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槐树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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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槐树的官名叫什么?没有人能说得清。在渭北平原一些年久的村落上.老槐树大多生长在城门楼子处。如今城门楼子不在了,连老屋门前的土墙也在泪雨久泡中倒塌,但城门口的树还在。
树下大多躺着一张碾磨,最不济也是一块青石,它们的时间有多久,老槐树就有多老。不用浇水,也不用施肥,全凭自然造化。老到身子空了,能藏进去一个成人,但顶部却是枝繁叶茂,春绿秋黄;斜逸而出的虬枝,近看是树,远看是景,像振翅的鹰,像昂头的龙,看得多了,竟渐渐地有了仙气。有一年,刘斐家盖房子打顶,一根斜枝岔在房顶中间影响施工,二十多个人,没有一人敢动槐树枝条,唯有二愣子王贵回家拿了锯子,三下五除二地锯断了碗口粗的枝条,对目瞪口果的旁人说:“不就是树么,叶子拿回去给羊吃,枝条干了当柴烧!”刘斐的房子盖好不久,王贵家的羊莫名地死了,紧接着王贵一觉起来半身瘫痪,连话也说不成了。嘴抽搐着,流出来的哈喇子像挂面,已经到了半死不活的地步。有病乱投医,去了无数家医院,花了无数的钱,就是治不好。村里逐渐地兴起了闲言:“老槐树上藏着‘爷’呢,王贵锯树枝把神撞了,神惩罚他呢!”
老槐树下坐着吴能。她衣服褴褛,面孔苍白,吴能说自己是老槐树的丫鬟,是伺候老槐树的。说的是疯话,自然没人相信,也没人将她当正常人看待。但她治好了王贵的怪病,让人不由刮目相看——王贵撞神之说也是源自她的口。王贵媳妇听到村里的闲言碎语后,赶紧将拿回家的断枝送到老槐树底下,正好碰到了吴能。她对王贵媳妇说:“你家王贵的病,医院是医不好的,烧香要将香插进香炉里,别见佛就拜,不顶用的。要想病好,你家必须给老槐树认错:给老槐树披六尺红布,烧香进贡祭祀.否则你家的事还多着呢,不信你走着瞧!”听了这话,王贵媳妇恍然大悟,赶紧回家准备。找人选定了黄道吉日,掐好时辰,摆好祭品,王贵被人背着来到老槐树下。僵硬的身子被人摆弄着三磕九拜,叫来的吹鼓手顺势鼓乐齐鸣,鞭炮炸得脆响,那红布就披在了老槐树被锯断的伤口上。没过多久,王贵能说话了.也能拄着拐杖下床了,“神”原谅他了。老槐树也出名了。除了逢一遇五有人在槐树下烧香问事外,每年大年初一的凌晨,老槐树下就挤满了黑压压的人头,都在争着烧头炷香,以求来年的风调雨顺,家丁兴旺。
2
吴能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巴幸福,一个叫巴祝福。每年到我家拜年的,是吴能的大儿子幸福。幸福从小是个偏头,满脸是麻子,而且没有手艺,家里也没有盖房子,到了娶媳妇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将女儿嫁给他。好在,这世上没有剩下的男人和女人,近处没有合适的,那就到深山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幸福不久在北山里娶回了一个“小女人”。说她“小”,是因为她个子很矮,只有1.4米的样子。幸福为此没有少对人夸耀过:只要主义真,麻子脸也能放光辉!
吴能的家道似乎不那么走运。我家和吴能家沾点亲——我爷爷一辈是吴能男人的老舅家,按农村的讲究,吴能男人下世要吃舅家的先饭。就是在过丧事的当晚,舅家摆一桌祭祀的饭,八碟子四大碗,干果碟子一应俱全,花花绿绿,其实都是些中看不中吃的东西……其实,后人若有此孝心,还不如让老人活着的时候.多享福,不用这样羞先人。在丧乐班的吹打声中,将祭饭迎进家门,舅家人在祭拜的时候,灵堂前的孝子贤孙们要放声大哭,以示他们没有亏待逝去的先人。随后才能迎死者女儿、外甥等后辈的祭饭;如果吃不到舅家的饭,在阴曹地府都是个饿死鬼。所以,为了这席先饭,幸福每年都要给我家拜年,必定是在大年初二的上午,而且年年来得特别早。我记得有几次,我还没有起床,他就已进门了。后来每到大年初二,我母亲都要督促我赶快起床:幸福拜年来了。快起来!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幸福的父亲去世。
每年春节到我家,幸福都显得很兴奋。在我家东看看西摸摸,对什么都很好奇;而且一定要吃完饭再走,说我妈做的饭吃起来香,吃完了还不忘拿两个馍或者一包烟。有几次我发现,他边吃边放着腰带,然后吹嘘自己一顿饭吃多少碗,一天能挣多少钱,然后问我干什么,我说我在上班,他说现在常常是当官的是瞎熊,做生意的是怪熊,上班的都是笨熊!我说:“那你干啥呢?”他说他干“出租”,业务很多。我无语,真不知道该把他归人哪个“熊”里面。有一天,我在街上看他拉一辆架子车,车辕上插着一面小红旗,走到近前,我问幸福:“你不是说你干出租吗,我以为你开出租车呢!”他说:“是呀,我现在就帮人送货呢!”原来他说的“出租”,就是街道上的脚力,帮人拉货。幸福得意地说:“我这可是县城里的第一辆‘出租车’。”
幸福干出租的生意也许捞到了不少钱,不久,他弟弟祝福也干起了出租。在不大的街道里,只要有人喊“幸福”“祝福”,大家都知道那是有人要送货。不过,凭力气吃饭也好,总比那些坑蒙拐骗偷抢甚至杀人放火不务正业的人要好得多。幸福也有他的烦恼,就是县城里那些城管,他曾不止一次地与他们发生口角,幸福虽然有一身蛮力,却根本不敢与这些人对抗。“人家带着法呀,法是什么,法就是手铐,就是枪杆子!”幸福生气地说,忍不住朝地上呸了三口,“你们有能耐,为啥不收拾美国人去!”收音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肆无忌惮地唱着“抱一抱呀,抱一抱呀,抱着那个妹妹就笑弯了腰”,响彻空旷的街道,幸福车辕上的红旗迎风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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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随心走,声由心发
安黎
毫不夸张地说,我是任小朋成长的见证者——见证了他生命的成长,更见证了他精神的成长。
小朋两岁时,我就认识了他,尽管那时他未必能识辨出我。每年的正月初二,我都要去位居锦阳川的舅家拜年,也总能见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或独自跑着玩耍。或在大人的腰膝间缠来绕去。小男孩一天天长大,其机敏聪颖也日渐显露。记得有一年,小男孩大概五六岁,他与我并排坐于热烘烘的土炕上,向我模仿起刘兰芳的广播说书来,其腔调几可乱真。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忆犹新。
没错,小男孩正是任小朋,而我是他的表哥。后来我在县城教书,他在县城读书。期间,他或迟到,或在课堂上读课外书……免不了要受到老师的处罚。如果老师把他逐出教室,他就跑来向我求援,却叮咛我千万不要将此事告诉自己的父母。为化解他的困境,我瞒着他的父母,数次追到老师家里道歉、求情。再后来,他毕业,我调离,但彼此的往来未曾中断过。
小朋参加工作,进入报刊界,乃至走上文学的道路,自然都与我有关。在他人生的跋涉中,在攸关前途的几个重要的节骨点上,我都为他甘愿两肋插刀。我不愿看到一棵小树在风尘中枯萎,更不愿看到一个鲜活的灵魂在迷惘中沉沦。
而今,读着这部不厚亦不薄的手稿,我自然是感慨万千。激动有之,欣慰亦有之。回首往事,历历在目,时光的奔流不复,今夕的“物非人非”,令我五味杂陈,心绪难平。我为小朋高兴,也为我自己高兴。这种沁入心扉的甘甜,唯有经历汗流浃背的耕耘而迎来稻谷飘香的农夫才会体验,唯有经历栽培之辛劳而一览硕果累累的园丁才能品尝。
当然。不管怎么说,我都不过是小朋人生之路的引领者,而不是抬他过河的轿夫。他的每一步,都是靠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他天资聪颖,悟性极高,实为可塑之才。
时光荏苒,已接近不惑之年的小朋,始终保持着生命中一些至为可贵的美好元素,世俗的污秽,未能将他玷污与吞噬。他是一个透明的人,一个率直的人,一个洁净的人,甚至带着渗入骨髓的几分倨傲与倔强,不肯口是心非地迎合,不肯俯首帖耳地屈从。他透明,不善伪装与掩藏;他率直,心之所想即口之所言,喜怒皆形于色;他洁净,从衣到心,从外及里,像有洁癖般,容不下点滴污垢。
有句话叫“文如其人”,这在小朋身上得到了、确切的印证。小朋的文与小朋的人,有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他直抒胸臆,不在酒液中掺水,不在面粉里拌沙,不化妆自己的表情,不调试自己的脸谱。时而低声沉吟,时而昂首高歌,喜则极喜,怒则极怒,爱则极爱,厌则极厌,黑是黑,白是白,要么彼,要么此,两者之间的边界绝不模糊,完全是笔随心走,声由心发。
经过多年的苦心阅读与艰辛磨砺,小朋的视界在不断扩充,思维的空间在不断拓展,社会的认知力在不断提升,文字的艺术表现力突飞猛进。他关心底层的疾苦,忧患民族的命运,抒写人生的悲喜。他的文字,时而如清风拂过柳枝,轻柔委婉;时而如闪电划破乌云,雷霆万钧;时而如犁铧划破地肤,土色土质;时而如铁锤猛砸厚墙,铿锵有力……纵观小朋的这部书稿,我们就会发现,不论题材如何流转,内容怎样变化,有一样东西却是恒定不变的,那就是洋溢于他文字中的人文情怀。在冰冷的表层下面,总有一股股的热流在潜伏,时不时地汹涌澎湃。言辞也许有一点犀利,像匕首散发着幽幽的寒光,但其心肠却无比柔软与良善。爱以恨的面目出现,但恨只是爱的装饰物与衍生物。恨是衣饰,爱才是初衷。也就是说,他爱也好,恨也罢,归根结底,都是希冀人间的清明美好,期待社会的公平正义。毋庸置疑,小朋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文主义者,也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人道主义者,这样一个基本价值立场的确立,不仅映射着他人性中的大爱之光,更证实了他价值理念的先进性与国际性。凡真正的作家,无一例外皆为人道主义者,以人文的视觉观察世界,以人本的立场审视万物,以人性的光焰点亮人心。人道主义与杀戮式的暴力,与专横式的淫威,与“有奶就是娘”的功利主义等,在精神指向上格格不入,从而造就了作家的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立与冲突。有一点可以肯定,伟大的作家,必然是世俗世界的反叛者,更是世俗观念的颠覆者:公众羡慕的,作家也许很鄙夷;公众趋之若鹜的,作家也许会避之不及;公众颂赞的,也许恰是作家憎恶的——作家的立场,常常不是由现实利益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他心中的那杆标有“良心”二字的秤。这杆秤,掂量着世情,也掂量着作家自己的格调。秤一旦倾斜,一旦失衡,作家自己也就变得无足轻重。
小朋笔下所写,内容广泛而丰富,情感浓郁而真挚,其中有对自己足迹的回望,有对父母养育之情的追忆,有对爱女殷殷之爱的描述,有对家庭生活的叙说,有对兄弟姐妹情义的倾诉,有对朋友之谊的顾盼……一个命运沉浮的老板,一个精神异常的女人,一个记吃不记打的惯偷,一段年迈而颓废的城墙,一棵古旧而神秘的槐树,一头在生死关头挣扎的生猪等等,都成了他写作的素材。这些人,这些物,在他的勾勒下,一个个,一件件,都像一幕幕的微型电影那般活灵活现起来,并逼真地跃现于读者的眼前。悲与喜,哀与乐,愁与欢,忠诚与背叛,显赫与卑微,跋扈与蜷曲等等,都在娓娓道来中得以一一呈现。最让我难忘的,恐怕要数那个不断遭人殴打的小偷,以及那头被装上架子车运向屠宰场的生猪。前者是人,后者是猪。但几乎有着相似的结局。前者误入歧途,遭人唾弃,虽生而犹死;后者活得糊里糊涂,死得不明不白,命运完全掌控在屠夫手里。人,或猪,是作者提供给读者的考题,或者说是作者发出的天问——叩问着人心,拷问着世态。人心之残忍叵测,世态之趋炎附势,世事之冷热有别,皆是作者所要问询与追索的重要命题。然而,人心与世态,非无根植物,而是大地上生长的庄稼。庄稼的长势,取决于气候与土壤酿造的环境。环境,才是一切悲剧川流不息的源头。
小朋的文章,大多都不长。简短的文字,却常常涉及一些重大或根本性的问题。比如自然生态、人文生态、社会结构、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教育以及人的成长等。这种景况,显示的是他的大格局与大气象,也注解着他目光之辽远与思考之深邃。他也许是以树叶起笔,但关注点在于树身或树根。我感兴趣的除了小朋文中所激荡的锐气,还有他的语言。小朋的语言犹如掰碎的羊肉泡馍,精细,屑小,有些许的毛糙,有点滴的疏漏,但瑕不掩瑜,总体而言,是有筋有骨的,闻之浓香,食之有味。他没有那种大跨度的铺排,没有那种松松垮垮的漫无边际,而是在局促的园地里高密度地种植,在并不宽敞的车厢里高负荷地装载,于是,他的语言既显得锋芒毕露、紧凑有力,又睿智精巧、朴茂浸润。在夹叙夹议中,不时会有一些妙语浮现,比如“进城的鸟儿大多成了宠物,而唯有麻雀依然坚持走群众路线”,等等。
小朋依然行走在路上,依然在成长。我以上的话语,既是对他既往文学成就的肯定,也含有对他未来的殷切期盼。作为他的兄长,我希望他的脚步更稳健,更坚实,更紧贴大地,更能踩出属于自己的深刻足迹。当然,我也祝福他一路安好,祝福他春耕秋实、硕果满枝。
《天天为年》是任小朋的首部散文集,集结了作者关于回首故乡的温馨记忆、点滴记录生活百态以及冷眼观世相的种种思考的文章,分为“故乡”“回首”“牵挂”“行吟”“世相”“阅记”“冷眼”七辑,文中多是作者关于生活的思索,对灵魂的探究,对人生的哲学式感悟。现实的单薄与回忆的丰满交相映照,展现出颇具意味的人文深度。本书也代表了一代七零后青年在从乡村到城市的辗转、从传统到现代的冲突中挣扎和成长的轨迹。他们的眼泪与汗水,他们的耻辱与荣耀,在这本书中都有非常直观且深入的体现。
《天天为年》为一部有一定特点的文学集子,由《美文》杂志主编安黎先生作序推荐。作者任小朋曾经从乡村辗转到城市,具有较为丰富的人生阅历,他通过一系列较为深彻的回忆、观察和思索,以多种形式展现了他对人性、社会以及自我的反省与思索。全书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和思考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