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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分类 人文社科-社会科学-社会学
作者 (法)古斯塔夫·勒庞
出版社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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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乌合之众》为群众心理学研究的书集。由古斯塔夫·勒庞编著。张学雷为《乌合之众》的责任编辑。张蕊做《乌合之众》的封面设计。研究社会现象的哲学家应当时刻牢记,事物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同等重要的。如果就文明的进化而言,实践价值还更为重要。一旦科学家们能够认识到这个事实,那么他最初在进行逻辑推论时,就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内容推荐

古斯塔夫·勒庞编著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详述群体心理的特征,第二部分描述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第三部分讲述了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文中所讨论的话题包括群体的一般性特征和精神的团结;群体的感情和道德;群体的思想、推理能力、和想象力;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以及领导人用来进行说服的方式;群体的分类,包括犯罪和选举的群体,以及刑事陪审团和议会。这些科学而缜密的论断颠覆了人们通常对群体的认识,对群体的特点剖析得淋漓尽致。《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文中对群体性格特征的预测在后世都得到了很好的印证,是值得每个人阅读、思考的好书。

目录

前言

导论:群体的时代

第一卷 群体心理

第一章 群体的一般特征

第二章 群体的感情与道德观

第三章 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

第四章 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第二卷 群体的意见与信念

第一章 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中的间接因素

第二章 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

第三章 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

第四章 群体的信念和意见的变化范围

第三卷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第一章 群体的不同分类

第二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第四章 选民群体

第五章 议会

试读章节

第一章群体的一般特征

提要: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是怎样构成的;简单聚集不足以构成一个群体;群体心理的特征;群体中个性的消失;群体被无意识因素左右;群体情感只会走向极端;群体可以英勇无畏,也可以走向犯罪。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群体是怎样构成的

一般而言,“群体”指的是聚集在一起的个人。无论其民族、职业、性别,也不论他们是因何聚到了一起。但是从心理学来说,“群体”一词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比如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也只有在这些情况下,心理学上所谓的“群体”就会表现出某些新的特征,它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体特征大相径庭。

神奇的是,这些聚集成群的个人在思想和感情上会全部朝着一个方向迈进,其自身个性消失殆尽,转而形成一种集体心理。无疑,这只是暂时的状态,但它确实表现出了一些显而易见的新特征。这些聚集成群的个人会逐渐进入一种特殊的状态,我们姑且称之为组织化群体,也叫心理群体。组织化群体是一种独特的存在形式,接受群体精神总规律的支配。

简单聚集不足以构成一个群体

毫无疑问,有一些人平时关系并不紧密,只是偶然情况下才聚集在一起,这并不足以让他们获得一个组织化群体的特征。比如,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显然是同时出现在公共场所的,但他们的聚会并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那么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他们根本就算不上一个群体。若想具备群体的特征,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这些条件是有限制的,我们必须掌握其本质。

自身个性的消失以及思想和感情迈向不同的方向,这是即将变成组织化群体中的个体的首要特征。有了这些特征之后,这些个人即使不会总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他们也可以被称之为“群体”。

举例来说,在发生国家大事等狂躁感情的影响下,大量原本毫无关联的独立个体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一个偶然事件,也能号召他们主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即获得群体行为的独特属性。有时候,仅五六人就能构成一个心理群体;有时候,多达数千之众的偶然相聚也不会发生这样的现象。有时候,整个民族的人很难聚集在一起,但在某些事件的影响下,他们也会变成一个群体。

《攻占巴士底狱》,(法)罗拜尔

1789年5月,国王路易十六迫于财政困难而召集三级会议,向第三等级的资产阶级、农民和城市平民征收新税,第三等级在这种国家大事的狂躁影响下,纷纷要求限制王权、实行改革。6月,他们毅然决定将三级会议改为国民议会。路易十六准备用武力解散议会,在此事件的影响下,不计其数的巴黎人民主动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反封建君主的群体,并获得反封建群体行为的独特属性,于7月14日起义,并攻占了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导致法国大革命爆发。  群体心理的特征

心理群体一旦形成,就会获得一些短暂却十分明确的普适性特征。这些特征是由一些单个的特征相互结合形成的,并根据群体组成成分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精神结构。因此,心理群体就可以被分类了。当我们深入探究这个问题时就会发现,一个异质性群体(即由不同成分的个人组成的群体)与同质性群体(即由相似的成分,如相同派别、等级或阶层的个人组成的群体)也会有一些共同特征;当然,它们还各自具备一些自身特点,从而使这两类群体有所差异。

不过,在我们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的群体之前,应该考察一下群体的共同特征,就像自然科学家研究问题一样。科学家们总是先描述一个族系里所有成员的共同特征,然后再考察那些个体的不同特征,看看是什么使该族系的种类之间存在差异。

我们很难对群体心理做出精确的描述,它的组织结构会根据种族和构成方式的不同而不同,而且群体的影响因素也在本质和强度上存在差异。当然,个体心理学的研究也存在同样的困难。只有小说里的人物,才会保持性格终身不变,每天做着一成不变的事情。也就是说,即便是一个人的性格,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产生变化。唯有不变的环境,才会造成不变的性格。我曾在其他作品中提到过,一切精神结构都可能因为环境的突变而产生巨大的改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法国国民公会中最野蛮的成员原本都是那些谦和的公民。在正常的环境中,他们是心态平和的公证人、心地善良的官员;暴动时他们野蛮无比;而在暴动过后,他们又恢复了自己的本性,做回安分守己的公民。拿破仑就在这些人中为自己找到了最恭敬温顺的臣民。

在这里,我们没有能力对不同结构程度的群体做出全面的分析,但我们可以将精力投注于那些组织结构化已经基本完成的群体。这样,我们就能看到这个群体会演变成的样子,而不是它们始终如一的样子。只有在这种发达的组织结构化阶段,那些特定的、新生的群体特征才会保持不变,并成为该群体的主要特征。此时,集体的全部思想和情感中所呈现出来的改变,就会趋于一个明确的方向。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之前所提及的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才会产生作用。

在群体的心理特征中,有些特征是很多个体所共有的,而有些特征只为该群体或该个体所独有,因而只能在这里看到。我们要研究的首要对象就是这些独有的特征,以探究它们的重要性。P3-7

序言

编写本书的目的是希望能将各种群体的特征加以概括说明。

我们都知道,种族中的个体生来就具有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或特性。然而,当这些个体中的一部分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聚集成一个群体时,我们就可以观察到,除了原有的种族特征之外,群体还表现出了一些新的心理特性,而且这些新特征与种族特征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相当大的。

有组织的群体在人们的生活中向来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个角色所起的作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过。这个时代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体的有意识行为。

面对群体所呈现出来的各种问题,我致力于通过纯科学的方式去考察研究。也就是说,我的研究致力于方法学上的严谨,排除了外界各种观点、理论和教条的影响。我确信,这是发现一些真理的唯一途径,尤其是当我们所讨论的话题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难题时更如此。那些致力于描述某一种现象的人,是不会考虑他们的描述是否会伤害到他人的。杰出的思想家高布利特·德阿尔维耶拉先生在最近的一本著作中谈到:他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当代学派,而且他偶尔还会发现自己的观点和所有这些派别的观点相左。我希望,本书也堪当此论。因为一旦属于某个学派,它的观点就必然会受到其偏见和先入为主的观点的影响。那么,这样的书也就没有意义了。

但我还是要向读者解释一下,为什么读者会发现本书的研究结论或许有些难以接受。例如,为什么我一方面认为群体精神存在极端的劣根性,一方面还是断定,尽管存在这种劣根性,干涉他们的组织仍然是危险的。

原因就是,我们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向我们证实了:社会组织和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而我们的能力不可能让它们在一夜间发生重大的变革。大自然从不以我们流行的方式进行变革,而是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因而无论某种变革在理论上是多么的出色,这种变革对于一个民族而言都是有致命危险的。只有当这种变革能够使民族的气质或特征即刻产生变化时,它才是有用的。然而,具备这种力量的只有时间。我们人类会受到各种思想、感情和习惯的制约,这是我们生来的特性,无法避免。各种制度、法律只是我们外显的性格表现,是内部需要的表达。所以,制度和法律也和我们一样会受到各种思想、感情和习惯的制约。

研究社会现象与研究呈现出这种现象的民族是分不开的。从哲学的观点来看,这些现象也许有绝对价值,但实际上它们只有相对价值。

所以说,在研究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有先后顺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思考。因为纯粹理性的教学与实践通常是相反的。这种思想可以扩展到任何领域,即便是自然科学也是如此。举个例子,从绝对真理的角度来看,一个立方体或一个圆,是有一定的严格定义的几何形状。但是从视觉的角度来看,这些几何图形在我们眼里会呈现出不同的形状。比如,从透视的角度去看,立方体可以变成椎形,也可以变成方形,圆可以变成椭圆,也可以变成直线。但是,考虑这些虚幻的形状要比考虑它们真正的形状重要的多,因为我们只能看到这些虚幻的形状,用相机或绘图去记录下的也是这些虚幻的形状。所以说,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的真理。按照事物准确的几何形状来呈现它们,有可能是在歪曲本质,使它变得不可辨认。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世界上的物体都是只能复制或翻拍,而不可触碰的话,那我们就很难对其形成正确的观点了。换句话说,如果这种知识形态只有少数人可以掌握的话,那这个知识还有什么意义?

研究社会现象的哲学家应当时刻牢记,事物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同等重要的。如果就文明的进化而言,实践价值还更为重要。一旦科学家们能够认识到这个事实,那么他最初在进行逻辑推论时,就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让研究者有所保留。社会事实是如此的复杂,因此我们根本无法全盘掌握或预见到它们相互之间的影响及其带来的后果。而且,在可见的事实背后还隐藏着数不清的影响因素。可见的社会现象是某种巨大的无意识机制工作的结果,而这一过程远远超越了我们的分析能力。如果我们把能够感觉到的现象比喻为波浪,那么它只不过是海洋深处的一处湍流的表象而已。就群体的大多数行为而言,它表现出的是一种独特的精神劣根性,而在另一些行为中,它好像又被某种神秘力量所指引。古人称这种力量为命运、自然或天意,我们将其称之为“灵魂的声音”。尽管我们通常忽略其本质,但其威力不可小觑。在民族的内心深处,有时仿佛有一种持久的力量在指引着我们。例如,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比语言更复杂、更有逻辑性、更神奇呢?而且语言这个发展程度令人赞叹的产物,如果不是来自群体无意识的禀赋,还能是来自什么地方呢?最博学的研究者、最有威望的语法学家,能做的也不过是指出那些语法规则,他们绝不可能创造这种规则。即使是伟人的思想,难道我们就敢断言那完全是他们大脑的产物吗?我们不能否认,这些思想是由独立的头脑创造出来的,但也是在群体无意识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

毫无疑问,群体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是这种无意识隐藏着秘密的力量。在自然界里,完全受本能支配而做出动作的生物,其完美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人类最近才具有的属性,而且还尚未完美到能够揭示无意识的规律,所以理性有时很难站稳脚跟。无意识对我们的行为影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理性的作用则少得可怜。无意识行为就像一种强大的力量,仍然是未知的。  如果我们打算待在狭小而安全的空间之内,使用科学获取知识,而不在模糊的假设领域中乱转,那么我们必须要做的就是,记录下这些我们接触到的现象,思考并对之做出定义。尽管从这些观察中得出的每个结论都不会是成熟的,但在这些现象背后,我们可以分析其他的现象,甚至是更深层的、未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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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