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逖安就和妹妹一起顺着小径犁耕。没有理由不干。逖阿是弱智,所以做别的什么都不行。她是个大块头姑娘——弱智儿经常会长成惊人的身个儿一而且她乐意帮忙,耶稣爱她。卡拉汉神父为她做了个小耶稣树,他称之为十字架,她到哪儿都戴着。这会儿随着她费力往前走,十字架前后晃荡,狠狠地捶打着她大汗淋漓的皮肤。
犁具由一条生牛皮绳系在她的双肩上。在她身后,逖安通过犁的硬木柄控制着犁的方向,并用颈轭缰绳为自己的妹妹引路,当犁的板片落下即将嵌在地里时,他嘴里咕咕哝哝地又拽又推。旱期已结束,可是杂种地这里仍然如盛夏般炽热;逖阿的连衣裤又黑又湿,贴在她肉乎乎的长腿和臀部上。每次逖安甩头把头发从眼睛中弄出来时,汗水就会像喷雾一样从他乱蓬蓬的头发中飞出。
“快点,你这个贱货!”他喊道。“那边的岩石会把犁毁了,你瞎了吗?”
她不瞎,也不聋,只是弱智。她用力往左边拉,很卖力。后面的逖安往前打了个踉跄,脖子猛地一抽,在另一块岩石上擦破了小腿上的皮肤,这块石头他开始没看到,而犁具竟然奇迹般避开了。当他感到热乎乎的血汩汩流出淌在脚踝上时,他在纳闷(不是第一回了),是什么狂热症总是把扎佛兹人驱使到这里。在内心深处,他明白麦橘果会和之前的珀林一样不适宜种植,尽管你可以栽种毒草。唉,如果他乐意,他可以让这二十英亩的地上全部开满那种屁玩意儿。可农活的要诀是让地里始终没有毒草,这总是新土的第一项农活。这——
犁翻到了右边,接着向前猛扯,差点把他的胳膊拉脱臼了。“哎哟!”他叫道。“轻点,丫头!如果你把它们拉出来可就合不上了,知道吗?”
逖阿抬起宽大、满是汗水又毫无表情的脸庞望向天空,空中充满了低垂的云层和雁叫般的笑声。主啊,可是她的声音听上去也像头驴子。然而那是笑声,是人的笑声。逖安寻思,他有时不由自主地这样,那笑声是否意味着什么。他说的话她能听懂一些吗?或者她只能明白他说话的口气?这些弱智们——
“向您问安。”一个响亮却几乎毫无音调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声音的主人无视逖安惊讶的叫喊。“美好的日子,愿它们常驻此间。我远游到此,
逖安急速转身,看到安迪站在那里——七英尺赫然立在那儿一这时他差点被掀翻在地,因为他妹妹又歪歪扭扭地往前跨了一大步。犁的颈轭缰绳从他的手上滑开并缠住了他的喉咙,听得到劈啪一声响。逖阿不知道可能要出人命,又往前迈了坚实的一步。在她迈步时,逖安喘不过气了。他又咳又吐,并在皮绳上乱抓一通。安迪看着这一切,像往常一样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
逖阿又往前拽,逖安被撂倒在地。他摔在一块岩石上,石头残酷地刺进他双股间的缝隙里,不过好在他又能呼吸了,不管怎么样这会儿可以。该死的倒霉地!总是这样!会永远这样!
逖安趁皮绳把自己的喉咙缠紧之前用力把它抓住,并大叫,“站住,贱货!吁,要不我把你胸前那对肥大而没用的乳头拧掉!”
逖阿相当顺服地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她笑得更灿烂了。她举起一只肌肉横生的胳膊——上面的汗水闪闪发亮——并指了指。“安迪!”她说,“安迪来了!”
“我不瞎,”逖安说着站起来,揉揉屁股。那个部位也在流血吗?我主耶稣啊,他觉得是的。
“向您问安,”安迪对逖阿说,一边用三根金属手指在自己的金属喉咙上敲了敲,“祝天长,夜爽。”
尽管逖阿肯定已听过这一问候语的标准回答——祝收成增倍——不下一千遍,可她唯一会做的是再次抬起她宽大的白痴脸庞,对着天空发出雁叫般的笑声。这一刻,逖安感到一种意外的痛苦,不是来自手臂,或喉咙,或受伤的屁股,而是他的心。他隐约记得逖阿还是小女孩时的样子:漂亮并像只蜻蜓般敏捷,聪明得超乎想象。后来——
可就在他结束思考之前,出现了一种前兆。他感到自己的心在下沉。消息会在我来到这里时传来,他心想。在这块没有好事只有厄运的不毛之地。到时间了,不是吗?超时了。
“安迪。”他说。
“在这儿!”安迪笑着说,“安迪,你的朋友!远游归来,愿意为你效劳。想知道你的星象吗,逖安君?是‘满土’。红彤彤的月亮,就是中世界所说的‘猎女月’。有个朋友会来访!生意兴隆!你会有两个主意,一个好的,一个拯坏的——”
P4-5
在故事大师的这套代表作中,《卡拉之狼》绝对是到目前为止最强的一部!
——《轨迹》杂志
这本书让人觉得这部巨作对斯蒂芬金意义重大,好像他写这个故事是因为这是他的天命……他真的对“黑暗塔”系列倾注了毕生的心力!
——《洛杉矶纪事报》
在您阅读这篇简短的后记之前,我想请您花几分钟(如果您愿意的话)再看一下书前的题献。我等您。
谢谢您。我想让您知道,自《肖申克的救赎》开始,弗兰克·穆勒为我的多部小说录过音。第一次相遇是在纽约的有声书籍公司,我们立刻喜欢上了对方。这份友谊持续的时间比我的某些读者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时间还要久。在我们的合作过程中,弗兰克为“黑暗塔全系列”的前四本录了音。我一边听那些磁带——总共差不多有六十盘——一边继续写着枪侠的故事。有声故事对于我漫长的写作来说是个完美的陪伴,因为它能使我听清每一个词,而飞快扫阅的双眼(或时而疲倦的大脑)则无法做到。我想要的正是让自己完全沉浸在罗兰的世界里,而这正是弗兰克给我的。他还给了我别的东西,出乎意料而又妙不可言。那是我在写作过程中丢失的新鲜感;他让我感觉到罗兰和罗兰的朋友们都是真实地生活着的人,有他们各自丰富的内心世界。我在题献中说,弗兰克听到了我脑中的声音,我是在说一个事实。他就像一扇奇异的门,可以重新赋予从门中穿过的人们以生命。这个系列剩下的几本书已经完成了(第五本已经定稿,最后两本的初稿也已经写好了),在很大程度上,我要感谢弗兰克·穆勒,他的朗读给了我灵感。
我一直希望弗兰克能够接着为剩下的三本书录音(没有删节的朗读;我不允许也从不赞同对我作品的删节,这是原则),而他也十分乐意。二〇〇一年十月在班哥尔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讨论了这件事。谈话间,他告诉我,“黑暗塔全系列”绝对是他的最爱。因为知道他已经为至少五百本小说录过音,所以这个评价让我受宠若惊。
那次晚饭和那个充满对未来期待的愉快谈话过了还没有一个月,弗兰克驾驶摩托车在加州的高速路上发生了严重的车祸。几天前,他刚刚知道自己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的降生。他当时戴着头盔,很可能正是头盔救了他的命——骑摩托车的朋友们请注意安全——但他仍然身受重伤,多处都伤及神经。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为“黑暗塔全系列”的最后三本书录音了。几乎可以断定,弗兰克最后的作品就是对克莱夫·巴克《冷酷谷》的精彩演绎;那本书是在二〇〇一年九月录制完成的,就在车祸发生前。
弗兰克·穆勒职业生涯的完结就像是一个奇迹的中断,而他的康复练习——几乎肯定要持续一生——才刚刚开始。他需要大量的照料和专业帮助。那些都需要钱,但在正常情况下,从事自由创作的艺术家往往是拮据的。我和几个朋友发起了一个基金来帮助弗兰克;如果有可能,也希望帮助和他一样遭遇相似不幸的自由艺术家。《卡拉之狼》朗读版得到的所有收入都将捐献给这个基金。这些钱远远不够,但为弄潮儿基金(弄潮儿是弗兰克帆船的名字)筹款的行动,就像弗兰克的康复练习一样,尚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如果您手头有宽裕的几美元,并且愿意帮助弄潮儿基金的话,请不要把钱寄给我;请将您的捐赠汇往如下地址:
纽约10001,纽约
公园大道101号
弄潮儿基金
亚瑟·格林先生收
弗兰克的妻子爱瑞加感谢您。我也感谢您。
如果弗兰克能够说话,他也一定会向您致谢。
于缅因州班戈市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十九岁(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魔戒》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年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魔戒》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地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年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芬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
2 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〇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玟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〇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岁的时候,时间还在自己的手里,尽管那时难缠的巡警已经开始向街坊四处打探了。
有一天,在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如果你真好奇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在缅因州班戈市的百玖电影院里),我看了场瑟吉欧·莱昂内执导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在电影尚未过半时,我就意识到我想写部小说,要包含托尔金小说中探险和奇幻的色彩,但却要以莱昂内创造的气势恢弘得几乎荒唐的西部为背景。如果你只在电视屏幕上看过这部怪诞的西部片,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许这对你有些得罪,但的确是事实。经过潘纳维申镜头的精确投射,宽银幕上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简直就是一部能和《宾虚》相媲美的史诗巨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看上去足有十八英尺高,双颊上挺着的每根硬如钢丝的胡楂都有如小红杉一般。李·范·克里夫嘴角两边的纹路足有峡谷那么深,在每条纹路的底部可能都有一个无阻隔界(见《巫师与玻璃球》)。而望不到边的沙漠看上去至少延伸到海王星的轨道边了。片中人物用的枪的枪管直径都如同荷兰隧道般大小。
除了这种场景设置之外,我所想要获得的是这种尺寸所带来的史诗般的世界末日的感觉。莱昂内对美国地理一窍不通(正如片中的一个角色所说,芝加哥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边上),但正由于这一点,影片得以形成这种恢弘的错位感。我的热情——一种只有年轻人才能进发出的激情——驱使我想写一部长篇,不仅仅是长篇,而且是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并未如愿以偿,但觉得写出的故事也足够体面;《黑暗塔》,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前四卷的平装本就已经超过了两千页。后三卷的手稿也逾两千五百页。我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说明长度和质量有任何关联;我只是为了表明我想创作一部史诗,而从某些方面来看,我实现了早年的愿望。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有这么一种目标,我也说不出原因。也许这是不断成长的美国的一部分:建最高的楼,挖最深的洞,写最长的文章。我的动力来自哪里?也许你会抓着头皮大喊琢磨不透。在我看来,也许这也是作为一个美国人的一部分。最终,我们都只能说:那时这听上去像个好主意。
3
另一个关于十九岁的事实——不知道你还爱不爱看——就是处于这个年龄时,许多人都觉得身处困境(如果不是生理上,至少也是精神和感情上)。光阴荏苒,突然有一天你站在镜子跟前,充满迷惑。为什么那些皱纹长在我脸上?你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丑陋的啤酒肚是从哪来的?天哪,我才十九岁呢!这几乎算不上是个有创意的想法,但这也并不会减轻你的惊讶程度。
岁月让你的胡须变得灰白,让你无法再轻松地起跳投篮,然而一直以来你却始终认为——无知的你啊——时间还掌握在你的手里。也许理智的那个你十分清醒,只是你的内心拒绝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你走运的话,那个因为你步伐太快,一路上享乐太多而给你开罚单的巡警还会顺手给你一剂嗅盐。我在二十世纪末的遭遇差不多就是如此。这一剂嗅盐就是我在家乡被一辆普利茅斯捷龙厢式旅行车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
“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象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我们将踏上负疚之旅”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一一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一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一某某一篮子”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〇〇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一一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至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
斯蒂芬·金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斯蒂芬·金著的这本《卡拉之狼》在整个系列中是部承上启下之作,它记录了罗兰的卡-泰特聚齐后在中世界的首次协同作战。
罗兰、埃蒂、苏珊娜、杰克和会说话的貉獭奥伊继续他们追寻黑暗塔的旅程,一行人来到一个奇特的小山村——卡拉。这个村子盛产双胞胎,可是每隔二十年,狼群就会从暗处奔袭该村,每一户有双胞胎的人家都会被掠走一个孩子。几个星期后,身心遭受重创的孩子会被送回来,并无一例外地变成了痴呆儿。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决定留下来帮助村民对付狼群。
与此同时,在一九七七年的纽约,也就是杰克曾经所在的世界,书店的主人凯文塔正被一群歹徒胁迫,歹徒们要求塔出让位于曼哈顿中心的一块空地;在这片空地上生长着一枝具有非同寻常意义的玫瑰。罗兰必须制定出一个可以同时对付两个世界里的邪恶势力的计划,而坐在轮椅上的苏珊娜却在此时出现了一些诡异的变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中,堪称他最重要的作品。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小说,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卡拉之狼》就是该系列丛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