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编著的《三剑客》是一部历史小说,但作者大仲马不拘泥于历史,在此基础上添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侠士小说,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故事内容是平民出身的达达尼昂到巴黎投军,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他们为了保护王后奥地利的安妮的名誉,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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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三剑客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法)大仲马 |
出版社 | 新星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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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大仲马编著的《三剑客》是一部历史小说,但作者大仲马不拘泥于历史,在此基础上添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侠士小说,至今仍为人们所喜爱。故事内容是平民出身的达达尼昂到巴黎投军,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他们为了保护王后奥地利的安妮的名誉,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 内容推荐 大仲马编著的《三剑客》讲述的,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也是关于青春、友谊和胆略的故事。 三个年轻人为实现梦想,远离家乡,来到巴黎,加入了国家火枪队。无意中,他们卷入了国王、首相等上层人物的斗争,杀机四伏,险象环生。在各种挑战面前,他们该如何应对?要想保住性命,并赢得胜利,他们该怎么办?…… 在《三剑客》中,刀光剑影与谋略、智慧水乳交融,堪称“西方武侠小说”的代表作。 目录 序言 第1章 达尔大尼央老爹的三件礼物 第2章 特雷维尔的客厅 第3章 晋见 第4章 阿托斯的肩膀、波托斯的肩带和阿拉密斯的手帕 第5章 国王的火枪手与主教的卫士 第6章 路易十三国王陛下 第7章 火枪手的家务事 第8章 一件宫中秘闻 第9章 达尔大尼央大显身手 第10章 十七世纪的捕鼠笼 第11章 事情越来越复杂 第12章 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埃斯 第13章 博纳修先生 第14章 牟恩镇的那个人 第15章 法官和军人 第16章 掌玺大臣赛基埃再次敲钟 第17章 博纳修夫妇 第18章 情人与丈夫 第19章 远行计划 第20章 旅途中 第21章 温特伯爵夫人 第22章 梅尔莱松舞 第23章 幽会 第24章 小楼 第25章 波托斯 第26章 阿拉密斯的论文 第27章 阿托斯的妻子 第28章 返程 第29章 筹办装备 第30章 米莱迪 第31章 英国人和法国人 第32章 律师家的午餐 第33章 主仆 第34章 阿拉密斯和波托斯的装备 第35章 夜里的猫都是灰色的 第36章 复仇的梦 第37章 米莱迪的秘密 第38章 阿托斯轻松地解决了装备问题 第39章 幻觉 第40章 红衣主教 第41章 拉罗谢尔之战 第42章 安茹葡萄酒 第43章 红鸽舍旅店 第44章 火炉烟囱管的妙用 第45章 夫妻之间 第46章 圣热尔韦棱堡 第47章 火枪手们的密谈 第48章 家务事 第49章 厄运 第50章 叔嫂间的谈话 第51章 长官 第52章 囚禁的第一天 第53章 囚禁的第二天 第54章 囚禁的第三天 第55章 囚禁的第四天 第56章 囚禁的第五天 第57章 古典悲剧的套路 第58章 越狱 第59章 一六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发生在朴茨茅斯的事 第60章 在法国 第6l章 加尔默罗女修道院 第62章 两个魔鬼 第63章 一滴水 第64章 披着红大衣的人 第65章 审判 第66章 死刑 第67章 结局 尾声 试读章节 第1章达尔大尼央老爹的三件礼物 牟恩镇是《玫瑰传奇》啡者的故乡,它在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卷入一场风波,似乎胡格诺派已经把这里当成第二个拉罗谢尔。镇上一阵喧闹.妇女纷纷朝大街的方向奔跑,小孩在门口大声哭喊。男人们感到气氛有些压抑和恐慌,赶紧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者长矛,稍稍稳定了紧张情绪,一起跑向名为“诚实磨坊主”的旅店。一群围观的人在旅店门前挤成一团,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好奇观望的人越聚越多,嘈杂不休。 动乱在那个时期的法国是常有的事,没有哪一天可以平安度过,经常发生一些够格载入史册的事件,不是在这个城镇就是在那个城镇。领主之间的战争经常发生.要不就是国王与红衣主教的斗争,不然就是西班牙人向国王宣战。那些大大小小、或明或暗、或公开或秘密的战争从来没有休止过,除了这些还有盗贼、乞丐、胡格诺派教徒、歹徒以及贵族跟班,不断向大众挑起纷争。所以镇上居民全都武装起来,随时提高警惕以便抵抗来自盗贼、乞丐、歹徒和贵族跟班惹来的事端,经常会与领主或胡格诺派教徒打仗,偶尔也会与国王打仗.可从未反抗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牟恩镇的居民们听到喧闹声后,似乎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自然而然地会跑向“诚实磨坊主”旅店。没有人理会究竟有没有红黄两色旗或黎塞留公爵部下的号衣。大家来到旅店,马上认识到这场风波是一个年轻人引出的。 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试想一下这个年龄的堂吉诃德,不过也是这般模样。不同的是,这个堂吉诃德没有穿防护胸和腿的铠甲,他上身只穿一件羊毛织成的紧身短上衣.衣服已经由原来的蓝色变成酒渣色与天蓝色之间的模糊色彩,没人能形容出它的颜色来。他的脸很长,黑中透红的面孔,颧骨很突出,说明他工于心计。肌肉发达的下上颌,能够很容易辨别出他是加斯科尼人,就算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能分辨出他的出身,更不用说他还戴着一顶插着翎毛的软帽。一双明亮的眼睛,看起来机智率真。鼻梁很高,鼻尖略往里钩,显得十分秀气。身高介于孩子与成人之间,可能比小孩要高,又比成人要矮。腰间的皮带上斜挂一把长剑,走路时,那把剑常常会撞到腿,骑马时也会刮乱马毛。倘若没有这把剑的陪衬,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恐怕会把他当成是一个普通农户家的儿子。 年轻人骑着一匹出色的贝亚恩矮马,从口齿上看,它大概十二或十四岁,身上长满古怪的黄毛,尾巴却光秃秃的。腿的关节部位生了坏疽,走起路来耷拉着脑袋,一直低到膝盖下,这样一来就不需要再为它系缰绳。别看它一副病怏怏的模样,不管怎么说,一天走八法里还是可以的。外表的毛病掩盖了它自身的优点,这实在太可惜了,以致没能得到那些所谓“相马行家”的重视。十五分钟前,从波让西门进入小镇开始,它就引出不小骚动,连带让主人也备受歧视。 一路上都有不断投来的鄙视目光,这显然让年轻的达尔大尼央感到十分狼狈,似乎他此时正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即使骑术再高明都没有办法扭转此时的尴尬,这匹“洛西南特”让他成为众人的笑柄。坐骑引起的骚动早在得到它的那天就能预料到,为此年轻人在接受达尔大尼央老爹赠送的同时,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他心里明白得很,这匹马至少值二十利弗尔,况且还有达尔大尼央老爹意味深长的赠言,那是比任何礼物都宝贵的东西。达尔大尼央老爹是位加斯科尼绅士.他的乡音未改。正是连亨利四世都没改过来的贝亚恩方言。 “孩子,这匹马出生在你老爹家,自打它生下来开始就没离开过,眼看就十三个年头了。孩子,你该加倍爱护它。”达尔大尼央老爹用地道的家乡话对达尔大尼央嘱咐着,“可别卖它,让它有尊严地静静老死。 “要是你骑着它去打仗,千万要小心爱护它呀,要像照顾一位为你服务多年的老仆人一样。假如有幸去朝廷做事,一定不要忘记显赫的出身让你拥有了这项殊荣,那都是历史悠久的贵族身份赋予你的权利。在朝廷做事要尽职尽责,千万不能令家族丢脸。你高贵而古老的姓氏已历经了五百年。为了让祖先传下的荣誉一直延续,你要出人头地,不只是为了你自己,也为了亲人。而亲人,是你最亲近的父母和朋友啊!要誓死效忠红衣主教和国王,除了他们不要听命于任何人。现在这个不太平的世道,绅士如果想获得成功和认可,必须依靠自身勇敢,你听懂了吗?必须依靠自身勇敢。倘若一时间因胆怯而缩手缩脚,你也许就会和幸运女神失之交臂,瞬间疏忽也能葬送本该得到的机遇。 “孩子,你还很年轻,有两个必须勇敢无畏的理由:一是作为加斯科尼人;二是作为我儿子。要是遇到好机会,一定不要轻易放过。要敢闯敢拼.不怕涉险。你从我这儿学会了使剑,你双腿和手腕都结实有力,一旦碰到决斗就该迎上去大打出手。现在决斗已经被禁止,因而迎战就需要更大的勇气。 “孩子,我没什么可以送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这匹马还有你刚刚听到的这番话。你母亲跟一个吉卜赛女人学到配制疗伤药膏的秘方,待会儿她会教给你。那是个神奇的方子,只要是没伤到心脏的创伤,用这药膏都会很快治愈。凡事要争取,牢牢抓住机遇,幸福快乐地过日子,要健康生活、长命百岁呀!我还要再补充一句:最好找一个人作为榜样,好好向他学习。当然,我不能为你做个好榜样,我从未在朝廷任职,只是很早以前跟着义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要跟你说说从前的邻居德·特雷维尔先生,他小时候是路易十三陛下的玩伴,有很多跟陛下一起玩耍的机会。愿上帝保佑国王陛下!他们玩闹时.经常会打架,最后胜利者并不总是国王陛下,他也没少挨揍,正是小时候的情谊让陛下对德·特雷维尔颇为敬重。特雷维尔第一次到巴黎游玩就跟人决斗了五次;老国王过世,路易十三陛下成年后亲政,在这段时间,他不但参加过正规的战争,攻打过城池,还跟别人决斗过七次;如果从新王登基开始算,到目前为止,他也许决斗过上百次!尽管当前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决斗,但他的身份是火枪队队长,也是国王身边卫兵队统领。要知道,这支卫兵队让无所畏惧的红衣主教也感到恐惧,那该是多么不简的单事情呀!特雷维尔一年可以得到一万埃居的薪水,所以能称得上地位显赫。别看他现在飞黄腾达了,想当初也跟你差不多。这封引荐信你带去见他吧,以后把他当成榜样,希望终有一天你也可以成为他那样的人物。” 说完这番话,达尔大尼央老爹为儿子戴上自己那把长剑,满含深情地亲吻着儿子的脸颊,并为他的前途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房间走出来后,就去找母亲。母亲手里正拿着那个秘方等他。母子二人交谈了很长一段时间,比刚刚他与父亲的谈话还长,并且言辞更动情。并不是说达尔大尼央老爹不爱这个独生子,只是因为他是男子汉.不会从语言中流露出缠绵不舍的情感。与达尔大尼央老爹不同,达尔大尼央夫人身为女人和母亲,可以尽情地大哭。值得表扬的是达尔大尼央,他表现得很坚强,想到将要成为一名火枪手,刻意控制自己波动的情绪,尽管他努力止住泪水.最后还是没能抑制住天性,流下了眼泪。 就在当天,年轻人踏上征程,身上只带着父亲送他的三个礼物,它们是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当然还有人们都可以想到的各种叮嘱。达尔大尼央随身带着这些东西,就更像塞万提斯笔下的那位著名的主人公了,完全可以把他跟那个堂吉诃德比较一番。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达尔大尼央则把一切微笑都当成羞辱,把关注他的一切眼神都当成挑衅。从塔布到牟恩镇这一路上,他双手一直紧攥着拳头.可并没有用拳头教训人。他的手还时不时地去握剑柄,这个动作一天中起码做十多次,但那把剑始终没有拔出来。凡是见到黄矮马难看模样的路人都不禁想放声大笑,当他们发现一把长剑,又看到持剑人那傲慢,甚至是凶狠的目光后.就都笑不出来了。即使忍不住也会小心谨慎地露出半边脸偷笑,像戴上古代的面具一样。就这样,达尔大尼央脸上表露出严肃庄重的神情,这在旅途中丝毫没有改变,一直保持着威严的架势和敏感的心绪来到牟恩镇。 达尔大尼央进了牟恩镇,准备在诚实磨坊主旅店门前下马,看见大门的门廊里停了一匹佩好鞍的马。没有店主前来招呼,也没有其他伙计过来帮忙,甚至没有茶房或马夫为他扶稳马镫。从楼下半掩的窗口往里看,只见那边站着一位绅士。那人身材适中,神情傲慢,他皱着眉头对另外两人说着什么,那两人也在恭敬地听他说。似乎是长久以来形成了习惯,达尔大尼央敏感地认为那三人或许在议论自己,于是凑过去听。这一次只猜对一半,三人议论的对象是他的黄矮马,而不是他本人。看起来那绅士在评论达尔大尼央这匹马的各种品质.另两个人只是听绅士讲,不时地附和着大笑。浅浅一笑尚且会惹怒达尔大尼央,更何况是这种肆无忌惮的大笑。所以不难预料,他接下来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达尔大尼央没有急于出面,打算先把那个说话无礼的家伙看个明白,究竟他长成什么样子。达尔大尼央带着疑问,高傲地审视着陌生人。他年龄大概四十到四十五岁,眼睛乌黑明亮,目光锐利,脸色苍白,鼻梁很高,胡须黝黑,修剪得很整齐。身穿皱巴巴的紧身短上衣和短裤,看不出这衣服竞都是新的,似乎是压箱底的旅行服,很久没有穿过了。全身没有任何装饰,只是露出衬衣的袖衩。衣裤都是紫色的,就连系裤腿的带子也不例外。达尔大尼央用敏锐的目光仔细观察着眼前的一切。直觉告诉他,自己未来的人生中,将会深受这个人的影响。P1-4 序言 大概在一年以前,我打算编纂一部路易十四史,为了搜集相关资料。特意去了王室图书馆。在那里,我偶然发现一本《达尔大尼央回忆录》,它的刊印机构是阿姆斯特丹红石出版社。和当时大多数法国作家的做法一样,这本书在荷兰首都出版。倘若作家们想说些真话,又不想为此到巴士底狱住上一阵,拿作品到国外刊印出版是个不错的主意。《达尔大尼央回忆录》这书名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把它拿回家,以便详细阅读,当然,我是得到馆长先生的允许后才带走的。 回到家后,我以极快的速度,近似贪婪地看完这部奇书。书中呈现出气势恢弘的时代画卷,对于这点我没打算详细解读,应该让那些热衷欣赏它的读者去做分析。这些喜欢大时代背景的读者们,也许会从书中看到一些用豪放手法勾勒的肖像画,尽管它们经常画在军营的门上或是小酒馆的墙上,读者还是能辨别出路易十三、奥地利安娜、黎塞留、马萨林和当时多数朝廷大臣的鲜明形象。他们像昂克蒂尔笔下的历史人物一样,生动传神,跃然纸上。 作家的思维总是跳跃的,他们脑中幻化无常的东西,看似强烈不凡却不能让读者印象深刻,这是众所周知的问题。我会对文中一幅幅生动鲜活的肖像画大加赞美,正如其他人也会欣赏并赞扬那些细节一样。可毫无疑问的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事情,在我以前没有人认真关心过。 根据达尔大尼央的叙述,他想要加入闻名已久的国王火枪队,为此求见火枪队的队长特雷维尔先生。当达尔大尼央在候见室里等待那位队长时,遇见三个年轻的火枪手,他们分别姓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密斯。我必须承认,这三个陌生而又不寻常的名字,引起我的好奇心,我随即想到它们也许都是假名。三个年轻人可能是在穿上朴素的火枪手制服那一天起,就已经为自己取好了假名,也可能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心情欠佳或时运不济,才做出的决定。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肯定是达尔大尼央想隐藏他们名声显赫的姓名,才故意用这三个奇怪的名字。 为了揭开姓名谜团,我从那个时候开始,便不知疲倦地在当代作品中苦苦追寻它们存在的痕迹。为了达成目的,我查阅过无数的书籍,单是书名就足够编纂成一本书目了。这本书目或许能增长见闻,可对于广大读者而言,一定提不起丝毫兴趣。我下了很大工夫去研究的课题,结果却是毫无意义。所以,正要告诉读者,我已经失望透顶,打算放弃这个让人灰心的工作,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得到那位著名而博学的朋友保兰·巴里斯的提示,最终找到这个对开本的手稿。我已经记不清它的编号是四七七二还是四七七三,不过,题目却记得很清楚,是《拉费尔伯爵回忆录——路易十三末年和路易十四初年间法国部分大事随笔》。 我将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这部手稿上,仔细地翻阅着,惊喜地在第二十页发现阿托斯这个名字,随后在第二十七页、第三十一页分别找到了波托斯、阿拉密斯的名字。你们一定能够想象得到,我当时是怎样的心情,简直是欣喜若狂。 关于这部历史手稿,人们竟全然不知,这在当今历史学高度发展的时代,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奇迹。因此我赶忙请求相关部门同意我将手稿刊印出来,这么做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走进法兰西学院,倘若不能凭借自己的作品入选,那么也极有可能凭借别人的著作加入金石学院和文学院。我请求刊印手稿的要求被政府欣然接受。在这里我要戳穿一些人的不实言论,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们口口声声说政府冷遇文人,很显然那是他们编造的谣言。 现在呈现在各位读者眼前的,仅仅是这部珍贵手稿一部分的内容,我为它归纳出一个恰当的标题。这部分内容精彩,一定会获得应有的成功,我对此深信不疑,并能郑重承诺,倘若第一部分可以达到预期的成就,那么第二部分在不久之后就会发表。 在这里,我要提醒各位读者朋友,我为这本书取了名字,自然成为它的教父,也就是它的第二位父亲,那就应该担负起父亲的职责,所以,不管你对这本书是否感兴趣,都与我有莫大关系,而与拉费尔伯爵无关。 说了这么多,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 书评(媒体评论) 要我为读者推荐几本书,我首先想到的是法国的大仲马……我儿子十一岁的时候,我觉得他应该阅读经典文学作品了,我首先为他选择的就是《三剑客》和《基督山伯爵》。我儿子读完这两部巨著后,满脸惊讶地告诉我:原来还有比《哈里·波特》更好的小说。——余华 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而且是从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金庸 大仲马之于小说,犹如莫扎特之于音乐,已达艺术的顶峰。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无人能超越。——萧伯纳(192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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