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你要干什么?”老大问道。
“我想去跟她们跳一阵。咱们干吗不都去呢?只跳一会儿,不会耽搁很久的。”
“不行,不行,真是胡闹!”大哥说道,“公然和一群乡下小妞跳舞,让人家看见怎么得了!走吧,不然的话,天黑以前我们就赶不到斯图堡啦,赶不到斯图堡,就没有地方投宿。”
“费利克斯,这样吧,我五分钟后就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用等我。我保证能追上你们。”
于是,老三走进了草场,两个哥哥无奈离开了弟弟,继续赶路,同时拿走了他的背包,好让他轻装追赶。
跳舞刚一暂停下来,他就向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献殷勤说:“真是太可惜了,亲爱的,你们的舞伴都哪去了?”
一个最愣头愣脑的姑娘答道:“他们还没有下工呢,他们过一会儿就来了。趁他们还没来,先生,你先当个舞伴好吗?”
‘‘当然好。不过,这么多姑娘,就我一个舞伴有什么用!”
“总比一个没有好哇。跟同性的人面对面跳舞,真没意思!根本不能搂搂抱抱,好啦,你就挑选吧。”
“得了,别这么没羞没臊啦!”一个比较腼腆的姑娘说道。
那个青年受到邀请之后,就开始挑选,他拿眼把姑娘们扫视了一番,这群姑娘他以前从没见过面,也实在不大好挑选。他选定的,差不多就是头一个来到他跟前的人,而那个跟他说话的姑娘,尽管在期待,却没有被挑中。苔丝·德贝菲尔也没有碰巧人选。古老的家世,祖宗的尸骨,卓著不朽的业绩,德伯维尔家的相貌,这些还没有给苔丝在人生的战斗中帮上什么忙,甚至在一群普普通通的村姑中间也没占个上风,连一个舞伴都吸引不过来。没有维多利亚时代的金钱做后盾,诺曼的血统又算得了什么。
被挑选中的那个姑娘,不管叫什么名字,反正没有流传下来。然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那天晚上,她头一个享受到和男性舞伴跳舞的艳福,因此大家都很羡慕她。村里的小伙子们,本来谁也没有匆忙走进栅门,现在一看有个不速之客闯进来了,一个个都赶忙走进舞场。不大工夫,许多舞伴渐渐发生了变化,掺进了土里土气的小伙子,到后来,就连最不起眼的女人,也不用充当男舞伴了。
那个青年忘乎所以地跳着,直到教堂的钟敲响了,他突然说,他得走了,要去追他的同伴。他退出舞场的时候,目光落到了苔丝身上。说实话,小伙子刚才没选她做舞伴,她那双大眼睛里还隐隐约约流露出一丝责怪的神情。小伙子也觉得遗憾,因为她刚才畏缩不前,他没能注意到她。他就怀着这种心情,离开了草场。 他拔腿沿着小路向西飞奔而去,转眼跑过了山坳,登上了又一道山坡。由于耽搁得太久,他没有追上两个哥哥,停下来喘口气,同时回头望望:姑娘们的白色身影在青草地上旋来转去,就像他在她们中间时一样。她们似乎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他早被大家忘了,也许只有一位没忘。那个白色身影离开众人,独自站在树篱旁边。从她的位置来看,他知道这就是他没和她跳舞的那个漂亮姑娘。虽然事情很小,他却本能地感觉到,她因为受到他的冷落而感到难过。他很后悔没有请她跳舞,也后悔自己没有问问她的名字。她是那样温文尔雅,那样含情脉脉,穿着一身薄薄的白裙,显得那样轻盈娇美。他觉得自己刚才干了一件蠢事。可是,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他便转过身来,闷头急速赶路,不再去想这件事了。
P10-11
《苔丝》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也是其所著的长篇小说中最著名的一部。其主要作品还有《还乡》《远离尘嚣》《森林中人》等。哈代的长篇小说绝大多数是以英国西南部一个叫韦塞克斯的地区作为背景的,内容多描写人被命运捉弄,在生活和爱情上的诸多不幸。哈代的童年和青年时期是在乡村度过的。幼年时期,乡村风景秀丽,鸟语花香,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美丽的乡村。淳朴的民风逐渐为工业社会所取代,为工业化的城镇所取代。经济、政治和社会风俗等方面的变化,使作者难以接受,他的内心是悲伤的,所以哈代的多数作品都以伤感为基调。哈代对爱情和婚姻描写,表达他认为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美好爱情的努力都是徒劳的,他认为悲惨境地的人无论怎样都无法挣脱其悲惨命运的枷锁。
小说的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她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因而他开始得意忘形。于是他和一样爱慕虚荣的老婆决定,让自己的大女儿苔丝去隔壁自称是德伯后裔的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图获得经济上的接济和帮助。不幸的是,苔丝去后被老太婆的大儿子亚历克诱奸且怀孕,而孩子一生下来便夭折了。几年之后,苔丝再次离开家去塔尔勃塞牛奶场干活儿,在这里苔丝遇到了她的挚爱——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在与克莱尔相处的过程中,克莱尔渊博的知识,文质彬彬的表现,都让苔丝特别钦慕,但内心的煎熬使得苔丝无法面对她如此热爱的克莱尔,最终在新婚之夜她向克莱尔坦白了一切,希望丈夫能够原谅自己,同情自己之前的不幸。可遗憾的是,克莱尔无法忍受妻子曾经所发生的一切,于是他远离了妻子,远离了故土,独自一人前往巴西发展。然而命运弄人,与克莱尔分开后的苔丝再次遇到了已经披上牧师黑袍且四处布道的亚历克·德伯。之后因为家庭的变故和窘困的生活,苔丝又落入了亚历克的魔爪。不久,克莱尔回国,他找到苔丝并向她忏悔之前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觉得是亚历克让她再一次失去了安琪·克莱尔,因此她怀着对亚历克的恨,杀死了亚历克。在与克莱尔一起度过了幸福、满足和美好的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苔丝》典型的体现了作者哈代的悲观宿命论,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让唏嘘,让人感到窒息和难过,本应拥有美好爱情的少男少女,却被命运捉弄,一次次陷入悲惨可怜的境地。通读全文,让读者也不禁陷入沉思,这样的宿命论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还是作者本人太过于悲观呢?
哈代著的长篇小说《苔丝》的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她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因而他开始得意忘形。于是他和一样爱慕虚荣的老婆决定,让自己的大女儿苔丝去隔壁自称是德伯后裔的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图获得经济上的接济和帮助。不幸的是,苔丝去后被老太婆的大儿子亚历克诱奸且怀孕,而孩子一生下来便夭折了。几年之后,苔丝再次离开家去塔尔勃塞牛奶场干活儿,在这里苔丝遇到了她的挚爱——牧师的儿子安琪·克莱尔。在与克莱尔相处的过程中,克莱尔渊博的知识,文质彬彬的表现,都让苔丝特别钦慕,但内心的煎熬使得苔丝无法面对她如此热爱的克莱尔,最终在新婚之夜她向克莱尔坦白了一切,希望丈夫能够原谅自己,同情自己之前的不幸。可遗憾的是,克莱尔无法忍受妻子曾经所发生的一切,于是他远离了妻子,远离了故土,独自一人前往巴西发展。然而命运弄人,与克莱尔分开后的苔丝再次遇到了已经披上牧师黑袍且四处布道的亚历克·德伯。之后因为家庭的变故和窘困的生活,苔丝又落入了亚历克的魔爪。不久,克莱尔回国,他找到苔丝并向她忏悔之前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觉得是亚历克让她再一次失去了安琪·克莱尔,因此她怀着对亚历克的恨,杀死了亚历克。在与克莱尔一起度过了幸福、满足和美好的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苔丝》是由哈代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描述了一位农村纯洁姑娘的悲惨命运。她善良、淳朴、勤劳,却饱经社会种种有形无形的邪恶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小说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虚伪的伦理道德,强烈谴责了19世纪末资本入侵农村给农民带来的毁灭性打击,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经典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