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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赵汝珍讲古玩/方家讲坛
分类 人文社科-历史-考古文物
作者 赵汝珍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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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赵汝珍是清末大理院少卿、即古玩家余戟六门的女婿、琉璃厂萃珍斋的东家,对古玩有非常广博的知识。本书赵汝珍在古玩鉴别、辨伪、仿制等方面的论述,深入浅出,明白晓畅,纲举目张,影响深远。其援引《洞天清录》、《格古要论》、《遵生八笺》、《陶说》、《饮流斋说瓷》等前代文玩著作,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辨其得失,细加考证,原原本本,俱为可观。

内容推荐

清之前『古玩』称『骨董』,骨者精华,董者知晓,『骨董』即明晓先人遗存之精华。『古玩』实代表一民族智慧之高低。洋人尚力,近代以来直觉百事『中不如西』,惟古玩一项,颇感『西不如中』。中华古物之精美,使洋人况相折腰,叹曰:一民族智慧如此之高,焉能永远落后!

本书二十万言,初版于民国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印五百部,未兼旬即完全售罄。再版于同年十月二十三日。至民国三十二年三月,作者撰成《古玩指南续篇》二十万言,上市即售罄。同年六月再撰《古董辨疑》十六万言,依旧畅销。

目录

第一章 古玩总述

 第一节 古玩源流

 第二节 古玩之何以可贵

 第三节 古玩商

 第四节 古玩之购买

 第五节 古玩之种类

第二章 书画

 第一节 书画概述

 第二节 书法源流

 第三节 绘画源流

 第四节 书画格式

 第五节 书画名家

 第六节 书画之作伪

 第七节 书画之鉴别

 第八节 书画之评价

第三章 瓷器

 第一节 瓷器源流

 第二节 瓷器述要

 第三节 瓷器之作伪

 第四节 瓷器之鉴别

 第五节 瓷器之评价

第四章 铜器

 第一节 铜器源流

 第二节 古铜器名释略

 第三节 古铜器之仿制

 第四节 古铜器之伪制

 第五节 古铜器之鉴别

 第六节 铜器之评价

第五章 古钱

 第一节 钱之源流

 第二节 古钱之伪造

 第三节 古钱之伪售

 第四节 古钱之鉴别

 第五节 古钱之价值

第六章 宣炉

 第一节 宣炉概述

 第二节 宣炉何以必炼

 第三节 宣炉之仿制

 第四节 宣炉之伪制

 第五节 宣炉之鉴别及价值

第七章 古铜镜

 第一节 铜镜概述

 第二节 古铜镜之伪制

 第三节 古铜镜之鉴别

第八章 玉器

 第一节 玉器源流

 第二节 古玉器名释略

 第三节 旧玉之伪造

 第四节 旧玉之鉴别

 第五节 玉器之评价

第九章 砚

 第一节 砚之源流

 第二节 砚之种类

 第三节 砚之式样及名称

 第四节 砚之收藏

 第五节 砚之伪作

 第六节 砚之鉴别

 第七节 砚之价值

第十章 古墨

 第一节 墨之源流

 第二节 制墨名家

 第三节 名墨

 第四节 墨之伪制

 第五节 墨之鉴别

 第六节 古墨之评价

第十一章 古书

 第一节 书籍源流

 第二节 古书之伪

 第三节 古书之鉴别及价值

第十二章 碑帖

 第一节 碑帖源流

 第二节 碑帖之伪制

 第三节 碑帖之鉴别

第十三章 各代名纸

第十四章 古代砖瓦

 第一节 古代砖瓦概述

 第二节 古砖瓦之伪制

 第三节 古砖瓦之鉴别

第十五章 偶像

 第一节 偶像概述

 第二节 偶像之伪制

 第三节 偶像之鉴别

第十六章 印章

 第一节 印章概述

 第二节 印章之伪制

 第三节 印章之鉴别

 第四节 印章之价值

第十七章 丝绣

 第一节 缝绣源流

 第二节 古代丝绣之鉴别及价值

第十八章 景泰蓝

 第一节 景泰蓝概述

 第二节 景泰蓝之伪制

 第三节 景泰蓝之鉴别

第十九章 漆器

 第一节 漆器概述

 第二节 漆器之鉴别

第二十章 宜兴壶

 第一节 宜兴壶概述

 第二节 宜兴壶之伪

 第三节 宜兴壶之鉴别

第二十一章 珐琅

第二十二章 料器

第二十三章 法花

第二十四章 牙器

第二十五章 彩墨

第二十六章 笔格

第二十七章 竹刻

第二十八章 扇

第二十九章 木器

第三十章 名石

代跋

试读章节

第三节 古玩商

古玩独立成为商号,始于何时,无从稽考。然据各名人札记之载述,明代中叶即已创兴。降及有清,更为隆盛,业务极为繁兴,地位亦甚崇尚。盖系社会之实际需要所演成也。按京市古玩商,有小摊、挂货铺与古玩铺三种。小摊与挂货铺,并非古玩之专营商,故本编所谓之古玩商,乃专指古玩铺而言也。以前京市之古玩铺,无处无之,而尤以琉璃厂为中心区。缘琉璃厂自明以来,即为书肆、纸铺、笔庄、文具店之总汇集所。士大夫终日奔走于古玩商肆,显示有闲与有钱,必易启社会之疑,遭御史之参。但买书、买笔、买纸张、买文具固无人可非议、可指责也。商人循士大夫之心理,杂古玩商铺于其间。好之者虽终年流连于古玩商铺,亦可以遮掩一般之耳目。琉璃厂之所以成为古玩市场者,此为主要原因也。次之则后门一带。因王公之所集居,古玩商肆亦多。今则王谢凋残,沧桑迭变,除琉璃厂尚能维持外,其他肆街之古玩铺,所存均已无几矣。至古玩商交易之实情,亦多为世所不了解者。

一般外地人之心理,咸认为北京商人最不注重信用。说谎骗人较任何外埠为甚。此种情形,在其他商界是否属实,作者不敢臆断:惟在正式古玩商,则绝不如是,且绝对注重信用。古玩似无定价,但在内行确有定价。盖以前仕宦府第,以此为遗留子孙最可靠之不动产。如果价值不定,孰肯收存乎?且以前外官送礼,非特价值不争,即品物亦不能见,完全由古玩商代办。如果不注重信用,购主金钱上之损失尚小,其影响于购主之前程者甚巨。设信用不著,孰肯以此相托也?且古玩之购主,多半为当代之当权者。如果信用不佳,不必正式取缔,即于口角间微露宣抑,即有意外之累。不重信用其可乎?再收买古玩,绝非如购买他项物品,见之即买;必多方探询,觅人介绍。如果信用不佳,孰肯介绍乎?又古玩业迥异于他商货品,不能遍备,但应有尽有,何以故?盖合全古玩商为一肆也。古玩商会之组织非常亲密,平居各肆主每日必集会,谈论每人所收得之物品及某店存有之物品。因此一肆主对全行所有之存货均甚清晰。设某人购求之物为本铺所未有者,但他家有之,亦可取来代售。设定价百元,至多索价百十元或百二十元。如过此以上,则原主认为不名誉、不信用,下次必不与之合作,且卖得之价亦必照实告知原主,再行分给经手费用。如有一分不实,则丧失信用,下次无人与之合作矣。再如甲店存有某物,此物系某人所喜欢收集者,但甲店与某人不熟,而乙店与之相熟。则甲店托乙店持送某人,其索价情形亦必如上所述,丝毫不能隐瞒。设有一次不信用,一元不实在,则即不能在该行活动,亦即不能在该行存在也。是古玩商之交易,由任何方面言之,亦不能不注重信用也。再者,古玩商之通规,售出之古玩,凡未改毁原状者,无论经过若干年后,发现与原议不符者,均可照原价退钱,则不信不义亦无所得也。又且古玩商最重义气,谚所谓“同行是冤家”,惟古玩商则不然。互相帮忙,全体合作,彼此均有联络,彼此完全公开,各店物品均可互相代售。如由外地来京一要人,素喜收罗铜器,只某甲商与之相识,则各店之铜器,均任便由某甲商取去洽商,无论索价多少,卖价多少,均必照实报告,绝无丝毫隐蔽者。再如在古玩商会等发现有一种物品,二以上均欲置留,则不用投标办法,而大家共留,谓之“伙买”。然后由一人设法出售,他人亦不问其卖与何人,卖价多少,只于成交后凭口头报告而已。由上述各事,可知古玩商之绝不随便要价,绝不任意骗人也。即其门市收货,亦重信用。如某人持某物求售,设出价二十元或增至三十元,出售者如认卖时,即须留下。否则去后至数家询问,以三十元为最高价,复来再卖,此时非特不出三十元,即一元亦不许留。此古玩铺之通例。是亦表示信实一端也。总之,古玩商最重信义。与其常交往者,定知此言之不谬也,

第四节 古玩之购买  今日社会之普通心理,以购买古玩为难事,以走人古玩铺为畏途,此诚误解古玩商,以为古玩商尽系说谎骗人也。此实最大之错误,不可不解明者。盖古玩商最重信义,已于前节说明。如果购主不重信义,则古玩商不能辞其咎矣。昔时外官之一切京中应酬,全由古玩商代办,非特价值不争,即原物亦不能亲见,如不信义,能有人托办乎?即今日讲求古玩者,其价值亦为古玩商之所求是应,并不与之争讲。盖古玩之价值有定,古玩商之取利亦有定。如果暴利出售,必为同行所不齿,同行所不乐予合作,是自掘其坟墓,古玩商绝不为也。且收买古玩者均为上层社会之人士,其友朋中明白古玩者必多。设某商以价值百元之物,索价二百,经友朋告知后,下次绝不受其欺骗。是虽有一百之便宜,杜绝此后之交易,商人虽愚亦不为也。设售价八十元,则友朋共认为便宜,非特此购主仍能维持续购,即此购主之友朋,亦必托转介绍,求予交易,是骗人与诚实之利弊,古玩商久已知之最详,又何必骗人自取覆败也!惟商人之所骗者,假充内行,自作聪明,及不诚实之购主。设购买时声明并非内行,不明真假与优劣,古玩商绝不欺骗;设假充内行,自作聪明,古玩商不负欺骗之罪也。且古玩商最忌还价及购主承认其说谎。如某物索价百元,尽可取去赏玩,俟索款时谓暂欠二十元先付八十元则可。如必还价八十元,则商人绝不出售,盖忌讳说谎也。普通之古玩交易为加赚,即某商以百元购进某物,以原值通知购主,请求加钱若干,以最高者为得主,此最通行之事也。古玩商最忌还价。比如某物公值百元,而购者必还价八十元,则此后之百元价货必索价百二十元,留为还价之余地,即同行知其谎骗,亦因其购主之不诚实而曲宥之。故购买古玩以不充内行,不知为不知,任商人索价不还价为最便宜方法,否则吃亏受骗,亦无人原谅,不可不知者。P5-P7

后记

本编于九月二十三日第一次出版,原印五百部,未兼旬即完全售罄。此种结果绝非本编之成功。乃证明社会人士对于古玩著述需要之迫切也。盖购阅诸君十分之十对于本编之内容并不明悉,只凭标名以购买。设作者为骗术家。托此美名以欺世,则此计可谓售矣。惟作者自认非骗者。亦非借此以图利。因社会如此之欢迎。非惟不以为欣幸,反感觉十二分之愧怍。盖作者初未料及社会人士对于古玩如此之重视,故仓卒成书,冒昧问世。在作者原意以为汇论古玩从无专书,用抛砖引玉之方法诱起考古大家之注意,本编仅为引子,是非美恶固无重大关系。故编述时并未十分努力。着手于去年十月,完竣于今年三月,前后仅半年。且系公余之后抽暇为之,实际所用之时间更为有限。所有内容仅取之既有之参考书及记忆之事例,并未多方考求。以致取材简略,叙述凌乱,甚且舛错失实,诸所不免,殊觉愧对读者诸君之热诚,嗣后必特别研讨,以期集述较善之著录用副同好者之雅意。惟编述本书有困难之点二:一、凡中国考古诸书皆为过去文字,其词句多估屈聱牙,今人不易诵读,作者又不敢擅为变易以掠古人之美。故本编中凡文字艰涩之处皆引用古书之原文,务希阅者耐心读之,切勿疑及作者之故为高深也。二、本编最重要之特点在揭穿伪作古玩之黑幕,惟作伪之术由来已久,已成为社会上一种特殊之职业,虽受骗者不少,然因此赖以为生者亦有多人。作者站在发扬古玩立场上极应全盘照直披露。以肃清整理国故之障碍,但为人道计。似又不便直接揭穿以剥夺彼辈一线之生机,故关于作伪之举例率多隐约言之,会心人于字里行间亦可求得其实况,切勿疑及作者调查之不实也。又考古一道尽人知为难事,作者不才,斗胆出此,其舛错处、误解处、缺略处、简陋处自知非鲜,读斯编者均系古玩之同好,其维护发扬古玩之责任与作者等,亦即纠正本书之责任与作者等。如每一读者指正一处,合千人即为千处,然后聚千人之所长,再编为千人合著之《古玩指南》,其必真可谓为名实相符之《古玩指南》,是诚古玩界前途之最大期待也。作者不敏,顾与读者诸君共勉之。

一九四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赵汝珍识

书评(媒体评论)

北京出版社以“无可替代”评本书:“赵汝珍编述的《古玩指南》就被公认是一本好书。赵汝珍是清末大理院少卿、即古玩家余戟六门的女婿、琉璃厂萃珍斋的东家,对古玩有非常广博的知识。《古玩指南》于一九四二年出版,一代又一代的古玩收藏爱好者受到它的影响。该书在古玩鉴别、辨伪、仿制等方面的知识,是其他古玩书籍所无法替代的。”(2005年1月版)

吉林出版集团以“影响深远”评本书:“该书在古玩鉴别、辨伪、仿制等方面的论述,深入浅出,明白晓畅,纲举目张,影响深远。其援引《洞天清录》、《格古要论》、《遵生八笺》、《陶说》、《饮流斋说瓷》等前代文玩著作,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辨其得失,细加考证,原原本本,俱为可观。……况且今人著述,其重要论据常常援引赵汝珍《古玩指南》一书中的记载、以证明其权威性,跟风赵汝珍对古玩收藏鉴赏领域产生的影响。”(2007年1月版)

文先国以“玩智慧”论古玩行:“介入古玩行中者,达官贵人、名流绅士有之,专家学者、平民小卒有之,皆性情中人,皆执著文化之人。与其说玩的是心跳,不如说玩的是智慧。人生舞台本来就是一个大大的智慧演练场、古玩市场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高雅的智慧场所。”(《古玩市场·古玩人》)

刘京以“勤劳与智慧”论古玩:“古玩是全为类的文化遗产,它需要珍爱,收藏和继承。一件精美的伟世之作或许在反映一个时代的某种思想特征和文化品位,从中可以窥视我们古老民族的勤劳与智慧。这就是古玩艺术品的精深魅力以及惊人价格所在。”(《说古玩》)

张峰以“盛世收藏”说古玩:“在中国数千年的收藏历史上,呈现出三次全国性的‘收藏热’,分别为北宋末年、康熙年间、清末民初。……目前出现的‘收藏热’正是太平盛世的显著标志。”(《盛世话古玩》)

金眼以“没有诈骗之说”论古玩行业:“实际上买卖古玩是买卖双方知识领域方面的较量,也许专家卖漏了,也许买家买假了买错了,只能各自总结经验教训,它与欺诈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所谓古玩行一般人不敢涉足,难就难在真假上,对外行人来说无法理解古玩业的内涵。”(《古玩行业及古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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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