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航满编选的这本《2015中国随笔年选》收入2015年度公开发表的随笔佳作。入选文章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而鲜为人知,兼具知识性与趣味性。主题涉及历史事件、文坛学人、书评笔记等,寻古探隐,回首往昔,文字干练、有深度文化省思,亦可见人心人性的温度。
今年为抗战胜利70周年,《熬出来的胜利》、《岂止诗句记飘蓬》、《客从下江来》便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记录、纪念这一场战争。《沉闷的空气中有惊雷的消息》、《回望台湾股疯》,虽直面灾难,却心怀光明。铭记大历史,也不应忘却私人记忆中的旧人与往事,如《北大散忆》、《天地有大德》、《一脉文心识乱弹》等,让人动容。
文集所录读书笔记多为品人悟理,如《老农陶渊明》勾勒了作为中华传统文明图谱中的陶渊明形象;《读<促织>》则由小说家评古代小说,内行看门道。
“2015花城年选系列”由何建明、向继东、谢有顺、洪治纲、李晓虹、卢翎、王幅明、陈惠琼、朱航满、大卫、周所同等诸多名家编选,为您的海量阅读择优助力。丛书囊括小说、散文、杂文、随笔、诗歌、报告文学、散文诗等9种年度精选图书。本书是其中的随笔年选。《2015中国随笔年选》由朱航满编选。
朱航满 “我们手持火把”——序《2015中国随笔年选》
辑一
蒋 艳 说“红”
冯 象 说罪
辑二
刘 统 熬出来的胜利——感悟中国共产党的抗战历程
陈平原 岂止诗句记飘蓬——抗战中西南联大教授的旧体诗作
戴明贤 客从下江来——我的抗战记忆
辑三
朵 渔 沉闷的空气中有惊雷的消息
杨 渡 回望台湾股疯
李大兴 北大散忆
杨献平 所谓南太行和一个农民
辑四
吴雨初 藏北十二年(节选)
薛仁明 一个台湾乡下人与中国文化
许宏泉 春兰(外一篇)
陆 昕 说“忠厚”
辑五
朱生坚 天地有大德——吴清源先生怀想
蔡鸿滨 一脉文心识乱弹——顾曲者陈乐民
张瑞田 兰叶春葳蕤——忆顾骧
阎晶明 一个人和一种命运的逝去——怀念我的导师黎风先生
辑六
施京吾 树老春寒别梨园——裘盛戎谈片
王培元 娜拉的命运——萧红的文学与人生
赵 园 读聂绀弩的“运动档案”
王晓渔 谁能够筑墙垣,围得住杜鹃——诗隐朱英诞
辑七
蓝英年 云中的双子星座
景凯旋 昆德拉和哈维尔的分歧
薛忆沩 那个想长大成“书”的孩子
刘 瑜 在恐惧与热爱之间
辑八
鄢烈山 解钓鲈鱼能几人
李冬君 老农陶渊明
李庆西 刘备说“妻子如衣服”
王 彬 端午时节的红楼人物
辑九
蒋 勋 不可言说的心事——谈《四郎探母》
毕飞宇 读《促织》
宋安娜 重读《曲终集》
洪子诚 读作品记:《塔可夫斯基的树》
儿时演出,老师给化妆,所谓“化妆”,其实就是给每个孩子,无论男女,统统涂上红脸蛋儿,就像现今的惠山泥人“大阿福”。我看不见自己的红脸蛋儿,但看得见老师给我选的头花,清楚记得,老师在大红色和粉色的绸子间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了那个粉色的。
粉色,好像是那时候很多女孩的衣饰,而大红,记忆里永远是隆重、庄严的。不管是第一次郑重戴上的红领巾、礼堂上幕布拉开后的前台背景、布告栏里的光荣榜,还是由师长发到手里的奖状、优秀学生戴的大红花,还有。无一例外的,从小学到大学的毕业证都是大红色外壳。但是,除非是戏台上的人物,日常生活中,一般人不穿大红色,除了在隆重的婚礼上,最隆重的主角新娘子——那时候的她,大概也不能以寻常人待吧。
古诗有,“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从前,因为隆重场合的红脸蛋儿,泥娃娃腮上的两团晕红,从没仔细想过这“相映红”到底是什么样的“红”。现在想,如果是艳生生的大红色,其一,从没见过这么红的桃花,其二,如果真是这样颜色的美人面,怕也难让诗人如此挂怀。
其实,“红”这个字在古汉语里的本意并不是现在的红色。《说文解字》里说:“红,帛赤白色也。”也就是在“赤”和“白”之间的淡色,就像现在所说的粉红、桃红等淡红,而今人所谓的“红”,该是“大红”色系赤、朱、茜、绛等的统称。
殉道之“赤”
先说“赤”,从造字来看,甲骨文的“赤”从大(人),从火,其景象就是人在火上烤。想着挺恐怖,也挺悲壮,我脑中闪过的,是那位因为维护日心说被宗教裁判所烧死在鲜花广场上的乔尔丹诺·布鲁诺。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也被叫作“赤党”,大概赤就是殉道者的颜色吧。
《说文》里说,“赤者,火色也”,世间最大的火,该是太阳,故赤色即日色。赤在古代被列为“正色”,是五色之一,代表南方之色,掌管南方的是赤帝。《礼记·檀弓上》:“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骡,牲用驿。”“骡”是赤毛白腹的马,“驿”是赤色的马和牛。刚初升的太阳,火红火红,就是赤色吧。下葬、打仗、祭祀等大事都得在赤色中进行,可见赤多么被尊尚。红色调是周特权阶级使用的颜色,被用在周天子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天子要着“朱衣”配“赤玉”,天子的宫殿叫“彤庭”,宫殿前的柱子是“赤阙”,天子的所乘的车子叫“朱路”等等。
这里说的“朱”,是一种接近“赤”的“石染”颜色。“赤”如果是“火色”,以现代色彩学来说应该是“色光”的颜色。明亮的火红色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是很难在物品上实现且固定的,当时的印染技术主要有石染和草染,能染出来且相对稳定的接近“赤”的颜色,有“朱”“茜”“绛”等。虽然“朱”似“赤”,但“朱”的地位一直高于“赤”,而且,从以后的发展来看,“朱”最终被大众接受,成为了全民之好。
权贵之“朱”
《说文解字》里说“朱,赤心木,松柏属”,原本是一种树,树心的颜色就是“朱色”,在《山海经》里说这种树长在“盖山之国”,“赤皮,朱赤,深缣也。”“缥”也是一种红色,看到这个字,我想到的是酒后,醺醺然的一张红脸。
朱跟赤很类似,要不就没有“近朱者赤”一说了,但这两个颜色还是有差别的,周人的记载是,丝帛在红色染料里染三遍为赤,四遍为朱,这样看,朱应该比赤重。但是,又有记载说,日出的颜色是赤,日中的颜色是朱,这样看,朱又比赤暖。总的来看,朱色比赤暖,更偏黄一点,又比赤浓重,是浓厚、耀眼、暖调的深红色。
朱在周朝是最隆重的颜色,是最重大的礼仪统一用色。据《礼记》中记载,在祭祀中,天子、诸侯必须着朱色衣装。但是,到了春秋之时,各诸侯国不断强大,巴不得各自为政,早就不管周天子设的各种礼制了。当时紫色非常难以提取,又极易分解不好着色,致使紫色衣料极为昂贵,齐国为了凸显富有,竟然在祭祀的时候弃“朱”服“紫”,且全国百姓皆效仿,致使孔夫子十分不悦,也就有了“恶紫夺朱”之说。过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在汉王朝,“赤”与“朱”再次被确立地位。汉高祖刘邦虽然出身低微,但用种种故事说自己是“赤帝”之子,故必然尊崇红色,于是,朱顺理成章成了汉王朝的皇帝冕服专用色,涂饰皇室宫阙的专用色,最高权力的专用色。
如果仅仅这样,朱也就是天子的“权”色,但是,在此后的一段时间,朱成为了“贵”色。这缘于“朱户”“朱轩”。“朱户”就是朱红色的大门,是汉代“九锡”之一。“九锡”是汉天子赐给诸侯、大臣或有功之人的九种器物,是一种最高礼遇。汉之后,很多贵族压根儿没受过“九锡”,也把自家大门涂成朱色,“朱门”逐渐成为了有钱人家的指代。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让“朱门”彻底成为了各路为富不仁的富豪们的代称。“朱轩”是汉朝王侯及皇帝使者所乘的红漆车,是一种特殊身份的象征,同时,朝廷高官还把自己的车轮涂成红色,叫“朱轮”。这样看来,使用朱色的人,都是当时社会中要么有权、要么有钱的一群人。
之后,虽然皇帝的服色、驾乘不再是朱色,但最高权力机构的文件中所示的“权力”仍为朱色。比如,皇帝向群臣咨询或回复意见必须“朱书御札”,皇帝的批文叫“朱批”,政府的官印也必须是“朱印”。直到今天,所有正式函件的印鉴依然是朱色。这种偏暖的暗调深红特有的浓烈、厚重,本身就会让人有成熟的硕果联想,再加上漫长岁月的“色彩记忆”,就更加有了“权”“贵”的倾向。因为这种特性,朱色在汉以后逐渐成为全民之好。
P1-3
“我们手持火把”——序《2015中国随笔年选》
朱航满
就在2015年的随笔选目将要确定之时,我受邀参加了一次有关民国文学的小型研讨。座谈中有一个话题是关于民国文人的笔记写作,这是我关注也颇感兴趣的领域,也曾一度想写成文章。所谓民国文人笔记,主要写作代表则有梁实秋、钱锺书和周作人等名流,其文章相同之处便是均喜爱在文章中掉书袋子,但彼此之间却有很大的差别。在我看来,梁实秋的笔记文章中,有着一种浓厚的文人情趣,钱锺书的笔记体写作则更多的是在文艺理论领域里的探险,而周作人的“夜读抄”表面看来也是文人趣味的闲适与自得,实则是极大的不同。更深层来看,乃是周氏对于现代文明与知识谱系的个人解读,隐藏在其中的还是一种别具意味的精神启蒙,只不过他更愿意把这种写作的动机隐藏在纸张的背面。1936年5月,美国记者斯诺询问鲁迅关于“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最优秀杂文作家是谁”这个问题时,鲁迅将周作人的文章排在第一位,这其实还是一种暗暗的内心呼应。
关于周作人晚年大量因抄书而成的文章,其实是不能简单地当作一种文体来看待的。周氏自己就曾要关闭“文学店”,足以表明他内心的决绝。他与其兄鲁迅的不同在于,鲁迅选择了站在前方进行“以笔为刀”式的激烈斗争,而周作人则选择了在“自己的园地”里以温和的态度来与读者促膝而谈。对此,周作人曾经多次引用英国思想家蔼理斯(HAVELOCKELLIS)的一段话:“在道德的世界上,我们自己是那光明的使者,那宇宙的历程即实现在我们身上。在一个短时间内,如我们愿意,我们可以用了光明去照我们路程的周围的黑暗。正如在古代火把竞走——这在路克勒丢思(LUCRETIUS)看来似是一切生活的象征——里一样,我们手持火把,沿着道路奔向前去。不久就要有人从后面来,追上我们。我们所有的技巧便在怎样的将那光明固定的炬火递在他的手内,那时我们自己就隐没到黑暗里去。”对于这段引自蔼理斯的话,周作人曾说:“我顶喜欢,觉得是一种很好的人生观,沉静,坚忍,是自然的,科学的态度。”
如此看来,把周作人作为一个简单的美文写作者是不足道的。反之,周作人的文章之所以令人难以释怀,成为近代以来中国文学的最大收获之一,其内在之中暗暗隐藏着的,正是这种“我们手持火把”的精神理想。周作人喜欢HAVELOCKELLIS的这段话,似乎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细节,便是其中强调的那份不求功利的超然心态。也就是将火把传递给“追上我们的人”,而自己“就隐没到黑暗里去”。他曾有一篇文章名为《结缘豆》,也可以看作是对自己这种理想行为的一种补充:“煮豆撒以盐而给人吃之,岂必要索厚偿,来生以百豆报我,但只愿有此微末情分,相见时好生看待,不至怅怅来去耳。古人往矣,身后名亦复何足道,唯留存二三佳作,使今人读之欣然有同感,斯已足以,今人之所能留赠后人者亦止此,此均是豆也。”这也便是周氏对于自己一生读写甚勤的文字的一种归结于佛家“结缘豆”的形象比拟。我们谈论周作人的文章,应该看到他内心里的这种“手持火把”的热烈,也要看到他笔下文字背后“煮豆撒微盐”的慈悲。
遗憾的是,对于周作人文章与事功的评价,终结于他在一场民族战争中的悖逆作为。在七十年前的那场日寇入侵的战争中,周作人“落水”投敌,可悲地成为被民族历史唾骂的汉奸文人,从而使他的文章涂抹上了令人难以看到真相的墨迹。在道德政治与理想文明的选择之间,在民族大义与个人自由的取舍之中,周作人作为一介书生,显得天真与愚鲁。钟叔河评价周作人,乃有人归人与文归文的论断,其认为周作人固然为人有大节不保之处,但其文章的光华不应被我们抹杀。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领袖群伦式的人物,周作人对于现代文明的传播,以及对于启蒙精神的理解都是非同寻常的。在一个还没有充分现代文明的民族写作中,激烈的“以笔为刀”固然令人尊敬,但难免剑拔弩张,反而可能会丧失其中的美与力;温和的“促膝而谈”也许令人多感平淡与寂寥,但只要心怀“我们手持火把”的信念与“煮豆撒微盐”的慈悲,也会拥有更为绵长的生命力。我们认识今天的写作,不必强求有更多“精神界之战士”的姿态,而若是能站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以“再造文明”的现代人角度来对待,似乎才会看到其中的诸多美好与珍贵。
2015年,虽然距离晚清封建王朝的终结已经104年,距离我们能够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也已70年,距离一个新的国家的诞生也已经66年,但不得不承认,我们走向现代文明的艰难跋涉,还需要走很长很长的路途。为此,在2014年,我们纪念甲午战争的失败;在2015年,我们又纪念抗日战争的胜利。在数量庞大的有关这些战争成败的论述中,我被2015年的三篇随笔文字所深深打动。刘统的随笔《熬出来的胜利》,便是关于中国共产党抗战历程的一篇感悟与反思,论者从大量的历史文献中,以客观的态度重新审视那场战争中一个在野的政党的作为,而难得的是作为史学家的刘统,学识深厚,却笔法活泼,并自有不凡的精神气象。陈平原的文章《岂止诗句记飘蓬》把我们带到了西南联大教授这样一个独特的知识群体,并特别关注到一群现代文人教授的旧体诗歌创作,由此令我们对这样一群在困境中坚守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生充满了油然而生的敬意。戴明贤先生的随笔《客从下江来》,回忆了一个普通百姓家庭在战争中的互相扶持与呵护,他以亲身的经历、民间的视角,记录了战争苦难中的温暖与情义。三篇文章,或写一个政党,或谈一群书生,或记一个普通家庭,但都表达了一种火光不熄的精神力量。
70年前的那场战争的终结,是中国人的一次巨大的历史性胜利。然而,一个民族的复兴,必须是精神的复兴,因此,我很欣喜地能够通过这些文章,看到一种来自民族内部生长的精神热力,也可以看到我们对于黑暗力量持续不断的抵抗与斗争。好的文章的秘密便恰如我们手持的火把,照亮了后来者前进的道路,也可以驱赶奔跑者周遭的黑暗。还是2015年,我们在纪念战争胜利的喜悦之中,也不得不去关注一场大爆炸带给我们的震撼与恐惧,也不能不遗憾于一场癫狂的股灾带给我们的迷惑与恍惚。朵渔的随笔《沉闷的空气中有惊雷的消息》便是以一个来自灾区的诗人身份,敏锐地记录了关于这场大爆炸的惊恐与诘问;而更值得我们阅读的还有台湾作家杨渡的文章《回望台湾股疯》,记录了1980年代台湾股票市场的非正常运转以及带给底层民众的巨大灾难。两篇有关现实生活灾难的随笔文章,虽直面灾难,却心怀光明,令我们体会到了一个民族距离真正的现代文明还有多么遥远的距离,也让我们看到了写作者对于现实的敏感与忧患。
如果说“我们手持火把”是一种象征性的文学解读,那么我们也可以说,这火把应该是抵御和抗击人类“狂妄与愚昧”的精神之火。在2015年的随笔写作中,可以看到对于这种照耀我们内心的火光,它们如星星点灯一般闪烁在我们的头顶。它们或者是历史古典文人的那份潇洒与淡然,诸如李冬君勾勒了作为中华传统文明图谱中的“老农陶渊明”;它们也或者是来自于五四文人的痛苦挣扎与苍凉命运,我们在学者赵园的笔下看到了聂绀弩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中的刚直与不屈,也在青年学人王晓渔的随笔文章中发现了孤身隐没于历史深处的诗人朱英诞;它们或者是来自于当代知识分子的挣扎与坚守,诸如我们在张瑞田笔下,关注到了理论批评家顾骧在风起云涌的启蒙年代里的心路历程,也看到了一代知识分子隐藏的精神风骨;更或者是在异域文明中的艰难寻觅,诸如翻译家蓝英年笔下的帕斯捷尔纳克与他的红颜知己,他们在肃杀的寒冬里,却宛若“云中的双子星座”一般美丽。正是在这些具有符号意义的人物身上,我们看到了写作者拣拾寒枝又举起“火把”的努力,也让我们终不得遗忘人类精神天空中的群星闪耀。
正是这种“手持火把”的力量,我在2015年的随笔写作中,看到了如此之多的美好篇章。这种闪烁于字里行间的精神火光,恰如“煮豆撒微盐”一般的存在,使我们在寂寞中获取了温暖与力量。它们或借用文本来表达内心的情思,诸如洪子诚先生的《读作品记》,可以让我们更为深透地理解诗人王家新的那句“终于能按照自己的内心写作了/却不能按一个人的内心生活”;它们也或者论及一种美好的品格,诸如陆昕在《说“忠厚”》中以散淡的篇章表达了一种传统的美德;它们又或者表达了一种悲悯的情怀,诸如杨献平的文章《所谓南太行和一个农民》,将自己对农民群体的悲凉书写化作了一种人道主义的呼唤;它们还或者阐述了一种我们熟悉但又并非真正清醒认知的概念,但却披以别出心裁的形式,让我们在文字的背后感受到了一种力量,蒋艳的《说“红”》与冯象的《说罪》便是如此。
还有偶然读到吴雨初先生的长篇随笔《藏北十二年》。出版此书的韩敬群曾对吴先生的文字有过十分精彩的评析:“本书文字平实朴素而有味道,有些片段会让人想到《世说新语》。这本可爱的小书,是两个民族,两个家庭,两代人的心血结晶。文学的力量,细节的魅力,沉实的生活,裸袒的性情,胜过一切大声宣讲。有非常之人,所以有非常之事,非常之书。”然则,我读此书文字,却更看到了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光明,令我分外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作者吴雨初先生,也来自于那些藏地的百姓人民,那是一种多么的纯净、朴素、平淡与美好的情愫,仿佛一簇温暖又光亮的“火把”,它在“两个民族、两个家庭和两代人”之间传递。此书的作者吴雨初先生,1976年入藏,一直在海拔4500米的那曲地区工作,前后长达12年,1988年调到拉萨,1992年再调回北京,2011年,他又辞去北京的工作,回到西藏,筹建了世界上首个牦牛博物馆。吴先生的文字,是用时间、生命和灵魂来书写而成的。非常之人、非常之事、非常之书,均非夸饰之语也。
且让我再特别地推荐身居海外的李大兴先生的随笔。2015年,李大兴以持续性的文学写作,用回顾早年独特往事的形式,完成了《北大散忆》《一片冰心在玉壶》《诗的年代在远方》《红楼月照儿时梦》《在生命这袭华袍的背后》《没有母亲节的那些时光》等佳作。在本年度的随笔写作中,他所描述的有关1980年的北大往事尤为动人。在我看来,出身革命知识分子家庭的李大兴,在远游他乡之后写下的这些随笔,既有一种闲云野鹤式的随意,却又隐藏着一种沧桑看云式的专注;既有一种菩萨低眉般的忧伤,又实则暗藏着一种金刚怒目式的期待。而这些文章的妙处恰恰在于,乃是一种“我们手持火把”的道义精神,那是文学的佳构,但又更是一种对于人类文明的守护与传递,诸如他写艰难之中的亲情与患难之中的友情,又如他对于一个启蒙时代的记录,还有他对一代知识分子精神面貌的刻画,足以见出作为启蒙者的底色与襟抱。可贵的是,他以自己个性的方式,彰显出一种随意、洒脱、宽容、积极的人生态度,这样的写作,如果用周作人的话来评价,则是“一种很好的人生观,沉静,坚韧,是自然的,科学的态度”。
2015年10月1日凌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