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罗琳·米蓓登上午后开往芝加哥的那趟列车时,她的全部家当,总共只有一只已交行李车托运的小箱子,一只廉价的仿鳄鱼皮手提包,内装一些梳妆用的零星物品、一纸盒小点心和一只带有摁扣的黄皮钱包,里面装着她的车票、记着她姐姐在范伯伦街住址的纸条和四美元。那是在1889年8月间。当时她十八岁,聪明、羞怯,由于无知和年轻而充满了幻想。不管她跟亲人惜别时心里有什么惆怅之情,当然绝不是因为抛弃了家里的舒适环境。她跟母亲吻别时热泪有如泉涌;列车轰隆隆地驶过她父亲白天在那里打工的面粉厂,她嗓子眼顿时哽塞了;多么熟悉的村子,周围的绿色田野在眼前一掠而过。她禁不住伤心地叹了一口气。缕缕柔丝,过去曾把她若即若离地跟少女时代和故乡拴在一起,如今却无法补救地给扯断了。
这一切的一切,当时她肯定没有意识到。不论有多大的变化,都可以设法补救的。反正总是有下一站可以下车回去。大城市就在前头,每天来来往往的列车使它跟全国各地更密切地联结在一起。一旦她到了芝加哥,哥伦比亚城也离得并不太远。请问——一百英里,几个钟头的路算得上什么呢?她可以回去嘛。况且她的姐姐还在那儿。她两眼直瞅着那张记下她姐姐住址的小纸条暗自纳闷。她凝视着眼前匆匆闪过的绿野风光,万千思绪掠过心头,已无心揣摩旅行观感,却猛地一转念,胡猜乱想芝加哥这个城市是什么样儿的。从孩提时期起她老是听到它的鼎鼎大名。过去她的家曾打算迁到那里去。这一回她要是寻摸到了好的事情,他们一家子就都可以来了。不管怎么说,芝加哥可大啦。五光十色,市声嘈杂,到处是一片喧腾。人们都很富。大的火车站不止一个。这趟朝前猛冲的列车,就是正在飞也似地驶往那里。
一个女孩子十八岁离家出门,结局只有两种之一。要么遇好人搭救而越变越好,要么很快接受了大都市道德标准而越变越坏。在这样的环境里,要保持中间状态是不可能的。这个大都市里到处有狡诈的花招,同样还有不少比它小得多、颇有人情味的诱人的东西。那里有种种巨大的力量,会通过优雅文化的魅力来引诱人。成千上万闪耀的灯光,实际上有时跟恋人频送秋波一样有力。天真的普通人之所以堕落,一半是由某些完全超人的力量造成的。喧嚣的市声,沸腾的生活,还有数不清的蜂窝式大楼——这一切使人们受惊,越发感到迷惑不安。如果说身旁没有人低声耳语,给予谆谆忠告,真不知道该有多少虚妄谎言灌入缺乏警惕者的耳里!这些光怪陆离的景象不是那么容易让人识破,它们表面上的美有如靡靡之音一般,往往使头脑简单的人先是思想松懈,继而意志薄弱,最后便堕落下去了。
嘉罗琳——家里人亲昵地管她叫嘉莉妹妹——智力上尚未成熟,所以只有简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她这个人只管自顾自,虽说还不算太强烈。不管怎么说,反正这是她性格中的主要特征。她心里充满炽烈的青春幻想,虽在发育期中还未显山露水,却也长得相当秀美,加上她那早晚会出落得楚楚动人的身段,还有透着天生聪明相的一双眼睛,她是美国中产阶级——从最初的移民算起已有整整两代了——里绝顶漂亮少女的典范。她不喜欢看书——知识领域她自然没有涉猎过。她那天生的风姿绰态还有待于充分展现。她简直还没有学会搔首弄姿。同样,她连使用自己的一双手几乎也很不自然。脚丫子长得虽小,但走路姿势欠佳。可她挺关心自己的容貌,很快就悟出生活中的赏心乐事,一心追求物质享受。她是一个装备不齐的小骑士,冒险到这个神秘的大城市去侦察,狂热地梦想获得某种朦胧而遥远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让某个忏悔者拜倒在一个女人的脚下,成为她的牺牲品,受她支配。
“那个,”一个声音在她耳畔说,“就是威斯康星州最美的一个小游览胜地。”
“是吗?”她心中忐忑不安地回答。
这时列车刚开出沃基肖。她早就意识到自己背后有个男人了。她觉得此人正在端详她的一头秀发,而且早已坐不住了。嘉莉凭直觉就感到后面有人正在对她发生某种兴趣。她那少女的矜持和遇到这种场合应有的分寸感告诉她,对这种套近乎先要婉拒,方能防微杜渐,但因那人精于此道,而且曾屡屡得手,这时他的胆量和吸引力占了上风。她竟然答话了。
他略微伏身向前,让胳膊肘搭在她的椅背上,开始滔滔不绝地神聊起来。
“是啊,那是芝加哥人常去的游览胜地。那儿旅馆都挺棒的。这一带地方你不熟悉,是吧?”
“哦,不,我熟悉。”嘉莉回答,“我是说,我老家就在哥伦比亚城。不过,这个地方我倒是没去过。”
“那么说,你这还是第一次去芝加哥。”他说。
攀谈时,她一直在乜眼窥视着此人的面容。他双颊红得发亮,两撇小胡子,一只灰色浅顶菲多拉呢帽。这时她转过身去,正面端详着他,自卫和卖弄风情的本能在她脑际羼杂在一起。
“刚才我可没有这么说呀。”她说。
“哦,”他曲意奉承地回答,带着佯装说错的神情,“我还以为你说过呢。”
这是一个替某家厂商到各地兜揽生意这一类的人——属于当时俚语里最早诨号为“掮客”的那号人。1880年美国人中间突然流行起来一个最新的名词“白相人”,意指某一个男人,他常用自己的衣着穿扮或举止谈吐去博得易动感情的年轻女人们的欢心或赞赏。上述这个最新名词,对此人来说也很适用。他身上的穿着很扎眼,是一套棕色隐条方格花呢西装,当时非常流行,后来就成了众所周知的便服。背心领口开得很低,露出白底粉红条子衬衫的浆硬的胸襟,雪白的高硬领系着一条款式别致的领带。上衣袖子里露出一双跟白底粉红条子衬衫料子相同的袖口,扣着大颗镀金纽子,上面还镶着叫做“猫儿眼”的黄玛瑙。手上戴着好几枚戒指,其中有一枚很粗的永远不走样的私章戒指。背心口袋外垂着一条精致的金表链,链上还拴着“友麇会”的秘密标记。整套西装十分贴身,还配上了晶光锃亮的黄褐色宽底皮鞋和灰色菲多拉呢帽。此人就其所表现的智商来看,倒也颇具吸引力;不管他有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嘉莉只看了头一眼,可以肯定,对他不会不感兴趣。
此人最成功的方式和手法中最显著的特点,不妨让我略记一二,免得这一号人物从此湮没无闻。首先最要紧的,当然要衣饰讲究,不然他就寸步难行!其次是由于对女性有强烈的欲望而常常激起强烈的生理需要。他脑子里对主宰世界的种种力量和问题漠不关心,而驱使他行动的并不是贪婪,却是名目繁多的玩乐——尤其是女色——的无厌追求。他的手法通常很简单。首先要大胆,这当然是基于对异性具有强烈的欲望和爱慕。他跟一个年轻的女人只要碰过两次面,第三次见面就会走上去,给她整整领结,也许还会直呼她的名字。如果说有个妩媚动人的女人在街上打他身边走过,屈尊降贵地瞧他一眼,那他就会走上去,一把拉住她的手,佯装老相识的样子,好歹让她相信两人以前见过面,这当然是以他的献媚取悦的花招已引起这位女士想要进一步了解他为前提。他走进大型百货商店,就闲悠悠地猎取正在等待传递银钱小伙子送回找头的某些年轻女人的注意。在这种场合,他常常使出他这一号人惯用的小花招,会打听到这个女人的芳名,她喜欢哪一种花,给她递便条的地址,也许还可队继续保持一段相当难得的友谊,直到最后发现自己这一目的毫无希望方才罢休。
此人对付装腔作势的女人,更是游刃有余,虽然开支可观多少使他打退堂鼓。比方说,在圣保罗,他一走进豪华的特等客车,就会拣一个座位,紧挨在最有希望搭讪上的女性旅客身边,随即问她是不是乐意把遮阳窗帘放下来。列车还没有越过调车场,他就关照车上的茶房给她送来搁脚小凳。他在攀谈中会暂时停一会儿,给她寻摸一些东西浏览一下,随后通过献媚求宠,曲意奉承,自述身世,大肆吹嘘,以及侍候效劳等手段,来博得她的宽容,也许还有好感。 凡是探索过女人心灵深处的人,日后必定会发现一个最大的秘密——衣着打扮对女人心理上的重要性。有朝一日某个女人应该就这个专题撰写哲学论文。不管她多么年轻,衣着打扮一事她总是完全懂得。品评男人的服饰时,有一条几乎看不见的界限使她能在男人中间区分出来哪些值得她看上一眼,而哪些根本不屑一顾。一个男人一旦滑到了这条几乎看不见的界限以下,那就休想得到女人的青睐。男人的服饰还有另一条界限,可使女人琢磨她自己的衣着打扮。嘉莉身旁那个男人身上正好标有这条界限。她不免感到相形见绌。她身上那套镶有黑棉布条装饰的蓝色衣裙,她心里觉得挺寒碜。她感到自己脚上鞋子也太旧了。
思想上这阵波动,使她移开视线,松了一口气,掉过头去看车窗外的景色,他却误以为这是他的魅力所取得的小小进展。
“让我想想看,”他继续说,“你们镇上好多人我都认得——比方说,成衣店老板莫根罗特,布店掌柜吉布森——”
“哦,您真的认得吗?”她插话说。回想到这家布店橱窗里的陈列品曾经让她多么惊羡不已。
他终于发现了启开她心扉的钥匙,就轻车熟道地顺着辙儿扯下去。不一会儿,他就索性过来跟她并排坐下了。他拉扯着自己的成衣买卖、到处跑码头,以及芝加哥和那里的娱乐场所。
“你要是去芝加哥,准定非常喜欢。那儿你有亲戚吗?”
“我是去看姐姐的。”她解释道。
“你少不了去林肯公园逛一逛,”他说,“还有密歇根大道。那里正在盖高楼大厦。它是第二个纽约,真了不起。值得一看的东西太多了——比如说,剧院啦,熙攘往来的人群啦,还有漂亮房子啦——哦,你包管喜欢。”
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