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冢随录”系列的主要设定是,古代那些才华横溢的文人在临终时,其才华都可以被炼成毛笔形状的“笔灵”保存下来。笔灵附在谁的身上,谁就有了那位文人的才华,成为“笔冢吏”。
“笔冢随录”系列的故事,是围绕着一支奇特的“青莲遗笔”(李白临终时炼成)展开的。故事的主人公罗中夏是个对国学知之甚少的大学生,无意中被青莲遗笔附身后,与韦氏、诸葛氏等几家笔冢吏产生了各种纠葛:有的助他,有的想夺笔,有的甚至想杀人取笔。倚仗着青莲遗笔的威力和朋友相助,他勉强逃过几劫,并且与韦家一位姑娘生出几分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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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笔冢随录(第1季生事如转篷)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马伯庸 |
出版社 | 重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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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笔冢随录”系列的主要设定是,古代那些才华横溢的文人在临终时,其才华都可以被炼成毛笔形状的“笔灵”保存下来。笔灵附在谁的身上,谁就有了那位文人的才华,成为“笔冢吏”。 “笔冢随录”系列的故事,是围绕着一支奇特的“青莲遗笔”(李白临终时炼成)展开的。故事的主人公罗中夏是个对国学知之甚少的大学生,无意中被青莲遗笔附身后,与韦氏、诸葛氏等几家笔冢吏产生了各种纠葛:有的助他,有的想夺笔,有的甚至想杀人取笔。倚仗着青莲遗笔的威力和朋友相助,他勉强逃过几劫,并且与韦家一位姑娘生出几分情愫…… 内容推荐 上课打个瞌睡,然后就被命运垂青——或许应该说是“祥瑞”了——一支遗失千年、沾染着李白临终魂气的青莲遗笔刺进罗中夏的胸膛,拔也拔不出,甩也甩不掉。一群号称笔冢吏的神秘人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各使凌云笔、麟角笔、五色笔,都来抢他身上的青莲笔。可怜他连唐诗都背不出几首,却要像一台被迫运行Windows的486,拼命去理解李白诗中意境,以期发挥出青莲笔的威力。 这是一场不情愿的战斗,胜了能得到什么,不知道;而败了,他将失去自己的生命。 目录 自序 序章 且放白鹿青崖间 第一章 自首为儒身被轻 第二章 总为秋风摧紫兰 第三章 黄金逐手陕意尽 第四章 昨来犹带冰霜颜 第五章 白雪飞花乱人目 第六章 更无好事来相访 第七章 人生在世不称意 第八章 男儿穷通会有时 第九章 夜欲寝兮愁人心 第十章 麟阁峥嵘谁可见 第十一章 桃竹书筒绮绣文 第十二章 如今了然识所在 第十三章 当年颇似寻常人 第十四章 寒灰重暖生阳春 第十五章 此心郁怅谁能论 第十六章 春风尔来为阿谁 第十七章 空留锦字表心素 第十八章 以手抚膺坐长叹 第十九章 当年意气不肯平 第二十章 目惨惨兮云冥冥 第二十一章 云龙风虎尽交回 尾声 临歧惆怅若为分 附录 笔冢录灵簿 后记 再后记 试读章节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此句是言七月立秋前后,天气转凉,不出九月便需添加衣衫。虽屡有妄人望文生义,但天时不改。眼见到了农历七月时节,天气果然转凉,正是天下诸多学府开学之际,华夏大学亦不例外。度过数月炎炎夏日的学子们接踵返校,象牙塔内一片初秋清凉之气,与墨香书卷一处,蔚然雅风。 只是有人却无福消受。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鞠老先生手持书卷,摇头晃脑地念道。 罗中夏在台下昏昏欲睡地附和了一句,同时觉得自己的胃也在叫了。他回头看了看教室里的其他十几名听众,除了郑和以外,大家都露出同样的表情。 鞠老先生浑然没有觉察到学生们的怨念,他沉浸其中,自得其乐,“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每念到“道”字,他就把声音拖得长长,不到肺部的空气全部排光不肯住口。 罗中夏的耐心快近极限了,他暗地里抽了自己无数耳光,骂自己为什么如此愚蠢来选这么一门课程。 华夏大学在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学校领导为了响应最近流行的国学热,特意开了一门新的选修课,叫“国学入门”,还请来市里有名的宿儒鞠式耕老先生主讲。罗中夏觉得好混,就报了名。孰料等到正式上课,罗中夏才发现实际情况与自己预想的完全不同:不仅枯燥无比,偏偏老师讲得还特别认真。 而罗中夏讨厌这门课还多了一个私人的原因,就是郑和。 郑和不是那个明朝的三宝太监郑和,而是和罗中夏同级不同系的一个男生。郑和人长得高大挺拔,面相忠厚,颇得女生青睐,自然也就招致了男生的敌意。他也报名上了这门选修课,在课上的表现可以说是“恶心到想吐”(罗中夏语)。郑和对四书五经很熟悉,经常与鞠老先生一唱一和,颇得后者欢心,还当了这个班的班长。据说郑和有家学渊源,祖上出过举人,也算是书香门第,有点国学底子。 “哼,臭太监。”罗中夏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能恨恨地哼上一声。 讲台上鞠老先生刚刚讲完《中庸》第一章,环顾台下,发现只有郑和一人聚精会神地听着,其他人不是目光涣散就是东倒西歪,心里十分不悦,随手点了一个人的名字:“罗中夏同学,听完第一章,你可知道何谓‘慎独’?” 鞠老先生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吱吱地写下两个正楷大字。 罗中夏一惊,心想反正也答不出,索性横下一条心乱讲一通,死便死了,也要死得有点幽默感,“意思是,我们要谨慎地对待独身分子。” 学生们哄堂大笑,鞠老先生气得胡子直颤,手指点着罗中夏说不出话来。郑和见状不妙,连忙站起来大声说:“老师,我知道,慎独的意思是君子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要严于自律。” 鞠老先生默然点了点头,郑和见老师已经下了台阶,转而对罗中夏说:“这位同学,尊师重教是传统美德,你这样故意在课堂上捣乱,是对鞠老师的不尊重,你知道吗?” 罗中夏一听这句话,立刻就火了。他膀子一甩反击道:“你凭什么说我是故意捣乱?” “难道不是吗?在座的同学都看见了。” “呸,我是在回答问题。” “你那算是回答问题吗?” “怎么不算,只不过是回答错了嘛。”罗中夏话一出口,台下学生又是一阵哄笑。 郑和大怒,觉得这家伙强词夺理,态度又蛮横,于是离开座位过去要拽罗中夏的胳膊,强迫他向鞠老先生道歉。罗中夏冷冷地把他的手拨开,郑和又去拽,罗中夏又躲,两个人眼看就要扭打起来。 鞠老先生见状不妙,连忙拍拍桌子,喝令两人住手。郑和首先停下来,闪到一旁,罗中夏一下子收不住势,身子朝前一个踉跄,咣的一声撞到讲桌上。 这一下撞得倒不算重,罗中夏肩膀不过微微发麻,只是他听到周围同学都在笑,觉得面子大失。他心中沮丧,略扶了一下讲台,朝后退了一步,脚下忽然嘎巴一声,响得颇为清脆。他连忙低头一看,赫然是一根折断了的毛笔,不禁心头大震。 鞠式耕极有古风,点名不用钢笔圆珠笔,而是用随身携带的毛笔勾画名册。这支毛笔是鞠老先生的爱物,笔首与笔端呈金黄色,圆润光滑。虽然罗中夏对笔一无所知,也看得出这支毛笔骨格不凡。如今这笔却被自己一撞落地,生生踩成了两截。 大祸临头。 当天下午,罗中夏被叫去了系主任办公室。他一进门,看到鞠式耕坐在中间闭目养神,双手拄着一根藤杖,而系主任则站在旁边,神情紧张地搓着手指。他偷偷看了眼鞠式耕的表情,稍微放下点心来,至少这老头没被气死,不至闹出人命。 “你!给我站在原地别动!”系主任一见罗中夏,便怒气冲冲地喝道,然后诚隍诚恐地对鞠式耕说,“鞠老,您看该怎么处罚才是?” 鞠式耕刷地睁开眼睛,端详了一下罗中夏,开口问道:“罗同学,你可知道你踩断的,是支什么笔?” “毛笔吧?”罗中夏觉得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 “毛笔不假,你可叫得出它名号?”鞠式耕捋了捋雪白长须,“我记得第一节课时我曾说过。” 罗中夏一听这句,反而放心了。既然是上课时说过的,那么自己肯定是不记得了,于是爽快地回答:“鞠老先生,我不矢口道。反正笔已经断了,错都在我,您怎么处置就直说吧。” 系主任眼睛一瞪,让他住嘴。鞠式耕却示意不妨事,从怀里慢慢取出那两截断笔,爱惜地抚摸了一番,轻声道:‘仳笔名叫菠萝漆雕管狼毫笔,是用白牛角为笔首、笔端,漆以菠萝色,用的是辽尾狼毫,却不旱寻常之物。” “说给我听这些有什么用,难道让我给你买支一样的不成?”罗中夏不以为然地想。 鞠式耕瞥了这个年轻人一眼,徐徐叹道:“若说赔钱,你一介穷学生,肯定是赔不起;若让院方处理,我又不忍为了区区一支毛笔毁你前途。” 罗中夏听了一喜,这老头……不,这位老先生果然有大儒风范,有容人之度,忽然耳中传来一声“但是”,犹如晴天霹雳,心中忽又一沉。 “但是,罗同学你玩世不恭,顽劣不堪,该三省己身,好好学习君子修身的道理。”说到这里,鞠式耕沉吟一下,微笑道:“这一次倒也是个机会,我看不如这样,你去买支一样的毛笔来给老夫便好。” 罗中夏大吃一惊,他几乎以为自己会预言术了。他结结巴巴地反问:“鞠老先生,若是记过、开除之类的处罚,我就认了。您让我去买支一样的毛笔来,还不如杀了我,我去哪里弄啊?” 鞠式耕呵呵大笑,抬抬手,让系主任拿纸把断笔包连同一个手机号交到罗中夏手里。 “不是买,而是替我去淘,你不必出分毫,只是下些工夫就是了。”他又惋惜地看了一眼那截断笔,“此笔说是贵重,也不算是稀罕之物,旧货市场时有踪影。我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正好你就代我每周六日去旧货市场淘笔吧。毛笔虽是小道,毕竟是四德之物,你淘多了,也就自然明白事理。到时候我得笔,你养性,两全齐美。” 系主任在一旁连声附和:“鞠老先生真是高古,教化有方,教化有方。” 罗中夏听了这个要求,几乎晕倒过去。记过处分之类的处罚,只不过是档案上多写几笔;就算赔钱也不过是一时肉疼;但是这个代为淘笔的惩罚,却等于废掉了他全部宝贵的休息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恶毒的惩罚了,这意味着自己再也不能在床上品尝早上十一二点的太阳光香味了——因为旧货市场一向是早开早关。 可眼下鞠老开出的条件已经是十分大度了,没法不答应。罗中夏只得勉强点了点头,接过那包断笔,随手揣到兜里。 鞠式耕又叮嘱道:“可要看仔细,不要被赝品骗了。” “我怎么知道哪个是赝品……” “去找几本相关的书静下心来研究一下就是,就算淘笔不到,也多少对你有些助益。” 鞠式耕拍了拍扶手,罗中夏嘴上诺诺,心里却不以为然。一想到自己的双休日全没了,又是一阵钻心疼痛。 这一个周六,罗中夏早早起身,羡慕地看了眼仍旧在酣睡的同宿舍兄弟,随手洗了把脸,然后骑着借来的自行车,直奔本市的旧货市场,去找那劳什子菠萝漆雕管狼毫笔。 此时天刚蒙蒙亮,天色半青半灰,整个城市还沉浸在一片静谧安详的淡淡雾霭之中,路上寥寥几个行人,多是环卫工人。罗中夏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走在大路上,习习晨风吹过,倒也一阵清新爽陕。大约骑了半个小时,天色渐亮,路上的人和出租车也逐渐多了起来,还有人蹬着三轮拉着一大堆瓶子器件,看来都是冲着旧货市场去的。 …… P7-12 序言 文化一向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 在宣纸上默写《出师表》是文化;烹茶品茗焚香听琴是文化;蹲在泪罗江剥粽叶是文化;在大学里开科读经是文化;拿冷猪肉祭孔、祭黄、祭妈祖是文化;甚至上网为世界新七大奇迹投长城一票,也算得上是文化。 当一切都变成文化的时候,不文化也许会显得更有趣一些。 中国历史上的名人汗牛充栋,假如他们灵魂不灭,会是什么样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唯心主义猜想,甚至有封建迷信的倾向,可是我忍不住总去想。 胡思乱想的产物就是这一篇小说。所以这本书并没什么文化,这只是一个关于毛笔的小故事。这些毛笔和中国历史上的一些文化名人有一些玄妙的关系,甚至还有点孔老夫子不愿意看到的怪、力、乱、神。 用传统文化来讲一个怪力乱神的故事,颇有些焚琴煮鹤的味道,但也有一种行为艺术的美感。作为一个在配电领域做平凡上班族的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还是那句老话:“我手写我口,古岂能牵拘。” 先贤曾言——当然这个是我杜撰的一‘序不可多,钱不可少”,所以就此闭嘴,还请诸位慢慢翻开下一页看口巴。 后记 文人向来文弱,写这篇东西,无非只是想证明,其实文人也能打——当然稿费也是一个动力,但这似乎不该在后记里写出来…… 文人没有武器,文人的武器就只有笔,于是顺理成章就想到了“炼笔成精”。不过这个点子并不新鲜,远有《后西游记》,近有《阴阳学堂》,都提及类似的创意。我所能做的,就是站在大人们的肩上,努力挖掘出一点新鲜东西,并尽量不让自己摔下去。 有了创意,其实还远远不够,创意和成篇之间还有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要知道,早在18世纪瓦特就洞悉了蒸汽动力的原理,但一直要到1814年史蒂文森才发明出了蒸汽机车。 最重要的其实是文化底蕴。毛笔承载了_人过丰富的中华文化,对于我这样一个大学陕毕业才第一次摸《论语》的家伙来说,挑战中华传统文化实在是一件不自量力的事情。我曾经恭敬地把初稿拿给两位颇有学问的朋友审阅,然后…… “有没有关于文化方面的硬伤?” “如果说每一个硬伤就是个漏洞的话……”他轻松地掂量了一下U盘,“那你这篇文章就是个网兜儿。” 我默默地转向另外一位朋友:“您觉得行文中有没有露出我不学无术的马脚?” “露出来的不是马脚,是乌贼的触手。”他神情自然地回答,还唯恐我不理解,特意找了一张乌贼的照片,里面乌贼挥舞着无数触手,快乐地追逐着鱼儿。 哎,哎,不说了,不说了,另外聊些风雅的。 按照笔冢的世界观,每一个写文的人理论上都是可以炼出笔来的:大角先生炼出来的笔,笔毫一定黑白参半,充满魔性魅力;夏笳的话,炼出来的一定是一支妖精笔,古灵精怪;今何在公毫无疑问炼出来的是猴子笔,而且是孙猴子在如来中指大书“齐天大圣到此一游”的那支毫毛变的笔;我那如她哥哥一般聪明可爱的妹妹萧如瑟应该可以炼出许多笔,比如胡猪服人笔、妖言惑众笔,这要取决于她当天的心情。 至于江公讳南,我猜想无论是什么笔,他炼出来都一定是半截儿的。 我自己嘛……炼出一个101标准键盘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吧。 书评(媒体评论) 我喜欢马伯庸的小说,是喜欢一种生活方式,我想像他那样自由快乐而不能,想像他那样讨人喜欢而不能,想像他那些信马由缰海阔天空地写小说而不能。任何人都会喜欢马伯庸,如果真的了解他。 ——著名奇幻作家 江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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