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世和婚姻
赫德逊河是以其发现者、英国航海探险家亨利?赫德逊而命名的。它全长800公里,源头可上溯到毗邻加拿大的纽约州北端,纵贯纽约市区,注入大西洋。17世纪初,荷兰移民纷纷沿着赫德逊河两岸定居,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
1648年,一个叫克莱斯?马顿曾?范?罗斯福的人来到这里。
克莱斯与妻子珍妮切(据说是移居荷兰的名叫托马斯?塞缪尔斯的一个英国人的女儿)在到达美国后不久,就购置了在木栅栏(华尔街就是从木栅栏得名的)外面几公里处的290亩的农田,它紧靠着默里山的山坡。克莱斯和珍妮切有6个孩子,其中5个长到了成年。唯一活下来的儿子叫尼古拉斯,他是西奥多?罗斯福和富兰克林?罗斯福最近的一个共同祖先,是这个家族中与赫德逊河流域最早发生关系的一个人,他在这里成为毛皮商人。从毛皮生意获利后,他回到了纽约,开了一家面粉厂,开始购置房地产并进入政界,当选为市参议员。也正是在这个时期,家族姓氏中的“范”字消失了,各种不同拼写法统一为Roosevelt。尼古拉斯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约翰尼斯,或叫约翰,他是这个家族在奥伊斯特湾的一支的始祖;另一个叫雅各布斯,或叫詹姆斯,是海德公园村一支的祖先。
艾萨克是雅各布斯的第五个儿子,他生于1726年,在西奥多?罗斯福冲上圣胡安山,尔后进入白宫以前,他是这个家族中最有名望的人。他是银行家、实业家、政治家,并由于姻亲关系成了赫德逊河贵族的一员,但他完全不同于他那一等级中仍效忠于英王乔治三世的许多人,他为美国的独立事业甘冒牺牲生命和丧失财产的危险。
艾萨克的儿子詹姆斯把家族的这一支迁移到海德公园村。像他父亲一样,他致力于经营这个家族的制糖业,管理并扩大他拥有的大量房地产,但他缺乏他老子的那种进取精神和远见。詹姆斯喜爱田园生活,1818年,他买了在波基普西以北不远的奥尔巴尼驿路东侧的希望山庄园,他青年时期就在那里学习法律;詹姆斯每年在那里度夏,而其未婚儿子艾萨克则全年都住在希望山庄园。
哈佛大学
美国最早的私立大学之一,为一所以培养研究生和进行科学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前身为啥佛学院。总部位于波士顿的剑桥城,1636年建校,1638年正式开学。1639年3月13日,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将这所学校命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扩建为哈佛大学。1816年成立神学院,1817年成立法学院,以后各学院相继在19世纪成立。哈佛大学是全美乃至世界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
这第二个艾萨克?罗斯福是这个家族的异端——一个腼腆孤僻的罗斯福。他学医但不行医,据说是因为见到血就受不了。在1827年,艾萨克医生在37岁时娶妻了,这使人吃惊。新娘是19岁的玛丽?丽贝卡?阿斯平沃尔,他是艾萨克的父亲第三个妻子的侄女,出身于美国最有名望的家族之一。
艾萨克夫妇在婚后第二年,即1828年,在希望山庄园生了第一个儿子,取名为詹姆斯。他在半个多世纪以后成了一个未来总统的父亲。艾萨克医生现在因有了妻子和儿子,觉得现在该是建立自己的家的时候了,于是就在希望山庄园北面的驿路临河一侧购置了地产。他把这个地方称为罗斯代尔,在那里的树丛中建造了一座房子,全家深居简出。詹姆斯?罗斯福的童年很孤寂。他本是独生子,直到12岁时才有了一个弟弟约翰。他的父亲顽固地避免与左邻右合接触。詹姆斯是一个聪明用功的学生,1847年19岁时在斯克内克塔迪的联合大学毕了业。
他在母亲支持下克服了艾萨克医生的反对,于1848年这个革命年头动身赴欧洲进行了一次伟大的旅行。据家族的口头传说,詹姆斯在意大利时参加了为统一意大利而战斗的加里波第的红衫党。据他儿子后来的说法,詹姆斯结识了一个只能用拉丁语谈话的托钵僧,他们一起徒步游历了意大利。富兰克林?罗斯福曾对一个助手说:“他们来到那不勒斯,发现这个城市被加里波第的军队包围。他们一起参了军,穿了一个来月的红衫,后来似乎由于很少战斗而感觉厌倦了,于是跑到加里波第的营帐,请示他们是否可以退役。加里波第感谢了这位老僧和我的父亲,于是他们又继续徒步游历。”
詹姆斯在完成拜伦式的壮举后回到了家乡,立刻进了哈佛大学法学院(这是罗斯福家族中进入这所大学的第一个人),1851年毕业。他当律师不久就放弃了,而去经营煤炭与铁路业务。他担任特拉华和赫德逊铁路公司副总经理和在香普兰湖和乔治湖上行驶汽船的一个轮船公司的经理,并在德卢思附近拥有大量地产。这时他似乎是一个典型的思想保守的实业家。但他也是一个大胆的投机家——这一特点为其儿子所继承。他参加过几次投机事业,要是成功的话,他本来会是美国权势人物中的佼佼者。最大胆的计划是开凿一条横贯尼加拉瓜、沟通两大洋的运河。资金募集和预备性工程已着手进行,但后来由于经济萧条,投资短缺,水道工程被迫中断。这条运河最终是建成了,但不是在尼加拉瓜,而是在巴拿马——而且是由另一位罗斯福建成的。
住在达切斯县的这一支罗斯家族常同豪兰家族以及阿斯平沃尔家族联姻,詹姆斯遵照这一惯例在1853年选了22岁的丽贝卡?豪兰做新娘。十年后,他父亲一死,詹姆斯就继承了希望山庄园,但是他和丽贝卡都不喜欢这个地方。后来当他们在欧洲游历时这座房子失火烧掉了,于是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也就解决了。詹姆斯把地产卖给了纽约州,纽约州将其用于扩大赫德森河州立医院(当地人称为“疯人院”)的场地。1867年,詹姆斯移居到驿路北头3公里处,在赫德森河沿岸买下了斯普林伍德庄园和周围670亩的土地。
詹姆斯对政治同样不感兴趣,但出于一个乡绅的社会责任感,他以一个长者的身份关心地区的事务。他参加了海德公园村学校的董事会,担任疯人院的一个理事;他虽然是在荷兰新教会受的洗礼,现在却担任了圣詹姆斯主教派教会的教区委员和监察人。詹姆斯?罗斯福不仅属于上流社会,而且给想作为纽约市人会条件非常严格的主教联谊会的发起者的人树立了规范。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据说他的一位亲戚就曾不以为然地说:“他竭力仿效兰斯多因勋爵,连鬓角都留得一个样,实际上他倒像是兰斯多因的一个马车夫。”
丽贝卡结婚一年后,生了个儿子。丽贝卡在其儿子结婚以前不久健康即已恶化,她死于1876年。妻子既死,儿子又结了婚,詹姆斯感到无所适从——直到他遇上了萨拉?德拉诺。
海德公园村和奥伊特湾这两个罗斯福家族支系之间的关系在当时要比后来亲密得多,詹姆斯常到住在纽约的老西奥多?罗斯福的遗孀家中做客。事实上,人们认为他会向罗斯福夫人的长女安娜求婚。可是,在1880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当他被邀参加一个小型宴会时(当时罗斯福夫人的长子西奥多正在哈佛大学准备毕业考试,她的最小的儿子埃里奥特出外打猎),他被安娜的女友萨拉?德拉诺迷住了。罗斯福夫人在客人们走后感到好笑地说:“他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她!”萨拉和詹姆斯后来于1880年10月结婚。富兰克林?罗斯福是他们爱情的结晶,他于1882年1月30日出生在斯普林伍德。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教父和教母是萨拉的姐夫威廉?H?福布斯和她的两位好友埃莉诺?布洛杰特与埃利特?罗斯福——后者是詹姆斯的第四代堂兄。
像大多数独子一样,富兰克林常与大人在一起。他是一个腼腆而又早熟的儿童,本能地学会了博得大人欢心的本事。当他的一个姑妈夸奖他机灵时,这小家伙突然神气十足地冒出了一句:“是的,我是鬼灵精!”小罗斯福的父母想给自己的儿子灌输一种服务精神和大方知礼的风度——贵人理应有高尚的思想——而不汲汲于低卑的金钱利益。萨拉说,当时“家里的大人都非常注意不让孩子们受到一切悲伤苦恼的影响”,罗斯福夫妇在教养他们的孩子时也遵从这一原则。詹姆斯认真安排自己的生活,定期到纽约照料自己的商务,但是他们在孩子面前从来不讨论金钱的事。
罗斯福的正式教育开始于1888年10月,当时罗杰斯家邀他同自己的小孩一起在克龙沃尔由他们请来的家庭女教师每天讲授两小时德语。罗斯福在那里学了一些基础德语,他对于德语的知识后来又由一位叫弗劳莱茵?莱茵斯伯格的帮助而得到了提高。弗劳莱茵?莱茵斯伯格是斯普林伍德庄园先后请来的家庭女教师中的第一位。小罗斯福很快就能较熟练地讲德语,并用德文给他妈妈写信:“我要向你表明我已能用德文写信。但我将始终设法提高,以便使你真正高兴。”弗劳莱茵?莱茵斯伯格是一个一本正经、寡于言笑的女人,后来精神垮了,由一个年轻的讲法语的瑞士人让?桑多斯来接替,事实证明她是罗斯福最喜欢的老师。
他在多年以后写信给桑多斯老师说“你在奠定我的学业基础方面所起的作用比谁都大。”这个任务并非总是轻而易举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富兰克林已不再腼腆害羞,而喜欢调皮捣蛋了。但是桑多斯小姐是一位有才能的老师,她曾告诉孩子的妈妈说,她深信“富兰克林将来会出人头地”。在她管教年轻罗斯福的两年期间,她不仅给他打下了法语和其他课程的扎实基础,而且还给这个很少接触当时严酷的经济和社会现实的学生灌输了一点点社会责任感。这在他写的一篇关于古埃及的流畅明快的作文中已初露端倪。富兰克林写道:“劳动人民一无所有,帝王们逼使他们劳动如此之苦,而给予他们的又如此之少,真是岂有此理!他们濒于饥饿,惨不忍睹!他们几乎衣不蔽体,死者不计其数。”
萨拉?罗斯福一直把富兰克林?罗斯福留在身边照管,但到了1896年当他已经14岁时,她的丈夫说服了她,使她认识到现在该送他进学校了。
1896年9月,在全家人从欧洲回国后不久,萨拉和詹姆斯毅然陪送富兰克林?罗斯福去格罗顿。
小罗斯福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脱离了家庭的爱抚和保护,被送到格罗顿寄宿学校。
1900年6月,18岁的罗斯福在格罗顿公学的历程胜利结束了。毕业前的他戴着夹鼻眼镜,于英俊中透出几分秀气和成熟的睿智。在授奖日这天,他意外地得知自己获得了拉丁文奖,奖品是40卷一套的《莎士比亚全集》。他描写自己当时“心里乐滋滋的”。
皮博迪校长在毕业证书上写道:“他是个诚实的学生,在整个学习期间,他在集体中的表现是非常令人满意的。”
1932年底,罗斯福当选为美国总统,处于新闻记者的镁光灯下的皮博迪校长立即激动地当众宣布:“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当年在格罗顿学习的少年,这是有据可查的。我认为,关于他在学校时的表现,还应当多说几句。他当时是一位沉静的普通少年,他的才能要比许多同学要强一些,在班里表现比较突出,但还不是最优秀的学生。他的身体较弱,因此在体育方面没有成就。我们大家都喜欢他。”
罗斯福在格罗顿的表现也许并不引人注目,但他决心在哈佛大学里克服这个不足之处。他以西奥多?罗斯福所特有的那种投身战斗的冲天干劲和热情闯进了哈佛的大门,成了校园里鼎鼎大名的人物。当1900年9月25日罗斯福从纽约来上学时,哈佛大学正处于黄金时期。当时的校长查尔斯?W?埃利特是在美国推行自由选修课程制度的首创者,他在哈佛大学已当了30年校长,在其第四个10年,也就是最后一个10年的治校期间,这所学校就由一所小型的地方性大学变成了著名的学府。教员中有不少著名人物,例如乔赛亚?罗伊斯、威廉?詹姆斯、乔治?桑塔雅纳、费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爱德华?钱宁、乔治?皮尔斯?贝克、乔治?莱曼?基特里奇和查尔斯?汤森?科普兰等。
在哈佛,罗斯福参加了共和党人俱乐部,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尽管他的家族这一支系的政治信仰倾向民主党。他卖力地为麦金利——罗斯福这个班子竞选,虽然他当时还不够参加投票选举的年龄。大选前不久,他随同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大约1,000名学生参加了一次盛大的火炬游行。“我们戴着红帽,穿起红袍,按年级列队进入波士顿,穿过所有大街,总长约6英里。沿途人山人海,结束时我们疲惫不堪。”他这样写信回家说。罗斯福读到一年级中间时父亲死了,终年72岁。
但不久这个家庭就加入了一名新成员。1903年11月21日,未来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女埃莉诺小姐,应罗斯福的邀请到坎布里奇去看哈佛大学对耶鲁大学的足球赛。罗斯福在球赛中当拉拉队长。两个年轻人开始堕入青春的爱河。
看完足球赛的第二天,罗斯福到格罗顿去找埃莉诺。就在那个宁静的星期天,罗斯福向她求婚。埃莉诺并没有马上回答他。她回到纽约,把罗斯福向她求婚的事告诉了外婆。霍尔夫人问她是否真的爱上了他,埃莉诺“郑重其事地回答“是的”。
西奥多?罗斯福叔叔是在这对年轻人正式宣布订婚后首先向他们祝贺的人中的一个。他答应参加定在1905年3月17日举行的婚礼,而且答应罗斯福要把新娘交给他。埃莉诺请艾丽丝?罗斯福当女傧相。尽管这俩姐妹的关系不是十分融洽,艾丽丝还是很热情地接受了这个请求。在此之前两个月,罗斯福为了离埃莉诺近些,没有像他父亲那样上哈佛大学法学院,而是进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这期间,他在海德公园村第一次参加了总统选举。他投了埃莉诺的叔叔西奥多?罗斯福一票。在这届大选中,西奥多?罗斯福以250万票的绝对优势击败了奥尔顿?B?帕克。
此时的罗斯福为法学院的学业感到腻烦,情绪不安,因为他看到学校所教的与法律实践的现实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法学院的问题不久就被等待已久的婚礼的兴奋情绪所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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