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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家法伺候--献给所有正为家庭婚姻子女财产烦恼的你
分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作者 徐宪江
出版社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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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爱家,就要给家人最多最好的物质和保障,这让中国人的爱陷入到一个误区——情感交流和内在沟通严重匮乏,同时也让我们离家人渐行渐远,导致家庭矛盾频现。在倡导“法治”的时代,让“法”走进家庭,依“法”治家,在家庭中树立规则和威信,让家庭重现温馨和谐。

徐宪江编著的《家法伺候——献给所有正为家庭婚姻子女财产烦恼的你》囊括了一个家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如婚姻家庭、人身权、继承、债务纠纷、房屋买卖、物业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是一本实用手册,当你的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你只需查看相关案例及法律条文,照方抓药即可。

内容推荐

家是中国人的心灵港湾,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旧时代讲究“清官不断家务事”,但在倡导“法治”的时代,每个人都需要知法、懂法,进而守法、用法,让家庭更和谐,更幸福,让家庭矛盾少出现,甚至不出现。徐宪江编著的《家法伺候——献给所有正为家庭婚姻子女财产烦恼的你》是一本情感励志读物,话语亲切,娓娓道来。《家法伺候——献给所有正为家庭婚姻子女财产烦恼的你》又是一部实用手册,当你的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你只需查看相关案例及法律条文,照方抓药即可。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结婚前,别昏头!

 传统订婚礼节,遭遇现代尴尬

订婚了,一方可以反悔吗?

退婚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婚姻登记是一道分水岭

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结婚时不满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

能否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男女双方婚姻被判决无效后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婚姻自由,亲娘老子也不得干涉

被父母逼迫嫁给他人,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被威胁而与他人结婚,婚姻关系可以撤销吗?

婚姻自由权被他人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

人承担责任吗?

公公与儿媳可以结婚吗?

养父与养女结婚,法律是否允许?

 婚前性行为,后果不好说!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样处理?

男女未婚同居产生矛盾,一方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吗?

遭对方性勒索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有婚前性行为就能要求对方结婚吗?

有婚前性行为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如何给非婚生子女正名?

 婚前公证,你做了吗?

婚前协议只有公证才有效吗?

第二章:甜蜜夫妻,也防秋后算账

 婚姻忠诚,这样也行?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贞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丈夫是否有权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

 夫妻之间的权利大战

妻子有权拒绝丈夫的生育要求吗?

妻子宣扬丈夫性无能,是否侵犯隐私权?

丈夫能强迫妻子不要工作、在家赋闲吗?

 婆媳婆媳,一对天敌

婆媳之间出现冷暴力怎么办?

不想和婆婆同住,触犯法律吗?

婆媳之间签订协议没有第三方受法律保护吗?

婆婆不让儿媳妇带孩子回娘家怎么办?

丈夫意外去世,婆婆能继承多少遗产?

“二奶”,一个回避不了的话题

“包二奶”犯法吗?

男方“包二奶”,女方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吗?

妻子偷拍丈夫与情人在一起的照片是否侵犯隐私权?

妻子发现丈夫包养情妇,可以要求离婚吗?

丈夫收到法院一审离婚判决书,可否立即

与“小三”结婚?

丈夫与他人同居,妻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权利?

因丈夫有外遇而导致婚姻终结,妻子可以主张精神

损害赔偿吗?

 先想尽办法,再说离婚的事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符合哪些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只要分居满两年人民法院就会准予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妻子怀的孩子是他人的,丈夫在此期间能否

提出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能否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因生育权问题引发的纠纷可以请求法院

判决离婚吗?

法院不判离婚,是否可以频繁起诉?

夫妻一方被判刑,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

丈夫嗜赌如命,妻子是否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

起诉离婚?

妻子发现丈夫患有不能治愈的精神病,是否可以

请求离婚?

 家庭暴力,这还不离等什么?

丈夫经常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妻子可以到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吗?

丈夫经常虐待妻子,妻子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

离婚的同时还要求损害赔偿?

 军婚家庭,特殊对待

现役军人的配偶能单方面要求离婚吗?

第三章:未成年子女,由不得你说了算!

 孩子不是私有物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挠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否不让另一方见孩子?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有权给孩子改姓吗?

 伤害,以爱的名义!

父母有权随意处分孩子的存款吗?

孩子不听话,家长可以罚跪吗?

 孩子惹事,家长负责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时,赔偿责

任应如何承担?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未与子女共同

生活的父亲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抚养权,抚养费

父母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吗?

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就什么都不管了吗?

 特殊情况也要依法处理

妻子已绝育,离婚时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离婚时父母都不要怎么办?

祖父母对失去双亲的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兄姐对失去双亲的弟妹有扶养义务吗?

丈夫擅自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妻子可以要回吗?

收养关系当事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是否应当

受到法律保护?

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后,另一方是否负有扶

养的义务?

第四章:别扯淡,赡养老人必须的!

 最常见的问题

只有老人的子女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之间能否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

能否因为父亲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家庭成员被遗弃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多分遗产吗?

 赡养老人,法有明文

妻子一方在照料老人方面尽了较多的义务,能否在离婚时向

丈夫请求给予补偿?

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

饿死是犯罪吗?

当事人是否可以就扶养、收养纠纷申请仲裁?

 继父继母也是父母

被收养的孩子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吗?

养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在养父母死亡

后是否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还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吗?

第五章:七大姑八大姨,总是有人出问题

 翻脸还是好商量,这是个问题

叔叔或姑姑在,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吗?

亲属间出现了债务纠纷怎么办?

亲属间出现了房产纠纷怎么办?

伤害事故赔偿款在亲属间如何继承与分配?

 究竟谁有继承权?

遗嘱无效后,遗产如何分配?

遗产中有不易分割的财产时怎么分配?

无人继承的遗产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占有了呢?

虐待、打骂父母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出嫁就失去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了吗?

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可以“代替”父亲

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吗?

什么是遗嘱继承?8岁的孩子所立遗嘱有效吗?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效力优先?

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应以哪份为准?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哪个优先?

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过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子女可以要求与母亲共同继承家里的

财产吗?

受死者资助的儿童可以要求分得遗产吗?

自动赡养孤寡老人,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遗产继承适用于事实婚姻关系吗?

 变味的亲情

债务随着遗产一起“继承”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债务负偿还责任吗?

遗弃老人后来悔改,并且得到老人的原谅,

能够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篡改遗嘱就丧失继承权了吗?

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还有权继承遗产吗?

只要是亲戚就是遗产的继承人吗?

同母异父的兄弟之间可以彼此继承遗产吗?

养父母能够继承养子的遗产吗?

儿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呢?

同村的人可以和老人约定照顾老人,待老人死后

就把财产遗赠给他吗?

第六章:家庭财产那点事

 家里有多少钱,属于你的又有多少?

什么是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

个人特有财产?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大额金钱的行为有效吗?

夫妻中收入高的一方在处理财产上可以享有更多

权利吗?

娘家陪嫁的财产是归妻子个人所有吗?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

济帮助吗?

离婚时可以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夫妻一方得到的赔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方的财产会因时间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怎么办?

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有时效限制吗?

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吗?

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以共同财产抵偿吗?

离婚时,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股份如何分割?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债务,该摊多少

“夫债妻还”有理吗?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吗?

妻子对丈夫婚前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吗?

丈夫生前所负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拒绝承担双方的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哪些债务属于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债务?

 最近出的新鲜事:房产证上加个名!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二人购买的结婚用房,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住房,会因结婚而转为夫妻共同

财产吗?

买了夫妻共有的房子过不了户怎么办?

夫妻共有的房产必须要两人同意才能抵押吗?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承诺赠与房产,但在房产过户前

又反悔的,房产应如何处理?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当归谁所有?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夫或妻一方能否单独

出卖?

妻子不知情,丈夫将房产抵押,银行可以行使抵押

权吗?

第七章:咱们小区不和谐!

 远亲不如近邻

帮外出的邻居修房子,修理费谁来付?

代他人卖东西造成损失的应否赔偿?

偷吃别人桃子导致中毒,只能自认倒霉吗?

给别人帮忙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

孩子们共同玩耍中一人受伤,但不知谁是加害人,

应该向谁要求赔偿?

委托别人卖画,多卖出的钱应归谁?

被他人在屋内安装摄像头偷窥,可以索要赔偿吗?

用望远镜窥探他人家的活动构成侵权吗?

 宠物其实还是动物

狗走失了,历经几人之手,主人能否再要回?

饲养的宠物致人伤害怎么办?

动物被他人饲养致人损害,受害者应向谁要求赔偿?

自家房屋被新建的楼房遮住阳光、挡住通风怎么办?

花盆从楼上坠落砸伤路人,谁承担赔偿责任?

有些业主乱丢垃圾,其他业主怎样维权?

业主对自己的房子进行装修,他人有权干涉吗?

业主“住改商”可以随意进行吗?

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有义务服从吗?

邻居噪音让人无法入睡,是环境污染吗?

由于邻居挖地窖导致自家房屋损坏怎么办?

邻家房檐滴水引起自家房屋损坏怎么办?

因为装修而搬运建材,邻居不让通行怎么办?

小区内搬进加工作坊,居民不堪忍受噪声怎么办?

门口堆放的木材倒塌致人受伤,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老婆嘴”容易侵犯名誉权

被人捏造谣言诬为“有作风问题”该怎么办?

玩笑开得“过火”,算是侵犯名誉权吗?

公开别人家的私事算是侵犯名誉权吗?

 公共设施归谁管?

对共有财产的修缮行为如何进行?

出卖共有财产,共有人能否优先购买?

由共有财产引起的债权和债务如何处理?

共有人分得的财产有质量问题,其他共有人要

分担损失吗?

业主可以将与邻居共用的楼梯平台圈占吗?

 物业管理,一本糊涂账

小区的车位到底归谁?

业主可以炒物业鱿鱼吗?

底层住户可以拒绝缴纳电梯运行维修费吗?

业主家中财产被盗,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物业可以擅自处分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吗?

电力公司突然断电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用户因暖气不够热而生病,应找谁赔偿?

业主可以自行决定将露天的阳台封闭吗?

小区的业主可以自行决定把绿地改建成停车场吗?

开发商可以不顾售楼广告的承诺而铲除小区内的绿地吗?

小区内的商业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

物业管理费应从何时交?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能否拒交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前物业公司的约定对新物业还有效吗?

业主家漏水导致电梯停运,物业应承担责任吗?

业主的轿车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业主违约,物业就可以停水停电吗?

房子空置也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服务期满是否还有权利收物业费?

试读章节

传统订婚礼节,遭遇现代尴尬

过去中国人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经过几千年的流传,今天中国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仍然保留着结婚前先订婚的风俗习惯。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我们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在我国广大农村,婚前举行订婚仪式,并按乡俗男女双方有订婚物品或一定数额礼金往来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债,造成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要求结婚,只要双方完全自愿,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必经过订婚的手续,法律上也没有规定订婚为结婚的必要手续。至于是不是需要订婚,这纯属男女双方自己的事情,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作为一种婚约——自愿订婚,是完全可以的。但是,父母或其他人不能包办订婚。

订婚以后,如果一方不愿结婚,要求解除婚约,只要告诉对方就行了,不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法院或其他机关来解决。任何一方均不能以订婚为理由,强迫另一方同自己结婚。因为这种婚约的解除,同经过法律手续正式结婚后又提出离婚,是不同性质的两回事。法律既不要求这样的手续,当然也不加以保护,所以婚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也正因如此,导致了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的冲突,随着婚约与婚姻的发生,定亲礼与婚姻财产纠纷案在我们的生活中频频出现。

订婚了,一方可以反悔吗?

2009年4月,同在浙江温州打工的张心洁与李亦楠经人介绍相亲成功。于是,两人回到了李亦楠云南的老家,进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给女方送去了彩礼,并约定在2011年5月1日正式结婚。2011年4月,张心洁听老乡说李亦楠曾经犯过罪而悔婚。李亦楠认为既然两人已经订了婚,张心洁就不能悔婚,否则就要赔偿李家的损失。张心洁认为他们只是订婚,又不是结婚,其有权反悔。李亦楠和张心洁谁说的有道理呢?  分析: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也称为婚约。按照近现代各国婚姻立法的通例,婚约成立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不得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即婚约具有不可诉性。同时,如果在婚约中就不缔结婚姻的情形约定违约金的,该约定无效。我国《婚姻法》对婚约或订婚并无规定,根据我国相关立法政策,对待婚约的基本态度是: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自愿订立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婚约,只是当事人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协议。双方均要求解除婚约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可以单方解除,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且无须经过法律程序。一方不履行婚约的,对方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其履行。

本案中,张心洁可以自行解除婚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李亦楠无权要求其必须履行婚约。

相关法条:

《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1950年6月26日,原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任何包办强迫的订婚,一律无效。男女自愿订婚者,听其订婚。订婚的最低年龄,男为19周岁,女为17周岁。一方自愿取消订婚者,得通知对方取消之。

《有关婚姻问题的解答》(1953年3月19日,原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男女自愿订婚者,听其订婚,但别人不得强迫包办。

退婚后,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吗?

小梅与大海在大学期间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毕业后两人在同一所城市找到了工作并准备结婚,结婚前小梅的父母按照家乡的习俗向大海家索要了一份彩礼。可是在临近结婚的时候二人因各种琐事不断的争吵,最后两人决定分手,并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家人。大海的家人得知此事后便要求小梅及其家人返还其送给的彩礼。小梅的家人称按照自己家乡的习俗是不返还彩礼的。为此大海将小梅告上了法庭。问大海及其家人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合理吗?

分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给付了另一方彩礼,在有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大海应小梅家人的要求在结婚前给付了彩礼,事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小梅的家人以其家乡的习俗而拒绝返还彩礼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退还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4-6

序言

中国文化其实是“家文化”,比如说企业家、文学家、军事家等,都脱离不开一个“家”字。有家就有亲情、友情、爱情。在友情、爱情和亲情三种情感之间,人们可能最容易忽视亲情,因为友情和爱情需要小心谨慎呵护,需要缝缝补补才能维持下去,然而,因为亲情就在身边,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它不会走远,从出生的那一天起,亲情就与生俱来。

地荒天老,亲情不老。

但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每个穿梭于职场和杯盏之间的都市人留给家人的时间都越来越少。越来越繁忙的工作压力以及不断上升的个人需求,使得我们把自己和家里隔绝在两个不同的环境里,彼此互不打扰。

在这个信息通讯高度发达的时代,我们面对家人,更多的却是沉默、失语和沟通障碍。我们习惯用“我很忙”或者“在加班”来搪塞每日一顿的晚饭时光。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爱家,就要给家人最多最好的物质和保障,这让中国人的爱陷入到一个误区——情感交流和内在沟通严重匮乏,同时也让我们离家人渐行渐远。

现在家庭的问题很多,而所有问题的根源在于不知道怎样处理家庭里的问题,甚至总是去找别人的缺点,总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别人再怎么说也没有用。这样就导致沟通困难,从而形成积怨,久了就爆发出极大的矛盾。

懂法后,本来认为自己很有理、很仗义的一方,就会觉得原来自己是错的,是不应该的,气也就消了,矛盾也就自动化解了。

在倡导“法治”的时代,每个人都需要知法、懂法,进而守法、用法,它不但关乎自己的利益,也关乎他人的权益,更是“和谐社会”、“幸福”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这本书主要价值如下:

一、读者一定能看得懂

本书选的都是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的案例,甚至在我们自己身上就发生过。所以很亲切、很现实,读者一看就瞳,一看就明白。

二、读者一定能用得上

这本书囊括了一个家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法律问题。如婚姻家庭、人身权、继承、债务纠纷、房屋买卖、物业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是一本实用手册,当你的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你只需查看相关案例及法律条文,照方抓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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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