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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卢卡斯散文选/外国名家散文丛书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E.V.卢卡斯
出版社 百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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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本书精选了卢卡斯27篇散文代表作,文笔机俏,底蕴浑厚,在平凡琐事中,在俗而又俗的题材中发掘出事物的文化和社会内涵,塑造了一个个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特点或怪癖,常常使人哭笑不得的人物形象,为推动英国文学随笔这一体裁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内容推荐

卢卡斯是20世纪英国著名作家、评论家,是兰姆之后,英国散文卓有成就的传人。他视野开阔,学识渊博,文笔机俏,底蕴浑厚,尤其善于在平凡琐事中发掘出事物的文化和社会内涵,精彩之处,令人击节。

本书从杂感、随笔、游记、作家传记与追忆等几方面精选了卢卡斯的散文代表作,共计27篇。

目录

杂感与随笔

 杂感与隽语(摘录)

 说吐司

 说早餐

 人行的小径与远足的手杖

 神圣的茶叶

 新衣与旧衣

 父母的兄弟们

 闲人

 菊花

 鸽子

 别人的书

 贪便宜

 挂号信

 伦敦的市声

 准时

 笼子之间的思考

 一次葬礼

 委员会

游记

 印度之旅

无声的脚

匆匆的印象

阿格拉与法特赫普尔一西克里

圣城——贝拿勒斯

 日本行

小小的国土

小艺妓

戏剧

宫下

富士山

 美国印象

旧金山

芝加哥

高空广告牌

艺术宝库

弗尔农山

传记与追忆

 北国的魔法师

 兰姆传

1775

1782-1789基督慈幼学校

1790-1794

1794-1796爱情

1796悲剧

1800兰姆与伦敦

1806-1807《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

1817海登家的宴会

1819佛兰西丝·玛丽亚·凯利

1820-1823《伊利亚随笔集》

1825解脱

1834晚年

 回忆康拉德

 记霍斯曼

 记高尔斯华绥

 回忆阿诺德·本涅特

译后记

试读章节

在一个穿着你的旧衣的人背后散步,那是一种奇特的经验,最近我曾经有过这种经验。你产生一个你自己的幻影,或你愿那么看的话,你瞥见了你自己的翻版,它提醒你,那不是别人而就是你自己。这是我头一次从背面看我的那身衣服,有一种模糊的似曾相识之感,后来我瞪眼直视它的款式,我记得那是一套多么宽松自由的衣服,穿在里面的肢体的动作又是多么随便和无拘无束,在这之前穿了多少年都是这样,我伤心地明白过来我丢掉了一套多么宝贵的穿惯了的旧衣。这证明我们丢弃旧衣服时该如何慎重,梭罗断言旧衣服该烧掉:有人认为衣服应含有自传的意味,从他们的观点而言,这没错;因为花呢服怎么能交给另外一个人而继续保持自传的意义呢?但梭罗的论点是一种要求尽美尽善的想法——也就是说,只对梭罗这类人提供的意见,——再说,也没有几个人写自传,所以我们不妨坚持把旧衣服保藏好。

在一切旧衣服当中,什么也比不上旧皮里上衣的神气那么窝囊,一件新皮里上衣是够气派的。它是奢华的象征,跟苦行者或忏悔者贴身穿的刚毛衬衣恰好相反。与其说它是衣服不如说是防御工事。英国人的皮衣乃是他的城堡。可是一旦开始朽坏,部分脱毛,饱经风雨,那么皮衣就是文明最糟的玩意儿。甚至连字谜也比不上。虽然在它的黄金时代真是好处多端!间或它曾经是动物园内大部分较大的动物身体上的一部分(毛在外)。它的这种多方面适用性往往是谨慎的父亲在儿童晚会上使用的关键的一招,让孩子穿着它参加晚会,既御寒又漂亮。皮里上衣从来也不是惯常穿的旧衣;大衣也不是。这些可以卖掉或丢掉连心也不跳;然而普通的大衣却不应该轻易抛弃。一件旧大衣是随人海行的好伙伴,在风波险恶或多雨的晚上穿着到甲板上去。

可是我似乎听见你在询问什么叫惯常穿的旧衣?惯常穿的旧衣就是比别的衣服较舒适而又不那么庄严的衣服。旧不够,适意也不够,必须把这两种优点结合起来。好的衣服如果穿来穿去宽松而敝旧了就称为惯常穿的旧衣;坏衣服则永远达不到这种地步。劣等和不合身的衣服只不过成为“旧衣”罢了。惯常穿的旧衣这个词的来源是个秘密;所有的语言学家以及所有“对可爱的文字具有爱好”的人,像罗·路·史蒂文生那样,将会认识到这个新词的绝对的适合与魅力。考虑一两分钟你将认识到如上所述的那一类衣服不可能有别的办法让你明白,它们叫做惯常穿的旧衣,就是这样而不能称为别的什么。人们平平淡淡地想到普通的旧衣,但惯常穿的旧衣却受人钟爱。任何衣服都可以遮盖赤身露体,惯常穿的旧衣则不限于此——它们给予你愉快和无拘无束,它让穿着者适应一种更潇洒自由的生活。然而必须明白惯常穿的旧衣并非绝对名声不好的,绝不旧到你遇见牧师太太而害臊。

在普通日常生活中,穿惯这种旧衣的人不喜欢穿上衣和防水布雨衣,除非天气极端不好。正是风雨烈日的威力才使他的旧衣变成如今这个样子;户内的生活则产生较差的效果。最好的惯常穿的旧衣是由宇宙本身打上标志的。它们是聪明的旅行家的服装,你在赫尔维林山或朗代尔派克峰遇见穿惯常的旧衣的旅行人;你也在黑森林和富尔卡认出他们来;他也在特罗萨克或是南丘陵地区的光滑的园丘和起伏的曲线下给认出来。热爱大自然的人穿着惯常的旧衣去追求她。

对惯穿的旧衣的涵义加以界定并未了结,依然有一点可以补充。应该说,比如,女性当中有勇气穿的人为数不多。大多数是不敢的。也有男人不敢,也有男人由于职位的缘故不敢穿。主教大概就没有惯常穿的旧衣。

在所有惯常穿的旧衣中上衣是价值最高的。人们对背心就不感到如此珍爱。背心并不那么可爱,但是上衣却可成为朋友、兄弟。男人的一件上衣穿上几十年。一件令人满意的上衣价值千金,因为难得。做背心对任何裁缝都不在话下,上衣则非如此。若裁缝决心要按他的办法做上衣。那是再没有更使人倒胃口的事了。你提出一打意见;你规定肩膀上不要垫肩;衣领要高,可以翻起来防湿气或下雨;要在内面多几个口袋;背部不要衬里;别在剪裁时搞时髦的花样;裁缝对你的话报以不断的微笑。可是他照样是个恶棍,因为上衣送到你家时,那恰恰是你极力反对的式样。一个不折不扣地照顾客意见办的裁缝是无价之宝。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真正叫人喜欢的上衣。

帽子也是可爱的。然而靴子的好景太短促,使人没法爱。你不敢爱它们。一双使你感到舒服的旧靴子至多可穿一年。照我看靴子似乎是文明最明显的失败;它们把脚挤痛,夹得难受,甚至使脚受伤,它们的紧是各种各样的,就是不能完美无缺;它们夏热冬凉,不耐用而价钱又贵。它们几乎使人感觉一生中把下肢截掉是值得的。欧斯金勋爵说过,回忆起所有秘密都揭开的那个时候是令人欣慰的,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知道鞋子为什么总是做得太紧的原因。可是怎么办呢?赤脚行走,在这么历史悠久的皮鞋时代之后是不可能的,凉鞋吧,不能御寒而且社会主义化。在室内当然有拖鞋,后来又能买到设计得非常好的毡鞋。但是对凉鞋据说还是没有狠下功夫研究,而且穿凉鞋肯定不能散步。在风气多变的英国,还有待发现适于户外生活的靴子,这种调查研究是一辈子的事。可以说,要到一个人半条腿踏进坟墓,合脚的靴子才能在望。

在冬天没有比穿惯的旧衣更舒服的东西了,但是在夏天它给法兰绒让位。轻松愉快,自由自在,给你一股行动的劲头,这些是你穿上法兰绒衣服的感觉,它穿在身上平整有如你没穿衣服_样。在板球场上人人都是平等的。张三李四可以打败王公大人,这不是板球季节常见的事情吗?我不怀疑普通人甚至可以打败王太子。但是一度在表面上还是有区别的。在过去,当乔治·巴尔打左后方得六分,乔治·弗里曼打出的球像闪电,法兰绒运动衫是一种区分哪个队的标志。那时候职业运动员穿的衣服显示他是哪个队的。他穿一件有色衬衣,那运动衣不是白色的,你可以在旧照片上看见过。我记得最早的一场板球是二十五年前苏莱郡对苏塞克斯郡的一场比赛;我清楚地记得普莱的法兰绒球衣是黄色的,裘卜的球衣是灰色的。然而现今,只有极少的情况例外,大多都是用首字母来区别两支板球队。职业运动员来了一个变化,他的法兰绒球衣像业余运动员一样白得耀眼。一个外来人不可能区别职业和非职业球员。职业球员甚至打领结,这是在19世纪60年代未听说过的事情,而且是不能容忍的。然而这种新男服的面貌是好的,因为它强调板球的社会主义平等性质。

P85-89

后记

爱德华·维拉尔·卢卡斯(1868-1938)生于英国肯特郡的埃尔萨姆。他在进入伦敦大学前就踏进社会,先是在布莱顿一家书店当学徒,后来在苏塞克斯郡一家地方报纸当记者。在伦敦他先后担任过《环球报》与幽默杂志《笨拙》的编辑,最后又担任麦休恩出版公司的负责人。从本世纪初至30年代,卢卡斯不但作为作家,也以编辑和出版家的身份,对推动英国文学随笔这一体裁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著名的散文集有《炉边与阳光》(1906)、《人物与喜剧》(1907)、《闲逛者的收获》(1913)、《冒险与热情》(1920)等。此外他还写过一些幽默小说。

卢卡斯对兰姆深有研究,他是兰姆传记的作者和兰姆作品和书信全集的编者,他自己的随笔也受到兰姆的影响,他们的风格有一些共同之处,如题材都围绕身边琐事,淡薄的政治色彩,机智与轻松的幽默调侃,对生活的广泛兴趣和深厚的文化修养,这些在本集选译的《说吐司》、《说早餐》、《新衣与旧衣》、《神圣的茶叶》等文中都有所反映。但是由于时代背景的不同,个人生活经历与气质也不尽相同,他们又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兰姆是在浪漫主义全盛时期写作的,加以他生活中的不幸,他常常逃避到幻想中寻求慰藉与解脱,因此有时富于浪漫主义的想象与抒情色彩,而卢卡斯则没有这些生活经历,他如实地面对人生,用犀利的眼光发现对别人来说司空见惯和荒唐可笑,或并不荒唐但却可笑的人事,浪漫的感伤色彩比兰姆的淡薄,而现实的喜剧色彩则较浓。我们从《一次葬礼》这篇作品可以看出,其内容虽然是悼念一位朋友的去世,其中的基调与其说是悲伤的,毋宁说是含有幽默的笑意的。但是这不意味卢卡斯不能写抒情的东西,《菊花》便是一篇相当优美的作品。

卢卡斯的一部分随笔是谈衣食住行的,他从这些俗而又俗的题材中发现其情趣,例如《新衣与旧衣》;人们在追求高消费的今天,都去追逐时装新潮,但实际上穿新衣远不如穿旧衣舒服,新衣其实是穿给别人看,旧衣才是求自己舒服的。这一经验一般人都有,但像卢卡斯那样谈得头头是道,情趣盎然,则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它使你觉得穿旧衣不但不显得寒酸,反而是生活中潇洒的表现。这类本来是很通俗的题材,在他的笔下显得雅致,高雅的题材也显得通俗,能雅俗共赏。如果《新衣与旧衣》属于前者,《神圣的茶叶》则属于后者,他从茶叶引进英国的历史谈起,英国上等社会是如何讲究茶道的,一直谈到公共场所的卖茶,使我们了解英国社会各层次背景上的茶文化,做到优秀的随笔把知识性与趣味性熔于一炉的特色,各类读者都能接受。

卢卡斯的另一部分随笔则是写世态人情的,有的集中刻画一个人物,如《一次葬礼》,有的则刻画某种人物类型,如《父母的兄弟》、《闲人》。这些人物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特点或怪癖,常常使人哭笑不得。写怪人,英国文学是有这个传统的,读过狄更斯小说的读者就熟悉狄氏创造了许多这类人物的难忘的形象,他们有的精神不正常,有的并没有精神病,不过总是有某种古怪脾气。卢卡斯则是以疏淡的散文手法(没有细节的夸张)来刻画他们,有的是以幽默的小故事的形式出现。以《闲人》这篇小品为例,他冷眼旁观,把伦敦闲人的群像素描式地介绍了一番。所谓闲人,其特点是凡有热闹看的地方总有他们在场,你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事先又如何得到消息,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找到那么多时间的,这已如种花下棋一样成为他们的一种兴趣爱好,甚至成为他们生活的目的;你不但对他们追逐无聊的热闹场面的闲心感到诧异,而且不禁为他们的消息灵通感到佩服,这些精炼生动的小品常常是一幅幅精彩的漫画。我想“闲人”这种类型大概是国际性的吧,无论哪个国家都有,但以我的孤陋寡闻只看过卢卡斯这篇专文,可惜他没有深入地去分析他们的心理状态,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父母的兄弟们》也是一篇读者读后要露出微笑的妙文。假如说你有这样的亲戚,几十年来就以自己的卧室为活动的天地不让人进去,吃完饭餐具放在一边,下一顿你又得给他拿新的去,结果房间里全是用过的碗碟,你拿他怎么办?卢卡斯以这篇散文证明狄更斯的许多这类人物并非凭空虚构。

卢卡斯还以他的系列“漫游者”游记知名,这些游记虽然令人眼花缭乱,却是浮光掠影地记流水账,可以作为导游手册,却不能说是优美的散文。然而他作为一位艺术鉴赏家,对这些世界名城的文化设施,尤其是建筑绘画记载详尽;尽管有蜻蜓点水之嫌,与一般的通俗游记比较,还是显示了他的深厚的文化修养,例如他写芝加哥、纽约,就着重介绍了这些城市的博物馆、图书馆的藏书藏画,使我们认识到美国并不是一个完全追求物欲的国家,它的物质文明固然达到了世界高峰,但精神文明也没有忽视,这一点如果我们没有相应的文化修养是认识不到的。美国虽然历史较短,它的文化遗产远远赶不上旧大陆,但它以雄厚的财富为欧洲保存了大量的文物,以致某些学术研究领域的学者都需要来美国寻求原始的资料,如手稿实物等等,美国的富豪们在这方面做出了不小的贡献,这些地方颇值得我们深思。另外,他的印度与日本游记也值得一读,让游记渗透文化历史的气氛,这是游记作者的学者气质所决定的,非一般的旅游观光者所能做到。

卢卡斯最有分量的代表作当然是他的《兰姆传》,从1893年开始收集材料,到1905年初版问世,他经营了十二年之久。1921年发表的第七版又做了一些修改和补充。这部传记,作者采用的是传统的形式,即以编年的方式引录传主的书信作品以及同时代人的记载,由作者串连并加以诠释评述。与他的同时代人斯特莱彻、莫洛亚、路德维希等人的现代传记相比,即由作者把原始材料加以消化,用小说的叙事方式再现人物的性格与形象和历史背景,风格显然迥异,我们如果习惯于读斯特莱彻诸人的现代传记,会觉得这种旧式的写法颇为枯燥,但从学术价值而言,《兰姆传》无疑是权威之作,其材料的丰富翔实,旁征博引,学术界评价极高。

《兰姆传》虽是卢卡斯最为重要的传世之作,但由于它包含的是大量别人的文字(引文),作为他个人的散文集,许多章节全译出来不合适,而且需要许多额外的注释,然而我又舍不得割爱,只好采用零敲碎打的方式,让读者认识兰姆的许多趣事,以及作者对兰姆的许多独到的评价,还是有可读性的。

《兰姆传》不但详细记述了兰姆的生平,也记载了兰姆的许多朋友跟他交往的情况,包括当时许多著名的作家,如浪漫派湖畔诗人华兹华斯、柯尔律治、骚塞和散文家哈兹里特、德·昆西等,具有很大的文学史价值。如果说《伊利亚随笔集》使我们看到作品中的兰姆,《兰姆传》则让我们看到生活中的兰姆。我们知道兰姆不仅以他的随笔使读者神往,许多评论家指出兰姆最使人神往的还是他的个性。《兰姆传》让我们直接接触到兰姆其人,记载了他的许多轶闻趣事,他如何承受生活中一个又一个打击,在悲苦中寻找乐趣,使我们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伊利亚随笔集》,为什么作者称他为“英国文学中最讨人喜欢的人物”。尤其是他把兰姆跟他的同时代人作的比较,比如雪莱和哈兹里特,使人留下深刻印象,更为鲜明地突出了兰姆的个性,非常有助于我们了解兰姆其人和他的作品的关系。

卢卡斯的自传《阅读、写作和回忆》(1932),我也选译了若干片段,例如对同时代人的一些回忆;这本书由于剪裁不很恰当,显得有些杂乱,但是保存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现代英国文字史料。

作为译者,我对卢卡斯的总的看法是他写得太多,有时近于滥(hack),文字推敲不够,算不得文体家,但是当他写得最好的时候,在英国现代散文史上占有一席地,毫无疑问的。

1996年春于南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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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0: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