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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菲茨杰拉德作品(共3册)(精)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 文化艺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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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美国爵士乐时代最伟大的“桂冠诗人”菲茨杰拉德,最具创造力,最优秀的抒情代表作!在书中,菲茨杰拉德用他轻巧感性却又流利深刻的笔锋,描绘出一个又一个属于爵士乐年代的传奇故事……

在本书中,挣扎在社会与家庭剧变中的菲茨杰拉德,以满溢的情感写成了一篇又一篇直击人心的动人经典。

在他俩无意识地开始折磨着彼此的爱,将它撕裂成碎片之前,他曾是如此深爱着她。在最闪亮的时代也是最孤寂的时代,用带着悲伤的爱与希望去呐喊。

菲茨杰拉德是美国著名编剧,是“爵士时代”最重要的代表人。他的每一篇成功的作品都是诗人的敏感和戏剧家的想象力的结晶,都是他的艺术才能发挥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的产物。

本书收录他的三部代表作品:《美丽与毁灭》、《幻梦的残片》和《重返巴比伦》。

内容推荐

《美丽与毁灭》

一对新婚夫妇——安东尼·帕奇和葛罗丽亚——讲究而拘谨遇上轻挑又浪漫,像是红茶加巧克力的组合;他们追求奢侈华丽的上流生活,依凭上一辈的财富不事生产,终日纸醉金迷以致道德、经济、健康不断扭曲、沦落。本书是一面镜子,映射出作者自传性色彩;也对美国暴发户的贪婪及纽约夜生活的挥霍、蒙蔽天赋的虚掷浪费,极尽令人刺目之嘲讽。

《幻梦的残片》

本书是最完整收录《伟大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早期著作的一本合集。书中收录了菲氏在1922年前所完成的九篇作品,其中包括了村上春树强力推荐的经典短篇《残火》《水果软糖》,深刻描述20世纪20年代纽约众生相的名作《幻梦的残片》以及《骆驼的背脊》《哦,红发女巫》等六篇风格各异的精彩短篇。

菲茨杰拉德用他轻巧感性却又流利深刻的笔锋,描绘出一个又一个属于爵士乐年代的传奇故事。在那里,不论是谁,最终都要面临突然降临的幸与不幸所带来的种种考验。在幸福中隐藏着恐慌,在悲剧中酝酿着快乐。菲茨杰拉德将自己的矛盾、无奈,对爱情的渴望与不安,以及对现实世界的敏锐观察,化为一篇篇令人回首再三,感动不已的小说。

美梦总将醒来,而残存的片段是否仍然美丽……

《重返巴比伦》

本书是菲茨杰拉德继《本杰明的奇幻旅程》后,又一本精彩的短篇小说合集。书中收录了菲氏1926~1937年间陆续撰成的八篇作品,其中包括刊载于《星期六晚邮》的《富家男孩》《宝贝派对》等六篇精彩短篇小说;著于1931年,被誉为作者最优秀作品之一的本书;以及作者晚年的短篇杰作《长路漫漫》。

在本书中,挣扎在社会与家庭剧变中的菲茨杰拉德,以满溢的情感写成了一篇又一篇直击人心的动人经典。从自信满满的浮华年代,到自我沉沦、走向绝境,菲茨杰拉德用他的笔,在短暂的生命历程中,写下无数让人为之心碎却又低回不已的文章。良善与冷酷,华丽与落寞,爱情与仇恨,喜悦与悲怆……菲茨杰拉德在爵士时代落幕的钟声中,呈现出那绚丽时代那稍纵即逝的璀璨之光。

目录

《美丽与毁灭》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柯裕棻

美丽人生……/王文娟

第一卷

 第一章 安东尼·帕奇

 第二章 水妖的画像

 第三章 吻的鉴定

第二卷

 第一章 幸福时光

 第二章 座谈会

 第三章 破碎的鲁特琴

第三卷

 第一章 关于文明

 第二章 关于美学

 第三章 没关系!

《幻梦的残片》

幻灭梦醒/林庆玉

纵情于爵士乐的失落世代/林惠敏

水果软糖

骆驼的背脊

幻梦的残片

陶瓷与桃红

齐普赛街的塔昆幻夜

哦,红发女巫!

残火

艾奇先生

杰米娜

作者解说

后记 绚烂与寂寞的二重回旋/郑天恩

《重返巴比伦》

富家男孩

宝贝派对

最后的佳人

魅力

风暴渡航

两个错误

重返巴比伦

长路漫漫

附录:爵士年代的宁静之音

试读章节

第一章 安东尼·帕奇

1913年,安东尼·帕奇25岁,嘲讽如圣灵般降临在他身上有两年之久了,至少理论上是如此。嘲讽是鞋子的最后一道磨光,是衣服刷完后衣刷的轻敲。是知识分子那论断式的结尾说“看吧!”——然而故事开始时,他仍停留在装模作样的层次。当你第一次和他见面,他会不时质疑他的表现是否不失礼又有点愚蠢。对于只能看见世界表面的肤浅自我感到惭愧,就如同清澈池塘上反光的浮油般可耻。然而,情况也非一直如此。有时,他也会认为自己是年轻人中难得的例外:老练世故、懂得随机应变,总之,比任何他所认识的人还要伟大一点点。

这是他的健康状态。此时的安东尼既爽朗又讨人喜欢,特别吸引有教养的男士和所有女性的注目。他自信将来自己一定能有所作为,完成某项安静而细腻的作品,并得到高度的肯定,随着时间达到介于死亡和不朽间的境界,与点点星辰并列于无边无际的宇宙。到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成为安东尼·帕奇——这个名字不仅忠实描绘他这个人,还传达了某种杰出而强有力的人格:有主见、恃才傲物,一种由内而发自然表现于外的风采——这个人虽意识到可能丧失名誉也要维护名誉,明知勇敢并非绝对真理但依然坚持勇敢。

知名人士和天才儿子

安东尼的社会安全感,主要得自于他是亚当·帕奇的孙子,其族谱可以跨海追溯到欧洲的改革运动者。这是必然的;尽管维吉尼亚人和波士顿人是因为相反的理由移民到美国,但他们都一致反对上流社会仅靠金钱堆积而成。

亚当·帕奇有个流传更广的外号,叫“火爆帕奇”。早在1861年,他便离开父亲位于泰瑞镇的农场,远赴纽约从军加入骑兵团。战后他以少校的军阶退役,投入华尔街,在经历许许多多的纷扰、起伏、掌声和疾病之后,亚当为自己换来7500万元。

他将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注于赚钱这件事。然而,在一次动脉硬化症严重发病后,他决定将自己的余生奉献给世界的道德重整。亚当成为改革者中的改革者。他参考安东尼·康斯塔克的伟大成就(他的孙子便以此为名),把要攻击的对象分门别类为酒精、文学、犯罪、艺术、药物专利权和假日戏院。他认为败德就像霉菌,只要一点点就会繁殖坐大危害整体,于是疯狂投入当时每件令他愤慨的事。亚当的战役持续了15年之久,他坐镇在家乡泰瑞镇的办公室扶手椅上,如将领般发号施令对抗庞大的假想敌和不公义。他的所作所为,显现出这个人其实只是个激进的偏执狂、无节制的好事者和令人难耐的无聊分子。到了本故事开始的起点1913年,亚当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他的战争早已溃不成军;他的时钟倒转行走,只在1861~1895年之间缓慢移动;亚当绝大部分的心思都用于回忆南北战争,偶尔想想他死去的妻子和儿子,至于想到孙子安东尼的时候,则是很少了。

在他事业刚起步时,亚当·帕奇跟一个30岁患有贫血症的女子艾莉西雅-威瑟斯结婚,她的嫁妆无可挑剔,是十万美金和打入纽约金融圈的门路。短时间内,她就冒险为亚当生了一个儿子;也许生产,这场壮丽的人生表演已耗去她所有的精力,在往后的日子里,艾莉西雅便把自己深埋在育儿的阴霾中。男孩名叫亚当·尤里西斯·帕奇,长大后成为俱乐部的常客、有品位的鉴赏家,和驾驶马车的好手——他26岁就开始着手写作回忆录,书名叫《我所知道的纽约》。有传言说,这部作品在构思期间,便造成出版业者间的竞相争取;然而在他死后,它却被批评为极端冗长、令人难耐,以至于连私人赞助印行的机会都没有。

这位第5街的才子在22岁结婚。他的妻子素有波士顿“社交界女低音”之称,名叫汉莉塔·勒布鲁恩,他们唯一的独子应祖父的要求,命名为安东尼·康斯塔克·帕奇。在小安东尼就读哈佛期间,老康斯塔克逐渐被世人所遗忘,此后便不再听人提起了。

安东尼小时候和父母亲拍过一张合照——这张照片因为从童年起就在他眼前不时出现,以至于已变得跟无生命的家具一样,不过每个到他房间来的人,倒是都饶富兴趣地注意到它的存在。当中,他的父亲是19世纪80年代的富家子打扮,个子瘦小而英俊;一旁站着母亲则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双手围着保暖用的皮手筒,穿着让体态显得更为魁梧的大蓬裙;而他们中间的小男孩,留着长长的棕色鬈发,身穿全白天鹅绒镶蕾丝边的灯笼裤装。当时安东尼5岁,母亲在那一年去世。

他对于汉莉塔的记忆,是如星云般遥远模糊而充满音乐的。在华盛顿广场家的音乐房中,母亲总是不停地唱歌——有时,会有一些客人围绕在她身边。男人们双臂交叉、屏息靠在沙发的边缘保持微妙的平衡:女人们则双手掩唇,偶尔向身旁的男人轻声低语,每一首歌结束后便热烈鼓掌和喝彩——但多半时刻。听众只有安东尼一人。她常唱意大利文和法文歌,或一种怪异而不标准的方言。那是她想象中南方的黑奴所说的语言。

对于尤里西斯,他的印象则鲜明得多。他优雅的父亲,是全美国第一位卷起大衣翻领穿的时髦人士,自他的母亲加入“天堂唱诗班”后(父亲提到他死去的爱妻,总是语带哽咽),父子二人就搬到泰瑞镇的爷爷家快乐度日。尤里西斯每天都到安东尼的房间,嘴里吐出热烈而酒味浊重的字眼,有时一说就是一个小时。他不断承诺安东尼要带他去打猎、去钓鱼,还要去大西洋城做短期旅行。至于时间,他总说:“噢,就快了”,却从没一个实现过。话说回来,他们毕竟还是旅行过一次;那是安东尼11岁的时候,他们出国去英国和瑞士。而在瑞士卢塞恩州最顶级的旅馆中,他的父亲过世了,死前大量出汗,并如猪嚎般高声哭喊,哀求多一点空气。饱受惊恐和绝望折磨的安东尼被带回美国,从此被一种模糊的忧郁倾向纠缠,伴他一起度过余生。

英雄的成长和性格

11岁的安东尼对死亡极度畏惧。在成长过程最敏感的六年之内。他的双亲相继过世,祖母则日复一日地枯萎退化,直到她自婚后第一次感到自己完全拥有客厅的主导权为止。因此,生命对安东尼而言,是一场与死亡的搏斗,敌人随时埋伏在每个角落。为了迁就自己过盛的想象力,安东尼养成在睡前阅读的习惯——这么做可以令他感到舒缓。他都读到累了才停止,经常人都睡着了。灯却还亮着。

14岁以前,安东尼最爱的消遣是搜集邮票;其数量之庞大,足以耗尽一个小男孩的所有精力——他的外公则误以为这样可以增长他有关地理方面的知识。安东尼和许多“邮票与钱币”公司保持通讯联络,它们经常如期为他寄来新的集邮簿和包裹,里面放着闪闪发亮的整版邮票,先鉴赏后付款——安东尼着迷于把搜藏品反复从一本书搬到另一本,并乐此不疲。邮票是安东尼最大的快乐来源,如果有人胆敢打断他的游戏,他会毫不客气地皱起眉头,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邮票也吞噬了安东尼每个月的零用钱和精神,他可以整夜不睡地赏玩它们的多样性和鲜艳色彩。

到了16岁,安东尼几乎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不擅言辞,完全不像美国人,难以被同龄的人理解。先前两年他在欧洲度过,伴读的家庭教师游说安东尼念哈佛大学的好处;他将因此“打开世界的大门”、大量增广见闻,并交到无数愿意自我牺牲奉献的好朋友,所以他便选择进入哈佛——这是安东尼做过最合于逻辑的决定。

入学后有一段时间,安东尼独居在贝克厅的高级房间,与社交圈隔绝——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纤瘦、肤色微黑的男孩,身高中等,生着一张羞涩敏感的嘴。安东尼的零用钱远比够用的还多,他自己出资设立图书馆,向四处游走的藏书商收购有名作家的首印本,如斯温伯恩、梅瑞迪斯和哈迪等人,以及一张发黄而字迹难辨的济慈亲笔信,过后才发现自己被狠狠地敲了一笔。安东尼也变成了一个极端讲究外表的时髦男子,他近乎可悲地搜集丝质睡衣、金葱织锦的缎面晨袍和花俏到根本穿不出门的领带。在房间里,他会穿戴着这些秘密的华美服饰对镜展示,或舒展全身躺在靠窗的椅子上,静静地俯视庭院,似懂非懂地了解到,楼外一切的喧嚣、屏息的沉闷和瞬息万变,他似乎都无从参与。

但说也奇怪,到了大学四年级时,安东尼发现班上同学对他已形成了一种既定看法,认为他是个颇为浪漫的人物、学者、遁世之人和饱学之士。这个发现令他失笑,却也暗自高兴——安东尼于是开始走人人群,从浅尝到完全投入,他真正感受到社交生活的美好。他也善饮,却沉静而遵守适量的传统,朋友们都说要不是他年纪这么小就进大学,肯定能“大有所为”。安东尼于1909年毕业,那时他才20岁。

接着他又到国外旅行——这次是去罗马,在那里他漫不经心地涉猎有关建筑和绘画的知识、学拉小提琴和写一些不成熟的意大利十四行诗,内容设想一个13世纪的僧侣,冥思自己修道生活的喜乐。这段期间,他确立了与哈佛同学的友谊,那些当时也在国外的人,都向他探询罗马的种种并一起探险,在这个比文艺复兴还古老、或至少肯定比美国古老的城市,进行许多次月下夜游。例如,有一位来自费城的同学莫瑞·诺柏,便来此停留了两个月,两人共同发现拉丁女子的迷人魅力,并感受到在一个古老而开放的文明中、身为一个年轻而自由的人,是多么地愉悦。也有不少他祖父的熟人去拜访安东尼,若他能早些知道自己会这么受欢迎,也许现在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外交家了——的确,安东尼发现他的性格愈来愈倾向于喜欢交际应酬,然而,青春期长期的孤独所导致的羞涩特质,却依然支配着他的行为。

1912年,安东尼为了探望断续发病的祖父回到美国。在与这位永远处于调养中的老人一次极度费神的长谈后,安东尼决定将自己定居国外的计划暂缓到祖父死后再实行。经过长时间的寻访,安东尼终于决定在一栋位处第52街的公寓安顿下来,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1913年,安东尼·帕奇因应世界而改造的自我已逐步完成。自大学起,他的外表已经有明显的改进——他的身材虽然还是偏瘦,不过肩膀则变宽了,淡黑肤色的脸庞,也不复见到过去新鲜人时的惊恐神情了。安东尼的内务井井有条,而他也把自己修饰的相当整齐——朋友们宣称,他们从来没看过安东尼的头发乱过。他的鼻子太尖:他的嘴很不幸会忠实反映情绪,在忧愁的时刻嘴角便明显下垂:但他的蓝眼睛不论何时都颇具魅力,当双眼有神、闪烁智慧的光芒是如此,半睁半闭、表达带有忧郁的幽默也不例外。

安东尼虽然缺乏完美亚利安男人所具备的对称特质,然而,不论走到哪里,别人都认为他长相英俊——还有,他从里到外都非常干净,那种特异的清洁感是借助于美的。

(《美丽与毁灭》 P3-8)

序言

美丽人生

王文娟

历来解读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的小说,总要拿作者的真实人生来平行比对,而体例介于虚构和自传之间的《美丽与毁灭》(1922),自也未能免俗。就菲氏的写作历程来看,他的第一本书《人间天堂》(1920)的畅销,为他赢得了婚姻;而婚后庞大的上流生活开销,则促使他提笔写作本书,以摆脱因负债造成身心日益沉重的阴霾。

菲氏似乎有意藉书写,寻找现实问题的答案。例如,本书的男女主角安东尼·帕奇和葛罗丽亚·吉尔伯特,不论外在形象、教育背景或个性,甚至婚姻问题,活脱就是他和妻子塞尔妲·赛瑞的翻版。他们的两人世界犹如一座孤岛,一次世界大战乃至于社会职场的真实斗争,都与这对夫妻距离遥远,只单单透过金钱的管线传输养分,这些管线在书中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如安东尼有钱的祖父和成功致富的好友莫瑞,以及面目模糊的上流社会人士……等,也因此书名的“美丽”,其实隐含着一个极为绝对而一厢情愿的假设,那就是财富等同于成功:只有“很”有钱,这对夫妻才能在众人间活得理直气壮,称职地扮好绅士和淑女的角色,并随心所欲地从事体面工作、旅行和恋爱,这样,生活才是“美丽”的;反之,若是缺钱,必须时时为金钱而工作,那就是“毁灭”的开始,整个世界都成为一种对立而敌意的存在,成为(被)羞辱、轻蔑、嘲讽的对象,并根本地撼动两人的安全。因此,祖父遗产的得到与否,成为贯串全故事的针线、男女主角失去青春美貌和不脚踏实地工作的借口,以及最后的救赎,其中的痛苦和为逃避痛苦的放纵、耽溺于享乐、酗酒、自毁,清醒之后的忏情,皆是菲茨杰拉德赤裸裸的生活写照。

既然如此,看待这部作品便犹如看待作者其人,不是去评断技巧优劣,而应探讨他在书写中呈现的质地为何。菲茨杰拉德无疑是感性的,属于擅长描述和抒情的写作者,特别是在观察人物、探究恋情的分合悲喜和失落,文字尤为优美而准确。

好比他写历经贫穷磨难的男女主角,对重燃爱火的期待,是“爱将如不死鸟,从遗骸中再度重生它神秘而难以捉摸的精魄。”或者是安东尼尚对真爱仍懵懂无知时,无意间看到窗外一个陌生红衣女子的鲜活想象: “……他注视她有好一会,感觉体内似乎有什么在翻搅,那种无以名状的感觉,可能源于午后阳光的温暖味道,或红色本身具备的狂喜鲜活吧。安东尼一直觉得女子是美丽的——突然他领悟到,这是因为她的距离,不是灵魂的稀有和珍贵所造成的隔阂,而是尘世中真真实实的距离。他们之间相隔的是秋天的空气、层叠的屋顶和浊杂的声音;然而在某个不能理解的瞬间(它反常地卡在时间之流中),安东尼被唤起的情感状态,不同于他所曾经验过最深刻的吻,而更接近某种爱慕之情。”

可是,在这么抒情的字里行间,却又同时夹杂着另一个声音,那是某种世故的装腔作态,全然以自我为中心,去质疑外在世界与自己的不和谐处。虽然他点名挑战的知识传统和社会现状(多半表现于安东尼与好友莫瑞和迪克的交谈),皆为西方文明的一脉相传,却很可惜的都流于浅薄,就像游走于知识名牌的万国博览会,缺乏深度,也无法对书中人的生命困境提供解套的可能。或许也就是因为费氏不能准确抓到议论的中心,却又想要强作议论的能人,便开始在文字上做工,写出纠缠而语意复杂的长句,这也是翻译此书最大的难处所在。

当然,这绝非是菲茨杰拉德独有的问题,却是一般早慧而年轻写作者的通病(本书是他的第二次出手,年纪才只有26岁);而大战后怀疑一切、及时行乐的时代氛围(史家称为“爵士年代”),自也难辞其咎。不过,有一种鲜明的质素,却自始至终标示着费氏近20年的写作高度,那就是他检视自己的惊人诚实。就像反复循环的宿醉中难得清醒时分,带着头疼、反胃和强烈的自我嫌恶,近乎残酷地自省和自剖;在80年后的今天读来,仍令人动容,以至于不忍去质问,他的美丽人生因何毁灭至此。

后记

《幻梦的残片》(May Day),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继《本杰明的奇幻旅程》之后,又一本精彩的短篇合集。本书所收录的作品,主要是以菲茨杰拉德在他的传世名著《伟大的盖茨比》出版前,刊载在各大报章杂志上的短篇为主。虽然这些作品多属于菲氏早期的著作,行文走笔亦难免有生涩之处,但不可否认,它们仍然是极为优秀的作品,不论在情节的铺陈、动人心弦的刻画。以及场景的描述上,都有相当不凡的功力。从这些作品中。我们也可以清楚感受到菲氏作品一贯的基调——由极度的绚烂,与沉重的不安交织而成,带着不协调音的华丽爵士舞曲。

按照作者的自我解说,本书大致上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我的当代新女性”(《水果软糖》《骆驼的背脊》《幻梦的残片》《陶瓷与桃红》),“幻想”(《齐普赛街的塔昆幻夜》《哦,红发女巫!》),以及“未分类杰作”(《残火》《艾奇先生》《杰米娜》)。不过,如果根据本书的写作形式以及写作时间来区分的话,这本书则大致可分成三个部分:早期习作、荒谬剧,以及短篇小说,在这当中又以短篇小说的部分,最能表现出菲氏特有的深刻思维与清丽文笔。

首先,就“早期习作”的部分来说。这部分包括了作者早年在大学时写成的两篇作品,《杰米娜》与《齐普赛街的塔昆幻夜》。在《杰米娜》一文中,作者用一种粗野而具有活力的笔调,来描写发生在南方某个山区当中,一场关于两个家族的冲突,以及贯串其间的一场爱情故事。全文使用了大量的谐音、乡音,营造出一种“如闻其境,如闻其声”的感觉。整篇故事看似一段凄美的殉情记,但仔细深读后,会发现里面处处充满了突梯滑稽的矛盾感,从冲突的起因、杰米娜的日常生活,到最后的结尾,这种矛盾感可说无所不在,并从而营造出一种黑色幽默的气氛,可说是菲茨杰拉德作品中极少见的异数。至于《齐普赛街的塔昆幻夜》,则是以17世纪的伦敦,一段暗夜的追逐为开端,最后以大雾中似真似幻的纸上故事为结尾,整个故事的结构相当完整,特别是开场的那一段追逐战,无论是景物的描述、人物的动感,以及场景的描绘,无一不是跃然纸上、栩栩如生。虽然这是作者在大学时代的作品。但无疑已经具有相当的成熟度,也可以从中看出作者后来诸多作品的雏形。似真似幻的塔昆,究竟是人?还是幽魂?他的故事究竟是真?是假?作者并没有给我们答案,只是留下一个悬疑,而真实,就像伦敦大雾一般,朦胧难辨……

其次是两篇荒谬剧:《陶瓷与桃红》和《艾奇先生》。虽然这两篇作品是以戏剧体的形式写成,但是从文章的内容来看,它们其实并不是真的剧本,只是以剧本的笔法,让读者产生一种“看戏”的错觉而已。《陶瓷与桃红》是以极为老套的“身份错置”为主题,透过三位个性迥异的主角——崇尚自然、不受拘束的妹妹茱莉,个性严谨的姐姐露易丝,以及露易丝爱好文学与浪漫的男友寇金斯——之间充满机敏的对话,让整个看似陈腔滥调的故事变得生动活泼起来。作者以极狭小的空间和极少的人物,呈现出一段让人回味的剧情。虽然这篇文章被当时的人批评为“愚蠢的废文”,但实际上是篇相当优秀的作品。相较于《陶瓷与桃红》中女主角茱莉活泼而充满自信的身影,《艾奇先生》所描述的,则是一个在狂飙的爵士时代中,被新一代的年轻人所抛弃的孤独身影。在社会价值观的改变下,热爱土地与农村的艾奇先生,也只能在爵士乐的浮华狂潮中逐渐被淹没;全剧最后,艾奇先生静静地躺着,身边只有不停飞舞的飞蛾,与愚钝却温柔淳朴的小男孩彼得陪伴着,整个画面呈现出一种极度凄凉的美感,这种美感除了对两个时代都有深刻体悟的菲氏以外,其他人是很难描绘出来的。

接下来的部分是全书的核心——短篇小说,在这部分一共包括了五篇精彩且风格各异的作品:《水果软糖》《骆驼的背脊》《幻梦的残片》《残火》《哦,红发女巫》。这五篇作品除了《骆驼的背脊》之外,几乎全是以悲剧收场。然而,即使是有着浓浓喜剧风格的《骆驼的背脊》,在背后其实也隐约漂浮着某种阴郁和不安的气息。关于这方面,可以归纳到贯串菲茨杰拉德作品的一个重要特色,也就是本文一开始所说的“对立”与“不协调”。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曾说:“菲茨杰拉德作品的魅力之一就在于,在极为有限的篇幅中,凝聚了诸多对立的情感。温柔与傲慢、情感与冷静、发自内心的乐天情怀与自我破坏的欲望、向上攀升与往下沉沦、都会的洗练与中西部的素朴……菲茨杰拉德以一种本能的方式,驾驭着这种种对立的要素。”信哉斯言。在这五篇作品中,透过细腻而敏锐的笔锋,菲茨杰拉德将隐藏在华丽外表下的“对立”和“矛盾”发挥到了极致。

在《幻梦的残片》当中,作者使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营造出现实与虚幻的交错感。在故事中,有象征着现实,极度粗鄙的存在(士兵二人组),也有游走于现实和虚幻边缘,似醒似醉的角色(入与出先生),然而,作为主轴的仍然是夹在现实的矛盾之中,为此挣扎为此所苦的主角——高登与艾迪丝。在意象迷离的绚烂景物,与清醒之后的无比凄凉间,作者让高登走上了最为悲剧的收场。从某方面来说,高登这个角色其实就是菲茨杰拉德自己的写照,而爱好虚华、活泼肤浅的艾迪丝,则是无处不在的泽尔达的又一化身;仿佛预言到未来的不幸般,菲茨杰拉德将自己心中的苦闷,巧妙融入了一战结束后的纽约街景中,呈现出一幅极端个人却又色彩缤纷的众生相画卷。

同样的不安与对立,也出现在《残火》当中。作家科恩从极度幸福的新婚时光中猛然坠落,生命化为宛若风中残烛般的点点余烬,剩下的只有不断被拷问的灵魂,以及带着无比的坚毅耐心等待、却得不到回音的妻子罗珊娜。这篇作品和《冰之宫殿》(收录在《本杰明的奇幻旅程》中)一样是写成于1920年代初期,当时菲茨杰拉德正在文坛崭露头角,同时又娶了美丽的泽尔达为妻,可说正是事业与爱情两相得意的时候。然而,也就在同时,他的作品中却充斥着不安与毁灭的氛围。幸福是否易逝、感情是否能够长存,这些都是菲氏作品中不断发出的疑问,然而,对菲氏而言,最大的不安还是来自妻子泽尔达。泽尔达有才气且美丽,就像是《水果软糖》的女主角南希一般,个性易变、轻佻却充满魅力;菲氏一方面为泽尔达的美丽所倾倒,另一方面却又对她的轻佻深感不安。于是,在《残火》中,泽尔达的阴暗面化身成了故事中随性、懒散、不负责任的凯蒂。透过罗珊娜和凯蒂的对立,菲氏把自己对泽尔达的期待与失望分裂成了两个极端的角色;当这两个角色面对面时。这部作品的对立与冲突也达到了最极致。凯蒂的出场就只有在这个部分。但她所造成的折磨却是长久且难以消弭的。故事最后,罗珊娜与另一个残缺的灵魂——凯蒂的丈夫哈利——在月光下相会,仿佛一切都已过去,然而,对两人而言,剩下的却只有遗憾而已。菲氏为整个故事留下了一个惆怅却美丽的结局,也使得这篇《残火》,不管在文学或是小说的价值陡然提升到一个境界。就我看来,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这整本书当中最优秀的杰作。

相较于《残火》,作为《本杰明的奇幻旅程》的姐妹作,《哦,红发女巫!》所表现出的,乃是作者对于生命虚度以及时光流逝的不安。若是将这三篇作品加以比较的话,这篇作品的不安感其实是最为强烈的。《残火》的主角科恩被禁锢在无法脱逃的躯壳之中,本杰明·巴顿则是被逆流的生命所拘束,《哦,红发女巫》的主角莫林没有他们两人所遭遇到的奇特命运,但那种受到禁锢的苦闷却更加鲜明,也更加贴近现实世界。莫林是个“白自在这世上走一遭”的人,他所有的感叹与悲苦。正是平凡如我等每天都会存在的感叹;不过,和我等不同的是,莫林遇到了他的红发女巫。红发女巫是平凡的莫林在这个世界中寻求解放的唯一出口,唯有与红发女巫的相遇,能让他找到另一个自我;然而,当红发女巫也落入凡尘,不再是一首诗或一个如画的意象时,莫林又该何去何从?在这篇作品中,菲氏使用了相当亲切而平凡的笔触,来描述莫林的日常生活,并从平凡中突显出红发女巫的不平凡,可以说是相当成功的映衬。我们在这世上是否也只是白白走一遭,还是我们也拥有自己不平凡的人生?或者说,我们应该像故事中的麦奎恩小姐一样,安于平凡,过着无风无浪的生活?作者没有提供答案,答案在每个渴望平凡与不平凡的人心中……

就像是不定型的水一般,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是会随着阅读者的心境所改变,充满了无限可能的解读方式的作品。“文学少女”天野远子曾说,“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充满着虚饰、荣光,以及豪华的味道,就像是在派对中品尝光亮的鱼子酱和香槟酒般”;然而,从另外的角度而言,品尝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时,并不光是鱼子酱般细腻的口感;有时,那更像是饮烈酒,初饮时感到一阵热辣,然而,当酒精入喉后,残存在口中的,却是让人不禁想流下眼泪的苦涩。从风华正茂迈入两鬓霜白,从意气昂扬到随波逐流,生命的起落浮沉,就像是菲氏故事中不断流转的舞台灯光一样,带领我们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相遇,走过一段又一段的旅程;然而,当蓦然回首之际,我们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孤独而寂寥。在名为文学的桥上,找寻着自我与现实世界之间的交点,在绚烂与寂寥之中,找寻着一个可以让自己静静凝望这个世界的角落,菲茨杰拉德的作品,正是这样一首华丽却又充满矛盾,不协调的二重回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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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