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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吕著中国通史(上下)/吕思勉历史全集
分类 人文社科-历史-中国史
作者 吕思勉
出版社 哈尔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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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吕著中国通史(上下)》是哈尔滨出版社出版的《吕思勉历史合集》之一,是吕思勉先生史学论著的一种。《吕著中国通史》是抗日战争时期上海成为“孤岛”的时候,吕思勉先生为适应当时大学教学的需要而编写的,没有采用一般通史的体例。本书上册分门别类地、有系统地叙述了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这种体例的中国通史对于初学者有一定用处,它对帮助读者初步掌握中国历史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以及学术文化等系统的历史知识有很大的好处。下册则以时代为序,略叙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盛衰,使得两面兼顾。

哈尔滨出版社出版的《两晋南北朝史》的作者吕思勉,字诚之,今江苏常州人,曾任上海光华大学教授、历史系主任,毕生致力于中国古代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工作,是20世纪著名的历史学家,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本书对历史的研究具有很高的价值,是史学爱好者及历史研究者不可不读的图书之一。

内容推荐

吕思勉编著的《吕著中国通史(上下)》分上下两册,分门别类地、有系统地叙述了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及政治历史的变革。在叙述治乱兴亡的过程中,夹叙典章制度、个人点评,倾注了吕思勉先生一生的真知灼见,力图构建一部文化的政治史和政治的文化史,能够给读者提供中国历代社会经济、政治制度以及学术文化等方面的历史知识,是甘前史学界比较权威的经典通史著作。

目录

上册

自序

绪论

第一章 婚姻

第二章 族制

第三章 政体

第四章 阶级

第五章 财产

第六章 官制

第七章 选举

第八章 赋税

第九章 兵制

第十章 刑法

第十一章 实业

第十二章 货币

第十三章 衣食

第十四章 住行

第十五章 教育

第十六章 语文

第十七章 学术

第十八章 宗教

下册

第十九章 中国民族的由来l

第二十章 中国史的年代

第二十一章 古代的开化

第二十二章 夏殷西周的事迹

第二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国的统一

第二十四章 古代对于异族的同化

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的综述

第二十六章 秦朝治天下的政策

第二十七章 秦汉问封建政体的反动

第二十八章 汉武帝的内政外交

第二十九章 前汉的衰亡

第三十章 新室的兴亡

第三十一章 后汉的盛衰

第三十二章 后汉的分裂和三国

第三十三章 晋初的形势

第三十四章 五胡之乱(上)

第三十五章 五胡之乱(下)

第三十六章 南北朝的始末

第三十七章 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

第三十八章 隋朝和唐朝的盛世

第三十九章 唐朝的中衰

第四十章 唐朝的衰产和沙陀的侵入

第四十一章 五代十国的兴亡和契丹的侵入

第四十二章 唐宋时代中同文化的转变

第四十三章 北宋的积弱

第四十四章 南宋恢复的无成

第四十五章 蒙古太帝国的盛衰

第四十六章 汉族的光复事业

第四十七章 明朝的盛衰

第四十八章 明清的兴亡

第四十九章 清代的盛衰

第五十章 中西初期的交涉

第五十一章 汉族的光复运动

第五十二章 清朝的衰乱

第五十三章 清朝的覆亡

第五十四章 革命途中的中国

试读章节

《礼记·曾子问》说:“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诸侯嫁女,亦有致女之礼,于三月之后,遣大夫操礼而往,见《公羊》成公九年。何《注》说:“必l_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然则古代的婚礼,是要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真正成立的。若在三月之内分离,照礼意,还只算婚姻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这也可见得婚姻制度初期的疏松。礼经所说的婚礼,是家族制度全盛时的风俗,所以其立意,全是为家族打算的。

《礼记·内则》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日: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可见家长权力之大。

《昏义》说:“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也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尤可见娶妇全为家族打算的情形。

《曾子问》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这是我们容易了解的。又说:“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此意我们就不易了解了。原来现代的人,把结婚看做个人的事情,认为是结婚者的幸福,所以多有欢乐的意思。古人则把结婚看做为家族而举行的事情。儿子到长大能娶妻,父母就近于凋谢了,所以反有感伤的意思。《曲礼》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也是这个道理。此亦可见当时家族主义的昌盛,个人价值全被埋没的一斑。当这时代,女子遂成为家族的奴隶,奴隶是需要忠实的,所以贞操就渐渐地被看重。“贞妇”二字,防见于《礼记·丧服四制》。春秋时,鲁君的女儿,有一个嫁给宋国的,称为宋伯姬。一天晚上,宋国失火,伯姬说:“妇人夜出,必待傅姆。”(傅姆是老年的男女侍从。必待傅姆,是不独身夜行,以避嫌疑的意思)傅姆不至,不肯下堂,遂被火烧而死。《春秋》特书之,以示奖励(《公羊》襄公三十年)。

此外儒家奖励贞节之说,还有许多,看刘向的《列女传》可知。刘向是治鲁诗的,《列女传》中,有许多是儒家相传的诗说。秦始皇会稽刻石说:“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狠0.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案《管子·八观篇》说:“闾闸@无阉0,外内交通,则男女无别矣。”又说:“食谷水,巷凿井;场圃接,树木茂;宫墙毁坏,门户不闭,外内交通;则男女之别,无自正矣。”(《汉书·地理志》说:郑国土陋而险,山居谷汲,男女亟聚会,故其俗淫。)这即是秦始皇所谓防隔内外。乃是把士大夫之家,“深宫固门,闻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的制度(见《礼记·内则》),推广到民间去。再嫁未必能有什么禁令,不过宣布其是倍死不贞,以示耻辱,正和奖励贞节,用意相同。寄狠是因奸通而寄居于女子之家的,杀之无罪;妻为逃嫁,则子不得母;其制裁却可谓严厉极了。压迫阶级所组织的国家,其政令,自然总是助压迫阶级张目的。虽然如此,罗马非一日之罗马,古代疏松的婚姻制度,到底非短期间所能使其十分严紧的。所以表显于古书上的婚姻,要比后世自由得多。

《左氏》昭公元年,载郑国徐吾犯之妹美,子南业经聘定了她,子皙又要强行纳聘。子皙是个强宗,国法奈何不得他。徐吾犯乃请使女自择,以资决定。这虽别有用意,然亦可见古代的婚嫁,男女本可自择。不过“男不亲求,女不亲许”(见《公羊》僖公十四年),必须要有个媒妁居间;又必须要“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礼记·曲礼》),以资证明罢了。

婚约的解除,也颇容易。前述三月成妇之制,在结婚三个月之后,两造的意见觉得不合,仍可随意解除,这在今日,无论哪一国,实都无此自由。至于尚未同居,则自然更为容易。《礼记·曾子问》说:“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日: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日: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一方等待三年,一方反可随意解约,实属不近情理。迂儒因生种种曲说。其实这只是《礼记》文字的疏忽。子此等说法,自为一方遭丧而一方无意解约者言之。若其意欲解约,自然毫无限制。此乃当然之理,在当日恐亦为常行之事,其事无待论列,故孔子不之及。记者贸然下了“而弗敢嫁。礼也”六字,一似非等待不可的,就引起后人的误会了。P9-10

序言

我在上海光华大学,讲过十几年的本国史。其初系讲通史。后来文学院鬣钱子泉先生说:讲通史易与中学以下的本国史重复,不如讲文化史。于是改讲文化史。民国二十七年,教育部颁行大学课程;其初以中国文化史为各院系一年级必修科,后改为通史,而注明须注重于文化。大约因政治方面,亦不可缺,怕定名为文化史,则此方面太被忽略之故。用意诚甚周详。然通史讲授,共止一百二十小时,若编制仍与中学以下之书相同,恐终不免于犯复。所以我现在讲授,把他分为两部分:上册以文化现象为题目,下册乃依时代加以联结,以便两面兼顾。此意在本书绪论中,业经述及了。

此册系居孤岛上所编,参考书籍,十不备一;而时间甚为匆促。其不能完善,自无待言。但就文化的各方面,加以探讨,以说明其变迁之故,而推求现状之所由来;此等书籍,现在似尚不多,或亦足供参考。故上册写成,即付排印,以代钞写。不完不备之处,当于将来大加汀补。此书之意,欲求中国人于现状之所由来,多所了解。故叙述力求扼要,行文亦力求浅显。又多引各种社会科学成说,以资说明。亦颇可作一般读物。单取上册,又可供文化史教科或参考之用。其浅陋误缪之处,务望当代通人,加以教正。

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吕思勉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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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