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无心我便休。”
那日余鱼同在寺庙里头见了这一句,不禁想到了骆冰,心下苍凉,毅然出了家。而后他放不下俗家名号,亦避不开李沅芷明月般的用心,终是还了俗,娶了妻,过上凡夫俗子的幸福生活。
《飞狐外传》里只提到了一句:“这美妇是金笛秀才余鱼同之妻李沅芷。”之后再没有笔墨涉及,却无损读者想象出他们的平淡幸福的生活。
一直觉得大部分电视剧的改动都很令人愤怒,但读了原著,只觉得涉及李沅芷和余鱼同的笔墨实在太少,不改编都说不过去。我是多么想看到女扮男装的李沅芷带着重伤的余鱼同四处奔波,一路上由陌生到熟悉,他是如何发觉她的女儿身,她又是如何地怦然心动。将这一段细细写来,少女情怀无限旖旎,总好过写那刁蛮大小姐周绮和五短身材的徐天宏的打情骂俏。
那是余鱼同最美好的时刻,既不是为了骆冰这个冤孽而自怨自艾,也不是为了红花会那荒诞的民族大义而奔波劳累。那时他的面容尚且俊秀迷人,一袭长衫,一把金笛,眉目中的忧郁自有一种风情。如此的才子佳人,拿起了武器行走江湖,在危难之中相互陪伴,说不尽是多么地美妙。
我之所以执意要读《书剑恩仇录》,乃因小时候看了赵文卓那一版的电视剧,一直对孙莉和谢君豪的那一段演绎念念不忘。她追随了他那样久,他冷漠无情,她锲而不舍,我几乎都要绝望了,她都心灰意冷地嫁了他人,他却猛然间意识到自己有多爱,以至于醉倒街头,恨不得立时死去。
到后来他们竟然成了婚,成就了这样一段“针笛情缘”。书里头的余鱼同是那样不可爱,非要装得一本正经,说什么“师妹我求你了”,一副大义凛然的面貌,仿佛娶了李沅芷是作出莫大的牺牲。我更喜欢电视里头的谢君豪,掀起红艳艳的盖头来,回眸一笑,眼底漫着无限的温柔。就在那一刻执子之手,不问未来。
余鱼同因了骆冰的无心,终是放下了那一段痴念。若是李沅芷也学他一样,转身离开,又当如何?缘分是这样地容易错失,真是让人不敢想象。
好在李沅芷不似他。生长于富足官家的大小姐,从来没学过什么是“放下”。
对这部作品,我只是偏执地喜欢着这一对,却无缘由地对正牌的男女主角那一段爱情毫无好感。
陈家洛与霍青桐,原是惊鸿一瞥,便已两处沉吟各自知。可那男人天性狭隘,既不信任,却也不问。任李沅芷宜嗔宜喜的面容在他面前娇俏着,他却固执地当她是情敌,一面从心底里厌恶,一面装出一副有修养的模样,礼貌地回答她的问话。这样的伪君子,看着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而且,分明霍青桐是那样完美,为何陈家洛还是半途喜欢上了那香香公主? 我自然能够想明白,香香公主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美丽,无脑,永远用崇拜和仰望的目光看着自己恋慕的男人,永远怯生生地躲在男人臂弯之下,一个颤抖就可以激发无限的雄性荷尔蒙。
而相比之下,智勇双全的霍青桐,显然是更加受同性的青睐。
事实上,霍青桐的智慧勇敢和善良大方的确是书中的男人都无法企及的。尤其她自己芳心破碎,还要受到周围亲友的猜忌讽刺的时候,竟还能一心一意地为那负心郎和自己的情敌祈福,并且在救他们于危难之后默默出走,险些命丧天山,实在令人不能不唏嘘。
这样的绝代佳人,陈家洛不知珍惜,情感天平反倒偏向了那只会成为负累的单细胞美女——想来,这不是某一个男人的偶然性,而是全天下男人都会作出的必然选择:一个是瞪大眼睛崇拜你的美丽少女,一个是事事令你自愧不如的女强人,何者更让男人心里舒坦,不言而喻。
至于陈家洛所谓的为了家国天下放下儿女情长,简直就是胡扯。这只不过是为他情感上的优柔寡断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与其二者择一,不如以胸襟宽广作为托词,暂时将两位美人都留作备胎。
只可惜决定不可能一辈子不下,备胎也不可能等你一辈子。最后香香公主在京城自尽,霍青桐和陈家洛都长居天山,却再没谈及男女之情,倒算是一个洒脱的收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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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重温了ATV的经典武侠剧《雪花神剑》。小时候一直没看全,但那白衣仙子梅绛雪的形象一直占据了我的童年记忆。彼时的杨恭如不过双十年华,举手投足间美艳绝俗。
白衣出尘,手捧玉箫,她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有一个顽固的印象,就是男主角非常非常迷恋她。
此番辗转找到资源重新看下来,我讶异地发现,我的女神梅绛雪竟是个从头到尾都倒贴未遂的loser。可气的是,那男主角方兆南品貌平庸,实在是远远配不上她。不仅是梅绛雪的拥趸上官玮,就连第一反派聂小凤都忍不住屡次质问梅绛雪:“那个男人到底有哪里好,值得你这么念念不忘?”
我在记忆里一直为梅绛雪塑造了一个与男主角真心相爱的幻影,而其实,她为男主角重伤垂死,男主角根本想不起她的存在;就连她武功尽失被人追杀的时候,也根本没有绝世的大英雄为她从天而降,竟还需要她自己狼狈地爬到树边,捅蜂巢来为自己解围。
在这部电视剧里,我看到的是:人生有很多时候,其实都是在一厢情愿。
记得高三的时候我们四校联考,语文的作文题叫做“金丸打鸟”。
题目引用了佛经里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富家子,家财万贯却不懂珍惜,常常把贵重的金球配上弹弓,去打鸟儿取乐。有人说这人骄奢淫逸,有人却不这么认为。
我当时写的作文叫做“虽则如云,匪我思存”,中心思想是——千金难买我愿意。
我说这个败家的二世祖其实是有大智慧,他缺的不是钱,而是快乐。倘若金丸打鸟能够换来快乐,那么区区黄金又何足惜?
同样的道理:许多在旁人看来十分幼稚可笑的事情,也许对我们来说,它很重要。
例如现在那么多人去读商科,又有那么多人去考公务员。我问他们为什么,问他们是不是真的期待自己所选择的生活。
他们回答我说,他们无从选择,踏上这条路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安稳。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在香巴涅那样的平原,和风雪交加而雄壮瑰玮的阿尔卑斯之间,哪个青年会看中恬静的原野?”
巴翁所言甚是。
在我看来,倘若不是肩负着巨大的养家的压力,在这年轻而充满力量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冒险,而要从一开始就选择安稳平淡的生活呢?我想我不是一个甘于平淡的人,就算每个人的结局到最后都是大同小异,我也希望自己能追求一个独一无二的过程。
或许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将无可避免地拄着拐杖,迎着金黄色的夕阳走下山去。 但是在那之前,我无论如何也要踏上一次壮丽的冒险。
值此好年华,所思在远道。
武侠世界对我来说,大抵就是这样的存在。
我需要刀剑暗器,需要飞檐走壁,需要英雄救美,需要武功秘笈,需要坠落山崖,需要相濡以沫,需要江湖纷扰……我需要这许许多多洒满狗血的故事情节,来填补我心中的绮梦。
武侠是我们中国人最了不起的幻想。
其实我常常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会想起人类不过是猿猴的进化,会觉得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个动作,这当中的社会意义都荒谬得可笑。在这些恍惚的瞬间,我常常会感到乏味无趣,好像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像是一场小丑戏。
武侠小说里,那些隐居山林的高人,忽然见到幸运的男主角,往往会看出此人“骨骼精奇,是练武的好材料”,旋即争相收他为徒,传他绝世武功。在主角受伤垂危的时候,总会有神医为他点穴止血,用灵丹妙药为他疗伤,自此,主角便身体恢复,兼且功力大增。
小时候我总是很喜欢这些桥段,现在却有些不屑:每个人都只不过是人群中的一个小小黑点,人家隐士凭什么对一个路人细看细察,人家神医又凭什么在你的身体上耐心找这个那个的穴位?
因为现在的人口实在是太多太多,不管是哪里,都让人觉得拥挤不堪。我们不再相信奇迹,是因为我们看到了那么那么多的人,并且我们理所当然地相信,我们也只不过是人群中寻常的一个。
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人人都成了平庸的方兆南,我们顺理成章地爱上年貌相当的陈玄霜。我们的眼里,再也看不到美艳绝俗、动静皆宜的白衣女神梅绛雪。
我一再地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对这个世界解码的方式,决定了这个世界对待你的方式。”不相信奇迹的人,永远遇不到奇迹。其实有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为自己画地为牢。
我总是像紫霞仙子一样相信,我的意中人是绝世的大英雄,总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
诚然,人总要踏实地面对生活,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从一开始就要做一个满身铜臭、安于现状的俗人。
如果是像梅绛雪那样,即使旁人都替她千不值万不抵,她也甘之如饴,那倒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但如果你明明心有不甘,那么又何必从一开始就妥协认命?
就算那些前辈的谆谆教诲都是无比正确,有的时候,人偏偏要亲自撞一次南墙,才会感到心满意足。
不愿去读热门的学科,不愿去走人人都选择的坦途,想试试把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直做下去——这就好比是金丸打鸟,好比是等待仙人掌开花,好比是手持玉箫茕茕孑立于冰天雪地。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骨骼精奇的少年英侠,我们每个人也都一定能等来那个命中的大英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经历一次华美壮丽的一厢情愿。
在缈缈红尘里,做一个渺小而不卑微的个体,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才不枉了来世间的这一趟旅程。
不必去想这在旁人眼里是否值得,也不必在意最终的结果是否跟我们预期的一样。
此时此刻,天空海阔,任君横行。
阅读金庸小说,是我作为一个文艺女青年,从中学就开始酝酿的念头。因为怀揣着太多泛着玫瑰色泡泡的爱情美梦,我太想一头扎进一座象牙塔,整理出一部包罗万象的,类似于“爱情指南”的文字。
这也是我从进大学以来,为数不多的,能够持之以恒做下来的事。
我相信,很久以后回忆起来,图书馆二楼文学馆右拐直走左手边的那一排书架,和那上面的残旧泛黄的金庸作品,一定会是我大学期间不可磨灭的记忆。
相比如今泛滥成灾的女性言情,又或是风靡一时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我更倾向于走进一个纯粹的乌托邦。
男人有他们热血沸腾的英雄梦,我们女人,心里也有一个旖旎缱绻的英雄梦想。
我的外公很喜欢看武侠电视剧,从小我就跟着一起看电视里的人打打杀杀。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有一个关于武侠的梦。据说我三四岁的时候,常常将我妈的丝巾包成一个包袱背在背上,豪情万丈地跟家里人说:“我要行走江湖去了!”直到如今,这仍是全家人的笑谈。
但是其实,我梦想中的角色,不是武功高强的女侠黄蓉,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却受尽男人倾慕的大美人香香公主——我一直希望做一个住在寒冰宫殿里的妖女,身怀绝技而又心机深沉,终有一日与名门正派的翩翩少年相恋,眼看着他为我背叛全世界。
说到这里,我想到的是殷素素。只可惜这女子终究不得善终。
正所谓,你越不像谁,越想变成谁。
我从小对殷素素那个角色的向往,恐怕也正是因为智商和情商有限,让我永远学不来她那一身的本事。
小学住在青岛的那一段时间,网络还不算发达,甚至连DVD都还没有普及。我每天跟我妈沿着香港东路一路散步到金帝山庄,然后走回家,打开VCD,一张张地放碟看。看的电视剧是我父母最喜欢的83版《射雕英雄传》,以至于到后来读书的时候毫无新鲜感,只因小时候早已对其中的情节滚瓜烂熟。
当时一面啃着从超市买来的烧鸡,一面看洪七公以绝世武功换黄蓉做美食给他吃的情节,实在是绝妙的享受。
还有一桩,是当时热播的赵文卓版《书剑恩仇录》。我原以为是寻常的古装剧,也不理原著作者何许人也,百无聊赖地一集集看下来,居然让我看到那厚脸皮的少女李沅芷,一路千辛万苦地倒追,最后竟然得到了金笛秀才余鱼同的真爱!
虽然电视剧将结局改成了大屠杀,但那一对金童玉女在我心中的震撼,也隐隐推动了我对武侠世界的向往。
至此,我对武侠所有的情愫,全部都来自童年。
而直到正式开始阅读金庸作品,我才将我童年以来所有对武侠世界的幻想,逐渐摆到了一个合理的位置。
武侠小说毕竟不同于我从前喜爱的言情小说和文艺评论,这是一个完全虚构的世界,然而金庸的虚构又常常经过了史料翔实的考证,因而模糊了现实与幻想的界线,给我们造成一种奇妙的精神体验。
如今的我们,都太需要这样一个幻想的世界,以求暂时逃离沉甸甸的现实。
我谨将一点对金庸武侠的感悟,连同粗陋拙劣的分析解构,呈上来博大家一笑。此书的作品排序,是按照我自己阅读金庸小说的顺序,当然我的阅读尽量照应了故事间的关联顺序。各位由此也顺便可以看到,我十八岁到二十岁以来,心智与文笔的逐渐成长。
豆瓣有网友看了我的书评,给我留言说:“看得出你也是个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悬坐绳索上下颠簸。”
真是很有意思的评语。
我想,正因为还未曾真正体验过爱情,我才能有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关于爱情的想法吧。也有朋友说我写的评语太过于儿女情长,倒缺了英雄气,我也只能笑:也许不管我的个性平时如何叛逆不羁,内心深处,终究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女人。
能够出版这本书,也实在是机缘巧合。我需要感谢的人和事太多。谢谢网易云阅读的谭静姐姐给我最初的平台,谢谢冰蓝亲的推荐,谢谢陪伴林探惜一起成长的所有的亲人和朋友。还要谢谢栽培我的母校深中,谢谢在2012年夏天闯入我生命里的那几个可爱至极的不速之客——是你们的存在,让我不断地想要成为更好的人。
我爸妈从来不相信我能够把“写书”这个轻盈而不切实际的美梦坚持下来,所以这次,我从谈合约开始,就一个字都没有告诉他们。我希望从今以后能够独立完成越来越多的事情,也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更多人的骄傲。
这是我成年以后正式出版的第一本书,也是我在进入这所消磨意志“毁人不倦”的奇葩大学之后,在四年“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的生活中,做到的为数不多的能令我自己感到满足的事情。
前段时间,我在本港台看到一位画家在专访中说过这样的话:只要你坚持把一件事做下去,这件事就一定会朝着你期待的方向发展——只不过是快一点或慢一点的区别罢了。
我想,这本书,只是一个开端。
希望拿到这本书的你,能够借助我的视角,找到自己所理解的那个,关于英雄,和关于爱情的梦想。
林探惜编著的《忘则怎生便忘得(闲品金庸笔下的爱情)》讲述了:金庸剧热度不减,一大波新版武侠剧正在来袭!
如今有谁还记得金庸原著中的豪迈热血和似水温情?襄阳城郊,杨过弄曲郭芙的长剑,却舍不得伤她分毫;雁门关外,游坦之盲着眼、瘸着腿,还非要杀掉所有欺侮了阿紫姑娘的人;张无忌误会赵敏杀殷离时恨透了她,当他得知未婚妻周芷若是真凶时,竟然松了一口气;令狐冲牵着绝世美女任盈盈的手,却东张西望,记挂着“不知小师妹会不会到这里来”……
在金庸的武侠世界里,不仅有侠义,还有柔情。在大气磅礴的江湖里,金大师妙笔生花,将男女相处之道写得惟妙惟肖,鞭辟入里。即使到了今时今日,在谈恋爱的时候,大概也可以借鉴江湖男女的恋爱经验。
武侠小说是一个完全虚构的世界,然而金庸的虚构又常常经过了史料翔实的考证,因而模糊了现实与幻想的界线,给我们造成一种奇妙的精神体验。林探惜编著的《忘则怎生便忘得(闲品金庸笔下的爱情)》能够借助作者的视角,找到自己所理解的那个,关于英雄,和关于爱情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