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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糖衣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饶雪漫
出版社 新世纪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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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如果青春注定要受伤,请让我只伤在爱情里,一次尝遍一生体会,五味的事,本就是场和你出演的对手戏……

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在饶雪漫,近年有非常不俗的表现,本书即是其青春爱情系列之一《糖衣》。

内容推荐

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在饶雪漫,近年有非常不俗的表现,本书即是其2005年最甜蜜的奉献。  《糖衣》、《像流水一样》、《似水流年》、《不结束的雨天》及《入秋时候》等构成一部动人的青春爱情大成,甘、酸、苦、辛、咸五味俱全,着实好看。

目录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代自序】

 糖衣

 像流水一样

 桐花落

 子夜歌

 似水流年

 入秋时候

 像开花一样

 不结束的雨天

我的我的女孩[附录]

试读章节

大叶子路,是丁当的童年。

夏天,她穿着肮脏的背带裤,背着肮脏的书包,从一群男孩中间穿过。他们一起扯着嗓子喊:“大肥妞,小气鬼,回家跟老婆亲亲嘴!”

然后,一起笑得七倒八歪。

小时候的丁当有些去不掉的婴儿肥,尤其是一张脸,圆得可爱。有一次丁当被他们喊急了,操起一块地上捡来的石头就跟着那帮男孩追,追到其中瘦小的一个,丁当一石头就敲了下去,血顺着男孩的脸“哗”的一下流下来。

丁当当即吓得脸发白,站在那里双腿发颤,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那男孩也吓懵了,不知道痛,一分钟后才开始哇哇大哭。

“不许哭!”有个高个男孩走过来,脱下外套把他的头一捂说,“把大人哭来就麻烦了。”

说完,他看了丁当一眼,拉着受伤的男孩走远了。

后来,丁当才知道,高个男生是里面的头,他们都叫他阿明。

阿明比丁当高三个年级,六年级了,他并不坏,他成绩很好,在班里数一数二。但他并非是高高在上那种,他有很多的朋友,和他们都混得很熟。因为是贫民区,大叶子路的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自卑感,但这种自卑并没有表现在阿明的身上,他有着很阳光的微笑,机智的谈吐,他和那些孩子们成天在一起玩耍,气质却一直那么卓而不群。

“他没事了,就是流了点血。”一天放学后,阿明在路上拦住丁当说,“你不要担心。”

“谢谢你。”丁当由衷地说。说实话,她这些天都提心吊胆,就怕那男孩的家长牵着他找到家里来,那样不挨老爸一顿猛揍才怪。

丁当爸爸的坏脾气,在大叶子是出了名的。

“我有事想请你帮忙。”阿明说。

“哦?”丁当把头仰起来,她不明白她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

“我见你穿过一条红裙子,能不能借给我一下?”阿明问。

“哦?”丁当想起来了,那是她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红裙子,由于丁当爸爸做点小生意,丁当的家境在大叶子算是过得去的,妈妈又喜好面子,一条裙子花掉了两百多块,被爸爸不知道数落了多少回。

“可是,”丁当不明白地问,“你一个男生,借裙子来干吗?”

“就说借还是不借吧。”阿明说,“保证完璧归赵。”

第二天一早,丁当把裙子藏在书包里,带出来偷偷地交给了阿明。她并没有追问阿明借它来做什么,直到周末全校举行的歌咏比赛,丁当看到了那条裙子穿在四年级一个瘦小的女生身上,他们班唱的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瘦小的女生是领唱,她的嗓子很好听,虽然她比丁当大一岁,可裙子穿在她的身上一样的合身,吸引了众多女生羡慕的目光。

“那条裙子你好像也有呢。”同桌问丁当说,“丁当你怎么不穿呢?”

丁当笑笑说:“明天就穿。”

可是,阿明并没有如期把裙子还回来,妈妈追问裙子去了哪里,丁当只好说歌咏比赛给同学借走了。妈妈的脸黑了半天,让她第二天务必把裙子讨回来,丁当只好去找阿明。那是丁当第一次去阿明家,阿明不在,那个瘦小的女孩子出来了,她说:“哥哥出去了。”

原来她是阿明的妹妹。

阿明家很穷,家徒四壁。

丁当说:“我是来要裙子的。”

“什么裙子?”阿明妹妹一脸茫然。

阿明就在这时候回来的,他把丁当用力一拖,拖到很远的弄堂边,低着头说:“过两天就还你,好不好?”

“可是……”丁当说,“我妈妈问起了。”  “就两天。”阿明说,“她很喜欢这条裙子,我没有说是借的。过两天就是她生日了,我想让她穿着它过十岁的生日。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

说这些话的时候,阿明脸上的表情很痛苦。这是丁当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那好吧。”丁当爽快地转了话题说,“你妹妹唱歌很好听的呢。”

“是啊。”阿明高兴起来,“你也觉得?”

“嗯。”丁当用力地点着头。

“你的名字也很好听。”阿明说,“像一个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一下子!”

丁当笑得直不起腰来。

那晚回家,丁当被打了一巴掌,妈妈认定她弄丢了裙子,或者,把她拿去卖钱买零食吃了。妈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又被老爸熊了:“哭什么哭,丧门星!”

老爸听信了算命的人的胡扯,认定自己生意做不大是妈妈的面相太克夫。

妈妈扔掉抹布去打爸爸,战争变成了父母之间的。丁当溜出门去,溜到大叶子那个小小的广场上,阿明他们正在踢球,毫无章法的踢法,球一不小心踢到路过的阿婶身上,惹来好一顿臭骂。黄昏的天软得像是要塌下来,丁当蹲在那里,看那个被自己打伤过的男孩趴到阿明的背上去,阿明背着他在踢球,男孩的伤肯定是不碍事了,他尖叫着,在阿明的背上翻转,夸张的姿势笑倒了一大片的人。

阿明的妹妹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她的笑是微微的,她穿着丁当的红色小裙子,像一小团红色的云。

三天后,还是放学的路上,阿明把裙子还给丁当,裙子肯定是被洗过了,包在一个袋子里。阿明说:“不好意思,你检查一下,看裙子有没有坏的地方。”

“不用了。”丁当退后一步说,“就给她穿吧。”

“那怎么好?”阿明说。

丁当心想,反正都挨过骂挨过打了,不能白挨。裙子现在拿回家反倒是更说不清来去,既然阿明妹妹那么喜欢,送她也无所谓的啦。

“给她穿吧,没关系的。”丁当绕过阿明往前走。

“喂!”阿明拦住她,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元钱说,“我知道不够,但我就这些。”

“不用了。真的。”丁当说。

“谢谢你。”阿明说,“你真是个好心的姑娘。”

阳光照着阿明的头发,高高的阿明让十岁的丁当有些莫名其妙地心动,她赶紧转身走开。

丁当后来才明白,好心并不一定会办成好事。阿明妹妹穿着那条裙子在大叶子走来走去,不巧给妈妈碰上了,妈妈认定她是“小偷”,抓住她就不放。阿明爸爸早逝,妈妈眼睛不好,靠替别人打点零工为生。妈妈认定阿明家的家境买不起这条价值二百多元的裙子。事情一直闹到了学校,在操场上,妈妈走到阿明的面前,用手指着阿明的鼻子骂:“小偷,从小就不要脸的小偷!”

阿明的妹妹站在一旁一直哭。

“不是的!”丁当流着泪冲上去,想拦住妈妈。

可是她没有拦得住。妈妈骂完,又冲进了校长室。

因为这件事,一直优秀的阿明在学校变得声名狼藉。他声名狼藉地毕了业,去了市郊的一所普通中学读初中。

那年秋天,阿明的妹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P11-19

序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热病,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坫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存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苫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罩。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耶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邪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也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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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8: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