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谭(民国妖异幻想录)》是《无心法师》作者尼罗最新作品。
石头化身、似神似妖的金性坚开了一家画雪斋,隔壁便是叶青春开的洋服店。常言道“人妖殊途”,偏偏他们周围的小妖怪们似乎不怕事儿,各式各样的小妖怪接踵登场,开启了一段段或爆笑、或热血、或感人、或甜蜜的有趣故事——女侠小鱼精和白少爷的爱情轰轰烈烈,调皮的枣子精贪恋能点器成仙的鲜血,暗暗谋害金性坚,妄想一朝得道成仙,当然,故事里少不了“反派”人物捉妖师莲玄,他以降妖除魔为己任,誓要铲除在他眼中“邪恶”的妖怪。别人的爱情荡气回肠,人妖相恋也来得坦荡,回到金性坚自己这儿,事情可没那么简单。他与夜明珠修炼成人的神秘女子夜明之间,爱恨纠葛缠绵千年,超时空苦逼追爱史,正在展开……
尼罗著的《十二谭(民国妖异幻想录)》讲述:民国时期,军阀混战。
隐居于租界的金性坚是个十分有名气的金石大家,他的印章一枚难求。他俊美神秘、法力高强。没人知道,他是女娲补天遗留下来的神石所化,为了渡劫。他必须尽早集齐遗落在各地的八枚印章。
由夜明珠修成人形的夜明,美艳无双,性格独立。她与金性坚有着两千年的情感纠葛,他们是前卫的姐弟恋,他们是难解的爱情扣。
克里斯汀洋装店老板叶青春是金性坚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在金性坚落难时鼎力相助。
名为莲玄的和尚是名傲娇的捉妖师,与金性坚亦师亦友、他叹息金性坚为情所困,不爱惜身体,又对作恶的妖怪嫉恶如仇;前清遗少佳贝勒是古董收藏家,为金性坚追寻印章提供各种信息……
围绕着他身边的这群友人,一个个不同类型的妖怪粉墨登场,它们或是不晓世事的狸猫,或是要报恩的小蛇,还有利用法术为祸人间的坏枣核……
一场空前绝后的妖怪盛宴即将开启!
壹·痴鱼
尽管人妖殊途,我拼了性命也要和你在一起。
贰·狸奴
我那么喜欢你,可你却将我随意丢弃。
叁·相思
五千年的妖精,不会是你这般肤浅无用。
肆·白衣
我只要你活在我这里,或者死在我这里。
伍·梦貘
你把我当成人来爱,我就为你做上一世的人。
陆·石心
你没心肠,不懂情谊。
柒·夜船
她的事情,你不用管。
捌·弟弟
弟弟就是弟弟,他长到墙高了,长到山高了,她看他依然只是个弟弟。
玖·血蝠
她只知道自己爱上了他,身不由己、不能自拔。
拾·毒蛇
她也没办法,她也很遗憾——是啊,自己不是个妖精就好了,自己是个人就好了。
拾壹·危途
一千年前的小石头,一千年后坐在这里,口中说着他们最初见面时的语言。
拾贰·团圆
他们微笑着,迎着光走。
番外·白阿九
这样的一生很美好,好过山中的九百年。
一、画雪斋
民国十二年秋,天津,英租界。
沿着马场道往前走,瞧见天津工商大学了就拐弯,再走不远便能进入一条小街,小街两边洋房林立,洋房之内洋人倒是不多,住户基本上是前朝的遗老遗少们。
遗老遗少们成天无所事事,吃饱了便想往画雪斋里钻,然而画雪斋的大门在下午之前一定是紧闭着的,因为据说金性坚这人的睡眠时间较长,日落之前而作,日落之后立刻休息,一天之内清醒不了几个小时。
金性坚就是画雪斋的老板。
画雪斋的主营业务,就是给人刻印章,也兼卖一些文玩古董。刻印章不是什么稀罕手艺,但既然是个手艺,那就要分三六九等,况且金性坚看着虽然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但在社会上颇有声望,是位公认的文人雅士。
他到底雅到了什么程度,那不好说,反正在他这里,是一印难求。既是难求,价格自然也就高昂,所以金性坚可以住洋房,坐汽车。下午睡醒之后,他西装革履地往书房里一坐,因为生性好静,所以长久地一言不发,甚至连饭都不大吃。
书房里靠墙排列着博古架,架子上摆着的全是各色玉石,金性坚和玉石同呼吸,看着像是随时都能石化。午后阳光斜斜地照耀着他,光芒虚化了他半张面孔,余下的半张面孔显露出了他的真面目——他很英俊,长眉凤目,鼻梁笔直,从人中到嘴唇到下巴的线条,清晰得像是名手雕刻而成。
他双手平平地搭在椅子扶手上,皮肤洁净,衬衫雪白,肉体是绝对的静止,唯有钻石袖扣和怀表链子偶尔一动,闪闪烁烁地反光。
静坐够了之后,他也会随着心情接待几位客人,比如此刻,他面前这位男客油头粉面花容月貌,乍一看像个名伶,其实和名伶一点关系都没有,本职是个裁缝,名叫叶青春。
叶青春乃是他的邻居,开了一家“克里斯汀洋服店”,年纪与他相仿,出身于书香之家,曾有游学欧洲七年的经历。但他浪迹欧罗巴七年,花了他老子成千上万的洋钱,竞连半张文凭都没有混到手,可见他也是个奇人。
他确实是个裁缝,而且是个手艺好、很受摩登男女们欢迎的裁缝,但他对此不肯承认,硬说自己是艺术家,之所以能把洋服剪裁缝制得如此美丽,能够紧跟巴黎潮流而又不被巴黎牵着鼻子走,那是因为他曾经研究过七年美学,换言之,那成千上万的洋钱并没有白花。他老子因为这个把他臭揍了五六顿,是很没有道理的。
金性坚是叶青春的老主顾了,双方只有一墙之隔,墙还很矮,绝拦不住叶青春那两条灵活的好腿。叶青春觉得金性坚这人很神秘,自己和他做了一年多邻居,也赚了他不少的钱,但竟然还是完全看不透他,便按捺不住,一有时间便跳墙过来做客,对金性坚是看了又看。金性坚是个雅士,而他也是自封的艺术家,所以他很想和金性坚谈谈美学。然而金性坚一贯冷淡,很不上道。叶青春不便逼着他和自己谈美,情急之下,不得不降了档次,开始没话找话地嚼舌头。
他既来了,且一定要嚼,那金性坚也不好把他撵出去。他木雕泥塑一般地端坐着,听叶青春说道:“我有个中学同学,姓白,我叫他小白,你知道吧?”
金性坚一点也不知道,但还是“嗯”了一声。
“小白看着那么斯文,其实他家里是码头上开脚行的,有势力着呢!”
“嗯。”
“可惜啊,他爸爸去年没了,小白只好接下了他家的买卖。可小白一身的学生气,在码头那种地方怎么混得开?听说他上半年被流氓盯上了,嗬!好几帮大混混,追得他没处藏没处躲的,小白愁得要跳海,但是没真跳,和鱼过上了。”
金性坚把叶青春这番话反复地思索了一番,末了,因为觉得对方言谈太蠢,所以很不客气地给了回答:“不知所云,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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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的生活
我想讲讲十年前的事情。
十年前,就是2006年左右,我还在大学读书,偶尔也看看小说,但是并没有买书的习惯,通常是找到什么书看什么书,找不到就不看了。总而言之,算不得爱书的人,更不是文学爱好者,并且认为别人也和我一样,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多少人喜欢读小说。
很偶然的,我后知后觉地发现网络上有很多小说,不但可以随便看,甚至只要注册一个ID,也可以随便写。在网络上,我把我心目中的“好小说”读了个遍,因为读得欲罢不能,而又实在找不到新的,所以走投无路,便决定自己写。
于是我就在网络上写起小说来了。
这个行为背后,有很重要的两点:第一,是那个时代的网络已经很发达,出现了供人写作发表的平台,而且是零门槛的,随便写点什么都无所谓,大不了没人看就是了,也没什么成本在里面;第二,是我那年买了人生中第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可以躲在寝室里悄悄地写作,而且用键盘打字要比用纸笔书写轻松得多。如果没有那台笔记本电脑,让我握笔“吭哧吭哧”地一写几千字,那我是绝对不肯的,我还没有那么澎湃的创作热情;如果没有一个零门槛的发表平台,我大概也写不了几个字,因为“投稿”“选拔”之类的词,足以把我吓退回去——我只是想写着玩,完全没有竞争的雄心。
很幸运,“如果”的内容都没有发生,我就这么自娱自乐地写起来了。起初究竟写了些什么玩意儿,我后来是不敢回顾的,当然是因为写得太糟,不过当时可是满不在乎,心想我自娱自乐而已,写得好或赖有什么关系?再说我写得赖也是理所应当,我本来也不是干这个的嘛,能长篇大论地写出好几万字来,已经很可以了。
所以我这写作生涯的开头,就是这么轻松愉快。现在想一想,我只是觉得一切都很巧,我现在会以写作为职业,大概也是天注定。
我这人很内向,和人打交道总是很费力气,所以写作是非常适合我的职业。同样是费力气,把力气费在文字上,起码可以留下一点小小的成绩或者败绩;可若是费在自己毫无兴趣的交际上,那么我能得到什么?除了满脑子嗡嗡响之外,什么都得不到,非常不合算。
每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横竖是要出力,横竖是要做事,应该把力气倾注在真正热爱的工作上,或者出去野跑一天玩个痛快,反正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总是要有所得才好。我不大喜欢过无所事事的生活,除非我那些天特别喜欢闲着,更讨厌一群人装成合作的样子,无效率地凑在一起扯废话耗时间。我在那样的环境中,经常莫名光火,感觉自己遭受了莫大的损失——尽管我也经常在家一躺就躺一天,可时间若是由我自己浪费掉的,我心里还平衡些,至多是有点负罪感。
这十年里,我一点一点地把生活扭转成了我想要的样子。我曾以为我若想痛痛快快地写作,总要等到退休之后才有时间,然而现在写作已经成了我的职业,我想不写也不行,而且也很可能将来不会有退休的时期了。不过也有许多出乎意料之处,比如我曾认为如果可以天天坐在家里敲键盘写东西,那一定快乐得如同上了天堂,结果现在我确实是天天坐在家里,也确实是总要敲键盘写东西,可并没有飘飘然如登极乐的感觉,依然有着无数的烦恼和莫大的压力。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怎样毁掉一样爱好呢?把它变成工作就可以了。
这句话有点夸张,在我这里还没有成立,不过总的意思是对的,一旦写作这事成了职业,可就不能由着性子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了。至于我那些已经写出来的小说,我心里也暗暗地给它们都打了分,有的是好的,有的是我看一眼就要撇嘴的——撇嘴也是暗中撇嘴,表面上我可什么都不说。
我这人很不爱说话,甚至该说的也不说。在生活中,对待家人,我也常以沉默相对,很感谢家人能包容我的古怪性情,不但不挑礼,还把我这种过分的内向视为理所当然。其实我还很想对几位女生特别地表示感谢——她们原本是我的读者,我在初写小说不久后,就认识了她们。那个时候,我是二十多岁,她们和我年龄相仿,也都是年轻的姑娘。我这个人,据我自己看,各方面都是马马虎虎,然而她们都待我很好。记得在某段时期里,常有一些来历不明的ID,跑到我的小说评论区中,对我恶语相向。我本来只打算写着玩玩,结果莫名其妙地受了攻击,当时便十分茫然,幸有那几位女生轮番地鼓励我——虽然我们通过网络相识,分散于各地,当时还未曾谋面,不过她们几乎是用手护着我的头蒙着我的眼,让我可以既不看也不听,就只是向前走。
她们就这样护送我走过了那一段迷茫时期。
那段时期,走过去就走过去了,走过去就一直走到今天了。可是如果走不过去的话,写作这件事情,大概也就只能算是我的一段青春回忆了。现在我已经过了三十岁,她们也都各自成家立业,也许不再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娱乐读书。我一直当她们是我人生中的贵人——你运气好,也许会遇到这样的贵人;运气不好,遇不到,那就自己抱着头闭了眼,顶着明枪暗箭继续前行。因为你哪怕只停顿一秒钟,那一秒钟里,都有亲者痛,都有仇者快。
现在是2016年的年末,我回头看这一年,发现这一年里我连着出了好几本书,并且写完了一本新小说《十二谭》。“写完”,的感觉很好,有种大功告成式的心满意足。写完之后,稿子交给了“漫娱”的编辑,我就不再管了。和这位编辑合作了一年多,我对她的_切都信任——我是一个悲观的人,初认识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时,总抱着怀疑的眼光,绝不热情洋溢地盲目乐观,直到相识日久,我才会在心中做起总结陈词:“啊,这个人是可信的,这个人是好的。”
一旦半途从对方身上嗅到了危险气味,我就直接夹起尾巴溜走了,像一匹谨慎而又怯懦的成年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