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美国以灵魂:两个年轻人和美国宪法的故事》由查尔斯·A.切拉米编著。
时至今日,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它的政治、经济、人民素质、开放文化等,都是其它国家无所能比的,尤其是它的民主与法制,更成为当今世界的典范。然而,美国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成为这样一个国家的?
1786年,在华盛顿打败英国人之后的第五年,美国民众还沉浸在初期成功的喜悦之中,自由的感觉仍然像是奇迹一般。但是,面对未来,他们对如何保持联盟的统一感到极度的不确定,迷失在了前进的道路上。那些联邦的缔造者们,在1781年就领导美国民众获得了胜利,却没有将“联邦及永久联盟”从一个空架子变成某种更为有意义的事物。他们忽视了国会权力的人为削弱,甚至纵容十三个州在“主权州”(sovereign state)一词上陶醉而迷蒙。这显然是联邦的缔造者感情用事的后果,如果听之任之,美国前景堪忧。
当此之时,也有一小群年轻人思维深邃,目光敏锐。他们希望联邦的缔造者们倾听民意,制定出某种重大决策,以将美利坚引入到真正的国家概念之中,使政府像国内众多成功的商人那样不断前进。他们举行秘密会议,兴奋地讨论着自己所期望看到的改变。《给美国以灵魂》就是这段美国早期历史中一些失落篇章的栩栩如生的重现。
在《给美国以灵魂:两个年轻人和美国宪法的故事》这部著作中,查尔斯·A.切拉米一改我们脑海中开国元勋们必定大腹便便、长着花白胡子、摇摇晃晃地召开秘密会议的形象,以麦迪逊新宪法结构理念为基础,让我们一窥历史的真面目,在身临其境之感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那两个撰写宪法——那是一部让美国实际上而不仅止于观念上成为一个国家的文件——的人,年仅32岁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36岁的詹姆斯·麦迪逊,他们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在自己的青年时代就创造了改变历史进程的绝世伟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了一个全新的民主自由的美国。
第一章 这还算不上是美国
1786年,在华盛顿打败英国人之后的第五年,美国民众迷失在了前进的道路上。他们还沉浸在初期成功的喜悦之中,但是对如何保持这个联盟感到极度的不确定。
关于这些革命者是如何在法国舰队的帮助下将康华里(Cornwallis)的军队团团围住的记忆激动人心。自由的感觉仍然像是奇迹一般。在停战协议里,英国人急切地想将过去属于他们的殖民地与法国隔离开来,甚至还想重新夺回其中一部分,所以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表现出的慷慨简直令人瞠目结舌。英国人将美国人所要求的每一寸土地都拱手相送,美国人实际得到的土地要比他们所期望的多出一倍。除了作为边境的阿第伦达克山脉(Adirondacks)和阿巴拉契亚山脉(Appalachians)之外,他们还获得了一直延伸至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River)的所有土地,这条大河也就成了美国西边的分界线。“如果这样都还不高兴得欢呼雀跃的话,那只能说是我们自己有问题了。”约翰·杰伊(JohnJay) 在为促进这些决定而突然前往伦敦(London)进行单独外交活动之后,如是说道。
与此同时,凭借早些年本杰明·富兰克林狡黠建议的操控,法国试图用路易国王(KingLouis)的国库几乎无法担负的金钱来保持与美国之间的亲密关系。
除了这些良好预兆之外,还出现了令人鼓舞的大量移民的流入。在那个世纪的中叶,在美国独立之前,从佐治亚(Georgia)到缅因(Maine),白人总数还不超过100万。尽管经历了战争,这个数字在18世纪中叶的时候几乎翻了四番,达到近400万。人口增长的速率几乎超过了每十年增加50万人,这表明美国的人口一直都在增加。但是,人口的增长却伴随着《十三州联邦宪法》(Articlesof Confederation)的日趋老旧而几近崩塌。而正是因为有了这部法律,这十三个州的联盟才能保持统一。
当时,有很多优秀的美国民众都在思考如何改进这些法令,其中有两个年轻人——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组成了一个看似不大可能的团队,他们的梦想是创造一次新的美国革命(AmericanRevolution)。这两位年轻人的平均年龄刚刚超过30岁,他们赶在所有人之前意识到,这个老旧的傀儡政府只有被毁灭,这个新兴的国家才能发展起来。
这部法案是在1777年制定的,目的在于将十三个州团结起来共同抗击敌人。但是,国会的权力却被人为地削弱了,因为他们决定不让联邦政府掌握所有的控制权,以免清除掉“各州的权利”。这显然是感情用事的后果。很多人陶醉在“主权州”(sovereignstate)一词中,虽然历史学家们一直都质疑在其并未控制自己的涉外事务的情况下,“主权”一词是否真的被赋予过各个州。在独立战争期间以及在战争胜利几年之后,美利坚合众国的对外政策和商务贸易都是由大陆议会宽松式控制的,在欧洲一度存在着多达十二个的美国贸易机构。
甚至在发布《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Independence)之前,1776年3月3日,大陆议会还派出议员西拉斯·迪恩(SilasDeane),前往法国寻找保证国家财力的办法,甚至向法国寻求军事援助。迪恩知道英国人可能会反对他们独立,因而其出行充斥着各种伪装和滑稽之处:他给自己另起了一个名字琼斯(Jones)作为伪装、用隐形墨水写信、在周围有英国人的时候使用法语。法国外交部长韦尔热讷伯爵(ContedeVergennes)对迪恩的法语水平评价甚低,他说:“这位叫迪恩的先生可能要数法国最为沉默的人了,我量他也不能用法语连续说六个单词。”
这次充满戏剧性的法国之行后来吸引了法国剧作家皮埃尔·奥古斯丁·德·博马舍(Pierre Augustin deBeaumarchais)的注意力,这位剧作家的代表作是《塞维里亚的理发师》(The Barber ofSeville)和《费加罗的婚礼》(The Marriage ofFigaro)。这位天才同时也是一位发明家和先锋钟表匠,非常具有影响力。他让韦尔热讷认识到,通过将英国最重要的殖民地与之分离,可以极大地削弱大不列颠的力量。这为本杰明·富兰克林日后与法国进行的各种戏剧性接触建立了基础。富兰克林丢掉了自己的假发,戴上了一顶皮帽,让自己看起来就像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思想中完美简洁的化身一样。用富兰克林的话来说就是:“我在你的脑海中是这样的一个形象……穿着简单,薄薄的灰色直发从我作为发饰的一顶精致皮帽下露出来,皮帽遮住我的额头,几乎直至眼镜。想一想吧,这个形象在巴黎的人山人海之中是何等必要!”在风靡了法国之后,富兰克林聪明地调遣早有此意的韦尔热讷来安排资金和军事援助的事宜,从而使美国的独立成为了可能。
在造访巴黎之后不久,富兰克林的表演中实用的一面就表现了出来,法国给他们送来了8750双鞋子、3600张毯子、164门铜炮、37000条轻火枪、11000枚手雷、4000顶帐篷,以及其他的很多物资。
1778年2月6日,富兰克林和两位随从与法国签署了友好商贸条约——这是第一次有外国政府官方承认这个新的国家。与此同时,英国首相诺斯勋爵(LordNorth)却在期望着延续大英帝国的寿命,他在国会上所传达出来的向叛乱的美国人让步的意思让英国国会感到震惊。1778年3月9日,他提出的调节法案得到了议会的授权。爱德华·吉本(EdwardGibbon)是一位伟大的英国历史学家,当时正是英国议会的成员之一,他对此次事件总结道:“欧洲的两个最为强大的国家都在争先恐后地讨好美国。”法国人赢了,因为他们才是真正向美国人提供英国人所不想提供的物品的人——外加完全的独立。这同样也被认为是法国人输了,就像伟大的财政大臣安·罗伯特·雅各·杜尔哥(AnnRobert Jaques Turgot)曾经警告过路易十六的那样,支持美国的代价所造成的结果会毁了法国的国库。
韦尔热讷曾经说过:“国家之间的关系永远都不能以感激来决定。”但法国一直都未放弃寻求美国的感激之情,尽管它很少从大陆议会得到回报,因为大陆议会知道法国的帮助是其与英国抗衡的策略中的一部分。但是,美国人忽视了将自己与独裁排在一条线上的抱怨的一知半解,他们甚至开始庆幸他们通过第一次与外国势力正式联盟后获得了这样的国家状态。
在整个战争期间以及随后的五年时间里,所有的这十三个州都有一种感觉,他们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国家。这就是大多数美国人对“自由”的理解——能够自由地保有现有的状态,各个州只是出于拥有足够武力对抗外敌侵略威胁的目的才联结起来的。现在,各州之间存在着的争执远远超过了合作,他们这种死磕的内斗看起来更像是旧时代欧洲而不是现代美国的行为。有些人认为,“美利坚合众国”有可能不再需要这个名字了,甚至有可能会分裂为两至三个独立的群体。
历史学家对18世纪中叶这十三个州之间的关系究竟有多糟糕意见不一。在弗吉尼亚州(Virginia)和南边的各州,犯罪率和人口的增长一起增加。奴隶主对奴隶的虐待,那些逃走的奴隶或者释放的奴隶们无处可走的绝望,这一切加剧了这些州的暴力。新英格兰地区(NewEngland Travel)的暴力程度要小一点,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奴隶,而且由众多父权家族(patriarchalfamilies)产生的影响力变得更加稳固和具有权威性。
着眼于整个国家来看,总体上可以说,人们意识的进步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已经将人们对骚乱和犯罪的担心消除了。美国的迅速发展的现象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尽管有人质疑一个由十三个伙伴州联合起来却始终无法形成功能性财政机制的联盟能否拥有光明的未来,这些州本身却做得很好。很多人都认为,作为一个联合体,美国人相信这个国家将会从自身内部开始分裂。
乔治·华盛顿是这个国家里最为失望的一位公民。从一名商人(开发商)的本性来讲,他知道,让私有财产增值的主要方法,是修建将各州人口中心或原料地联结起来的道路和运河,以便打开所有的十三个州。在战争开始之前,他曾梦想在自己过去几年中细心计算过的面积超过三万英亩的西部土地中修建一条更好的大道。战争结束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初始愿望上,因为作为一个公民他拥有投资和经营的权利。托马斯·杰斐逊的打开几条河流——当然有波托马克河(PotomacRiver),还有詹姆斯河(James),或许还有哈德森河(Hudson)——来增加交通运力的主意对华盛顿的想法有所帮助。杰斐逊告诉麦迪逊:“华盛顿将军更倾向于开发波托马克河。我认为他会接受(此计划的)方向,以及将钱用在开发波托马克河上。这条河的著名程度能够让这个计划在会议上通过。”在那时,获得华盛顿的支持是激活某个计划的最佳方法。
但是,那些看起来很简单的事情,如移走需要去掉的土方,最后却变成了类似于铲平一座山一样的难题。无法移动的东西正是华盛顿所害怕的东西:当地领导者的狭隘思想,他们只想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华盛顿则希望通过国会的支持来获得权限,即便争取到足够的开销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让他感到失望的不仅是计划的失败,更是因为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在努力过后得到的赞扬竟如此之少。他觉得厌烦了,他给那些曾经许诺和他共同开发土地的人写了一封信:“我们的国家现在还很幼稚,我不得不说,对土地的空置、对劳动力的浪费、对资源的渴求以及其他很多因素,对我而言只是以后将遇到的诸多困难的开始。”
即便是受人爱戴的拉斐特侯爵在造访美国、重访故地的时候也说:“是的,我亲爱的将军,在6月完结之前,你将看到一艘船出现在波托马克河的水面上,你的朋友会从那艘船上跳入水中。”华盛顿害怕自己会因一次被迫前往西部土地的旅程而无法见证这个时刻,他在那里损失了不少资金,因为那里的租户拒绝支付租金。
和拉斐特的重逢令人非常愉悦。这位侯爵具有非凡的人格魅力,他亲吻了将军的两颊,亲吻了玛莎(Martha)的手,还把他们的孙子抛向空中玩耍。在美国,所到之处他都受到了最为友好的欢迎。所有的人,不管高矮,都认为这位优雅的贵族对他们的爱再次肯定了他们的伟大。
但是,当华盛顿于1784年12月8日致信“我亲爱的侯爵”的时候,他却无法表达出对拉斐特来访的那种喜悦之情:“在我们于大道上分离之后的每时每刻我都充满着对你的爱、尊敬和依恋……在我们分别乘坐的马车分道扬镳的时候我时常会问自己,那是否会是我和你所见的最后一面。尽管我希望并非如此,我的恐惧却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这就是这位内心深处无比柔软的52岁男人所拥有的情绪。
就在这个时候,欧洲却几乎并未注意到美国究竟变成了怎样的一个分裂的社会。他们认为美国别具特色,充满魅力。他们看到的是一幅日渐蓬勃发展的图画,而不是其间不断发生的问题。他们对美国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正确的。
欧洲民众听说的,是任何人在美国都能变得富有。而研究表明,暴发户的数量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多。历史悠久的大家族确实变得富有了,是因为他们拥有黄金和其他固定资产,能够把握由战争带来的发财机会,能够购买英国人逃跑时留下的土地。但是,在欧洲,普遍流行的说法却是一种被美国人称为“自造人”(self-mademan)的新兴人类,他们的故事被人们口口相传。
欧洲的公司以一种更为严肃的方式为自己从不断增长的美国市场中得到的订单感到兴奋,他们完全不知道和他们之间贸易往来如此频繁的美国人很可能正在抢占他们邻居的生意市场。这十三个州永远都处在竞争之中。但是,对欧洲人而言,他们永远都是供应者和消费者。就连外国的银行家,特别是英国的和荷兰的,都很喜欢而且渴望借钱给其中的一些州(他们在这些有钱人面前表现得要比在自己州里好得多)。也许,外国人看到的局势要比身处其中的当地人更加清楚,这些当地人是当局者迷,只看到月报上乘船而来的移入人口数量很多。令人感到惊奇的是,新来的移民基本上都能找到工作。吸收和同化的速率在遥远的欧洲看起来要比任何自己以往知晓的东西都要强大得多。
在这么多的新入人口的情况下,自然的逻辑效力通常都会发挥作用,他们要么开始生产,要么走向毁灭。在这个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如此众多的人口聚集确实会带来毁灭。但是,在美国,这些积极的有志青年很快就能找到工作。虽然这些工作都很低级,却能教会他们怎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好员工。几个月后,他们又开始给刚刚到达那里的人讲授基本技能,将自己学到的东西传递下去,从而让所有阶层的人都能赚到足够的钱而成为一般的消费者。临近的商店开始扩张,以便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商品。
新的和旧的美国人经商的方法开始蓬勃发展。欧洲的商人通常会将自己的商品保持在一个比较高的价位上,等着顾客们有了足够的钱再来购买。相反的是,美国的商人们很高兴将自己的库存货物以比较低的价格售出,然后再订购更多的商品。这种局面影响了消费者的相等面(sideof equation)。受到了商品和价格的诱惑,他们变成了美式购物者(The AmericanShopper)的先驱——他们的这种贸易习惯日后改变了全球的贸易格局。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美国人居然在自己还没有真正的货币的情况下就开始扩张生意了,他们使用的都是外国的货币或者自己制造的一些基本上没有任何价值的纸币。在18世纪90年代中期,他们购买的商品数量比过去十年间购买的都还多,开始在家庭开销方面超过欧洲人。
在当时,只有大约两万人被分划为城市居民,还不足总人口数量的5%。但是,正是他们,出于对舒适的期望,大肆购买各种各样的加热设备。而与此同时,冰块切割和最简单的冰箱开始改变食物购买的习惯。城市居民同样也会购买地毯和用于墙面装饰的五颜六色的印刷品。尽管乡村居民的人口数量更多,他们都住在地面由泥土修筑而成、四壁上什么都没有的房子里,有些人听说了城市里的生活方式便开始进行简单的模仿。人们开始疯狂地购买椅子,不管是在城区还是乡下,大量椅子在一种疯狂的潮流之下被销往各地,因为它们既舒适又美观。
很多因此而过上舒适生活的家庭,现在又开始购买家具和其他基本的家庭用具,同时还有衣服。在以前,衣服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成员自己制作的,现在它们几乎都是作为成品出售了。这让企业家们开始雇佣制衣工,以应付不断增长的需求。其他有警觉性的商人们很快就开始大批量地购买成衣,然后用马匹和车辆将其运往全国各地销售。
新来人口中的那些拥有自我雇佣的勇气,却没有足够资金开店的人就变成了流动商贩。他们的流动货车,以及他们的口袋,都装满了各种刀具、剪刀、针头线脑、珠子和其他受孩子欢迎的东西,还有能让他们父母高兴的各种游戏。他们在所有有人聚集的地方工作,整个白天都不休息。
在十个小时的白天工作之后,蜡烛点亮了夜晚的休息时光。既然人们所拥有的物品其中很多都是制成品了,更多的人就能够在家里读书。即便在那些文盲率非常高,人们一次能学会一个单词都很不错的地区,那里的乡村书店都开始卖少量的图书了——一本简单的读物、一本计算入门书、一本家庭菜谱、一本宗教经典——还有强制发行的历法书。
有很多人在进口欧洲和东方货物的方面做得很好,这些东西有些时候会带来不同寻常的反响。埃利科特家族(theEllicotts)是马里兰州(Maryland)一个庞大的家族,他们在巴尔的摩地区开办了一些使用节约劳动力设备的新型工厂,他们进口所有主要的新近在海外发行的书籍,并经常借很多书给一名叫做本杰明·班尼克(BenjaminBanneker)的黑人烟农。这个人在1790年成为新首都华盛顿特区的主力测绘员,他所表现出来的智慧震撼了乔治·华盛顿。他从罗伯特·吉布森(RobertGibson)的《实际测量》(Treatise of PracticalSurveying)一书中获得了知识,这本书被认为是该课题中最好的著作。这位自学成才的黑人同样从两本借来的书里学会了天文学,他自创的哲学中有一种论及太阳系之外存在着行星——这比现代科学证实外太阳系行星存在早了有150年的时间。其他一些聪明的美国人同样也尽自己的全力购买了很多外国书。托马斯·杰斐逊花在购买外国作品上的钱就让他自己陷入了一辈子的债务之中。
美国人购买的进口商品的数量让欧洲人认为他们非常有钱。这种观点的扩张能够从1802年的一件轶事中得到佐证: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Livingston),杰斐逊总统的性格不羁的巴黎大使,曾尝试着通过宣称法国能够依靠其“红酒、奶酪、丝绸和其他精致的商品”来赢得通往美国市场的优先权,以刺激拿破仑·波拿巴(NapoleonBonaparte)对于和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进行贸易的兴趣。利文斯顿并没有负责美国贸易政策的权限,但是从拿破仑以及他非常聪明的外交部长塔列朗(Talleyrand)对此建议深感兴趣的事实可以看出,美国对于这些产品的重要性的影响变得何其大。
当然,最为蓬勃向上的行业——使得别的一切都黯然失色——是旅游业。“美国人看起来总是喜欢到处走!”来访的欧洲人总是会这样评价道。一位波士顿(Boston)的记者语无伦次地写道:“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旅游多过了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在这个古老的国家里面,大多数人走过的地方都不会超过教区钟声的传播范围,但美国人喜欢到处漫游的习惯——为了做生意、为了游玩或者为了永久地改变居住地——深深地震慑住了所有观察到这一点的人。美国人似乎处在一种极大的焦躁中,他们必须尽量使用自己珍贵的空间,这个行为带来的扩张需要相关的政治生活。
人们可能会采用步行、骑马、乘坐马车或者驿马车(stagecoach)旅行——并且很快地适应所有在铁路被发明出来之前出现的新型交通道路,如运河和最初出现的蒸汽船。
即便是旅行的标准交通工具,驿马车,在交通线路扩张的同时都开始提速了,变得可靠、舒适。但这仍然是一次冒险,需要有敏捷的身手才能爬到位子上,更需要勇气才能在那里坐得稳坐得久。这段艰难的旅途充满了颠簸,通常都会把人颠得头撞车顶。而且在出现紧急状况需要维修的时候,车夫也基本不会要求车上的男性旅行者下车来帮忙。但是这些情况每年都会得到改善——更容易爬上座位的方法、更舒服的坐垫,以及最重要的,速度和可靠性——这些都是由于不断增长的商业旅行者们所要求的结果。1786年,乘坐驿马车从波士顿到纽约(NewYork)需要四至六天的时间,但是那一年却是改进交通方法的开始。在未来的几十年时间里,更多可靠的车辆、技术更好的司机以及更换得更加频繁的马匹将这趟旅途的时间减少了一天半。
这种“加快脚步”的倾向实在是太普遍了,很多美国人都开始更加频繁地把家到处搬来搬去。定居者都在考虑搬到美国新获得的土地上去,因为那里有更大而且能够产出更多农作物的农场。而城市的居民同样也将频繁地更改住址视为家庭生活中的一个很普通的部分。在纽约市,每年的5月初都会有大量的租约到期,这个日期被称作“搬家日”,搬往新公寓或新商店的人流会让所有的大街小巷处于混乱之中。正如一位在当天目睹到这一盛况的英国女观察家弗朗西斯·特罗洛普(FrancesTrollope)所言,整个人群看起来就像“瘟疫爆发时候的苍蝇一样,他们带着各式各样的众多家具和物品,拖车、马车以及板车、绳索、帆布和麻绳、包装工、搬运工和拉车人”全部都挤在大街上。
我们完全能够理解,这些喧闹的殖民地——每一个都是独立的整体——对1777年建立起来的联邦应该感到满意,战争年代的一点小小的同盟总比没有来得好。不怎么明白的是,为什么那些联邦的缔造者在1781年获得了胜利,却没有联合起来将“联邦及永久联盟”从一个空架子变成某种更为有意义的事物。相反,正如那些联邦的缔造者始终在忽视奴隶制这个污点一样,他们反而忽视了各州都在互相妖魔化对方而不是互相帮助这一事实。有些州实际上还在资助那些依靠不公平竞争手段来控制有利可图的生意的商人。这些领导者都是有钱人,因为各州的宪法规定,只有这种人才拥有担任公职的资格。甚至连投票之类的权利都需要拥有财产才能得到。有几个州开始自己印制毫无价值的纸币,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这些地方的城镇开始陷入不断增长的混乱之中。居民们开始寻找能被他们称为领导者的人。毫无疑问,他们所要的是更有秩序的社会和更多的合作,却不得不付出更多的税款以让这个梦想变为现实。几乎没有人赞同向联邦财政贡献税款的想法。
制定某种重大决策,以将美利坚引入到真正的国家概念之中,使其政府像其国内众多成功商人那样不断前进,这种思想确实存在着,但主要存在于一小群年轻人之中。他们举行秘密会议,兴奋地讨论着自己所期望看到的改变。
在好几年的时间里,这些新兴政策的制定者都将詹姆斯·麦迪逊视为自己的主要领导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名字也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与会的团体规模很小,这两位伟人也还没有闻名全国。但是,他们为数不多的追随者却将他们视为拥有颇具雄心的思想者,理应受到全国范围内的关注。他们自己也开始意识到他们之间的思想究竟有多么的相似,他们都非常渴望为全人类做一些伟大的事情,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对于汉密尔顿来说,这是非常令人困惑的,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碰到让自己觉得必须服从于他的人物。对他造成这种强迫力的人,不只有乔治·华盛顿一个。他自己感到迟疑的是,自己究竟是应该服从这种感觉,还是起来反抗。
麦迪逊和汉密尔顿之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拥有某种卓越的领导力,喜欢提出新的思想。这两个人都值得纪念。所有见过他们二者中任何一个的人都会认为他们是非常与众不同的人物——汉密尔顿是太阳神阿波罗,麦迪逊则是其大脑。在与他们二人中的任何一人进行过长时间的对话之后,观察家们都会异口同声地说:“他是一位最为杰出的年轻人。”但是,除了思想之外,他们的其他任何方面都截然不同——外形、声音、率直、兴趣、类型、工作的方法,以及最重要的他们受教育的经历和对生活的准备。
P7-16
一天夜里,我找到一本1938年由美国政府印刷出版局(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出版的一本厚达1246页,名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vtates of Americs)的巨著。因为我自己拥有并借阅了很多这类书籍,所以我至少有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翻过它。现在的它,看起来就像是我的一位老友。它实在太重了,在打开它的时候我显得毛手毛脚的,还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另一本书。我只翻开了几页,就发现自己快读到这部宪法的结尾处了。在这么大的一本书里,关键内容只占了仅仅17页,加上《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及其他修正案也只不过34页。剩下的1212页,记录的都是长时间来对这些法案的各种解释。我再次意识到,引导我们国家的那几页法案的内容虽然如此简单,却有可能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最为伟大的社会和政治文件。
我很好奇: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这部宪法是由詹姆斯·麦迪逊建立起来的,他时年30多岁,靠着来自父亲的救济过着节俭的日子。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是宪法的记录人,他比麦迪逊有钱,尽管有条木头假腿,却满腹的花花公子肠子。长久以来,麦迪逊的智慧遐迩闻名,但他每次在宪法大会上所表现出来的睿智和远见并不为人们所知悉。他的命运与一位比他还年轻的政治家息息相关,这位政治家曾经用一句几乎是在宣扬“我们不能相信美国民众”的话破坏了一次会议——在此之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离开了费城(Philadelphia,简称Philly),然后又因为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的肯定而回到了那里。
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是美国历史上的一对奇异组合。他们之间充满着一系列的痛苦分离和重新相聚。如果没有他们二者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没有得到他们二者的批准,美国宪法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对华盛顿本人而言,他同样也因为美国民众所表现出来的无法自治的能力而深感失望。是因为他人的不断敦促,华盛顿才最终参加了宪法大会。现在,他正在主持这个大会,但主要是维持会场秩序而已——发表几句演讲,感谢詹姆斯·麦迪逊允许他作“幕后大使”。此后,他又给老朋友拉斐特(Lafayette)写了一封信,称“我是被迫接受这个职务的,我也不想说些赞成或者否定的话”。
如果担当幕后工作和找到魔法源头就能够诱惑华盛顿的话,我绝对会感到震惊,因为这些目标对他而言并不匹配。我想要知道的是,这些心中充满疑虑、希望制定出一份最好能让这个国家安定十年的法案的人,是如何鼓起勇气、冒着风险,制定出这部庄重威严、能够持续超过200年的法律的。在那些无聊又热得人快发疯的日子里,一种关于这个国家将会成为什么样的意识牢牢地抓住了他们的心——在当时那个美国民众将美利坚合众国视为二等货色的年代里,这是一个罕见的突破,因为这个国家的400万左右的民众几乎全部都只关心自己所在州的情况。
费城自身就担当着一个角色——它的规模,它的美丽和高雅,时刻提醒着参加这次会议的55个代表,这个国家究竟渴望变成什么模样。除了对于街道和广场的改进之外,他们还在那里看到了人道主义原则。对他们来说,这个原则并不超前,但是在人际关系和罪犯待遇的某些方面却是超前的。代表们认识到了美利坚合众国对于全世界的意义,他们将自己捆绑成一个坚固的十三州永久联盟,即便是知道自己因此受到的责备可能会远远多过赞扬,他们也毅然决然地这样做了。当然,有人无法承受做出令自己所厌恶的妥协所带来的恐怖压力,也有他人无法面对过去而同意了自己邻居所厌恶的安排。但是,八成的代表都认为,这场思想的剧烈争斗能够决定一个国家以及一个对全世界而言已然成为了希望灯塔的体系的生与死。
最后,正是这年轻的一代——其中有些领导者还不到30岁——视美国为不可或缺之重,并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本杰明·富兰克林(Ben jamin Franklin)和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这两位头脑灵活的年长者与年轻一代结成了联盟。他们善于思考所有可能的妥协,以将其推至能让大家都满意的地步。当时,富兰克林刚刚揭示了闪电的奥秘,并知道自己可能正在见证比揭示闪电奥秘更为长久的原则的建立。他责备那些对这一原则持怀疑态度的人“犯下了绝对的错误”。他在签字前给出了一个务实的原因:“我从来不期望更好的东西,但是我坚信这将是最好的一种情况。”
查尔斯·A.切拉米
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世界史上的新篇章
对于公元前的希腊人来说,宪法包括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对这个国r家的某种特定生活的描述,它表明这个国家因为选举才存在,它决定着某种理论是否生效。
即便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或者没有雕刻在石头上,宪法也依然存在——就像生物一样。伊索克拉底(IsoCrates)是生活在公元前436年到公元前338年的一名雅典演说家和雄辩学家,他曾这样总结:“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半个世纪之后,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对其进行了重新定义:“宪法就是国家。”
詹姆斯·麦迪逊在进驻费城时,将古代学者当作忠实的伴侣。他不仅知道亚里士多德学派在公元前350年的雅典宪法中加入了怎样的内容,他还知道在雅典集会场所发现的、可以追溯到至少公元前683年的大主教克朗(Archbishop Kreon)时期的碎石上的话语。他挑灯夜战,仔细研究了这些博学之士的思想,然后将他们放在最贴近心脏的口袋中随身携带,准备用在费城会议的演讲之中。在那段时间,比起周围的美国人,他更像是他口袋中装着的古希腊人。他似乎能够预言短时间内的遭遇会是什么样子,人类要怎样才能获得更加稳定的保障和幸福。
差不多一个世纪之后,希腊考古学家海因里希·谢里曼(Heinrich Schliemann)在希腊发现了一些更早时期的引人入胜的东西,因此麦迪逊并不知道早在公元前1600年,克里特文明的宫殿(Minoan palaces)就已经存在,而且还出现了复杂的经济和老于世故的苏美尔(Sumerian)宗教。麦迪逊很想知道这些人的功绩,并且想要推断出它们为什么会衰落。
麦迪逊还研究了修昔底德(hucydides)和他的理论,那时希腊还不是一个固定的民族。那片后来被称为希腊的土地,见证了频繁的民族运动,家族和种族逐渐地建立起了安全防护,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谋划方针。但是,在雅典人开始保留“执政者名单”——一个大主教职位的继承名单——之前,还没有出现过“书面”的东西。考古学家在石头上和雅典人的集会场所发现了大约有三百六十个名字。还发现了一些碑文,碑文上刻有对某些人物的赞美词,甚至还有一些有关堕落斯巴达(Corrupt Spartan,奸夫和妻子诱拐者的称谓)的丑闻。这些都暗示着活跃的政治冲突的普遍性,也许还揭示了一些宪法章程的例子,或者——最重要的是——展现出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麦迪逊确定,直到公元前4世纪,宪法都被看作是一切国家或者城邦的必需品。
在某种程度上,亚里士多德和麦迪逊之间的相似性多过他们与同时代人之间的相似性,因为他们所梦想的和所自认为的,远多于他们所愿意承认的。说亚里士多德是梦想家,是因为他所定义的市民,是那种能够被统治但也可以统治他人的人。但是他认识到,大部分的希腊历史并非如此。即便是一些被给予厚望的伟大领袖,都背叛了自己的人民,失信于自己的人民。对于很多穷困的部落来说,亚里士多德的抱负被定得过高了,他们无法找到一种可以统治自己的方法。
费城的美国人将他们的志向定得更高,他们期望为全世界人民开辟一条全新的生存道路。即便是在闷热难耐的8月,很多代表都坚持在外宣传,这个国家必须忍受酷暑,因为整个世界都在关注新美国的自由改变。因为美利坚合众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富,新一代的梦想家比老一辈的梦想家更接近他们的抱负,即便现在这样说还为时尚早。
纵观新文明起始点到现在的宪法,没有哪一部可以敌得过费城的那些文件。即便詹姆斯·麦迪逊研究了很多过去的作品,却从未想过要完全复制他人的想法。他更愿意参考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历史,甚至可以从他们的漏洞中吸取教训,最终得出他自己的坚定结论。
麦迪逊不仅参考了希腊的例子,还研究了很多国家的宪法。罗马帝国就是一个明显值得研究的例子,因为世界上从未有哪个国家像它一样统治着如此广大的领土和如此巨大的人口数量,而且还能保持和平。国土面积五百万平方千米,六千万的常住居民,罗马长期的稳定几乎让人难以置信。不仅止于公众,即便满屋子的代表,都怀疑美国如此广阔的领土和逐渐上升的混合人口能够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面对这些怀疑,麦迪逊总结了罗马的三点成功要素:
依赖于当地掌权者积极合作的征税系统。
建立在刑事和民事公正系统之上的社会秩序,同样也依赖于当地掌权者与罗马代理人之间的积极合作。
将每个国民族群与罗马政府联系在一起的政治管理,由省级统治者的自由权力所代表。
麦迪逊不能确定前两点在美国实施时会是怎样一种情况。他知道在第三点上,美国与罗马相去甚远。没有一个地方的领导人能够像本丢·比拉多(Pontius Pilate)那样强制实施首府的意愿。
这便可以解释为什么麦迪逊如此坚定地要首先解决美国的宪法问题,将其置于所有可能与之相冲突的州法律之上。其他的代表认为,这足以说明宪法是高于一切法律的。麦迪逊想要加上几点声明,以明确说明任何州的法律或者法案都不能与宪法相冲突。他甚至想出了一条威胁性的军事行动法案,以防有的州会违反这一条规定。他一直都担心这一条的缺少会成为一处弱点,因为他知道,它的缺失会引起很多更老一辈的联邦党人的崩溃。
麦迪逊的研究不仅包括希腊和罗马。有人猜想他可能曾读过为人称道的古日本宪法,因为这份宪法的十七条条例非常清楚而且简练。因为他曾是一名工匠,所以他甚至很有可能研习过工匠协会为他们的会员所设立的会规,例如1459年的《斯特拉斯堡工匠章程》(Constitution of the Masons of Strashourg)。这篇章程包括有这样一些条目:“如果某些条例被证实太过严格苛刻,或者某些条例太过松懈温柔,那么兄弟会的所有成员们,都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修正、增加,或者减少这样一些条款,”而且,“两个师傅不能同时带领同一个工程或者建筑,除非工程很小,一年内就可以完成”。
最终,麦迪逊所创立的宪法是一个全新的创造,前所未有,闻所未闻。有人可能会想,这样一份唯一成功并被广泛称颂的文件,已经成为了一种全世界的标准,适用于几乎所有国家——当然也适用于那些一直以来都与美国政治意气相投的国家。但是,事实远非如此。在华盛顿特区国会图书馆中的法律图书馆里,有一套十英尺宽的金属书架,上面从地板到天花板上都堆满了书,几乎全是每个现存的主权国家的宪法。看着这些大大小小的政府宪法,几乎没有哪一部会让人联想到美国宪法。
美国的幅员和财富让其他国家都感觉自己需要快马加鞭去追平差距,这似乎已被视为一种标志。显然,在这一主题上;有着一种强加的影响。其他国家(除了那些小小的新兴国家实际上是在征求这方面的意见)在起草自己宪法的时候,美国的外交官、总统、国务卿,并没有强迫他们模仿费城的那份文件。但是,对美国这个范例不感兴趣的国家似乎被分成了两个层面:第一,其他国家的文体风格和美国的差异很大。在我们看来是简洁明了的东西,在他们眼中却是敷衍不恰当的表述。他们想要将事情说得更加明白一些。也许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认为起草宪法的这一契机可以看作是一个继续统治的重要机会。他们起草过很多次从一百五十页到两百页不等的文件。他们都倾向于按照现代希腊人的方式准确措辞,去表达在每个场合要说的话和要做的事情。例如,即便希腊宪法保障着每一个人的完全宗教自由,它还是详细解释了议会成员起誓时说的每一个字,里面必须包括这样的话语:“以神圣且不可分的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之名”,无论起誓的人属于哪个教派。然而,除此之外,它还明文规定国会议员享有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以及根据良心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同时,为了保证自由不会被滥用,他们的宪法还规定他们不能“成为任何拥有或者管理在希腊全国流通的电台、电视台、报社的合伙人或者管理者”。
阿尔巴尼亚是一个典型的小国家,他们创立宪法的时间是美国的三倍,一共183页。这部宪法不仅详细描述了应该怎样挑选检察官和法官,而且还设计了怎样取消高等法院法官的职务。当他犯有以下错误时,他的任期就会结束:
被宣判有罪。
年满65周岁。
或者
六个月及其以上时间毫无理由地不谋其政。
加拿大的宪法似乎更长一些,因为它包含了英国和法国的版本,也为了解释1867年的《宪法公约》(Constitution Act)。这份公约规定,加拿大、新斯科舍(Nova Scotia)、新不伦瑞克(New Brunswick)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 倘若所有其他国家都想要将一切条例阐述得如此相近,这就是他们的事情了。但是,几乎每个美国人都会为我们宪法的简洁感到自豪。我们表示,愿意通过采用最基本的指南并允许后辈对其作出自由诠释的方式,来保证最大范围的选择自由。
如果将每个国家都有自主起草“国家灵魂”的自由称为一种温暖,那么就会出现一个更大的问题:美国宪法是不是这样一种足以被称之为国家灵魂的忠实的书面表达。毫无疑问,宪法真的是一种生命形态,一种似乎可以让纸上的话语能够像生物一样行动的火花,它能够带来信心和希望。
然而,最让人惊讶的是那种让麦迪逊变得与其他思想家和改革者与众不同的东西。最后,他没有抄袭任何一份宪法,并公然反抗他人的想法。因为麦迪逊的创造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古人研究的否定发现,这就好像无中生有。他所找到的那些否定观点只是整个原始思想的背景:在研究过去时他发现,所有的制宪努力最终都失败了,只有罗马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这明显是取决于罗马的军国主义程度,这一点并不适用于美国。
和科学实验者一样,麦迪逊是最有可能成功的候选人,他认为必须抛弃很多不起作用的成分,而且感觉到某种前所未闻的成功机会。他必定已经想到了一种古人从未试过的方法:让所有人都参加选举——不仅仅是财产所有人或者其他的选举小组——而且人越多越好。所有那些有关美国幅员过于辽阔的警示都已经完全落伍了:当联邦一直延伸到太平洋,它就会变得更加稳定,因为很多人都说,一个有威胁性的少数民族并不能占据首要位置。麦迪逊有时并不像自己所说的那么坚定不移,因为他是一名现实主义者。他知道这些选民有的很邪恶,有的很愚蠢。但是,他认为,大部分的怪人都会支持他。麦迪逊首创了一种观念,一个大国——由各种各样的人种组成,拥有不同的阶级——为了国家的政治未来,更有可能会达成最佳决议。
在一个接着一个的状况中,我们发现这种在1788年由“美国人所选择的特殊生活”不幸地误入了歧途,因为总统滥用了他们的特权,或者说选择了一条错误的出路——个人的,经济上的,或者外交上的——并让国民感觉耻辱,甚至还会让国民没有身份感,觉得自己不是美国人。但是,在那些情况下,广大的民众看起来比他们的领导人更加明智,这就是麦迪逊所期望看到的状态。他们能够重新获得自己的立场,并展现出一种均衡考虑的评判,让旁观者对美国的未来产生新的信心。
如果一些创造者曾经被强迫在这样一个广泛的领域中做他们的第一次尝试,那也只是少数。我们并没有办法去测试广大选民的智慧。因此,詹姆·麦迪逊便冒着风险将实验付诸实践。对于这位开创者来说,这必定是一种每天都会经历的冒险——密切观察着自己正在成长的思想结晶所经受的喜悦和痛苦。四十九年之后,在他弥留之际,他有幸看到自己的结晶仍然充满生机。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可以被看作一位开创者。作为华盛顿军队中的一员小将,他思考着,在他的指导下,国家财务管理怎样才能创造出一个足够强大的联邦政府,使之真正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毫不夸张地说,他的财政部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麦迪逊和汉密尔顿,这两个年轻的爱国者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国家。“这样的人,少之又少。”
在塑造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这两个人物时,作者营造出了一种身临其境之感,这让本书显得与众不同。在炎炎夏日之中,查尔斯·A.切拉米再现了费城(Philadelphia)的风貌和热情,他以麦迪逊新宪法结构理念为基础,写下了一部引人入胜的历史著作。
——《书目杂志》(Booklist)
查尔斯·切拉米重塑了美国早期历史中的一些失落篇章。
——托马斯·P.米拉迪(Thomas P.Melady),
前美国驻梵蒂冈大使、圣心大学(Sacred Heart University)名誉退休校长
查尔斯·切拉米借漂亮而优雅的叙述将读者们带入到1787年宪法大会(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的辩论之中,他做得最棒的一点就是让所有的读者都能获得关于这段历史的知识。
——瑞贝卡·康纳德(Rebecca Conard),
中田纳西州立大学(Middle Tennessee State University)历史学教授、公共历史学主任
《杰斐逊的大赌局》的作者,历史学家切拉米,为我们阐述了存在于《宪法》中的政治对抗和妥协。书中记载了《宪法》对奴隶制的通融,邦联与联邦主义之间的艰难和平,以及独立的总统制与英式议会制相比之下的倒退。
——《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本书极富趣味地讲述了两位伟人的战略——他们曾创立出当代美国的伟大框架……这是一部关于政治交易和民众选票的绝佳图书。
——《明星纪事报》(Star-Ledger)
查尔斯·切拉米的书永远打破了我们心目中固有的“开国元勋”们的形象:大腹便便、长着灰胡子、摇摇晃晃地召开秘密会议。那两个撰写宪法——那个让美国实际上而不是观念上成为一个国家的文件——的人,是32岁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36岁的詹姆斯·麦迪逊。他们在青年时代就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美国。
——约瑟夫·C.古尔登,《超级律师》(The Superlawyers)的作者
继畅销书《杰斐逊的大赌局》之后,查尔斯·切拉米的又一本值得一看的书籍……对于那些关注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在美国宪法构建中扮演何种关键角色的人来说,这是一本必读书籍。
——菲利普·M.凯瑟,《到处旅行:一段政治与外交的回忆录》
(Journeying Far and Wide:A Political and Diplomatic Memoir)的作者
这是有关制宪议会的一段意气风发的爱国历史,它引人入胜。
——《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 切拉米编造了一部优秀的历史传奇。
——《科克斯书评》(Kirkus re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