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老师曾为推销自己写的一本书,对学生们作了一次演讲:“当老师的在这里推销自己写的书,难免有一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尴尬。但如今作者也很难,不仅写书,还得卖书。出版社给了我1000册的任务,我不得不厚着脸皮找大家帮忙。书到底写的怎么样,我不好说,不过有两点可以保证:第一,我前后花了3年时间完成这本书,可以说这本书是我心血的结晶;第二,书里的内容都是我这些年来自己长期思考的见解,决不是东拼西凑抄下来的。我并非想要凭老师的身份强迫你们买我的书,相反,我是以朋友的身份向大家告知这件事,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和支持。买不买全靠自愿,如果觉得这本书对你有用,你又有财力就买一本,算是帮我一个忙。谢谢。”演讲结束当下,这位教员就卖出了300多册。
这位教员的推销语言简单朴实,看似毫无技巧可言。可正是这样一番简单的表述展现出了论辩的最高技巧——真诚。他自然流露出来的真诚赢得了听众的信赖,也赢得了这次演讲的成功。
另一个例子,某旅游团参观一家糖果店后,都没有购买意向。临走的时候,服务员不但没有不耐烦,反而热情地端出一盘精选的糖果,彬彬有礼地说:“远来是客。这是我们店刚进的新品种,清香可口,甜而不腻,特地请你们免费品尝,以尽地主之谊。”一番话说完,众旅游者顿时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欣然品尝了店家的糖果。顾客既然承了店家的美意,自然也会购买一些糖果回敬对方,于是每人买了一大包产品,大家都带着满意的微笑离开。
试想,如果这位服务员在推销过程中出言必称自己的产品有多好,或者不断询问顾客是否购买,这种目的性过强的行为,不管表现得多么热情,都只会让人反感。付出真诚自然就会收获真诚。但如果为了求得回报才表现得热情,那这份情也不真不诚,不足以打动人了。
在论辩的过程中同样如此。真诚是一种自然流露。辩手在语言表述过程中不是想着如何说服对方,而是有礼貌地真情实意地表达自己最真实的观点,如此才是最有说服力、最有感染力的表达方式。
所谓真诚的表达不仅体现为态度的自然诚恳,更重要的是表达内容的诚实准确。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艋子·离娄上》)孟子认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真实无妄的,追求这种真实也是做人的道理。其实这也是论辩的道理。在论辩过程中,最能取信于人的便是真话、实话。
通常,言不由衷的人,论辩技巧越高超,只会越引起人们的反感和抵触。例如之前提到的例子中,假设那位老师美其名日是为了学生的课业着想,提供题材,任凭他把自己写的书夸得头头是道,学生们也只会认为他是为一己私利,蒙骗学生,对购买书籍越发抵触。事实上,这名老师选择了说真话、说实话,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自己就是来推销书籍的,希望大家能帮忙,从而取得学生的信任,达到了推销目的。
由此可见,如果辩手在论辩过程中彰显诚实品德,以德信人,即使没有舌战群儒的雄辩之才,也足以打动人心,取信于人。
以理服人靠的是知识的权威力量,以德服人则凭借人格魅力,两者不可偏废。但后者更能直达人们内心深处,撼动心灵。我们常说德高望重,其实“德高”不仅能“望重”,而且能“言重”,即增加说话的分量。因而,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德行是形象的道理,道理是抽象的德行。
生活中无数事例证明,最善于说服别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口若悬河的人,而是态度得体、真诚表达的人。当你用谦和有礼的态度诚恳地表达出真实的内容,你就能赢得对方的信任。一旦建立起双方的信赖关系,论辩就变得轻松很多,因为对方很有可能由信赖你这个人而信服你说的话。自然而然,论辩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你的手中。
一泻千里的演讲虽然气势惊人,但是如果少了诚意,也就失去了吸引力,如同一束色彩鲜艳的绢花,姿态娇美却缺乏生命力。因此,演讲者首先应该注重如何在演讲中体现出你的真诚,如何把自己的真实想法传递给对方。只有当听众感受到你的诚意时,他才会打开心门,接收你讲的内容,才能实现彼此之间的沟通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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