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原著的《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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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野性的呼唤(青少版)/世界文学名著宝库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外国儿童文学 |
作者 | (美国)杰克·伦敦 |
出版社 | 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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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杰克·伦敦原著的《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内容推荐 由杰克·伦敦原著的《野性的呼唤(青少版)》讲述的是:巴克本来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狗,后来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它在残酷的环境中不断磨炼成长,最终战胜狗王斯比茨,成为了雪橇犬新的首领。后来,残暴的主人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救了巴克,巴克决定誓死效忠恩主。当桑顿被土著伊哈兹人杀死后,巴克为恩主报了仇,不再留恋人类社会,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目录 野性的呼唤 毒日头 试读章节 第一章 1 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的美国。 巴克不会看新闻,所以当灾难即将来临时,它一无所知。探险家们在北极发现了金矿,人们带着淘金的梦想涌向那里。冰天雪地的北极需要体格高大、长着长毛的狗,只有它们才能适应在严寒和冰雪中的工作。因此,加利福尼亚的大狗们要遭殃了。 米勒法官的家在圣克拉拉山谷里,是一个很大的庄园。高大的白杨树,平整的草地,碎石铺成的小路,一条马路穿过门前的树荫通向远方,庄园是那么宁静安详。宽敞的后院里,有一座大马房,十几个马夫正忙碌地喂马,几排仆人住的平房爬满了常青藤。山谷外的牧场和果园犹如绿色的绸缎,其间伫立着排列整齐的仓库和搭满葡萄藤的亭子,水泵将地下水抽在大水池里,成了米勒法官和孩子们夏季冲凉的乐园。巴克此刻正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四处巡视着。 这里是巴克的家和领地,从出生到长大,巴克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四年。庄园里的狗很多,没有哪条狗能和巴克比,大多数狗只不过是这里的过客,往往来去匆匆;还有一些狗默默无闻,成天蜷缩在角落里,或者挤在狗舍里。像日本哈巴狗吐兹、墨西哥狗伊莎贝尔那样,怪模怪样,从不敢到处走动,庄园里有二十多只猎犬,都瞧不起它俩,要不是害怕仆人们的笤帚,它们早就想撕咬它俩了。 这是巴克的领地,它才是这里的主人,每天它都骄傲地四处巡视。有时它会同米勒先生的儿子打猎或游泳,早晨或黄昏陪米勒先生的女儿在山谷里散步;高兴的时候,米勒先生的孙子们还会骑在它的背上,让它带着他们兜圈子。当然,冬季它大多时间是依偎在米勒先生的脚边,与米勒先生一起烤火的。 巴克身上有圣伯纳狗和苏格兰狗的高贵血统。巴克的父亲曾是米勒先生的忠实伙伴,巴克接了它父亲的班,虽然它的体型没有父亲高大,体重也只有60千克,但是它仍然受到了米勒先生全家的喜爱。巴克受到尊敬,生活优越,每天昂首阔步,一副强者的模样。巴克很清楚自己的职责,从不娇气,也不懒惰,经常狩猎和进行户外活动,这些练就了它强健的体魄,无论是奔跑还是捉拿猎物,它都十分敏捷。 1897年秋天,巴克的命运发生了一个180度大转弯。这个秋季,克伦狄克发现了金矿,巴克的生活和命运也跟着发生了变化。这个家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他嗜赌,而且总是输钱,因此无法养活他的妻儿,生活非常拮据。为了捞上一笔钱,他暗中打起了巴克的主意。 那个晚上对巴克来说是个噩梦,现在回想起来,它还是觉得不寒而栗。那天晚饭后,米勒先生一家都外出了,曼纽尔趁机将巴克带出了庄园,避开众人,径直走到柯里基帕克的小车站。毫不知情的巴克还以为是出去散步,它看到曼纽尔和一个陌生人说了几句话后,接过一大把钞票点了起来。 “喂,你得把它捆起来,不然我可无法带走它!”陌生人板着脸嚷道。 曼纽尔得意地笑道:“我早就准备好了。”说完就拿出一根粗绳子绕了两圈,套在了巴克的脖子上。 “你把绳子拽紧,把它勒昏吧!”曼纽尔说道。那个陌生人“嗯”了一声。 巴克长这么大从没有被绳索勒过,它是十分信赖自己熟悉的人,它没有人的智慧,所以没有反抗。当那个陌生人用力勒紧时,巴克只是警告性地低吼了两声。令巴克想不到的是,这个陌生人并没有放松,而是将绳子拽得更紧了,巴克快透不过气来了。巴克愤怒了,朝那个人扑过去,但是就在它跳起来时,那人突然抓住它的脖子,猛地一推,将巴克摔在了地上。巴克感觉脖子上的绳子紧紧地扣住了自己的咽喉,它无法呼吸,只能徒劳地挣扎,舌头从口中耷拉出来。巴克只能急促地喘息,再也无法跳起来。渐渐地,它没有力气了,终于昏死了过去。一列火车进站了,两个男人像扔货物一样把巴克丢进了车厢。 过了很久,巴克被喉咙上的刺痛惊醒,刺耳的火车汽笛声,“哐当、哐当”的强烈震动使巴克清醒过来,此时它知道自己在火车上了。以前巴克经常陪米勒先生外出,但那是舒服的客车,而不是脏乱的行李车。巴克睁开了眼睛,眼中流露出国王般的愤怒和威严,它怒火中烧,一双爪子迅速扣住陌生人伸向它喉咙的手,陌生人的右手上立刻出现几道血痕。但是巴克也耗尽了最后一点儿力气,再次昏迷过去了。 听到车厢里的叫喊声,列车员跑了过来。陌生人将手伸进口袋,对列车员说:“没什么事儿,先生,这狗有疯病,主人叫我去旧金山给它找个好兽医。” P3-6 序言 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创作极丰。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22日在他豪宅遭人放火后自杀而死。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络绎不绝地到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需要大批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传奇故事。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进入北方后,它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对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地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它的地位。它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就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易其主,后来落到根本不适合来此探险的三个男女手中。它和他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帮助和解救了它。这是巴克离开南方后,第一次感受到的珍贵的爱。它后来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它三次跳入湍急的河流,冒死救出桑顿;它近于疯狂地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而死。巴克的祖先是狼,它的身上流着狼的血液。而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下,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诱发出来,并越来越清晰和强烈。原始先祖的影像不时地在它脑际晃动。更令它躁动不安的是,它经常听到和感觉到一种召唤之声。它终于明白那是来自森林深处狼的嗥叫。桑顿的遇难已经切断了它同人世的最后一根纽带,它对人既没有了责任,也无所依恋,它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其实作家是按照自身形象来塑造巴克的,他本人在生活中就是一个强者。他出身于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当童工,没受多少正规教育。青年时代卖过报,当过水手,蹲过监狱。他不愿意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断地进行顽强的斗争。在小说中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野性的呼唤”其实是自由的呼唤。 作家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通过狗的世界来反映人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 读过小说,我们从巴克身上看到和得到了很多东西,但它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所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曲,我们是不会原样地接受下来和传唱下去的。那毕竟只是作家的一个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 另一部长篇小说《毒日头》的前半部描述的是北极淘金者的严酷生活,歌颂了毒日头不畏艰难与大自然作斗争的英雄气概。小说的后半部描写毒日头混迹于所谓文明世界之后,逐渐看清了资本主义社会尔虞我诈的本质,以及资产阶级心存盗贼的虚伪面目,从而厌弃了那个吃人的社会。在梅森小姐的影响下,他终于回归了大自然,过起了日出而耕、日落而归的自食其力的田园生活,唱起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曲。 无产阶级伟大的导师列宁曾称赞杰克·伦敦的描写犷悍而富正义感。 但作家却过多地宣扬了个人英雄主义,把主人翁置于孤芳自赏、脱离广大民众的尴尬境地,其中不乏随意的杜撰。 然而,瑕不掩瑜,杰克-伦敦仍不愧为世界级的大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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