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是指商事筹办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而依法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并被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公告的法律行为。虽然在古代曾经有过“市籍”、“编审铺户”,“领帖给照”等做法,但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商事登记是从清末以后开始的,相应的法律制度也是在清末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
本书客观地介绍了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发生、发展的阶段;审视了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的优点和缺点;研究了民国时期商事登记立法可借鉴的经验。
民国时期是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发生最重大变化的时期,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逐渐走向近代化,直至奠定了现代化的基础。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近代化受到西方法律文化、国内经济发展和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多重影响。本书从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发上、发展的几个阶段(成长期、成熟期、特殊期)来分析其特点,力求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客观介绍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二是审视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的优点和缺点;三是研究民国商事登记法可借鉴的经验,以期对当今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有所启示。
序一
序二
绪论
一、商、商人与商事登记的界定及其法律内涵
二、中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起源
三、中国近代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嚆矢
四、中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近代化
五、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研究状况
六、本书研究的重点及旨意
第一章 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成长期(1911年—1927年)
第一节 南京临时政府的商事登记立法准备
第二节 北洋政府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发展和创新
第三节 西法东渐与北洋政府商事登记法律制度
第四节 北洋政府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本土资源
第二章 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成熟期(1928年—1937年)
第一节 南京政府商事登记立法之过渡
第二节 南京政府与北洋政府商事登记立法之比较
第三节 南京政府商事登记立法之实施及制约因素
第三章 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特殊期(1938年—1949年)
第一节 抗日战争时期的商事登记立法
第二节 战时体制下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调整及其作用
第三节 伪满、汪伪之掠夺性商事登记立法
第四节 抗战胜利后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继续发展
第五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民国时期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继承与发展
第四章 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评析
第一节 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总结
第二节 对中国当代商事登记法律制度之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一、1904年《商人通例》
二、1904年《公司注册试办章程》
三、1937年《商业登记法》
四、1938年《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
五、1946年《公司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