱怜。约翰,达什伍德太太却是他性格特征的强烈浓缩——心胸更加狭隘,更加自私。
他向父亲做出保证时,心里想的是赠给每一位妹妹一千镑,让她们富有些。当时他觉得自己确实有这个能力。除了母亲那一半财产和目前的收入外,每年可望有四千镑的进项,他心里觉得热乎乎的,便觉得有能力出手大方一点。“不错,我要给她们三千镑。这样做既大方又体面!她们因此能过得非常舒适。三千镑!我拿出这么大一笔钱丝毫不费力气。”他这么考虑了整整一天,后来又想了许多天,并没有后悔。P1-3
简·奥斯汀是完美的……她对人物内心细腻又理智的刻画亦无人能出其右。
——[英]毛姆
我们读简·奥斯汀,是因为她对我们的了解远远多于我们自己。道理很简单:她影响着我们成为什么样的读者,成为什么样的人。
——[美]哈罗德·布鲁姆
本书作者简·奥斯汀于1775年出生在英国汉普郡一个名叫斯蒂文森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乡村牧师。她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却在父亲的影响下大量涉猎各种书籍,获益良多。她十四五岁就开始写短剧、小品试笔,娱乐家人,二十一岁完成的小说已跻身英国文坛最佳作品行列。
奥斯汀的小说均为爱情故事,但她本人却终生未婚。她于1817年辞世,时年不足四十二岁。
简·奥斯汀在二十二岁前已完成两部小说,即《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后经修订,分别于1811年和1813年出版。第三部小说《诺桑觉寺》直到她去世后才发表。三十岁后她写了另外三部作品,1814年出版《曼斯菲尔德花园》,1816年出版《爱玛》,1818年出版《劝导》。
简·奥斯汀所写的都是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完全限于自己所熟悉的那个很小的生活圈子,但她的观察细致入微,构思巧妙合理,人物刻画细腻生动,写作风格朴实无华,清新隽永,表面上琐碎的叙述读起来颇耐人寻味。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她的观察而发展,等到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如同书名里所体现的那样,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以玛丽安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以约翰·达什伍德夫妇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以威洛比为代表的人物在感情上又是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作者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报以赞扬,尽管对这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了鄙夷的态度。作者最终赞赏的是女主人公埃莉诺,因为她既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表现了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想,即人不能没有感情,但感情应受理智的制约。
在喜剧性效果方面,《理智与情感》开创了作者独特的幽默风格,即模仿加反讽的讽刺手法。故事中那些在感情上和理智上的过分行为均遭到作者辛辣而巧妙的讽刺。这种笔法往往带有夸张成分,但深刻地表现了作者的生活态度,从而深化了作品的思想内容。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的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作者在这部小说里首先创造了这种写作风格,在她以后的小说作品里又始终保持下去,这种风格已经成为简·奥斯汀作品的醒目标记。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她的观察而发展,等到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在喜剧性效果方面,《理智与情感》开创了作者简·奥斯汀独特的幽默风格,即模仿加反讽的讽刺手法。故事中那些在感情上和理智上的过分行为均遭到作者辛辣而巧妙的讽刺。这种笔法往往带有夸张成分,但深刻地表现了作者的生活态度,从而深化了作品的思想内容。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的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作者在这部小说里首先创造了这种写作风格,在她以后的小说作品里又始终保持下去,这种风格已经成为简·奥斯汀作品的醒目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