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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曼斯菲尔德庄园(经典插图本)(精)/奥斯丁文集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英)简·奥斯丁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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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曼斯菲尔德庄园》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是,比较而言,本书情节更为复杂,突发性事件更加集中,社会讽刺意味也更加浓重。

小说最后以芬妮和埃德蒙的美满姻缘为结局,但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作者简·奥斯丁的讽刺笔锋主要指向了以几户富足人家为代表的英国上流社会,揭示了他们的矫揉造作和荒唐可笑。

内容推荐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著名女作家。《曼斯菲尔德庄园(经典插图本)(精)》是作者主要作品之一。

善良懂事的芬妮由于家境穷困,从小被寄养在富裕的姨妈家。姨妈家的两个表姐虽然聪敏美丽,但都高傲任性,幸亏表兄埃德蒙的亲切关怀,才使她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得到安慰和快乐。成年后的芬妮也常随表姐表兄参加社交聚会,他们在牧师家里结识了风流倜傥的青年克劳福德和他的妹妹玛丽。埃德蒙对美丽机智的玛丽一见倾心,芬妮的两个表姐则拼命追求克劳福德,未料克劳福德在逢场作戏后发现自己真心喜欢的是芬妮,而芬妮深爱的却始终是温和真诚的埃德蒙……陷入感情纠葛的这几对青年男女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

39幅原版插图生动再现经典场景。

目录

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

 ——代译本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五章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八章

试读章节

芬妮大约十五岁的时候,这个家庭发生了第一件多少有些重要的事,那便是诺里斯先生的去世,它必然引起了一些变化和新的情况。诺里斯太太离开牧师府后,先是搬进了庄园,后来又迁到了托马斯先生在村子中的一幢小房子里;她为失去丈夫安慰自己,心想没有他,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至于收入减少的问题,那么显然,她必须更严格地节省开支。

这份牧师俸禄本来是要留给埃德蒙的,如果他的姨父早死几年,可以把它让给一个朋友,等埃德蒙稍大一些,取得牧师资格后再继承。但是在这以前,汤姆的挥霍已使家中负债累累,以致对牧师的下任人选必须另行安排,推荐别人,让弟弟帮助家庭,为哥哥的挥霍生活还账。确实,伯特伦家还有另一处牧师俸禄给埃德蒙留着,这可以使托马斯爵士在安排上,良心轻松一些,但他仍觉得这么做并不公正,因此千方百计要让他的长子明白这点,以便产生他已经苦口婆心说过、做过的一切所没有获得的效果。

“我为你害羞,汤姆,”他说,态度十分严肃,“我为我不得不采取这种权宜措施感到害羞,我相信在这件事上,你作为哥哥应该问心有愧。你使埃德蒙在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中,或许甚至终生,丧失了他本应得到的一半以上的收益。今后也许我有力量,或者你有力量(但愿如此),可以为他谋得较好的职位;但是我们仍不应忘记,他有权得到这些好处,它们本来是属于他的,事实上,什么也抵不上他为了偿还你的债务,眼前不得不放弃的某些利益。”

汤姆听了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难受,但转瞬之间便摆脱了这种情绪,怀着无所谓的自私心理想道,首先,他欠的债其实还没有某些朋友估计的一半那么多;其次,他父亲何必把这件事讲得那么难听;第三,不论未来的牧师是谁,他也很可能不用多久便得去见上帝。

诺里斯先生死后,格兰特博士得到推荐,担任了教区牧师,因而住到了曼斯菲尔德镇上。事实证明,他是个身心健康、才四十五岁的人,伯特伦家大少爷的希望看来难以实现。但是,“不,他脖颈短短的,属于那种容易中风的人,而且讲究饮食,保不住会突然呜呼哀哉。”

他有个比他年轻十五岁的妻子,但没有子女;他们在附近一带口碑不坏,被认为是行为端正、和蔼可亲的人。

就在这时,托马斯爵士认为,他的大姨子会要求实现她的权利,把外甥女接去与她做伴。这位太太现在孤零零的,芬妮的年龄也大了些,不仅她们以前不便住在一起的任何理由不再存在,而且这应该还是她的最佳选择。何况他自己这时的境况已大不如前,他在西印度的产业最近很不景气,加上他的长子肆意挥霍,他也希望减轻一些负担,不再在今后供应外甥女的一切费用。他完全相信,情况必然如此,因此曾向妻子谈到过这种可能性。她第一次又想起这事时,芬妮正好在旁边,便随口对她说道:“那么,芬妮,你就要离开我们,与我的姐姐一起居住了。你喜欢吗?”

芬妮吃了一惊,不知说什么好,只得重复了一遍姨妈的话:“就要离开你们?”

“是的,亲爱的,你为什么要觉得奇怪?你在我们家已经五年了,诺里斯先生去世后,我姐姐一直想接你去住。但你必须照旧来帮我描我的图样。”

这消息不仅来得突然,也使芬妮很伤心。诺里斯姨妈一向待她不好,不可能会爱她。

“离开这里我觉得很难过,”她说,声音有些发抖。

“是的,我相信你舍不得离开;那是很自然的。我猜想自从你来到我们家中,你没有受过什么委屈,像世上任何人一样。”

“我希望我不会忘恩负义,姨妈,”芬妮谦逊地答道。

“不会,亲爱的;我想你不会。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

“那么我以后就不再住在这儿了吗?”

“不错,亲爱的;但你一定会有一个舒适的家。不论你住在这儿还是别处,这对你不会有多大差别。”

芬妮怀着一颗悲伤的心走出了屋子;她不觉得差别是这么小,她不能想象与大姨妈住在一起会得到什么乐趣。她一遇到埃德蒙便把她的心事告诉了他。

“表哥,”她说,“我遇到了我根本不愿遇到的麻烦;虽然你时常劝我,必须适应我起先觉得不喜欢的事,现在你可不能这么讲了。我就要离开这儿,与诺里斯姨妈住在一起了。”

“是吗?”

“是的,伯特伦姨妈刚才这么告诉我。这事已经决定了。我就要离开曼斯菲尔德庄园,住到白房子去,我想,她一搬家,我便得跟着走了。”

“不过,芬妮,我觉得这个计划是很好的,可惜它不合你的心意。”

“哦,表哥!”

“从各方面看,它都是值得称道的。姨妈要你与她住在一起,这说明她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大人。她选择你作她的朋友和伴侣,这是做得完全对的,我很高兴她没有为了爱钱而妨碍她这么做。你住在她那里是名正言顺的。我希望它不致使你太伤心,芬妮。”

“但事实是它使我很伤心;我不喜欢这样。我爱这个家和它的一切;我不会喜欢那儿。你知道,我与她在一起总是很不舒服。”

“你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她对你的态度,我不能说好,但是我们大家都一样,或者几乎一样。她从不知道怎么对孩子亲切一些。但现在你到了应该得到较好对待的年纪了;我觉得她目前的态度已经好一些;一旦你成了她的唯一伴侣,她必然会重视你的。”P19-21

序言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例外,我们从《傲慢与偏见》进入奥斯丁世界,等到拿起《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已经是奥斯丁的一个跟屁虫了。

达西出场,“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这就让我们有无限好感了,而紧接着一句,“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更把这人头马的道德资本给夯实了。所以,整个小说的高潮不在最后的终成眷属,而是达西的“彭伯里”登场。

“彭伯里的树林一出现在眼前,伊丽莎白就有些心慌”,事实上,伊丽莎白·班纳特马上被达西的彭伯里大厦征服,“顿时不禁觉得:在彭伯里当个主妇也还不错吧”。接下来,达西的所有行动,即便有些傲慢,因为有彭伯里当底子,都获得了奥斯丁和伊丽莎白的赞许。而我们读者,作为奥斯丁领地上的居民,自然会分享奥斯丁作品中的一条公理:财产,对于单身汉,那是一种道德增值。达西那“一万磅”,没在你心中增加对他的好感吗?

可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似乎要修正我们的势利眼,虽然小说一开头,还是经济问题:七千英镑嫁入曼斯菲尔德庄园,马利亚‘沃德小姐实在是赚的!但是,我们的女主人公芬妮第一次走进曼斯菲尔德庄园,却没有表现出伊丽莎白式的倾倒。相反,“公馆的富丽堂皇令她吃惊,但是并不能安慰她。那些房间太大了,她在屋里觉得不自在;任何东西她都不敢碰,怕弄坏它们;不论走到哪里她都提心吊胆,怕遇到什么意外,最后只得退回到自己屋里啼哭”。当然,芬妮其时才十岁,还不懂得财产可以兑换成美德。

但接下来的芬妮意志就让我们对她刮目相看了。

小说第四章,芬妮已经十八岁。亨利·克劳福德先生出场,他有钱,风度翩翩,眉目清秀,立马惹得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两个小姐争风吃醋起来,但奥斯丁说得明明白白,他不是真心的,他是玩弄女性感情的魔鬼。而且,小说中途第二十四章,他的确显露了魔鬼本色,他再次来到曼斯菲尔德,因为没什么消遣,突然决定,“让芬妮·普莱斯爱上我”,他踌躇满志地要在芬妮的心上打一个小小的洞。可隔了六章,这个纨绔子弟就向世故的妹妹玛丽·克劳福德承认,他已经离不开芬妮,“下定决心要与芬妮·普莱斯结婚了”。但是,面对这个几乎已经变得和达西一样好的亨利,芬妮从不曾真正动心,甚至好几次,连奥斯丁也跳出来帮他说话,为他打气,铁棒磨成针啊!

其实,也不能说芬妮完全无动于衷,亨利跑到她老家朴茨茅斯去看她,脱离了曼斯菲尔德的芬妮在自己的家里反而孤苦伶仃,而亨利又显得前所未有的体贴、敏感和细腻。有那么一刹那,芬妮自己也动摇,“难道他的求婚不是完全合理的吗?”可是,问题就在于,从童年时代起,芬妮就默默地爱着表哥埃德蒙,虽然埃德蒙爱的是玛丽·克劳福德。

小说最后四章,亨利的命运急转直下,当然,这逆转并不完全来自他一边爱着芬妮,一边又引诱了已经成婚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大小姐与他私奔,这逆转来自他突然失去了奥斯丁的庇护,或者说,奥斯丁突然失去了《傲慢与偏见》时代的宽容心情,她变得严肃起来。

我们都记得,达西在《傲慢与偏见》中做的最大的一宗好事就是他悄悄找到了私奔的韦翰和丽迪雅,并押着他们去结了婚,从而挽回了班纳特家的面子,这事后来也让伊丽莎白无限感激,并一举抹掉了她的所有偏见。但是发生在《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私奔却不能这样收场,而且,当玛丽·克劳福德向埃德蒙提出,私奔的男女应该尽快结婚,藉此让丑闻最方便地结束时,埃德蒙却非常激动地向芬妮说道:“她向我们提出了一条转危为安、妥协和解、纵容错误的途径,也就是通过结婚让罪行继续下去;可是照我现在对她哥哥的看法,结婚正是我们应该阻止、而不是促成的事。”并且,因为玛丽的这个建议,埃德蒙对她终于彻底失望,并万分痛心地感到,以前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她。对玛丽这么严格,对亨利就不用说了,小说最后,奥斯丁很干脆地说,亨利走上了“绝望的道路”。

有很多读者不满意《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结尾,芬妮和埃德蒙最后的结合太过草率,完全是奥斯丁上帝般的一个手势!相比《傲慢与偏见》,达西和伊丽莎白修成正果的时候,我们觉得幸福,但芬妮和埃德蒙的婚姻,我们虽觉得应该,却没有特别大的欢喜。那我们的不满足来自哪里呢?

1809年,奥斯丁一家离开南安普顿,搬入了肖顿屋。这次搬家在奥斯丁个人写作史上可以算一个分水岭,之前她完成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和《诺桑觉寺》,之后完成了《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之间有十二三年没什么作品。虽然《曼斯菲尔德庄园》在《傲慢与偏见》出版一年后就出版了,而且两书在人物和情节上有诸多同构,但无论是语调还是气氛,两书都截然不同。

动手写《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奥斯丁三十六岁,不知是不是获得了更多的自我,奥斯丁的声音不再局限在一个主人公身上,她自由出入多个角色,既用芬妮的眼睛看,也用埃德蒙的眼睛看,一个转身,她也用托马斯爵士,甚至玛丽·克劳福德的眼睛看,所以,我们读者似乎也被逼着不能任性了,像伊丽莎白·班纳特那样一个角度看人,容易产生偏见的啊!

的确,《曼斯菲尔德庄园》把偏见降到了最低点,诺里斯姨妈是本书中最受嘲讽也最讨嫌的人物,但是,在第十章的结尾,一群年轻人旅行回程,奥斯丁还是非常公道地说了一句,“但是当诺里斯太太不再说话时,车上便变得死一般的沉寂。”所以,像诺里斯太太这样的多嘴多舌的中老年女性,都会因为这句话获得小说的生存权。同时,作为道德化身的芬妮,当她拒绝出演表哥表姐们的家庭戏剧时,我们也获得多种理由来解释她的动机,她害羞!她清教徒!还是,她跟她的姨父托马斯爵士一样,压根厌恶对家庭秩序和日常生活的破坏!

换句话说,阅读早期奥斯丁作品的经验在这里起了微妙的变化,现在的主人公不再能够被“理智”和“情感”、“傲慢”与“偏见”这样的概念所统摄,芬妮虽然寄人篱下,顺从听话,但她的内心法则却无比强硬,而这种强硬又完全不同于伊丽莎白·班纳特那种青春型的自由意志,毋宁说,芬妮的强硬和她小说中的年龄不相配,倒和作者奥斯丁的年龄比较相称,而同时我们也有理由认为,奥斯丁藉着芬妮,第一次把爱情概念扩大了,也第一次表露了最个人化的爱情观念:以深沉的兄妹“情谊”为基础,这样的结合,远比罗曼蒂克的“爱”更有价值。

奥斯丁研究专家普遍认同这样一种说法,《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奥斯丁的讽刺笔触更加犀利也更加全面。好像是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朋友圈,大多是富人,而富人,一向是奥斯丁调戏的对象,所以,轮番出场的人物,从芬妮的两个姨妈到两个表姐,到表姐夫、表姐夫的妈妈,每一个人物都是领了奥斯丁淋漓的讽刺才落座的,但是芬妮除外。想想《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的主人公们,他们一个个比芬妮美,比芬妮更有激情更有思想更有才华,但每一个人都得过奥斯丁的冷嘲热讽,但芬妮没有。甚至,芬妮回到家乡朴茨茅斯,突然看不惯自己的家,看不起自己的父母,吃不惯家里的饭,奥斯丁也没有一句讽刺的话,还竭力地贬损她的家人来为她的反应正名,实在是,在芬妮身上,奥斯丁已经把自己卷进去了。

萨义德曾处心积虑地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一个偏远地理概念——安提瓜,提出了文化和帝国主义的问题。他详细分析了托马斯爵士的离开,展示了小说中的家庭秩序对另一个世界——缺席的加勒比殖民地——的依赖。把他的这个思路推到小说中的人物关系,我们会发现,玛丽和亨利,相较于芬妮和埃德蒙,几乎就是亨利·詹姆斯后来反复探讨的关系,既是世俗欧洲对纯洁美洲的一次性启蒙,也是淫荡欧洲被清教美洲的一次爱教育。而在芬妮身上,更是多个层面汇聚一起,她是安提瓜,又是英帝国;是曼斯菲尔德,又是朴茨茅斯;是美洲,又是欧洲,而这样多层面交织的结果,无疑大大削弱了芬妮的爱情激素,《曼斯菲尔德庄园》也因此成了奥斯丁小说中最丰富也最严肃的一部。  事实上,除了奥斯丁以旁观者的热情介绍了芬妮对埃德蒙的感情,我们就没见过男女主人公像样地谈过一次恋爱,所以,被奥斯丁早期小说养育大的读者,面对这种水到渠成式的兄妹情爱,难免不满足。芬妮和埃德蒙的爱情,既没有财产需要赞美,也没有意志需要重申,漫长的岁月更拖垮了化学反应,甚至,原谅我还保留着《傲慢与偏见》时代的势利,《曼斯菲尔德庄园》看到最后,当玛丽·克劳福德对埃德蒙喊道,如果芬妮接受亨利,那大家就都快活了!有那么一瞬间,虽然这样的呼吁被埃德蒙认为十分罪恶,我却觉得也可能是一部分读者的心声。毕竟,在整部小说中,最有恋爱表情也最有恋爱勇气的,是这个花花公子亨利,他那么有激情,那么有诚意,那么可能成为达西!甚至,我在想,亨利可能给芬妮更大的幸福,因为,毫无疑问,只有离开曼斯菲尔德,芬妮才能获得真正的主体性,否则,她永远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一个养女,埃德蒙的一个表妹。

奥斯丁听到我们说出这么冲动的话,摇头了。

《曼斯菲尔德庄园》看过几遍以后,终于明白,奥斯丁是不会让芬妮离开庄园的。这是伟大的英国文学传统决定的。

问过很多从英国回来的朋友,最难忘的是什么?几乎百分百,他们都回答,英国乡村风景。根据奥斯丁小说改编的电影也不计其数了,我相信多数粉丝也最喜欢BBC版本,原因无他,BBC镜头里的英国风景最迷人。甚至,夸张地说,当英国田野、小路、河流、庄园在眼前徐徐展开时,我们莫名地会有一种乡愁感,虽然,比如我自己,从来就不曾到过英国。那乡愁从何而来?

很多个假期,我一遍又一遍地看奥斯丁,看到伊丽莎白·班纳特面对彭伯里无力自拔,我也跟着软无力。当然,你说我势利我也没意见,但彭伯里为什么比英国国会更激动人心?是什么东西催眠了我们的意志,让我们的心灵和伊丽莎白一样既轻佻又庄重?实在是,英国文学史上,使得乡村风景具有最大抒情功能的,奥斯丁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而奥斯丁的六部完整作品,哪一部离得开乡村风景?她自己也说得很明白,她写的,无非是“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而这六部中,倒有两部,还直接以地方命名。因此,与其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爱情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有关一个人对一个地方的爱的小说。

这样想,我们也可以对芬妮和埃德蒙的兄妹之爱释怀了。让我用最通俗的方法来解释一下,整部小说中,真正的男主人公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你也可以说,它就是达西,所以芬妮第一次面对“他”时,并不愉快,这跟《傲慢与偏见》的出场很相似;而亨利·克劳福德的出场,就代表着要把芬妮带离曼斯菲尔德的力量,这力量当然只能以韦翰似的方式收场;相似的,为了让芬妮真正意识到曼斯菲尔德的好,需要让她离开一段时间,所以朴茨茅斯一段必不可少,虽然有不少读者嫌这一段多余,但曼斯菲尔德在道德上必须有朴茨茅斯这样的陪衬,就像曼斯菲尔德在经济上需要不出场的安提瓜;这样,最后,小说也就顺理成章以曼斯菲尔德和芬妮的关系结尾:

他们搬回曼斯菲尔德以后,便住在那里的牧师府中,这幢房子在它从前的两个主人居住时,芬妮每次走到那里,总不免要提心吊胆,惴惴不安,现在却很快成了她心爱的地方,在她眼中,它已与曼斯菲尔德庄园区域内的一切景物融成一片,变得同样美好了。

所以,一点不奇怪,小说中每次芬妮情绪波动,都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景色出场,它是安慰,它是抚摸,它是爱情。这样的人和景色之间的绵绵情意,在英国文学中,由来已久,就像华兹华斯的《露西》组诗所表达的,“你绿色的田野曾最后一次/抚慰过她临终时的眼睛”。英国作家和风景之间,常给人一种“幸福,因为在英国”的感觉,那奥斯丁的贡献在哪里昵?

基本上,奥斯丁以最不动声色的方式,把英国作家的这种情怀扩大为英国人的普遍情怀,最后,藉着她世世代代的读者,英国风景无声无息地成为无数人的乡愁。她描写的村庄的景象、道路的状况、土壤的差别、庄园的气派、河流的反光,充溢其间的感情既是特殊的又是日常的,既是个人的又是普遍的,所以它具有介手神和人的品质,既给我们的心灵带来愉悦,也提供劝导: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

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和英国乡村在一起,和英国在一起,奥斯丁对英国的“传销”,真正做到了: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奥斯丁的世俗笔墨具有真正的催眠性,感谢上帝,我们有这样好的译者,项星耀先生,不仅带我们亲临了十九世纪的庄园,而且还天仙配一般地把中文的魂魄附着在了奥斯丁身上。我想,这也就是奥斯丁对译者的所有要求了。

毛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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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