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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小妖的金色城堡(Ⅱ)/饶雪漫文集温暖珍藏版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饶雪漫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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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在离你很远的地方,独自渴望地老天荒……饶雪漫青春经典之疼痛回归篇!小说生动描写了林南一和图图在青春路和情感路上的坎坷经历。这是饶雪漫最擅长的“青春题材”,她精灵一样的文字将主人公内心的寂寞和盼望宣泄得淋漓尽致,铺陈出一幅让你爱之痛之的纯美青春画卷。

内容推荐

认识一个人很简单,但了解一个人很难。回忆我们认识的过程,是很俗气的一件事,其实只像一首歌唱的:我躺在过你的肩,你没吻过我的脸……

本书是《小妖的金色城堡》的第二部。小说生动描写了林南一和图图在青春路和情感路上的坎坷经历。

目录

Chapter 1 图图

Chapter 2 林南一和图图

Chapter 3 消失

Chapter 4 忽然之间

Chapter 5 一二三四五六七

Chapter 6 相依为命

Chapter 7 妖精七七

Chapter 8 回家 

Chapter 9 失忆

Chapter 10 真相

Chapter 11 失速的流离

尾声 没有人像我一样

附录

试读章节

其实酒吧唱歌收入并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钱,而是那种可以在黑暗处低吟浅唱的感觉。

那种又喧嚣又孤单的感觉,无限接近自由。

在那个所有人都各怀心事的地方,其实没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们听到的只是歌声。如果运气好,当他们偶尔回忆起人生中的这一刻,会忽然想起,有个人在寂寞空旷的背景里这样歌唱;他们会想不起这个人的样子,但那遥远模糊的歌声,会让他们惆怅。

这就是我心里的音乐,它或许永远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让人念念于心,却可以暗中记录人生的全部时光。至少,当我回忆起每一段光阴,都会有音乐作背景。人生是这么动荡不安的长路,只有歌声可以让人休憩。后来我会刻意地把每一段日子用乐声标记,好让自己不至于遗忘。

比如,遇见图图的那天,在我的记忆里,标志为: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因为她的到来实在排山倒海,阴差阳错,命中注定的,我躲不了,当然,也不想躲。

也可以说,她一直都在,她是这间小酒吧的常客。我以前也模糊看到过她,但当时她和一般喜欢泡酒吧的女生没什么两样,穿着入时,眼神浮华,总是和一些看上去不太像好人的男生厮混。

我对这样的女生历来不感冒。那时候我二十一岁,对爱情有自己的期待。我固执地认为我将来的女友会是那种古典型的女孩,黑头发、黑眼睛,开朗善良温柔,当然,也很漂亮。

在我遇见图图那天以前,我对所谓命运,一无所知。

我的工作时间从八点开始,断续唱三个小时。然后,酒吧老板请我喝上一杯,结给我当晚工钱。那天,我低着头喝一杯橙汁,夜已经有点深了,酒吧里的音乐换成劲爆的舞曲,衬着灯光掩映下光怪陆离的人脸,我居然有些昏昏欲睡。

把我吵醒的是酒杯碎裂的声音,人声一下变得尖锐起来。有人打起来了!有人跑,有人拉架,总之混乱不堪。这在酒吧是常事,我已经见惯不怪,第一反应是去找老板结工钱。当我好歹背着吉他冲到吧台,正听见一个男人尖声叫嚣:“你就这么走?你敢走?你走了老子杀了你全家!”

黑暗里看得不是特别清楚,不过我还是看到,他圆圆的脑袋被一杯来历不明的液体袭击,他所剩不多的头发被那些液体粘成一团,非常有趣。

既然有趣,我当然是要笑的。

吃了亏的家伙马上把矛头指向我:“你笑什么?你敢笑?你和她是一伙的?”他挥一挥短粗的胳膊,几个人向这边包抄过来,我看情形不对,顾不得多想,一记右勾拳,利索地放倒一个。

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已经看到围过来的其中一个掏出弹簧刀。我推翻身旁的桌子,桌上的酒瓶碎了一地,酒吧里的客人开始尖叫。那人闪过,握着刀朝我扑过来,我握紧拳头已经做好火拼准备,可是这时有人拉住我的衣袖,声嘶力竭地在我耳边喊了一声:“快跑!”

然后,她拉着我开始飞奔。那是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拉得我心里一激灵,我就这样背着我的吉他,笨手笨脚,脑子短路地被那只手牵跑了。那帮人骂骂咧咧地追出来,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乱作一团,身边的人喘着粗气一迭声地问:“跑不掉怎么办?”

怎么可能跑不掉?

对这里的每一条小巷我都熟悉。我拉着她迅速拐进一条人迹罕至的巷子,走到深处穿过一个废弃的门楼,往出一拐,就是车水马龙的大道,明亮喧哗,安全无比。

我们停下来喘气。她弯着腰,双手按着膝盖,精疲力竭的样子。

说实话我也累得够呛,不过,我终于有闲心打量她。首先,她是个女的。其次,她很扛冻,夏末的早晚已经有凉意,她却还穿着短裙,露出两条匀称好看的长腿。

看在腿的份上我决定对她客气,“你还好吗?”我事务性地问。

她不答。

“你还好吗?”我提高声音。

她忽然抬头瞪着我,是那种直愣愣地瞪,她的眼睛水波潋滟深不见底,我一下呆住。

“真的安全了?”她问,怯生生地,带点试探的意思。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后,她呆了一两秒,开始扬声大笑。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生笑得那么放肆,她一边笑一边揉着自己的腿,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还不忘了嘲弄:“哎,你觉得我给那个矬子设计的新发型酷不酷?”

“喂,”我觉得我有必要弄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是谁?叫啥?干啥的?那群人为什么要找你麻烦?”

她一下收敛了笑容,变得倍儿严肃。

“你不认识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你确定?”

我确定。

她呆了一刹,判断我是不是在寻她开心。然后,总算搞清楚状况了的她一脸不解,“那你干吗去惹他们?你干吗救我?”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全部的错误只在于我太有幽默感,以至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命运早就给我刨好的陷阱。

“我还以为你也看上我了啊,老天。”她白痴兮兮地感叹,“哪晓得你没有!”接下来她用力拍下我肩膀,“敢情,你是个好人啊!”

我靠!

我差点立刻转身把这个自我感觉超好的不良少女留在原地吹风,可阴差阳错地,我没有。相反,我和她开始沿着马路牙子慢慢走,她其实仍然没有从刚才夺命的奔跑里回过神来,我猜她是那种越紧张越多话的人,有些语序混乱,词不达意。

然而尽管如此,我终于也慢慢弄清了,她叫什么,是干什么的,当然还有那群人为什么要收拾她。

实在是有些戏剧,但她却是真实地进入了我的生活。

“叫啥?”我把好奇心按了又按,还是忍不住问道。

“我叫图图,图画的图。我在市一职高读书,读会计,大概是,因为实在我也搞不清楚我在读什么。”

P12-15

序言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伺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画,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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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3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