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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诚实律师(林肯总统的律师生涯)
分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作者 (美)布莱恩·德克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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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25载律师生涯历练,成就5年总统伟业!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他成年之后的大部分岁月里,都是以律师的身份立足于社会。本书作者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重现了林肯长达1/4个世纪的律师生涯里众多精彩片断,展示了他相对不为人知的一面。

内容推荐

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他成年之后的大部分岁月里,都是以律师的身份立足于社会。他靠这份职业养家糊口,慢慢积攒名望,逐渐涉足政坛。他是个调解专家,在法庭内外,一次次地弥合了怒火相向的冲突双方之间的分歧。这段持续数十年的职业历练,培育了林肯解决纷争的稔熟技巧,为他后来在总统职位上纵横捭阖、拯救国家于分崩离析的危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运用大量的文献资料,重现了林肯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律师生涯里众多精彩片断,展示了他相对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位伟人为何能从律师事务所起步并最终入主白宫?本书给出了答案。

目录

鸣谢

前言

引子

第一章 “全能的上帝”

第二章 同行情谊

第三章 主营业务

第四章 充满活力的人

第五章 法庭表演

第六章 死亡与女性

第七章 民间轶闻

第八章 润滑剂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与资料来源

试读章节

“小伙子,你在看什么书啊?”

19世纪30年代初的某天清晨,亚伯拉罕·林肯叉腿坐在柴堆上,聚精会神阅读一本书,路过的戈德比(Russell Godbey)看出是林肯,打了个招呼。

这种情形在新塞勒姆(New Salem)——一个人口不少的伊利诺伊村庄——很少见,因为在这个村庄,基本上没什么人对读书有兴趣,而林肯算是个例外。村子里的人早已习惯在田间地头碰到正在埋头苦读的林肯。不过,每次人们见到他时,他的读书姿势都不一样,双腿有时直伸,有时则是弯曲成不同角度,总之,那种聚精会神的样子,实在难以用三言两语描述出来。

戈德比是一个身材敦实的农夫,蓄着长长的山羊胡子。他看人的时候,目光炯炯,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坦率;而他跟人说话的时候,那张大嘴巴会向下完全张开。他的这些外形特征,给人们留下一种非常坦率的印象。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讲话不会转弯抹角,更不喜欢胡言乱语。那些年,因为买卖马匹,他挣了不少钱。他用这笔钱买回了牲口,购置了农地,没多久就过上了富足、舒适而又稳定的生活。当时,他育有子女8人(4男4女),同时兼任教会执事、州民兵队长。在他胸前,总是挂着一款金质的表链,一直掉到他那圆乎乎的大肚子上。这就是我们可敬的戈德比先生。

戈德比跟大多数新塞勒姆人一样,来自杰克逊县(Jaekson County)。从外表、衣着、举止来看,戈德比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层农夫,跟当地为数不多的几个层次相当的居民相比,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相形之下,林肯的形象就显得有些不同寻常了:拇指溃烂红肿,个头很高,衣着不太协调,行为举止还有些怪异。尽管如此,戈德比依然对林肯很感兴趣,因为林肯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戈德比曾经雇用林肯勘察土地,后来还投票支持过林肯,尽管林肯是一名辉格党人。

“亚伯,你在看什么书啊?”

林肯缓缓抬起头来,看到是戈德比,皱了皱眉头。刚才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被突然的问话打断,他很简单地随口答了一句:“法律书。”

戈德比惊讶不已,仿佛林肯告诉他自己正在研究月光一样。他感到不可思议,咕哝了一句:“噢,全能的上帝啊!”

对戈德比的反应,林肯没太在意,继续看他的书。…

林肯从来都没有真正向人们解释为什么他想去做一名律师。背后的理由,可能并无特别之处。这份职业不经意地就成为了他的人生追求。但是,选择这份职业,需要努力和付出,得经过深思熟虑。就像戈德比的反应所暗示的那样,这种职业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

人们选择当律师,理由各不相同。有些人是想促进社会正义,他们(不论对错)认定,从实际的争端解决层面来讲,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等崇高理想以及谋求更大福利的最佳平台。“我们选择的工作会对社会有贡献吗?”——这个共同的问题一直萦绕在法学院院长们的脑海中。20世纪80年代末期,曾经当过记者、后来转投耶鲁法学院学习的古德里奇(Chris Goodrich)在回信给朋友谈及为什么选择来耶鲁学习法律时,理由非常简单:目的是要“帮助人们”。

另外一些人认为,法律是培养他们斗志的合适领域,因为从事法律职业能够充分激发人们的斗志。对于满怀雄心壮志的年轻人来说,法庭是一个崇高的战场,可供他们参与那种(相对而言)不带血腥的激战。古德里奇一直记得一位名叫丹尼斯(Denise)的同学,他“酷爱辩论,不管是持正方观点,还是反方观点,都希望自己能够战胜对方”。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颇有名气的丹诺(Clarence Darrow),回忆起他在俄亥俄州金斯曼的成长岁月时,特别提到当地一位兼任治安法官的白铁匠,“每当有案子在他所在的铺子开审的时候,我都会争取去凑凑热闹,因为我喜欢看那些巧舌如簧的律师之间你争我夺”。

也有一些人是想找个好饭碗。从事法律职业“想要变成巨富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要过上安逸舒适的生活还是不难的,”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说。法律职业通常可以提供一条通往中产阶级乃至上流社会的道路,“钱”景可观。这种职业对于那些头脑敏锐而且想要过上富足日子的人来说尤其合适。这种职业是“一种谋生手段”,20世纪早期就开始从事律师业务的诗人麦克雷西(Archibald MacLeish)这样解释,尽管他也承认“律师是一种高智商职业,非常激动人心”。“通常,这一行就意味着智慧、金钱、安全以及尊荣,”一位最近刚入学的法学院学生如是说。

而在林肯生活的时代,人们对法律职业的看法和现代人的观念很不一样。那个年代,教会及其信徒左右了世俗观念,改革的步伐非常缓慢。法律职业只吸引了极少数真正致力于社会变革的人士。这一职业的竞争性特点,对那些有强烈政治野心的人极具诱惑,比方说,林肯的长期对手道格拉斯就是这类人。道格拉斯利用对法律的驾轻就熟,迅速从律师行当中崛起,1834年谋得了本州总检察长的职位,继而成为法官,最后出任国会参议员。

在南北战争之前,人们已经把律师看成是一个挣钱的职业,认为做个律师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从事这种职业,不仅意味着收入不菲,还代表着一种身份;这种身份,只有那些摸透其中重大利益关系的男人才能明白。在林肯父辈那个时代,男性的职责就是从事耕作等农业生产,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的界线非常模糊。而林肯长大成人后,人们有了新的看法,从事律师、医生、牧师等职业,通常会将谋生手段和家庭生活区分开来,而且,人们往往会对这些职业的工作场所倾注特别多的尊重和关注。“对于哪种人,我们找不到合适的名词来称呼其从事的职业呢?”1852年,一位评论人士发问,“当然是那些工作没有确定目标的人了。这种人要么自暴自弃、懒惰成性、无所事事,要么自己漫无目的地胡乱忙活,最后一无所成。”那些知道自己即将步入成熟男人行列的年轻人,会不辞辛劳,抓住各种就业训练机会。后来出任美国总统的海斯(Rutherford B. Hayes)在描述其刚开始研修法律的情形时,说了这样一番话:“此时感觉自己已经迈入了法律职业的大门,在这个殿堂里,锁着我一直梦寐以求的通行证。”

林肯当时是怎么想的呢?

如果说林肯投身法律职业的动因是要追求正义,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还找不到事实证据。在“法律讲座笔记”当中,林肯指出,一名合格律师必须具备的素质包括勤奋、节俭、敬业和诚实,但是,他没有就律师在一个美好社会中能发挥何种作用发表看法。他把对道德原则的追求放在其政治哲学的中心位置,尝言“道德之光围绕着我们”以及“美国人民热爱自由,不懈追求理性之光”。但是,作为一名律师,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在法庭上培育人们的道德情怀。

林肯拥有一种敢于拼搏的品性,他针情于摔跤,热衷于从象棋到手球等各种游戏。他的拼搏精神与他对法律知识的摸索,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契合。一位邻居回忆,1831至1832年冬天,林肯“白天和晚上都在看书,同时也参加各种各样的游戏活动。”但是,似乎周围没有一个人认为林肯是那种斗志非常旺盛的人,也没有人说过他会不惜一切代价来争取胜利。有可能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林肯对法庭上的论辩逐渐产生兴趣,但是他对此一直都只字不提。看起来,那段时间他还没有打定主意要选择法律职业。

他投身法律职业是想要获得“智慧、金钱、安全以及尊荣吗”?这个猜测可能更接近答案。1832年,他23岁,极其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当时他已经尝试过其他很多职业——邮差、商铺店员、土地测量员、撑筏工、内河船员以及各种各样的体力活——这些职业仅仅只能帮他从贫困线下挣扎出来。或者,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依靠这些体力行当,只能“购买面包”,让他“勉强维持生计而已”。如果他不想只做一名在乡村里什么都干的混混,就得去找一份让人敬重的稳定职业。

P9-12

序言

虽然受制于所掌握的资料以及研究者的个人水平,本书仍希望尽可能做到从亚伯拉罕·林肯的视角来记述他的律师生涯。对于哪些内容应该涵括其中,哪些应该排除,我的指导思想是:林肯从事律师职业时接触到的社会现象,就是本书的记述对象。

我个人最感兴趣的学术领域是林肯研究及南北战争史,而不是美国法律史。因此,我尽量避免涉足那些鲜为人知的法律话题,除非这个话题对于解释某个案件的背景确有必要,或者这个话题对于解释林肯职业生涯其他的侧面颇具价值。当然,对林肯律师生涯的研究肯定会为美国法律史这门学科做出贡献。对于林肯那个时代的律师生活及其执业状况,当代鲜有长篇著述论及,许多与之有关的问题依旧无法找到答案。诸如,美国内战时期,一个律师典型的日常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都干些什么?他们都会经办哪些类型的案件呢?内战前,一个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整体业务状况如何?一个专业律师是通过寥寥数起大案还是数百起普通案件来磨炼技能?

林肯的律师生涯为我们回答这些问题提供了机会,因为关于他的职业生涯,有丰富的档案记录。但是,也并非事事均有据可查。数十年来,研究者都是通过当年那些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往来信函以及巴斯勒(Roy P. Basler)所编《林肯文选》(The Collected Works of Abraham Lincoln)中的若干论文,还有林肯曾经的同事、朋友及业务伙伴的记述,来了解他当年的生活点滴。尽管这些档案材料多达数百份,对一般人来说已经足够,但是在研究者看来,要想充分掌握林肯的律师生涯,仍然显得有些捉襟见肘。直到1993年,专门研究林肯的学者尼利(Mark Neely)还在因为缺乏第一手资料而遗憾:“这样一来,我们无法确切地对林肯的律师生涯进行判断。”

到了2000年,情况发生变化,林肯法律文献工程(Lincoln Legal Papers Project)启动。这项工程拥有40名工作人员,他们将花费14年的时间,集中挖掘整理可以收集到的每一份跟林肯从事法律实务相关的第一手资料。他们要到88个法庭进行调查,对61份手稿汇编(还有几百个涉及其他主题的文献目录)进行梳理,而且还要联系大约14000家图书馆。由于这项工程所付出的艰巨努力,我们现在收集到了5000多起由林肯及其合伙人经办的诉讼案件,其中很多是新近才挖掘出来的。林肯法律文献工程的工作人员不满足于只是收集材料,他们创建了一个技术先进的数据库,对原始文献都进行了扫描,开发了一个内容覆盖面颇广的搜索引擎,还专门设置了一个参照功能,把林肯经办案件的统计概况与当时受理相关案件的法院的图片建立链接,图文并茂,使人一目了然。现在,我们可以回过头,从更广阔的视野来考察一下林肯的整个律师执业经历:我们不仅仅关注那些富有戏剧性的著名案件,对于那些看似平凡的案件,我们同样不会忽略,因为这些案件也属于林肯律师生涯中的一部分。

只要有可能,我都会把林肯所经办的那些案件与其他州或者地区的同行律师所经办的类似案件进行一番比较。此外,我还从当代律师的角度,对林肯律师生涯的某些方面进行了分析。由于历史背景不同,有必要专门指出:当时其他州(比如南卡罗莱纳)律师所面临的法律环境与林肯所处的环境明显不同;同样,今天从事律师业务与林肯那个时代相比也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作为律师,不管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他们都具有大量可供参照对比的相通之处,他们的执业经历可以为我们研究林肯的律师生涯提供不少有趣的参考。

因此,从中我们可以获取很多有关律师职业以及美国法律史方面的知识。但是,我必须强调:这方面的东西虽然重要,但是它们仅仅是我次要关注的对象。本书的核心并非法律,严格说来,不是以法律实务为主题(比方说,纠缠于各种难以归类的案件与形形色色的诉讼当事人)。本书也会谈及林肯对案件的处理,但对其他法律实务很少涉足;这些东西,本书不会着墨过重。本书的目的并非在于对每一个案件或客户进行详尽无余的描述,我也不希望把林肯代理的各种案件作为阐释合同法、家庭争端、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诉讼历史演变的材料。我们真正的重心是林肯,关注的是法律对于林肯来说意味着什么,以及律师这份职业给他又带来了些什么。

在林肯从事律师的那段日子里,他身上发生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刚从州议员职位退下来的那段时间,林肯稍事休整便投入了律师这一行,到问鼎总统职位之前,他经历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律师职业生涯。或者换一种表述,林肯担任总统职位达1981天之久,这些日子接近他整个人生的百分之十;作为一名拥有执业资格并且非常活跃的律师,林肯总共经历了8552天的时光,约占他整个人生的百分之四十。内战前,林肯所结识的许多人(可以说是大多数人),都来自伊利诺伊州的法律职业圈子。

林肯在其律师职业生涯中,每天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这一阶段,林肯对人与人之间该如何交往形成了自己的基本观念。此后,林肯对于人性以及他所生活的社群的这种了解,肯定对其人生走向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他在这方面的阅历,重要性不亚于他与社会各界交往过程中学会的那些经验教训。必须说明的是,这仅仅是一种假设,但是这种假设看起来合情合理——当然,我们的推断是有根据的,尽管林肯曾经扮演过不同的角色,诸如:托马斯(17homas)以及萨拉(Sara)所生的孩子、玛丽(Mary)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友人的良朋、政治家、思想家、辉格党人、共和党人、州议员、国会议员以及总统。基于林肯所扮演的各种社会角色,研究人员大费心思来推断这位伟人对周遭人事的看法。

但是,基本上还没有人对林肯的律师生涯进行过深入研究,尽管他们也都知道是法律使林肯结识了更广泛的人群,使其生活环境更加多样化;可以说,从事律师给林肯人生带来的影响,是他所扮演的其他社会角色无法比拟的。虽然他的政治生涯漫长,但是无法让他如此全方位地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像他做律师期间那样),哪怕后来他处于人生最辉煌的时刻,也不例外。诗人兼林肯的传记作者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曾用其特别的笔触描述:

激情、死亡、名声,还有生命中那些连续不断发生转换的力量……筚路蓝缕,它们使林肯经受了律师生涯的历练……他的客户形形色色,他们或是该隐和亚伯的后代;或是大卫王和拔示巴(Bathsheba)的后代;或是那些挥霍无度者的后代;或是那些满载油料回家或者两手空空归来的涉世未深者的后代。

确切地说,这些色彩缤纷的人生际遇,到底给林肯带来了什么呢?对于人们成团结社的方式、资源的共享或分配、权利和义务之争、金钱借贷、人身伤害与赔偿等问题,林肯有何判断呢?作为政治家,以及后来的一国政治首脑,他先前的经历,是否影响到他同美国民众打交道的方式呢?

作为一名研究林肯人生之路及其职业生涯的学者,解开关于林肯以及美国社会本质的上述疑问,是本书的目的所在。除了希望能够对林肯研究做出此许贡献外,我还希望本书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关于林肯的研究进入更广阔的议题;我此前推出的《林肯与戴维斯:想像美利坚》(Lincoln and Davis: ImagingAmerica)一书在这方面曾做过铺垫。在这本书中,我对美国内战期间两位总统进行了比较研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美国的根本问题不是由于我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存在冲突,而是该如何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彼此的价值观念——内心深处的动机、原则以及情感。这些价值观念,对于社会共同体的构建来说,发挥着纽带般的作用。前述问题,林肯和戴维斯分别给我们提供了两组非常不同的答案。我认为,林肯的社会观念更多来源于他的法律实践。在本书中,我通过尽力挖掘林肯在其律师生涯中所形成的社会观念,来拓宽并深化我的前述论点。  我这么做的原因,是想另辟蹊径,从一个重要的侧面来展现林肯,因为此前人们对他的把握非常不完整,谈论得更多的是一个只会劈木头的乡村青年、美利坚联邦的拯救者以及伟大的奴隶解放者。人们心目中的这些形象,只是林肯多彩人生中的几个主要侧面。然而,另外一个形象可能更加值得进行细致探究,而且相当重要,那就是作为律师的林肯。他的律师生涯不算短,这一期间,他相对平凡、安稳。这段职业生涯,对他产生了一些可能连他自己都无法完全看清楚的影响。本书中,我所致力的目标,就是要让人们知道上述情形是如何发生的;经过一番阐释,我认为律师这份职业对林肯本人所产生的影响,比我们所想像的要更为深远、更为重大。

后记

还是对赫恩登所说的话信以为真吧。依他的看法,林肯在其第二任期届满后,只想重操旧业,回到那个事务所;那块铭牌已经生锈,“静静地悬着,不容惊扰……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就连布斯(John Wilkes Booth)的子弹也造次不得。

他描述的这一幕,本该发生在1869年春季的某一天,也就是林肯将要让位给前一年11月总统竞选获胜者的时候。当然,他要一直留任到3月,届时还得伴随新总统参加宣誓就职仪式。玛丽后来回忆,“当他这次总统任期届满后,”她、林肯还有儿子们打算去欧洲旅行;而且,很有可能他们在回到老家之前先实施这个计划。之后,林肯、玛丽,还有托德(可能也包括罗伯特),会登上火车,回到老家斯普林菲尔德。那里的人们必然会倾城出动,为他举行一个盛大的欢庆活动。一番热情握手、寒暄问候之后,待前来祝福者散去,前任总统林肯会像当年那样,把一些报纸塞进礼帽,推开挂着铜质铭牌的大门,向位于市中心的事务所办公室走去。

他那个时候应该60多岁了,可能会在心头盘算:如果战争还没把他折腾得过分苍老,他想在律师这一行好好干上5年,或许10年也说不定。他也的确需要重操旧业。因为离开华盛顿的时候,他并不富裕(有人甚至担心他的积蓄够不够去国外旅行)。“我们还是回到伊利诺伊吧,”他踉玛丽说,“到时我会在斯普林菲尔德或者芝加哥开家事务所,继续干律师,这样至少足以维持咱们的生计。”

也许,林肯凭借其总统任职经历,会成为法律职业圈子中的高收入者,当个法官,甚至有可能干到上诉法院这一级。在巡回法庭时,他曾经担任法官,不过,只是偶尔帮戴维斯补缺。但既然有过这样的经历,这个主意并不离谱。不过,话说回来,他可能并不想坐上法官席。林肯不算恋旧,唯独对那段一路“泥泞的巡回法庭”以及当时的老友们割舍不下。玛丽后来回忆,在林肯遇刺那天,他还兴味盎然地反复念叨着他的“事务所、法庭,还有那个放着案卷及法律文书的绿色背包”,而谈得最多的,当然还是他“那段往返于各地的巡回法庭经历”。

不过,情形并不是“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后来,戴维斯去了联邦最高法院,那是1862年林肯给他安排的。惠特尼在堪萨斯当律师。斯威特在芝加哥,拉蒙回到了弗吉尼亚。林肯的事务所也与以前不一样了。赫恩登日久生厌。最终放弃了律师职业,迷恋于酒精,因此,要是林肯活到后来,可能就得重新找个年轻搭档。

原来的第八巡回法庭也已经变了样,只是,这种变化还不至于让人不安。南北战争期间,这个巡回法庭根据当时议会划定的管辖范围,有时增加一些管辖区,有时则缩减一些。不过,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诉讼本身正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且,随着各州的发展壮大以及人口的不断迁入,律师在鞍囊里塞满各种法律文书而往来于巡回法庭各地办案的岁月,渐行渐远。

案件类型也大不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涉及债务托收的案件少多了,本票纠纷案也越来越少,因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现金量逐渐增多,人们不再愿意使用简单的借据来取代实实在在的货币。如果林肯执业时间够长的话,他可能会发现那些专门的债务服务形式渐露端倪,例如,债务托收机构开始出现了,也开始初步尝试建立信用评估体系。最终,新的破产法律制度会为那些焦头烂额的债务人再次提供选择。不管怎样,林肯会眼睁睁地看着桌上堆放的票据越来越少。

与此同时,随着铁路诉讼逐渐增多,他可能会找到获利更丰厚的业务。在他前往白宫任职之前,这方面的业务就已经是当时律师们争抢的对象了。也有可能,林肯会发现,为找到一个能让自己老有所为的业务领域,得不断寻寻觅觅。随着诉讼范围的扩大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的增加,律师业务开始走向专门化。比方说,在得克萨斯这样的偏远之地,律师戴维斯(Nathaniel Hart Davis。当年也是辉格党人)为弥补在其他领域办案收入不足的局面,开始专攻离婚官司。很难想像林肯会深思熟虑之后选择专门代理离婚案件——因为这种案件得经常与女性客户打交道——不过,他要是转向专门代理铁路方面的诉讼,倒不是难事,这类案件也足以保障他的收入来源。

就在他重整旗鼓开始执业时,跨越半个国土距离之外的哈佛大学,聘请兰德尔担任法学院院长。随即,此人在法学教育中引人了“案例教学法”,最终使法学教育的重心从对布莱克斯通等人著作的研习转向对法院判决进行严格探究。几年后,75名律师群集纽约州的萨拉托加,成立了美国律师协会,从此创设了一个为律师们遮蔽风雨的全国性组织。后来,这个组织几乎控制了一名律师职业生涯的每个主要阶段——从入门时的资格考试,到违规之后律师资格的剥夺。

此时,这个国家仍旧需要润滑剂,而且更甚于以往。因为这台机器比以前要大得多,车轮飞转,刹车声阵阵,黑色的滚滚浓烟伴随着工业进步的大潮不断飘向空中。律师资格考试出现了,体系成熟的法学院开始陆续涌现,案例教学法逐渐普及,随着行头越来越多,旧貌换新颜,此时的法律,在林肯看来,大概无异于一台陌生的机器。

有可能,他会对这一现状感到满意,即便巡回法庭中的朋友在世的越来越少,但毕竟像他那样只能在恶劣的环境中苦读的年轻人也已越来越少,而且,原先摆满专业论文、拜伦以及莎士比亚作品的书架,已经换上了一排排的本州及联邦案例汇编。

也有可能,林肯对这些变化并不见得有多欣赏。但是,他会接受这些已经出现的新事物。若干年前,林肯还在白宫的时候,内战的炮声正隆隆作响,儿子罗伯特跟他说想去哈佛法学院上学。林肯沉吟不语,抚今追昔,惆怅万千,当年的巡回法庭岁月顿时闪现脑海,要不是这场屠戮生灵的残酷战争……转瞬,林肯缓过神来,回答:“如果你去那里上学,你应该会比我学到更多的东西,但是,你再也经历不到我当年那些美好时光。”

书评(媒体评论)

“一次填补空白的探索,独辟蹊径地发掘出了林肯总统那段极富魅力的生平。”

——《优选》(Choice,美国图书馆协会权威书评杂志)

“作者的分析颇有见地,对于研究林肯这个极其复杂的人物,这种剖析尤其难得。”

——《图书馆杂志》(Library Journal)

“跟其他所有已出版的讲述林肯律师生涯的书籍相比,本书在新颖性、视角宽度以及资料的全面性上,都要胜出一筹!”

——库洛姆·戴维斯(Cullom Davis),林肯法律文献工程(LLP)前任负责人

“一部优秀的作品,补充了以往对林肯律师生涯研究的不足,对于我们理解林肯为什么能入主白宫,大有裨益。”

——弗兰克·威廉斯(Frank J. Williams),罗德岛最高法院大法官兼林肯论坛创始人

布莱恩·德克这本值得信赖的读物告诉我们,从担任律师的经历中,林肯养成了保持公正与客观的习惯。

——《纽约客》(New Y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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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