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一点多了,我蹲在马路边儿上抽烟,街上人真少,只有汽车尾灯映红了本该沉睡的午夜。与鞋底亲密接触的不是柏油马路,而是数不清的烟蒂,在这月光普照的年代,都流行这个不是吗?无处不在的“加塞儿”——管你是挤公交车还是谈恋爱。“应该”这样的字眼早已经被打火机和啤酒蹂躏得不知去向。
凌晨一点,我好像不“应该”在这儿独自席地而坐。
五个小时前,我从酒吧里汗流浃背地走了出来,那乐队的键盘手竟然跑过来搭讪,真把我当果儿了吧?我这张妖精脸是不是就转化成了一个牌匾?我倒希望牌匾上写着:去你妈的!
他说:“妹妹你经常看我们的演出吗?”
我说:“是啊,很不错。”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们的乐队,也不想知道。我之所以来这里,就是为了汗流浃背以减少泪水的流量,或者,是为了遇见谁。
他说:“那送你一个我们录制的小样好了。”
我说:“谢谢你,我经常在网上听。”
他说:“这样支持我们,真是感激!”
我除了微笑……他又说:“一块儿去喝一杯吧!”
我已经紧张了——看着他发红的眼圈和不知疲倦的笑容,我断定他“飞”大了,加上他稍显魁梧的身材和刚刚说那句话的神态——他还向前迈了半步,我知道我在深秋还穿着的这条迷你短裙今天算是尽到了责任。
我只好把嘴咧得更大一些,说:“哥哥,天都晚了,我得早点回家。”
他已经抓住我的胳膊转身要走,当然,也准备拉着我一起走。他长得不难看,应该说,他有一张精致的脸——单眼皮的大眼睛,坚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薄嘴唇和无痕的皮肤,他的面目甚至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还是哭了,我知道我的眼泪并不是为他流的,但是我知道这个时候只有眼泪才是最厉害的武器,所以,我轻轻地回忆一下某个人,我就轻而易举地哭了出来。
他还没迈开步,回头盯着我,是惊愕的眼神,那不知疲倦的笑容也机械化地垮掉了,然而他的手并没有放松,反而抓得更紧了。
他说:“你为什么哭了?”
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这种时候,我必须可怜巴巴。他脸上闪过一种难以名状的表情,尽管很迅速,我依然从中嗅出了温和的味道。
他说:“对不起,我——你很像我的妹妹,我——”
他渐渐放开了手,脸上布满了刚刚一闪而过的表情——我知道了那温和的味道是内疚散发出来的。
他头顶上空突然出现了半个滑板,在我瞪大眼睛的瞬间拍在了他的右肩上,他的身体随着滑板的下落也滑落出了我的视线,然后,我看见了贝音的脸,只有狰狞。包裹在我身体外部的皮肤全部被慌乱麻醉,我的眼睛睁得越大,我的视野变得越小,我只看见黑压压的一片人在我眼前攒动,呻吟声在咒骂声中格外清晰,仿佛呼吸停滞。
然后大家都散去了,他被什么人带走了,贝音也带着什么人走了。
他回望我的眼神还是绵长的温和;贝音却撇着嘴,不断向我投来恶毒的目光炸弹,他在斗殴中嘴角也破了。我感觉到了一个珍贵的东西在抽搐,然后眼泪便汹涌而出……
总说等待是漫长的,我已经游离了五个小时等待了五个小时哭了五个小时,却浑然不觉。此刻,空气是暗红色的,我嗅着空气中混浊的各种味道,那味道不清晰不明朗,就像我混乱的思维。我不知道贝音的行为说明着什么?我的确是渴望遇见他的,我去酒吧就是为了遇见他,却竟然是这样的方式。P3-4
这部小说的完成,于我,可以说历时四年,也可以说是四个月。
2007年寒冬,也就是我正式打算用文字作为一种媒介来抒发自己意志与情感的时候,我潦草地写出了这部小说的第一章。当我为第一章划上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甚至讶异,因为我“捏造”出了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情节。
那时文字只是文字,我心里没有觉得它们是有生命的。那时的文字和我手里的笔是一个整体,而非我的内心。我还没有对文学树立起一个坚定的信念。在休学一年后,我于2008年又返回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读书。而这第一章,没落地被搁置在无声的电脑磁盘里。
好在我没有删掉。在开始写第二章之前,我是电视台的一名记者。我大概是在那个时候发现了我文字的倔强。写新闻稿,它在我笔下被我造出的同时,却揪扯我的心,它们扭捏地出现在我眼前,让我知道,它们的存在并不是用来排队的,应该有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贯穿于它们之间。于是,我在2011年初,辞职。
2007年发生了很多事。背叛、抛弃、抑郁症、佛学、诗歌、小说这些字眼缝补成我的生活。我开始了小说的第一章。
2011年发生了很多事。辞职、佛学、诗歌、小说、编辑、鲁院、出版社这些字眼将我的生活煨成一碗汤。我用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小说的后二十章。
我发现,也许你也发现了,四年来,佛学、诗歌、小说一直陪伴着我。只有信仰和灵魂才能不论风霜雨雪不论天涯海角,与我不离不弃。我很喜又这个数字,四,它让我想起了轮回——春夏秋冬,生老病死,苦集灭道。
我从没有给这部小说以一个骨骼。文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细菌,它滋生成一句话,一个段落,一个章节,最后竞变成了一颗圆形的仙人掌。文中很多具体的描写,来自我的眼睛,包括过去和现在。但我没有说全部,因为我的想象占了这个故事的大部分。
在我还是一名记者的时候,我那曾是一名优秀报社记者的姨父告诉我:做记者,须七分采三分写;而作家,则三分采七分写。而我更愿意用“写手”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作为一名写手,是应具备将一句话进行核爆炸一样裂变的能力。这个能力,与天赋有关,更与积累和经验有关。失真的细节和触惑是一部作品的败笔。人,不应只以五官来感受这个世界,而是心。
我是在2005年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开始接触“朋克”这种音乐的。它简单、直白、顽皮、热情,抑或是愤怒甚至激烈,正像我们边地少数民族人的性格。从最初听旋律,到最后听灵魂,我发现了朋克音乐里的哲思。且不管他们的思考是否极端,是否鲁莽,是否像是匹夫之勇,我只是觉得,敢于思考甚至反驳的人,至少是勇敢的。这是我多年后,在朋克音乐已经渐渐衰落时,我依然喜爱着它的原因。我强调了“音乐”二字,因为我还没能苟同“朋克们”的生活方式。
我对朋克文化的了解是片面的,虽然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朋克文化作为故事背景,但那只是我所接触和了解的朋克,只是我个人眼中的朋克。它是一个具有自身渊源和历史的庞大体系,又是一个舶来品,因此如果在文中涉及朋克文化的内容有误,敬请朋克大师们谅解我的知识有限。因为既是朋克,就应该在灵魂里刻上这两个字,而其他都是形式。
我写这部小说的初衷就是希望它从一开始就像朋克三连音一样利索且激烈,因此文中都以短句为主,而贯穿直至高潮情节的激烈情绪也正像一首朋克歌曲,高亢且刻薄。说实话,我在写作的过程中,肾上腺经常分泌热血的情绪,直至我完成小说后,有一段时间还在认为自己就是小说中的唐果。
关于小说的名字。最初命名为“迷之弦”,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总结这个故事来给它取个名字或者在文中找到什么象征物。可看过我小说的朋友说,这个名字太软而小说太硬,不配。我就冥思苦想为“糖果刺青”,妈妈建议我将。迷之弦”写成系列,因第二部的名字为“红莲”。我便为第一部定名为“青刺”——嫩青的刺,坚硬但不成熟,却一样可以在你的掌心中,留下一滴朱砂血。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两个人。一位是我的妈妈,一位是兴安老师。如果没有妈妈经济及精神上的支持,我无法完成逸部小说,她鼎力赞成我辞职从文,共同实现她被生活阻隔的文学梦想。兴安老师愿意为我这样一个不名一文的小写手出书,更加坚定了今后我对文学的坚持。
还要感谢白雪林舅舅的教导。不论关于文学还是人生,都让我受益匪浅。
我曾跟一个朋友说,文学就是那种剥开伤口后才能将伤根治的东西。也许这个故事让你觉得疼、觉得难受,可这就是自以为是的青春以及自以为是的生活。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才有办法去矫正它。
晶达编著的《青刺》内容介绍:离去的生母,妖艳的后妈,孤冷的父亲,同父异母的弟弟,标新立异的爱人,毒如蛇蝎的姐妹,成了一摊血水的孩子,手腕中流出的鲜血,还有一只飞不起来的铁气球……唐果迷恋、迷惘、迷失的青春唱响的是一曲嘈杂的歌。愤怒、尖酸、失控的旋律是歌曲前半段,而副歌却充满渴望。一起来翻阅《青刺》吧!
这部小说的完成,于我,可以说历时四年,也可以说是四个月。
晶达编著的《青刺》内容介绍:2007年寒冬,也就是我正式打算用文字作为一种媒介来抒发自己意志与情感的时候,我潦草地写出了这部小说的第一章。当我为第一章划上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甚至讶异,因为我“捏造”出了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情节。
那时文字只是文字,我心里没有觉得它们是有生命的。那时的文字和我手里的笔是一个整体,而非我的内心。我还没有对文学树立起一个坚定的信念。在休学一年后,我于2008年又返回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读书。而这第一章,没落地被搁置在无声的电脑磁盘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