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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五十年代的尘埃
分类
作者 唐德刚
出版社 中国工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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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史学大师唐德刚享誉海外的美文集首次与大陆读者见面。

《梅兰芳传稿》被公认为最出色的梅兰芳传记。

《五十年代的尘埃》是著名历史学家唐德刚先生多年来享誉海外的部分文章合集,是作者在五十年代所写的几篇杂文。其中包括被公认为最出色的梅兰芳传记《梅兰芳传稿》,还收入了作者表现留美知识分子生活状态的六篇小说。在电影《梅兰芳》上映之际,内地读者终于可以欣赏到这篇有着厚重历史和文化内涵的美文了。

内容推荐

本书精选了作者1950年代在纽约发表的部分文章。

《梅兰芳传稿》既是作者的成名作,也是代表作。几十年来在海外反复刊载,被评家认为是所有写梅兰芳的传记、文章中最出色的。《我的女上司》等六篇小说的有趣,除了能让我们一窥五十年代留美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更可以令读者领略一位优秀史学家的人生洞见和生命态度。《俄国的苍蝇和皮匠》由作者根据史学家何柄棣的一次旅行而记,文字亦十分有趣。

目录

尘埃里的珠玉

五十年代的尘埃(代序)

梅兰芳传稿

我的女上司

三妇人

学跳舞

求婚

疯院去来

露娜今年三十岁了

俄国的苍蝇和皮匠

昨天的足迹

海滩

公园里的雪莱石像

街车

鲸鱼

夜归微雨

金陵怀古

无题

试读章节

如果男性之间也有一个人可以被称做“天生尤物”的话,这个人应该就是梅兰芳!

兰芳的名字不用说将来是与中国的历史同垂不朽了。但他之所以能名垂史册,不是因为他贵为今日的“人大代表”;也不是因为他曾经立过什么“功”,什么“德”足以造福人群,而是因为他能以男人扮演女人的成功!

一个曾经看过梅剧的苏联剧作家问中国驻苏大使颜惠庆说:“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要用个男人来扮演女人呢?”颜说:“如果以女人来扮演女人,那还算什么稀奇呢?”

兰芳现在是名满全球了!但是老实说西方人之欣赏梅剧,恐怕多少要受几分好奇心的驱使。可是我们看惯了“男人扮演女人”的几万万中国人和日本人,为什么又对他疯狂地爱慕呢?这分明不是因为他“稀奇”;而是因为他“更别有击人心处!”

兰芳才四岁时,父亲便去世了。十年之后母亲又死了。他既无兄弟,又无姐妹,所以一小便孤苦伶仃,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世上的天伦乐事,有好些趣味,我是从未领略过的。”

幸好他还有个祖母。她悯其孤苦,躬亲抚养,至于成立。另外还有个“胡琴圣手”的伯父。兰芳七岁时便开始学戏。他那驰名的《玉堂春》就是他伯父教的。所以兰芳未到十岁就会唱“十六岁开怀是那王”了。

他们梅家在满清成同年间在北京便很有声名。所谓“所操至贱,享名独优”。兰芳的祖父梅巧玲身躯长得细腻洁白,肥硕丰满而善于忸怩。所以当时便以演风骚的戏出名。在《渡银河》一剧里演杨太真,能使全场春意盎然。而在《盘丝洞》里饰那和猪八戒调情的蜘蛛精,玉体半裸,尤其淫冶动人。

一个曾看过巧玲戏的人说:“《盘丝洞》一剧,以梅巧玲最擅长……他人不敢演也。盖是剧作露体装,非雪白丰肌,不能肖耳。”

梅家之人京,当始于巧玲,至于他的祖籍何处则殊无定论。《梨园轶闻》的著者许九野说:“梅胖子,名巧玲,字慧仙,扬州人。”此说殊不可靠。因为扬州是烟花旧地。中国古代诗人羡慕“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又说:“人生只合扬州死。”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的名伶名妓都说自己是扬州人。

五四运动时代,北平学人则说梅是胡适之先生和陈独秀先生的同乡——安徽安庆人,不知何所本。

萝摩庵老人的《怀芳记》和齐如山编的《梨园影事》则说梅家是祖籍江苏泰州。此说似稍可信。盖维扬产的艺人,都概括地说他们自己是扬州人,故有是扬州人之传说。至于安徽人一说显系无稽之谈。惟不管三种说法之真实性如何,而梅氏原为南方人则似无可疑之处。

满清时之南伶北上实始于清乾隆帝之南巡。清高宗之南巡主要目的是为征逐声色的。所以回銮时曾违背了“祖宗家法”携回大批江南佳丽,并选了大批江南俊秀儿童带回北京预备训练作御用伶官。这些儿童同时也就被列入乐籍。

清人罗瘿庵在他的《鞠部丛谭》内说:“南府伶官多江苏人,盖南巡时供奉子弟,挈以还京,置之宫侧,号南府子弟,皆挈眷居焉。其时江苏岁选年少貌美者进之。嘉庆后渐选安徽人皆纳之南府。道光后南府皆居太监,伶人乃不得挈眷矣。”艺南生的《侧帽余谭》则说:“若辈向系苏扬小民从粮艘载至者。嗣后近畿一带尝苦饥旱,贫乏之家有自愿鬻其子弟入乐籍者;有为老优买绝任其携去教导者。”

至于巧玲本人是否亦以此种方式去北京的则不可考矣。巧玲在髫年时艳名即遐迩皆知。其时亦常入内庭供奉。这“天子亲呼胖巧玲”的花旦,在咸丰初年即已是捧客们征逐的对象。  不过这时正是昆曲已衰,皮黄未兴的时候。加以北方外患方亟,南方的太平军正虎据长江之时,以故北京戏业不振,伶人的生活还很清苦。那时北京的戏票每张只卖铜钱几百文,约合后来十来个铜元。此种情形至光绪初年还是如此。所以他们那时所最看中的生意经,便是到达官贵人们家里去演堂戏。但以巧玲之红,每回堂戏的收入亦不过十两银子,比起他孙儿和谭鑫培等在洪宪王朝时所演五百银元一夕之堂戏,真有霄壤之别。

再者在帝王时代的中国,三千年来一向是“娼优”并列的。乐籍是中国阶级社会中的最下级品流,与外界是不通婚嫁的。《鞠部丛谭》中说:“凡名伶无不有几重姻戚;盖昔时界限甚严,伶界不能与外界结姻。”兰芳的岳父王佩仙便也是个名伶。佩仙的五个女儿也分别地嫁了五个出名的戏子。

在那种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考究出身非常严格的社会里,他们梅家便世世代代做着优伶。但是在那个时代,做个伶人也着实不易。他要应付当朝权贵;他要敷衍地方上的恶势力;还要浓妆艳抹地去为捧客们征歌侑酒。据说梅巧玲还有几分侠气,每不惜巨金去救济那些为他捧场的寒士。所以他虽然做了四喜部头,也往往入不敷出。所以当他于光绪八年病死的时候,遗产所余也很有限。

巧玲有两个儿子,乳名叫做大琐二琐。大琐名叫竹芬,后改名雨田;二琐名叫肖芬。他两人也继承父业习青衣花衫。大琐年少时粉抹登场也还楚楚可人。《宣南零梦录》的作者粤人沈南野当时在北京做豪客,“曾招之侑酒”说他:“既至则敛襟默作,沉静端庄类大家闺秀,肥白如瓠,双靥红润若傅脂粉,同人拟以‘荷露粉垂,杏花烟润’八字。谓其神似薛宝钗也。”这位薛宝钗式的大琐就是兰芳的伯父,后来他也因“倒嗓”不能再唱,而改行为琴师。

至于二琐则一直是默默无闻,未见有人捧他,未及壮年,便夭折了,而兰芳就是二琐的儿子。所以他不但少孤,而且家境也非常贫寒。P3-8

序言

这是作者在五十年代所写的几篇杂文。写的时候就兴之所至地写了;原无意要把它们保存下来。但是它们却也在无意之间被保存了——保存在一片灰灰的五十年代积存的尘埃下面。

记得就在那个年代的开端,美国的国务卿艾其逊曾说过一句举世皆知的话:“等到尘埃落定再说!”

如今三十年过去了。在五十年代飘扬的尘埃,也早已落定一落在一起,结成像一层薄薄的丝棉。我拍拍它,它不动;我再吹它一下,它也不飞。肯定的是落定了。我用两个指甲轻轻地把它捡起,就在这片捡起的丝棉的下面,我发现了这几片已在那儿躺了二十来年的“流沙坠简”!

其他没有给这片丝棉覆盖过的断简残篇,显然早巳随五十年代的尘埃飘散了;飘散得像春梦,像秋云;再也找不到了。

老朋友夏志清先生奇怪地问我:“自己写的东西,为什么不保存下来?”

“为什么要保存下来呢?”我一直“保存”了下来的五十年代的下意识,不期而然地代我回答了这个七十年代的问题。保存下来想做个作家、文人?还是想为子孙留点“祖训”呢?

落笔时不但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我连一个人为什么要求生存,和如何求生存这一些更重要的问题也没有想过。写了就是写了。最多只可说是一个流浪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他自己祖国的语言文字难免有一些留恋的温情而已。偶逢岁暮周末,孤灯默坐;拿起笔来,东写写、西写写,也可聊遣长夜;甚或享受点他人所不能体会的孤独的乐趣。

夏志清先生和胡适之先生一样,少小聪慧,立志为学。他们都是用功的学者,“不写不用气力的文章”。用了气力,自然就有职业感;有职业感,自然也就加意保存了。

笔者和他二人正相反。这些杂文就没有一篇是用过“气力”写的。没有用过“气力”的东西,反要一个经常无处存身的异国流浪汉用“气力”去保存,就有点犯不着了。所以这些五十年代的断简残篇,如果没有被埋没在尘埃之下,它们也就随尘埃一道飘散了。因而这里所重印的只是五十年代的尘埃底下,劫后余灰的拾遗之作。它们如有丝毫值得刘绍唐先生一再来函建议重印,和胡菊人先生百忙中抽空代为作序的话,那就是它们是曾经在五十年代空气中飘荡过的野马也、尘埃也。有一点点时代的气息,如此而已。

“五十年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段不平凡的日子。那一些流浪在太平洋彼岸的老中青三代的知识分子,如何打发这段日子?贤明的读者们或许可以在这本小册子里找到点蛛丝马迹。林姑娘说得好:“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任淹留。”在那一段随东风作嫁的日子里,那儿有叹息、有彷徨、有苦笑,也有丝微阿Q的欢娱。

真正滋味如何,最好还是让读者们自己去假想罢!

这几篇小文,虽然各立门户,互不侵犯,但是它们的格局倒似乎是一致的。这虽是笔者的黔驴之技,变不出新花样;那也是受了一位朋友的影响——真切一点,毋宁说也是出于一位朋友的要求。

那是个八月上旬的一天。繁忙的南京城热得像一座火炉。可是朋友和我都不觉太热。固然是我二人都还年轻,不太怕热;也可能是心静自然凉的缘故。遥远的烽火还没有烧到我们的眉毛上来。

朋友是位斯斯文文的君子。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心境情怀,永远像是一泓秋水,纯净清凉。

“大家都在看冯玉祥的旅美游记,”朋友呷一口花雕,又喷了两口烟,慢慢地向我说:“冯玉祥说美国连马桶都比中国造得好——中国马桶顾前不顾后。”

朋友说着自己也笑起来。在他那微微移动的眼镜里,我看到那蓝天白云下秀丽的钟山,和那苍松微露,庄严古朴的台城。这些景物在两片有金边的玻璃上反映出来,更显得江山如画。

风吹到我们脸上是热乎乎的。但是热气之中却带来一阵阵玄武湖上的荷香。离开祖国,走遍世界,才体会到那是我祖国特有的芬芳;离开了,也就永远失去了。

“你也从不同的角度写一点嘛。”朋友又缓缓地继续他对我的劝告。“我们的读者虽没有那么多,也还是有不少人看的。”

“不是怕没人看,”我听他说了许久,才回答他一句。“只是写得太浅薄,怕惹人笑话。”我并且向朋友解释,美国简直是座“大观园”,而我呢,实在是刚从乡下出来的刘姥姥的孙子板儿。要板儿来写一篇“大观园游记”,不要让姑娘们、奶奶们看了笑话吗?

“不用怕,”朋友淡淡地说。“作者是板儿,读者还不是板儿?报屁股编辑更是板儿……你就板儿写给板儿看,不是很好吗?”

“板儿写给板儿看?!……”我心中默念了好几遍。我倒被朋友的文艺哲学打动了。

“少写些军国大事,”朋友递给我一支烟,又替我点了火,继续叮咛着说,“写点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不过写得有趣一点就是了。”

朋友比我大几岁;思想言行都比我成熟;文章也比我写得好,还有一块“园地”……他一直是我们小鬼队里的大王。他的话一直都是我们所最信服的。

“写点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以后我每一动笔,我都想到朋友这句指示。“不过写得有趣一点就是了。”

在美国我后来又碰到另外一位小鬼队里的大王周策纵先生。在周大王那里我才知道“写得有趣一点”的文章秘诀,在文言文里原来叫做“艺增”!

玄武湖上的热风,吹在身上很舒服。我们感到轻松、安适。朋友付了账,又陪我在柳堤上踱了半天。他说两三年后“回国”时,他再替我“洗尘”,并把我的“通讯,,印成“小册子”。

夕阳在台城背后渐渐地沉下去;朋友和我也就在玄武湖畔的柳影荷香里分手了。

在上海,我提着个旧皮箱往成都路警察局去投奔一位在那儿当“巡官”的表弟。表弟既然当“巡官”,他就得夜夜出“巡”。他出巡,他那张铁床就被我鹊巢鸠占了。他出巡归来便去寻找另一张主人出巡去了的空床安歇。那位床主出巡归来,发现床上有人,就去找另外一张主人出巡去了的空床……“巡官”总归要不断出巡的,风水轮流转。同志间互相帮忙。哪个人没有一两位有志放洋的表哥呢?因此他们巡官同志们去互打“游击”,我也就“正规”地占用了表弟的铁床,睡得心安理得。

“开船”的日期终于被我等到了。表弟请我吃“三明治”,喝“可口可乐”——这在一九四八年的上海,真是动辄几十万几十万的美式享受!

一辆三轮车把我们带到共和祥码头。我刚自车上踏下,一位“红帽子”立刻便把我的手提皮箱抢了过去。我谢谢他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提上船。他把两眼向我一瞪说:“如果客人都自己提皮箱,那哩吃啥呢?!”

我知道他是有来头的。我自己好不容易盼到留学了,在上船之前被人推下黄浦江,岂不功亏一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明哲保身,我就未和他讲理了。他提着我的皮箱,不到一分钟,我二人便从一条木梯上,进入了一艘美国大洋船。

一上船,我这位红帽子朋友,似乎立刻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他开始叫我“先生”,又叫我“经理”;最后又叫我“博士”、“官长”……和一大堆南京不肯给我的官衔;目的是要我给点“小费”。“小费”给过了,他还是不去。原来他要我“搜身”——把身上所有的“钞票”都悉数搜出来给他作“小费”。这件事倒出我意外。哪有要“小费”有这样要法的呢?!

“官长啦!”红帽子向我又打躬又作揖。他向我苦苦地哀求,说,“侬这些钞票,船一开就成一堆废纸。为啥不做点好事,‘赏’给我呢?”他又说他有老母在乡间“要饭”;老婆在上海害“肺病”。他劝我多做点“善事”;上帝会保佑我一路平安。

他表现得实在可怜见的。说的话也有实情至理。看在他老娘和老婆份上,我缠他不过,只好把心一横,也就把我所有的“废纸”都“赏”给他了。后来估计一下,总数该在十万元上下一这也是我一辈子最慷慨的一次!

红帽子欢天喜地地跑下木梯去了。我在“美国”的洋船上,扶着栏杆,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看他一回到“中国”码头之上,立刻横眉竖眼,又在抢夺另一位旅客的皮箱了。

船慢慢地向大海上漂出去。在斜阳之下的祖国,逐渐模糊,终于在暮云深处消失了。船长在喇叭里告诉我们,现在我们已出了扬子江口,航行在“公海”之上了。我也知道这只在公海上航行的是只美国船。按国际公法,我们现在已经就身在美国了。

扩音器里的报告员,也很礼貌地招呼我们进餐厅用膳。当我还挤在长龙的尾巴之端时,一位新认识的“留美同学”就惊奇地告诉我说,吃晚餐时,“可口可乐可以随便喝!”“可以随便喝?!”我把两眼一瞪,我二人乃拣了个临窗座位坐下,“开怀畅饮”,把“可口可乐”喝个饱。

吃了两块美国肉饼之后,我二人又分吃一块奶油蛋糕;又各啃一个又胖又红的苹果。在祖国痴生了二十来年,还未啃过这样又红又胖的苹果!

这是我的第一顿的美国晚餐——“可口可乐可以随便喝”的晚餐。

餐后休息,又去洗了个极其痛快的美国热水淋浴;再穿上上海新买的睡衣;躺在摇摆不停的水手吊床之上;听着船舷之外有节奏的水声……我在想,想到我玄武湖上的朋友;想到船下向我不停地招手的表弟;想到那沿着一条木梯,在两国之间跑上跑下的“红帽子”……我和他们之闻的生活已经有显然的中美之别了。“别”得像一头洋狗和一条祖国江南稻田里的水牛。这两个不同的动物所居住的不同的世界,其间实际的距离,不过是上海共和祥码头上的一条木梯罢了。

遵照朋友的嘱咐,我取出了练习簿,便把我这第一天美式生活中的“所见所闻的小故事”记录下来,再加个题目叫“一条梯子的距离”。船抵横滨后,我这第一篇“旅美通讯”,便从东京帝都饭店的邮箱,飞向日没处朋友的编辑台上去了。它后来是否在祖国读者眼前露过面,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只是我的练习簿多的是;“所见所闻的小故事”也多的是。兴致好,日记也天天记。记过了,加个题目;撕下来,投入邮箱,也就不管它死活了。

在一九五○年的除夕,鸭绿江畔炮声正浓,我在纽约忽然收到一份刻着“无法投递”的“退稿”。那原是我一九四九年初所寄出的七八篇“通讯”的最后一篇。它显然曾飞入国门——有京沪两地邮戳为凭——但是在祖国它显然是无枝可栖,所以又飞回美国了。

它回来了之后,我也没有替它“洗尘”,便信手把它向废纸堆中一丢。它后来如何的失踪了,我从未追查,也无心追查。它只是像一九四八年我的红帽子朋友所说的钞票一样,一卷废纸而已。它也和它的涂鸦主人一样,同是在那不平凡的年代里,随风飘荡的一点尘埃。一阵风来便不知被吹到哪里去了?其他的还管得了许多!

可是丢尽管丢,写还是常常写。日记写腻了,就写周记;周记不写了,就写月记、两月记、半年记……有空还得耍耍笔杆,耍到夏志清先生所说的“封笔”为止,因为板儿所住的“大观园”之内,“所见所闻的小故事”是天天都有;也是永远写不尽的。写在日记上或练习簿上(那时美洲还买不到中国的“原稿纸”),再想一个题目加上去,便成为“杂文”了。在华侨报刊上编报屁股的朋友们,缺稿了,拿去把它们印出来,它们也就和落定的五十年代的尘埃同在了。尘埃给扫掉了,它们也就给扫掉了。这就是这个小册子里这几篇仅存的小文坎坷的命运——一点点五十年代的梦痕。

(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一日于纽约市大期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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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4: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