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的闯入者》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在1948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是一部“侦探小说”。它是福克纳创作生涯后期的一部著名的作品。这部小说深刻体现了福克纳的种族观念,作家表现了青少年在南方种族社会艰难的种族观抉择,批判了维护种族秩序的南方社会,从而借通俗侦探题材及侦探小说的范式实现了对现实的干预。而这部小说的作者福克纳,受文化、社会、历史等因素的影响,种族观念先入为主,虽然他的种族观日益成熟,但仍有本身的局限性。同时也可以看出种族主义无处不在。
本书是精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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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坟墓的闯入者(精)/企鹅经典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福克纳 |
出版社 | 上海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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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坟墓的闯入者》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在1948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是一部“侦探小说”。它是福克纳创作生涯后期的一部著名的作品。这部小说深刻体现了福克纳的种族观念,作家表现了青少年在南方种族社会艰难的种族观抉择,批判了维护种族秩序的南方社会,从而借通俗侦探题材及侦探小说的范式实现了对现实的干预。而这部小说的作者福克纳,受文化、社会、历史等因素的影响,种族观念先入为主,虽然他的种族观日益成熟,但仍有本身的局限性。同时也可以看出种族主义无处不在。 本书是精装本。 内容推荐 镇上一个大户人家的儿子被杀,黑人路喀斯受到怀疑,被抓入狱中。曾得到路喀斯帮助的白人孩子契克不相信他是凶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一个小伙伴及一位白人老太太卷入案子中。他们从死者的坟墓里发现了另外一具尸体,为排除路喀斯的嫌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契克用事实说服了种族主义思想严重的律师舅舅,帮助路喀斯洗脱了罪名。 《坟墓的闯入者》是福克纳创作生涯晚期的一部“侦探小说”,通过这样一个案子揭露了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小说中对南方种族矛盾的分析以及种族融合的争论,体现了福克纳的种族观念,成为表达福克纳种族观点的一部重要著作。 目录 坟墓的闯入者 导读 试读章节 ‘但他得睡觉!他连床都还没有沾过!’结果他真的停下脚步直到舅舅说,压低了嗓门厉声对他说, ‘走啊。你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不知道她比你和我都还要厉害,就像老哈伯瑟姆比你和艾勒克·山德加在一起都还要厉害;你也许用不着她拽着你的手自己会上那儿去的,但艾勒克·山德是不会的,真追究起来我还是不那么肯定你会去的。’于是他跟着舅舅走了起来朝着哈伯瑟姆小姐呆着的地方她坐着的停在舅舅汽车后面的卡车(昨天夜里九点钟的时候舅舅的汽车停在车库里;以后有时间的时候他要记得问舅舅他母亲都派他上哪些地方去找过他)。‘我收回我说的话,’舅舅说。‘忘了我说的话。从娃娃和乳臭未干的小伙子还有老太太的嘴里说出来——’他解释说。‘很对,许多真理常常是这样说出来的,只不过男人就是不喜欢有人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直统统地把真理说给他听。还有别忘了你母亲,当然你是不可能忘的;她早就在这一点上下了功夫。只是记住她们能经受任何事情,接受任何事实(只有男人才拒绝承认事实)只要她们不必面对它;她们吸收消化事实就像政客接受贿赂那样把脑袋转向一边把手伸在背后。瞧瞧她;她会心满意足地活得很久可在有一点上是一点都不会退让的:她永远不会原谅你居然能自己系裤子了。’ 舅舅把汽车停在县治安官家的大门口时离天亮还有不少时间,他带头走过那短短的车道走上那租来的门廊。(由于他不能连任,他虽然现在处在第三任任期,但汉普敦县治安官在几次任职之间消逝的岁月要比他效劳的十二年差不多长一倍。他第一次当选的时候是个乡下人,是个农民也是农民的儿子现在他拥有他诞生时的农场和房子,在任职期间他住在城里租来的房子任期一满就回农场他真正的家一直住到他又能竞选——并再一次被选为——县治安官。) ‘我希望他不是个睡得很死的人,’哈伯瑟姆小姐说。 ‘他不在睡觉,’舅舅说,‘他在做早饭。’ ‘做早饭?’哈伯瑟姆小姐说:于是他知道,尽管她腰板挺直那帽子从未偏离过头的正上方仿佛她不是用卡子固定的而是跟黑人女人头顶一家人家全部要洗刷的衣物那样的靠硬挺着的脖子才保持平衡的,她也因为紧张和缺少睡眠而疲惫不堪。 ‘他是个乡下人,’舅舅说。‘早上天亮以后吃的任何东西都是正餐。汉普敦太太在孟菲斯陪着女儿等临产,而愿意在早上三点钟给男人做饭的只有他的老婆。没有一个雇来的城里的厨子肯这么做。她在八点左右一个体面的时间来,然后洗洗碗。’舅舅没敲门。他刚要开门就又停了下来,回过头来望着在他们两人身后的站在前门台阶下面的艾勒克·山德。‘你可别以为因为你妈妈不选举你就跑得了,’他告诉艾勒克·山德。‘你也进来。’ 于是舅舅打开房门他们马上闻到咖啡和煎猪肉的香味,踩着地板革往门厅后面有微弱光线的地方走去走过铺着地板革摆着租来的大急流家具的餐厅进入厨房,进入那柴火熊熊发出欢乐轰鸣的柴灶间,县治安官站在灶头看着一个油星四溅的长把平底煎锅他穿着内衣裤和袜子,裤子背带垂挂着头发像十岁的孩子睡过觉以后那样蓬松而凌乱,一手拿着翻面饼的铲子另一只手拿着块擦碗布。他们还没走进屋县治安官已经把大脸转向了房门口他看着他们浅灰色的严酷的眼珠从舅舅转到哈伯瑟姆小姐再到他身上又转到艾勒克·山德,即使在那个时候并不是那眼睛张大了一秒钟而是那小小的冷冰冰的黑瞳仁在那一瞬间收缩成针尖那样大小。但县治安官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望着舅舅,在连那小小的冷冰冰的瞳仁都似乎又扩大了好像吐气的时候胸部松弛了下来似的他们三人静静地站着目不转睛地望着县治安官,舅舅叙述着,迅速概括而简练,从前一天晚上在监狱里舅舅意识到路喀斯开始告诉——或者说询问——他一些事情讲起,一直讲到他十分钟前进舅舅的房间把他吵醒为止,然后他不说了他们看着那小小的冷冰冰的眼珠又一次嗒。嗒。嗒。嗖。越过他们的脸又回到舅舅的脸上,看着舅舅几乎有四分之一分钟没有眨一下眼。然后县治安官说: ‘要不是有这样的事情你们是不会清早四点钟到这儿来讲这么个故事的。’ ‘你不是在听两个十六岁的孩子讲的故事,’舅舅说。‘我要提醒你哈伯瑟姆小姐也在场。’ ‘你用不着提醒,’县治安官说。‘我没有忘记。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接着县治安官转过身子。他身材魁伟又是个五十多岁的人,你想不到他行动会那么敏捷他似乎还没挪动身体可已经从炉灶后面墙上的钉子上拿下另一个煎锅似乎还没转动就已经转身向着桌子(这时候他才第一次注意到,看到那块熏肋肉)他似乎还没有转动就已经从肉边上拿起一把刀子而舅舅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我们有时间吃吗?你得开车走六十英里到哈里斯堡找地方检察官;你得带着哈伯瑟姆小姐和这两个孩子一起去做证人,说服他起草一个诉状要求挖掘文森·高里的尸体——’ 县治安官用擦碗布飞快地把刀把擦了两下,‘我以为你告诉我文森·高里不在那坟墓里。’ P83-85 序言 企鹅经典丛书出版说明 这套中文简体字版“企鹅经典”丛书是上海文艺出版社携手上海九久读书人与企鹅出版集团(Penguin Books)的一个合作项目,以企鹅集团授权使用的“企鹅”商标作为丛书标识,并采用了企鹅原版图书的编辑体例与规范。“企鹅经典”凡一千三百多种,我们初步遴选的书目有数百种之多,涵盖英、法、西、俄、德、意、阿拉伯、希伯来等多个语种。这虽是一项需要多年努力和积累的功业,但正如古人所云: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由艾伦·莱恩(Allen Lane)创办于一九三五年的企鹅出版公司,最初起步于英伦,如今已是一个庞大的跨国集团公司,尤以面向大众的平装本经典图书著称于世。一九四六年以前,英国经典图书的读者群局限于研究人员,普通读者根本找不到优秀易读的版本。二战后,这种局面被企鹅出版公司推出的“企鹅经典”丛书所打破。它用现代英语书写,既通俗又吸引人,裁减了冷僻生涩之词和外来成语。“高品质、平民化”可以说是企鹅创办之初就奠定的出版方针,这看似简单的思路中植入了一个大胆的想象,那就是可持续成长的文化期待。在这套经典丛书中,第一种就是荷马的《奥德赛》,以这样一部西方文学源头之作引领战后英美社会的阅读潮流,可谓高瞻远瞩,那个历经磨难重归家园的故事恰恰印证着世俗生活的传统理念。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许多大学者大作家都有过精辟的定义,时间的检验是一个客观标尺,至于其形成机制却各有说法。经典的诞生除作品本身的因素,传播者(出版者)、读者和批评者的广泛参与同样是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每一个参与者都可能是一个主体,经典的生命延续也在于每一个接受个体的认同与投入。从企鹅公司最早出版经典系列那个年代开始,经典就已经走出学者与贵族精英的书斋,进入了大众视野,成为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的精神伴侣。在现代社会,经典作品绝对不再是小众沙龙里的宠儿,所有富有生命力的经典都存活在大众阅读之中,它已是每一代人知识与教养的构成元素,成为人们心灵与智慧的培养基。 处于全球化的当今之世,优秀的世界文学作品更有一种特殊的价值承载,那就是提供了跨越不同国度不同文化的理解之途。文学的审美归根结底在于理解和同情,是一种感同身受的体验与投入。阅读经典也许可以被认为是对文化个性和多样性的最佳体验方式,此中的乐趣莫过于感受想象与思维的异质性,也即穿越时空阅尽人世的欣悦。换成更理性的说法,正是经典作品所涵纳的多样性的文化资源,展示了地球人精神视野的宽广与深邃。在大工业和产业化席卷全球的浪潮中,迪士尼式的大众消费文化越来越多地造成了单极化的拟象世界,面对那些铺天盖地的电子游戏一类文化产品,人们的确需要从精神上作出反拨,加以制衡,需要一种文化救赎。此时此刻,如果打开一本经典,你也许不难找到重归家园或是重新认识自我的感觉。 中文版“企鹅经典”丛书沿袭原版企鹅经典的一贯宗旨:首先在选题上精心斟酌,保证所有的书目都是名至实归的经典作品,并具有不同语种和文化区域的代表性;其次,采用优质的译本,译文务求贴近作者的语言风格,尽可能忠实地再现原著的内容与品质;另外,每一种书都附有专家撰写的导读文字,以及必要的注释,希望这对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品会有一定作用。总之,我们给自己设定了一个绝对不低的标准,期望用自己的努力将读者引入庄重而温馨的文化殿堂。 关于经典,一位业已迈入当今经典之列的大作家,有这样一个简单而生动的说法——“‘经典’的另一层意思是:搁在书架上以备一千次、一百万次被人取下。”或许你可以骄傲地补充说,那本让自己从书架上频繁取下的经典,正是我们这套丛书中的某一种。 上海文艺出版社编辑部 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 后记 《坟墓的闯入者》以一个引人好奇的事件为开端,十六岁的当地小孩查尔斯(“契克”)·莫里逊——加文·史蒂文斯律师的外甥——掉进了结冰的小溪,被救了出来。救他的人是路喀斯·布香——麦卡斯林家族族长白人农场主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黑人孙子。他给这个男孩穿上烘干的衣服,还把自己的晚饭分给了他,后来两个人发现他们卷入了一场特殊的“胜人一筹游戏”。契克发现食物是路喀斯这个“黑鬼”的,而且闻到屋子里“黑鬼”的味道,他不想欠黑人的人情,于是攥着几枚硬币想要付给他。路喀斯拒绝了,两个人僵持了一会儿,结果契克就翻过手掌让硬币叮叮当当地掉到地板上去了。路喀斯很生气,命令他捡起来,契克和他的黑人朋友艾勒克·山德只好把硬币捡了起来。契克感觉自己成了这场交换中的输家,这种挫败感一直折磨着他的内心,所以他把几个月来省下来的钱给路喀斯的老婆莫莉买了一件仿真丝连衫裙。现在,他终于满意了,觉得不再欠黑人的人情,结果很快又被打败了,因为路喀斯又送他一加仑新鲜的家制的高粱糖蜜。 直到本书结尾,这个诙谐插曲的含义才变得明了。这是对南方种族矛盾的一种隐喻,白人拒绝给予黑人以平等的尊严。契克,还只是一个孩子,重复着从身边听到的话:“要是他(路喀斯)先就当个黑鬼,只当一秒钟,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一秒钟,那该有多好啊。”他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如果这样,就会容易处理一些了。就这样,契克成了把南方这种旧风俗和旧习惯延续到新一代的同谋。然而,到了小说结尾,他学会独立思考和判断之后,这种观念就从他的脑海中驱逐了。到了那时候,路喀斯和契克之间的交谈轻松愉快,相互也有了信任和欣赏。男孩契克,新一代的象征,变得成熟起来,摒弃了过去的那些旧观念。 这些似乎听起来都非常幼稚,但可以确定的是,《坟墓的闯入者》其中有很多微妙和深奥的地方,当然比福克纳自己有时候承认的还要多。有些角色可能非常普通,但是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却完全不普通。 路喀斯·提香被称为傲慢的黑鬼,就像很多黑鬼一样,他很多奇怪的想法(这可以解释为拒绝以任何方式被认为低于身边白人一等)致使自己陷入了麻烦之中。特别是,他因为一个白人被杀而被抓——而且不是随便一个白人,是文森·高里,臭名昭著的高里家族的成员,这个家族是一群全国上下都闻之色变的“好斗分子和打狐狸的猎人做威士忌酒的人”。处以私刑或许是最有可能的结果——甚至可能是唯一的办法。不过,路喀斯逃脱了这个命运,“一个比半大的小伙子大不了多少的枯瘦干瘪耳朵全聋了的”老警官斯基普沃思居然显示了几乎没有道理的勇气和刚毅(从英雄行为上来说,没有明显的特征),把路喀斯带出人群铐在床柱上等县治安官汉普敦来。 路喀斯邀请加文·史蒂文斯作为他的律师,并强调他会支付律师费。史蒂文斯虽然只是个图书管理员,却立即认为路喀斯有罪,甚至不允许他发言,反而告诉他应当表示服罪,考虑到他年纪大了而且以前从来没有出过问题,他或许会被送到监狱,而不会被绞死。因为无法得到其律师的帮助,路喀斯转向求助于契克也就不足为奇了。他告诉这个男孩,文森·高里不是被点四一口径柯尔特自动手枪打死的,也就是说不是被他被抓的时候口袋里那把手枪打死的。能够证明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尸体挖出来。于是,路喀斯和男孩订了一个契约,到了这个时候,小说开始进行了道德方面的探讨。契克在艾勒克·山德和哈伯瑟姆小姐的陪同下,开始了这次危险的任务。哈伯瑟姆小姐是一个古怪的老太太,是莫莉·布香童年时期的朋友,听说了契克的故事,凭直觉就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路喀斯知道得找个孩子——或者像我这样的老太婆(来揭露真相),”她说,“一个不在乎可能性,不在乎证据的人。”于是,他们一起挖开坟墓,却发现坟墓里不是文森·高里,而是他以前的生意伙伴蒙哥马里,以前高里不认识这个人,还被他骗了。他们重新把尸体埋了起来,联系了县治安官汉普敦,向他解释他们发现的这个情况。县治安官下令挖开坟墓,这次却发现坟墓空空如也。 在这样一个神秘的谋杀案中,情节层层展开,最后凶手身份揭晓,竟是文森的亲弟弟克劳福德。瞬间,暴民的道德热情就沦落到一种尴尬的境地。我们可以看到书中对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南方种族矛盾的分析以及关于怎样保证和快速保证种族融合的争论。这些都是非常复杂的问题,福克纳的小说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时候也相应采用了比较复杂的形式。 如多琳·福勒所说,史蒂文斯采用缓和的方法实现种族融合,在某种程度上,和福克纳自己的公共言论所匹配,这使得一些评论者猜测,史蒂文斯也许是福克纳的代言人。福勒反对这种说法,我也同样反对。在小说的结局中,史蒂文斯的形象以一种比契克形象更负面的方式清晰地描绘出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他对路喀斯的罪行深信无疑。他是一个好人,尽管并不能说是一个好的律师。他有一种大声说出事实却从来不行动的倾向,并以一种方式来指出这些事实是血肉的一部分,是他精神存在的肌腱。这绝不是一名可以为了事业而献身的男人。还需要注意的是,他更早地出现在福克纳一九四二年的小说《去吧,摩西》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从布香家悼念莫莉·布香死亡的悲伤氛围中逃走了。他是一个有言语但却无行动的人。诚然,福克纳同样公开强调采取一种谨慎的方法走向融合,但这些呼吁是在政治或者演说的层面上的,就像史蒂文斯在这里所表现的:不管怎样,是在社区的层面上,在南方社区积极分子的血汗中,融合的实际行动必须要进行。我们可以从故事所揭露的契克的成熟过程中知道,这将会以一种可以维持的势头由民众自己来实现。 因此,是契克展示了小说的道德核心。通过帮助路喀斯,他从一个按照父母一代想法行动的坏脾气小孩走向了一种非常客观地观察事件并强烈批评其所见的状态。史蒂文斯或许能言善辩,但契克充满了热情。这种区别是天生的。史蒂文斯采取了一种非常理智的方式来分析种族问题,并得出了一个符合逻辑的结论,那就是现有的方法是错误的。他总结说,必须要去改变,一切也会改变,“但这不会是下星期二”。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契克是不会说的,他对平等需要的理解似乎出于内心的道德观念。契克或许认识到,史蒂文斯的方法,也就是一种逐渐合法化平等的过程,永远无法打败他在暴戾的暴民中所目睹的根深蒂固的偏见:试图通过立法来进行社会的变革,这种自由主义者的方法注定失败,因为这一切都需要基于每个人都同样以自由主义者身份来思考的前提。契克从暴民愤怒而扭曲的脸中认识到,这一切都只能是一场幻想。 这也正是小说所关注的问题:揭露过去南部种族主义的幽灵,揭露这些幽灵仍旧在民众的生活以及社区的道德判断中有着难以驱除的影响。路喀斯·布香很可能会被私刑处死,仅仅因为他是一个落人特殊境地的黑人。 然而,认为史蒂文斯是作者在小说中的代言人是不对的,认为契克是作者的代言人同样也是不对的。将契克描绘成某种带领我们走向社区新黎明,同胞相亲相爱的人类英雄是对小说的严重误读。在他身上我们或许可以看到自然公正的影子,但是别忘了这是建立在县治安官汉普敦和律师史蒂文斯行动的残忍之上的(更不用说,是完全不合法的)。如蒂森·玛丽·萨索比指出的,为了保护路喀斯,他们串通一气,“挖掘出一具尸体,把路喀斯藏在县治安官的家中,诱捕真正的凶手”。 因此,也许老太太、黑人孩子和白人孩子三人联盟是可以戳破事实看清真相的人,但是他们微弱的力量根本无法阻止暴民的行为。 然后,我们看到的是,史蒂文斯、县治安官汉普敦、契克、艾勒克·山德和哈伯瑟姆小姐联合起来营救路喀斯·布香。这是整部小说的中心:只有法律和社区,力量和意志,经验和意愿结合起来,才能够克服南部社区根深蒂固的种族矛盾。在《坟墓的闯入者》中,没有个人的英雄,可以说根本没有英雄:如果没有任何一个中心人物,路喀斯都会死去。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之下,路喀斯最后才获得了自由。在这一点上,这本书可以和另一本经典的以战前南部社会为背景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比较。初看之下,史蒂文斯可能不是阿提克斯·芬奇。他可能有着同样自负的豪言壮语,但是他有阿提克斯的道德正直吗?或许没有,但是别忘了:路喀斯·布香在《坟墓的闯入者》中获得了自由,但由于阿提库斯·芬奇的诚实和聪慧,汤姆·罗宾逊却死了。 所以,民众、环境和信念的共同作用才可以产生改变。此外,显然,一个全新时代的信念并不是莫名其妙、糊里糊涂地出现,它是完整的,容易理解的。就像哲学家尤金·罗森斯托克·胡絮所说:“当生命从摇篮走向恩惠,一个灵感的寿命从一个人的生命通往下一代。”这就是这本书所要传达的信息。史蒂文斯或许没有把他的信念付诸行动的道德力量,但在接近结尾的时候,他对契克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有些东西你必须永远无法忍受。有些东西你必须永远不停地拒绝忍受。不公正、暴行、羞辱与耻辱。不管你有多年轻也不管你活得有多老。不是为了表扬也不是为了钱财:不是为了在报上有你的照片也不是为了在银行有存款。就是拒绝忍受它们。”虽然充斥着史蒂文斯典型的说教式语气,但依然是非常高尚的情感。让人觉得,契克已经准备好用优于他舅舅的方式去承担,去成长。史蒂文斯可以说,契克可以做。人类经历了世世代代,但从本质上说,没有一个时代,可以实现深刻的变革。 (王雪纯 译) 书评(媒体评论) 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 ——莫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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