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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出山未比在山清(王宠惠) |
分类 |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
作者 | 刘宝东 |
出版社 | 团结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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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获得者: 中国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第一人: 《德国民法典》的首位英译者: 第一位当选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的亚洲人; 南京临时政府首任外交总长; 北京政府第一任司法总长: 南京国民政府首任司法院长: 中华民国第一部刑法典的主持制订者; 海牙国际常设法院的首位中国法官: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 内容推荐 王宠惠是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十分重要的一员,他早年负笈欧美,初步形成了以个人独立为最高原则,不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做切实判断,渴求在中国建构英美式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自由主义理念。他回国后,积极参与了民初自由主义思潮的活动,出任“好人政府”总理是其自由主义思想实践的顶峰;由于他与民国时期政治架构接触甚深,导致了他的自由主义思想逐步消解,最终蜕变为学者型的技术官僚。 目录 引言 生于乱世才自高 第一章 家世渊源及文化启蒙 第一节 生于传教士家庭 第二节 融会中西的早年教育 第三节 东莞王家一门数杰 第二章 北洋大学法科的首届翘楚 第一节 奔赴津门求学 第二节 北洋大学的魔鬼训练 第三节 巍巍学府北洋高 第三章 问学于东西洋之间 第一节 东渡扶桑觅新知 第二节 美国耶鲁大学的高材生 第三节 赴欧洲研究国际公法 第四章 入阁南京临时政府 第一节 辛亥风云之际抽身返国 第二节 而立之年的外交总长 第三节 在南北夹缝中折冲樽俎 第五章 为宪政鼓与呼 第一节 北洋政府首任司法总长 第二节 撰著《中华民国宪法刍议》 第三节 为宪政实施而奔走 第四节 置身于国民外交浪潮 第六章 华盛顿会议上力争国权 第一节 会前未雨绸缪 第二节 仗义执言伸国权 第三节 是非功过待评说 第七章 昙花一现的“好人政府”总理 第一节 投身“好政府主义”思潮 第二节 出任“好人政府”阁魁 第三节 始料不及的倒阁风潮 第八章 驰誉国际常设法院 第一节 国际常设法院首届法官 第二节 参与修订国际法 第三节 媒介中西学术的桥梁 第九章 主持法权会议 第一节 众望所归的首席代表 第二节 会议内外的艰难交涉 第三节 无果而终的结局 第十章 推动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 主持司法改造 第二节 参与六法体系构建 第三节 为废约外交提供法理支撑 第十一章 卢沟烽火中重掌外交 第一节 重返外交坛坫 第二节 七七事变后的外交应对 第三节 向国际社会揭橥日军暴行 第四节 鼓舞国人抗战必胜信心 第十二章 战时外交的幕后顾问 第一节 倡导文化抗战 第二节 参与中美、中英新约谈判 第三节 参加开罗会议 第十三章 参与联合国创建 第一节 阐释集体安全理论 第二节 沟通朝野意见 第三节 见证联合国成立 第十四章 战后的政治参与 第一节 筹谋战后遗留问题 第二节 大厦将倾之际的“制宪”与“行宪” 结语 出山未比在山清 参考书目举要 试读章节 王宠惠,字亮畴,1881年生于香港,祖籍广东东莞。先祖世居山西省太原府,后移居广东南雄,继而迁居东莞县海南栅乡,由子康祖分居虎门上官涌。 东莞历史源远流长。史载:新石器时代,其境内东江沿岸已有原始人群聚居。夏代,东莞属南交地。春秋战国时期,东莞属“百粤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东莞属南海郡番禺县地。东汉顺帝时,分番禺立增城,东莞属增城。公元222—228年,分增城立东官郡。入晋,废东官郡,东莞分属番禺、增城。东晋咸和六年(331),东莞立县,初名宝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以东莞作县名由此始,相传因境内盛产莞草而得名。 东莞人杰地灵,英才辈出,明末骁将袁崇焕即为东莞人。至清朝末年,东莞百姓仍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式生活,但类似于资本主义萌芽的生产方式也逐步出现,不过传统的社会方式未有大的改变。最终,鸦片的传人打破了东莞人的宁静生活,而鸦片战争的爆发则将东莞推到了抵御外侮的前沿。 古代中国以超乎想象的强大国力和充满东方魅力的儒家伦理型文化,对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激发了他们对中国的憧憬和向往。1792年9月26日,英国政府派遣乔治·马戛尔尼以庆贺乾隆帝八十寿诞为名出使中国,这是西欧首次向中国派出正式使节,其目的在于与中国政府协商通商和传教等事宜。乾隆帝在回复英王乔治三世时,宣称:“天朝德威远被,万国来王,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所不有,尔之正使等所亲见,然纵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件。是尔国王所请派人留京一事,于天朝体制,即属不合,而于尔国,亦殊觉无益,特此详晰开示,遣令贡使等安程回国,尔国王惟当善体朕意。益励款诚,永矢恭顺,以保尔邦共享太平之福。”这番话洋溢着天朝大国的骄横和傲慢,也是中国中心观的一个生动写照。 封闭性的华夷观念遮蔽了国人的视野,使之对新的世界图景抱有诘难和排斥的态度,一直到“英国的仁慈强迫进行正式的鸦片贸易,用大炮轰倒了中国的围墙,以武力打开了天朝帝国同尘世往来的大门”之时,中国的夷夏观念才开始发生颠覆性的变化。 鸦片的泛滥给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对个人而言,吸食鸦片使得国民的生理和心理遭到极大的摧残;对国家而言,鸦片贸易改变了中国外贸的长期优势,财政日益艰窘。道光十六年(1836),鸿胪寺卿黄爵滋在其脍炙人口的名奏“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中,阐明了鸦片输入对中国经济造成的严重危害。他说:“臣窃见近年银价递增,每银一两易制钱一百有零,非耗银于内地,实漏银于外洋……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八百万两;自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二千余万两;自十四年至今,渐漏至三千万两之多。此外,福建、江、浙、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两年后,时任湖广总督的林则徐向道光皇帝呈递了“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明确呼应了黄爵滋的看法。他说:鸿胪寺卿黄爵滋所云“岁漏银数千万两.尚系举其极少之数而言耳”,“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可以说,鸦片贸易给清王朝的经济基础造成了近乎毁灭性的冲击。在经过朝野的讨论后,晚清政权从维护统治的角度出发,决定禁烟。 P3-4 序言 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获得者; 中国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第一人; 《德国民法典》的首位英译者; 第一位当选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的亚洲人; 南京临时政府首任外交总长; 北京政府第一任司法总长: 南京国民政府首任司法院长; 中华民国第一部刑法典的主持制订者; 海牙国际常设法院的首位中国法官: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 这一串长长的光环,一般人若能够得其一,即可称得上是事业有成了,而这些荣耀恰恰都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他就是本书的传主王宠惠。 1840年以降,拥有辉煌灿烂历史的中华文明开始罹患“亘古未有之奇变”,在英、法等列强的武力侵夺之下,一向自诩为“世界中心”、视其他国家为“蛮夷”的老大中国,在工业革命产生的强大新生力量面前,显得异常腐弱和不堪一击。接踵而至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又是割地赔款,又是协商关税,又是领事裁判权,又是自由传教……这不仅肆意践踏了中国国家主权,而且使传统的政治架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裂变,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也处于空前的“失范”状态。 与内忧和外患相因应,启蒙救亡成为近代中国的主旋律。在“自强”、“求富”的鼓噪声中,“维新图存”成为了朝野各界瞩目的焦点,一时间以“保国”、“保种”相号召的各种救亡思潮,在中华大地上风起云涌,蔚为壮观。 在举国言危之际,王宠惠于1881年10月10日来到了人间。 王宠惠祖籍广东东莞,生于香港的一个基督教家庭。幼年在香港接受了中西文化启蒙教育。1895年考入近代中国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北洋大学堂,因成绩优异,1899年获得了“钦字第壹号考凭”,成为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获得者。 1902年负笈美国,先是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大学,继而转入耶鲁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在硕士毕业之时,因为成绩名列全系第一,被推选为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致辞,当时在美国社会和学术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被梁启超称为“祖国第一名誉也”。1905年,他以《住所:一个比较法方面的研究》为题撰写了博士论文,并获得了耶鲁大学民法学博士学位(D.C.L),成为中国获此学位之第一人。 1906年,他转赴欧洲,在英、法、德等国研究国际公法和比较法律,考察司法实务,获得了英国律师资格,并当选为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 1907年,王宠惠做了一件令西方法学界瞩目的事情。他以隽永畅达的文笔,将晦涩难懂的《德国民法典》翻译成英文,由英国伦敦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这是英语世界第一部《德国民法典》的英文译本。王宠惠在国际法学界的首次“亮剑”即赢得了满堂彩。该译本不仅成为当时欧美各大学法律学院的指定必读课本,甚至于到了20世纪70年代仍然在美国保持着经典教材的地位,年仅26岁的王宠惠由此在国际法学界声名鹊起。如今日法学者米健先生所言:若将王氏的英文译本“与国内现有的几个中译本加以比较,觉得这个译本的质量和水准是最好的,即使是就英译本身而言也是如此。因为中国人作英译,成见要比英国人自己少些,而且忠诚老实得多。看到差不多100年前的学者已达到的水平,而且是拔西语世界之头筹,我是由衷地感到敬佩,同时,我也不由地为现今我们这一代法律者的知识困顿、作风虚浮、急功近利和趋炎附势感到惭愧”。 辛亥革命前夕,学有所成的王宠惠回到阔别已久的祖国。而立之年的他,旋即被孙中山先生委以重任,出任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北京政府成立之后,他又被任命为唐绍仪内阁司法总长,由此开始了仕宦沉浮的从政之旅。 民国新立,百废待兴,立宪并实施宪政为各界瞩目。1913年王宠惠撰著《中华民国宪法刍议》,文末附有他拟订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这是他在国内法学界的首次“亮相”。“王宠惠宪草”虽然也带有党派的印记,但他言说的“宪法非因一人而定,乃因一国而定。非因时而定,乃因永久而定”的宪法精义,在民初政学各界影响至大,如元老级的革命家黄兴所评说的:“兹大著出,而宪法之真义昭如日月。”“王宠惠宪草”旁征博引、论述精恰,其学术性至今仍为学术界所津津乐道。 与北洋政坛的混乱无序、攻伐不断相因应,此时的思想界也是争奇斗艳,百花竞芳。为摆脱武人祸国的政治局面,构建民主宪政的自由秩序,一时间联省自治、废督裁兵、国民制宪等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王宠惠一方面厕身收回国权的历史洪流之中,主持司法改良和律例制订,参与华盛顿会议等收复主权的对外交涉:另一方面又投身于社会改良运动,参与发起成立“和平期成会”、“国民制宪倡导会”、“协约国国民协会”、“国民外交协会”等社会团体,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他还领衔签署了“好政府宣言”,更因出任昙花一现的“好人政府”总理而名动一时。然而“究竟事与志远”,在军阀的倾轧中,“好人内阁”轰然倒塌,他不愿再“徒为军阀所利用”,于是放洋出海。 1921年9月,王宠惠当选为国际常设法院候补法官,1930年连选连任并出任正任法官,他是中国获此殊荣之第一人。国际常设法院法官不仅要具备深厚的法学造诣,还要具有融合世界法律文化的视野和胸襟,王宠惠能当选并获连任,标志着中国法学家开始走出国门。驰骋于世界法坛之上。这不仅是中国法学界的集体荣光,更体现了中国对国际和平的向往和追求。任职期间,他秉持公平适当的原则,参与处理了多项国际纠纷案件,不仅获得了同侪法官的推崇与尊重,而且为各国学者和政治家所钦佩。 王宠惠人虽在国外,但心系多灾多难的祖国,当五卅风云骤起之际,他毅然抽身返国,主持法权调查会议,力图撤废各国强加于中国的领事裁判权等特权。尽管“理虽在我”,但终因列强的阻碍而无果而终,他无耐地发出了“殊行失望”的悲叹。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王宠惠被任命为首任司法院长。1929年,他在国民党三届三中全会上作了关于今后如何改良司法的工作报告,提出筹备普设县法院、保障司法官独立、采用巡回审判制度、限制无理由上诉、详细审查从前判例、采用陪审制度、筹设幼年法院、确定司法经费、注重司法统计、看守所及监狱宜迅速改良、注重检验吏、法医学、筹划出狱人的工作介绍等13项司法改良具体计划,这个方案堪称国民政府第一个较为系统的改良司法规划。然而,囿于政情掣肘,除在司法统一等个别方面小有成绩外,他的大多计划皆成效不彰。与司法改良步履维艰相比.此间的立法工作却大踏步前进,王宠惠以司法与立法交相互动为特色,主持了近代中国第一部以“刑法”为名的刑法典——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的起草。他还是《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稿人,其他如《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婚姻法》、《中华民国劳工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制订,皆有他的主持或参与,为近代化的法律形式和制度内容在中国的确立作出了贡献。1930年蒋介石与胡汉民发生约法之争,而王宠惠又与胡汉民关系亲密,身处夹缝中的他不愿意陷入国民党派系纷争之中,于是重走1922年“好人政府”总理下台后的老路,于1931\年再次赴荷兰海牙出任国际常设法院法官,他此次放洋近五年之久。 当中日关系处于剑拔弩张之际,王宠惠于1936年初受召回国,出任外交部长,任职未久,日军就在卢沟桥畔燃起全面侵华的狼烟,王宠惠也站在了抗战外交的风口浪尖之上。在抗战最为艰难的头四年,他主持和与闻了国民政府的一系列对外交涉,从寄希望于英、美、苏等国的调停到申诉于国联,从投诉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到德国的陶德曼调停,从呼吁世界各国对中国予以同情和援助到鼓舞国人坚定抗战必胜的信心。无不尽心竭力,为抗战在艰难中一步步走向胜利提供了必要的外交保障。1941年4月,王宠惠转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直至1947年4月,他由战时外交的前台转到了幕后,成为国民政府战时国家权力中枢的重要幕僚和蒋介石的高级外交顾问。蒋介石访问印度、出席开罗会议等重要外事活动都由他陪同左右.中美、中英新约谈判、参与联合国筹建、筹划战后战犯审理和战争索赔等重大外交决策也皆有他的参与。 抗战胜利后,国人企盼已久的和平民主宪政曙光,被蒋介石所发动的内战阴霾所遮蔽。为了建构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王宠惠作为法学专家再次被委以“重用”,参与制订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然而,“动荡不安的局面”发展之迅猛,令王宠惠始料不及。1949年他赴香港治病,翌年避居台北,1956年再度当选“司法院长”,1958年3月15日,因心脑血管阻塞及其他诸多疾病,在台北辞世。 王宠惠生于风雨飘摇的晚清,成长于动荡离乱的民国,被赞誉为“民国法政精英第一人”、“民国政坛常青树”,为中国法学学科的诞生与成长、法制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恢复国权、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而尽心竭虑;然而,他的思想与行迹却久已湮没于浩瀚无涯的史海之中,目前仅有台湾段彩华的《民国第一法学家:王宠惠传》和香港余伟雄的《王宠惠与近代中国》两部著作行世,大陆学界尚无专论。 作者不揣浅陋,勉成是书,就正于方家。 书评(媒体评论) “细究起来,王宠惠从踏入政坛开始,就从来是在维持危局中度过的。1912年任临时政府外交总长,忙于让新生共和政体得到列强承认。1921年任北洋政府派驻华盛顿会议全权代表,则忙于利用国际环境废止对日‘二十一条’。1936年初.还在海牙国际法庭法官任上的王宠惠被急召回国,调解两广地方实力派和南京政府方面的矛盾。两广矛盾刚刚缓解,张群又在此时辞职……” (杜兴《王宠惠:苦撑危局》) “王宠惠是海牙国际法庭的第一任中国籍法官。在海牙国际法庭出任法官时,采用公平适当原则处理国际纠纷,各国学者和政治家对王宠惠的精深宏博的学识无不钦佩。……1924年王宠惠重游法国,法国最高法院特邀其演讲,可见王在国际法学界的崇高声望。” (宋少鹏《王宠惠:海牙的首位中国法官》 “王宠惠学成回国之后,曾出任过一系列显赫的政府职务,以法律之学致力于国内法制之建构、司法之改革,以娴熟之外文和广博之法律知识,在国际上维护国家之权益,堪称中国法律近代化事业的擎划者。” (张生《王宠惠与中国法律近代化——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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