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我们的
如果我们个人的命运肴某些不好或者沆重的部分,像是遗传性疾病、孩提时的创伤经验或是背负着某种个人的罪恶,我们唯有接受这样的命运并在生命过程中与之调和,才能让这一切转变成为力量的来源。
但是当某人反对他们的生命经验,比如在战争中所受的伤,力量将从他们的生命中消失。这同样也适用于个人的罪恶及其行为的后果。
归属于他人的
在家庭系统中,通常某个成员会承担被拒绝的命运或是他人未承认的罪恶,这可能会产生双重的负面效应。
背负他人的命运或是罪恶无法给予我们力量,只有我们自己的命运才能够使我们更有生命力。当我们为别人背负他们的责任时,这同时也削弱了他们的力量,透过他的命运和罪恶可能带来的力量也将流失。
命运
当我们因为他人所付出的代价而受到偏爱时,我们会有罪恶感。在这样的命运下,我们无法事先做任何防范去阻止事件发生或改变这样的际遇。
比如说,一个小孩出生时他的母亲死亡。毫无疑问,他是全然无辜的。没有人会觉得他必须为此背负责任,然而,这样理智的想法却无法使他解脱,因为他的生命与母亲的死亡紧密交错着,所以,他未曾从罪恶感的压力中解脱。
另一个例子是,驾驶员因为爆胎、车子打滑而迎面撞上另一辆车,这另一辆车的驾驶员因此丧命而他存活了下来。虽然他并没有肇事责任,但他的内心仍交杂着导致他人死亡与受苦的复杂感受,即使事后证明他在车祸中并没有任何过失,但他仍然无法减轻内心的罪恶感。
第三个例子是,一位男性描述他的母亲在怀他时,是如何在战争结束的时刻历尽千辛万苦到战地医院接回他的父亲。他们在飞行的过程中,受到一名值行勤务的俄国士兵威胁,他们不得不杀害了这名士兵。即使出于自卫,这对父母及孩子仍然带着罪恶感,因为他们存活了下来,而那名执勤的士兵却离开了人世。
在这样宿命的罪恶和清白中,我们经验到自己的无力,而使这经历更令人难以承受。我们拥有力量并有能力去影响我们过去生命经验所造成的罪恶,然而我们至此明了,无论好坏,我们事实上都深受不可知的命运所影响,而命运是超越好坏、生死、救赎以及不幸的。
这样命定的无力感对某些人来说是可怕的,以至于他们宁愿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或是生命,也不愿接受命运的恩赐。
他们通常在一个重大的生命事件之后,以自怨自怜来逃避命运经由事件可能带来的救赎或是罪恶。
一种典型的反应是,当一个人因为他人的重大牺牲而得到某种利益时,他不允许自己享受这样的利益,甚至可能透过生病、自杀或者自我惩罚这样的方式来放弃他人牺牲所带来的利益。
一个人采取这样的解决之道,是因为他存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他在以一种不成熟的方式去面对自认为不配得到的好运或是幸福。如果我们仔细检视,就不难发现这种自我设限式的惩罚并不能阻止或减轻任何不幸与悲剧的发生,甚至可能使情况更加严重。P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