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太多,就会被奴役。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
茶、酒、琴,一壶一杯一知音。山、水、人,一花一草一世界。
何灏编著的《别让梦想等太久:明清小品中的诗意栖居》是“浪漫古典行·修心系列”之一,追寻着明清风流人士的足迹与思绪,体会彼时彼人的宁静与自由,再注入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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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别让梦想等太久(明清小品中的诗意栖居)/浪漫古典行修心系列 |
分类 | |
作者 | 何灏 |
出版社 | 长江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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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欲望太多,就会被奴役。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 茶、酒、琴,一壶一杯一知音。山、水、人,一花一草一世界。 何灏编著的《别让梦想等太久:明清小品中的诗意栖居》是“浪漫古典行·修心系列”之一,追寻着明清风流人士的足迹与思绪,体会彼时彼人的宁静与自由,再注入当下。 内容推荐 《别让梦想等太久:明清小品中的诗意栖居》由何灏编著。 我们拥有得不少,可是我们并不幸福。欲望太多,就会被奴役。活得简单,才能活得自由。其实,这种生活方式,古人早就一一示范过。明清之际涌现的一批性灵小品,展现了可供借鉴的诗意栖居与简单幸福。茶、酒、琴,一壶一杯一知音。山、水、人,一花一草一世界。在《别让梦想等太久:明清小品中的诗意栖居》中,我们追寻着明清风流人士的足迹与思绪,体会彼时彼人的宁静与自由,再注入当下。只要去做,生活就会开始改变。行动起来,别让梦想等得太久。 目录 关于幸福 视苦乐如明媚的月色 走出围城的迷思 展露心花怒放的欢容 勇敢向风雪里行去 静看浮名散尽 穿越梦境的迷茫 关于居所 怀抱信仰的微光 作别黄金屋的空虚 亲手植一树心花 坚守草衣木食的朴素 在故乡的花香中老去 关于自我 做妙有妙无的自己 仰望星空中我的来处 拂去性情里的尘土 不在性别的懵懂里沦陷 何必在意鱼的悲欢 关于艺术 静听心谷的风声 爱上野藤刺蔓的生趣 过有诗歌的日子 关于生命 为死亡别一朵庄重之花 如花朵般次第开放 沧桑有大美 在如驰的光阴中缓行 让生命温婉如水 拥有一个蝴蝶的愿望 关于世界 披上思想的霓裳 彻悟命运的多舛 听从最初的心 活出自己的风骨 给生命的画卷留白 让痛苦变甘露 留一泓万象映照的真实 附录 菜根谭 明/洪应明 幽梦影 清/张潮 试读章节 视苦乐如明媚的月色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酒斟时须满十分;浮名浮利、休去劳神!似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虽抱文章,开口谁亲?且陶陶乐取天真。几时归去做个闲人,背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 世上未有一人不居苦境者,其境年变而月不同,苦亦因之。故作官则有官之苦,作神仙则有神仙之苦,作佛则有佛之苦,作乐则有乐之苦,作达则有达之苦。世安得有彻底甜者?唯孔方兄庶几近之。而此物便与世之劳薪为侣,有稍知自逸者,便掉臂不顾,去之惟恐不远。然则人无如苦何耶?亦有说焉。人至苦莫令若矣,当其奔走尘沙,不异牛马,何苦如之。少焉入衙斋,脱冠解带,又不知痛快将如何者。何也?眼不暇求色即此色,耳不暇求音即此音,口不暇求味即此味,鼻不暇求香即此香,身不暇求佚即此佚,心不暇求云搜天想即此想。当此之时,百骸俱适,万念尽销,焉知其他。始知人有真苦,虽至乐不能使之不苦;人有真乐,虽至苦亦不能使之不乐。故人有苦必有乐,有极苦必有极乐。知苦之必有乐,故不求乐;知乐之生于苦,故不畏苦。故知苦乐之说者,可以常贫,可以常贱,可以长不死矣。中郎近日受用如此,敢以闻之有道。 (《与王以明》明袁宏道) 如果此生只有大片大片森林般的欢乐,那样的欢乐或许最终将变成满地落叶而令人疲惫。如果活着的全部境遇除了痛苦还是痛苦,那生命将是一场永不醒来的狰狞长夜。生活最美的姿态,并非是永远照耀的阳光,而是阴霾之后的陡现清明;生命最大的诱惑,绝不是彻底的香甜,却是长梦不及之后的终于圆满。这样的圆满,叫做幸福。 幸福并非可以凭空存在的一种体验,有比较,才有幸福。因为有过痛苦的黑暗,尤能感受黎明的温暖。因为曾遍尝痛苦,欢乐才令人鼓舞。苦与乐,本是无法分割、需要相对比较之后才得到的体验。所以,明人袁宏道说:“有苦必有乐,有极苦必有极乐。知苦之必有乐,故不求乐;知乐之生于苦,故不畏苦。”如同道家的黑白阴阳,没有孤立的苦,也没有单纯的乐。能忍受极大的痛苦,才有可能拥有极大的甜蜜。每一个黑夜过去,都是无法阻挡的白天。每一次苦涩的雨后,都带来喜悦的阳光。也因此,面对苦难,与其焦灼,不若坦然——明代人的洒脱便是这样清醒的洒脱。这样的洒脱,是接受乐,也接受苦。是了解了生命的枯寂,才了解生命的热切。 所以,波德莱尔才会用尽力气来抒写了《恶之花》。那仿佛无穷尽的阴暗的巴黎,那些街道两旁、暗巷深处被抛弃的被侮辱的,那些穷人、盲人、妓女和尸体。波德莱尔的不惜笔墨的对丑的描绘,正表达了他内心对美的不遗余力的渴望。我尊重一切敢于揭发世界丑陋的作者,因为揭发是出于对优美的无限追求;我崇敬所有敢于宣扬人世悲哀的艺术家,因为悲哀总是发自最宽广的悲悯。当我读余华的《活着》,当我在作品中一次次品尝人世间的悲凉和卑微,总感觉有死一样的冷从心里窜出来。在小说的最后一段,余华这样写道: “有庆,凤霞都死在那家医院里,没想到二喜到头来也死在了那里。你想想,我这辈子三次看到那间躺死人的小屋子,里面三次躺过我的亲人。我老了,受不住这些。去领二喜时,我一见那屋子,就摔在了地上。我是和二喜一样被抬出那家医院的。 “二喜死后,我便把苦根带到村里来住了。离开城里那天,我把二喜屋里的用具给了那里的邻居,自己挑了几样轻便的带回来。我拉着苦根走时,天快黑了,邻居家的人都走过来送我,送到街口,他们说: “‘以后多回来看看。’ “有几个女的还哭了,她们摸着苦根说: “‘这孩子真是命苦。’ “苦根不喜欢她们把眼泪掉到他脸上,拉着我的手一个劲地催我:‘走呀,快走呀。’ “那时候天冷了,我拉着苦根在街上走,冷风呼呼地往脖子里灌,越走心里越冷,想想从前热热闹闹一家人,到现在只剩下一老一小,我心里苦得连叹息都没有了。可看看苦根,我又宽慰了,先前是没有这孩子的,有了他比什么都强,香火还会往下传,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余华说,“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就像苦根,当他身边的亲人、心中的温暖被命运再三夺去,他“心里苦得连叹息都没有了”,但仍然坚持“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这就是生命的伟大,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坚强。这坚强源于爱——对人类的爱,对同类的爱,对生命的爱,对生活的爱。而这些爱,是明了苦乐逻辑关系之后的理性之爱。 最深的恨源于最热烈的爱,最源源不断的不满其实都证实着最不能断绝的钟爱。所以我常常听摇滚乐,在那些近似野兽般的嘶吼中,我听出了生命的狂欢和喜悦。所以我对愤青们奉上最大限度的敬意和理解,因为在那些刺耳的招魂声中,我听到了正义、真理和爱。 不知苦乐,便看不透生死。不知苦乐,便勘不破命运。建国初,沈阳有位官员家里有位名叫张洗非的老保姆。她的丈夫是一名烧锅炉的工人。这对极平常的夫妇,从未引起旁人更多的关注。直到有一天,评书里讲到了脍炙人口传为佳话的蔡锷将军与小凤仙的故事,老保姆张洗非听着听着忽然落下泪来。她说:小凤仙就是我啊……当年清丽豪爽的小凤仙曾经是多少人心目中的风尘奇女子,谁能预料,就在许多人还在为那段美丽的感情感动时,故事里的主人公早已悄然被命运改变了模样。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这是怎样异于常人的痛苦?聊以慰藉的是,之前,他们毕竟有过凡人不及的成功和欢乐。幸与不幸,苦与乐,有时候真的难以分清。 所以,袁宏道的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有乐必有苦,有极乐必有极苦。知乐之必有苦,故不求乐;知苦之生出乐,故不耽于乐。”所以,做石阶的石头和做佛像的石头,苦不同,乐也不同。一刀的痛苦怎及得上万剑穿心?而淡淡的快乐又怎比得上苦寒之后的梅花馨香? 我特别爱读干将莫邪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干将是吴国人,擅长识铁铸剑。他受命为吴王铸剑,三年乃成。那是他一生中铸造的最好的一对宝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然而,当他铸成之时便知道自己的末日到了。因为,万人之上的吴王将不能容忍未来有人拥有同样锋利的宝剑,他为了阻止结局,必定要阻止开始,而这种阻止,必然是彻底的杀戮。这时,干将的妻子莫邪已有身孕,即将临盆。故事的发展峰回路转:干将藏起了宝剑中的雄剑,被吴王斩之。干将的遗腹子长大后,知道了父亲死亡的秘密,决心用雄剑为父报仇。吴王梦见了复仇者,遂全城缉拿,干将之子只得遁入深山。眼见报仇无望,愤怒的儿子毅然将自己的头和雄剑托付给无名壮士。壮士手捧头和剑进宫拜见楚王,并伪称必须将头煮烂,才能避免其鬼魂的缠绕。楚王大喜,命人架起大镬,燃起大火。三天三夜,仇人的头仍没有腐烂。机会来了,壮士对百思不得其解的楚王说:“大王,要是您亲自去看一看,头就能煮烂了。”于是楚王走到大镬边,伸长脖子朝里看。壮士趁机拔出雄剑。剑光过处,楚王的头落在大镬里。壮士随即手起剑落,又将自己的头砍落在镬里。所有人都死了,干将的仇终于报了。 我爱这故事,是爱故事里铸剑者、复仇者、杀戮者“十年磨一剑”的坚忍,爱他们付出性命也要成全的复仇。爱那经历了千种苦楚的成功,爱绝望中生出的希望。“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那是怎样深沉的苦痛和隐忍?那是怎样动人的情怀?我爱深刻,不爱肤浅。我爱自苦中熬制出的欢乐。 这种欢乐,袁宏道深知个中滋味。袁宏道字中郎,比起同时代的徐渭、唐伯虎、吴承恩、冯梦龙屡屡在科考中受挫,袁中郎可谓一马平川、少年得志、仕途顺畅。他4岁能作对,10岁当秀才,21岁中举,25岁成进士,27岁即出任富饶的鱼米之乡江苏吴县知县。按照常理来判断,这样的人生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人生。谁知当知县不到两年,袁中郎便不耐烦了。不单不耐烦,他还决定拂袖而去。谁都想不到,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欲居之而后快的好地方,袁中郎却感觉如囚徒。他声称“一入吴县,如鸟之在笼,羽翼皆胶,动转不得,以致郁极伤心,致此恶病……官不去,病必不痊。”为推掉这份“苦差事”,袁中郎先是假称祖母年迈无人奉养,后又毫不忌讳地谎称自己身患绝症。他如此苦心孤诣、不惜代价,真是感觉在那鸟笼中多一天都待不下去了。为了早日离开,袁中郎一连写了7份奏章即《去吴七牍》,最终在朝廷尚未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扔了乌纱帽遁去了。袁中郎如此所以这般急于脱身,实在因为通过两年的仕宦生涯,他了解了苦乐在自己心中的含义。 袁中郎本来具有明代才子普遍的骄傲情绪,恃才放旷,当了县令并未稍改,因此得罪了当地两位文学前辈,同自己的上司也不谐。同人们的想象不同,袁中郎的县官日子并不好过。命运顺风顺水的袁中郎原本希望过的人生是:“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在他的理想之中,原以为当了县令,一般可以吟弄风月,与诗酒为伴,漫步于山水之间。然而现实却给了他相反的答案,他每日必须面对各种枯燥繁冗的公务,要处理各种民生问题和矛盾。这些都不是袁中郎的特长和爱好。更让袁中郎深感:“吴中犹阱也。”总算他及时抽身而去,在他剩下的日子里多少还过得比较自在。在苦乐交织中,袁中郎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平衡点。也许他失去了当官高高在上的威严,但也解除了官场倾轧、同僚相左的矛盾和痛苦,还得到了放怀山水间的欢乐。毕竟,自己觉得快乐才是快乐。可见,每个人有自己的苦乐。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看待苦乐。 我们知道,这世上的一场场欢快的生命,总是从哭泣中开始的。在婴儿的哭声中,你听到了惊慌失措吗?一条条历尽艰难的生命,也往往是在哭泣中结束的,而在幸存者的嚎啕里,你听到了死者的坦然吗?一切苦,似乎又最终必然导向快乐,那是来此一趟的满足,那是经历了悲喜体会了人生的觉悟。 这觉悟便是:“知苦乐之说者,可以常贫,可以常贱,可以长不死矣。” 于是,苏轼可以这样唱起《行香子》:“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酒斟时须满十分;浮名浮利、休去劳神!似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虽抱文章,开口谁亲?且陶陶乐取天真。几时归去做个闲人,背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 何必惧怕苦?又何必在意乐?苦乐只是今晚的月色,轻轻映照你我的人生。 P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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