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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7-11之恋(蔡智恒文集)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蔡智恒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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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7-11之恋(GIRL篇)》:7-11收银女孩的青涩爱之情愫;《7-11之恋(BOY篇)》:7-11收银男孩的青涩爱之情愫;《雨衣》:没有结果的异国恋情,爱在他乡;《水中的孤坟》:一位哥哥对早夭妹妹的思念;《4:55》:在火车上和酷毙了的女孩邂逅的故事;《阿妹》:天才哥哥和笨笨阿妹的成长故事;《洛神红茶》:高中男生爱慕房东太太女儿的夏日情怀;《围巾》:追忆逝去的17岁爱情;《绿岛小夜曲》:20岁的烈火青春。

这9篇爱情小说,均充份呈现蔡智恒的写作风格及爱情态度,真挚的语气、超爆笑的对白、淡淡的情愫揉合出各式各样的爱情故事。

内容推荐

蔡某是个艺术工作者,平日作词作曲、写小说拍纪录片,昼伏夜出。每个早上睡前,他会到街角的7-11买罐牛奶配御饭团当早餐,生活平稳规律。

生活的变化,从不经意打破扑满开始。成堆的硬币自行玩起了配对游戏。每个早餐32元,2个10元、2个5元、2个1元,每天早晨的7-11之行,他可以游戏5个礼拜。

和蔡某分享着早餐秘密的,是7-11的店员小凤。他的规律成了她的习惯,2个10元、2个5元、2个1元,每个早晨的10∶30,2个人若有似无的亲密。

小凤刚结束一段感情,她的前男友小潘是个一无是处的小混混,他那快速致富的白日梦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在小潘蹲苦牢的日子,小凤离开了,她为自己在7-11找了工作,开始期待一个全新的开始。每天的生活是贩卖烟酒什货与电视偶像剧,蔡某的固定出现,让她平淡的日子有了可期待的事物。

目录

7-11之恋(Girl)

7-11之恋(Boy)

洛神红茶

4∶55

绿岛小夜曲

水中的孤坟

阿妹

围巾

雨衣

写在《7-11之恋》之后

试读章节

7-11之恋(Boy)

我知道她其实已经很久了,但开始注意她,却是在一个星期前。

我是成大研究生,她是那家7-11的早班员工。

她看起来也是个学生,因为7-11制服掩不住那股清纯的学生气息。

她很温柔秀气,有一头长发,还有白净的皮肤。

我十点出门,骑上那台烂野狼机车,然後在十点零五分,到了那家7-11。

进店前,我喜欢推一推眼镜。因为我想看清楚她。

我会拿一份民生报,因为我喜欢看体育新闻。

以及一瓶蓝色利乐包低脂鲜乳,二十元的那种。

早餐这样刚好,吃多了中午不饿,吃少了早上会饿。

前阵子不小心打破了个陶瓷扑满,多出了一堆十元硬币与五元硬币。

正好趁此机会消耗它们。

我将两个十元硬币与两个五元硬币拿给她。因为我讲究公平。

她总会亲切地问我,“需要袋子吗?”

我则用笑容回报她的热心,然後摇摇头。因为举手之劳做环保。

我把报纸夹在左手腋下,右手以姆指、无名指、小指,拿起鲜奶,以食指和中指夹起一根吸管。因为我对我的指头也讲究公平。

她总会把发票放在我摊开的左手掌上,我感受到她手指轻触的馀温。

我满足地笑了一笑,然後点点头,谢谢她的细心。

我会在7-11门口,看着来往的车辆,然後思考实验的进度。

喝完鲜奶,我会将包装纸压平,再放入垃圾桶。我实在很环保。

我把报纸放在座垫,因为没篮子。

跨上机车,屁股坐在报纸上,踩动车子走人。

临走之前,我还会再看她一眼。

她彷佛意识到我的眼神,然後她总会腆地笑一笑。

昨天早上,我的习惯一如往昔。

但我的硬币已经没了,只好拿张百元钞票。

我递给她这张百元钞票,她竟然愣住了。

我们互望了数秒钟,我才开口问道:

“小姐,不用找钱吗?”

不知怎的,我们同时觉得好笑,於是笑声充满了整间7-11。

我又说:“小姐,笑也笑完了,还是得找钱吧!我午餐就靠它了。”

她不好意思地拿出七十元给我。我又得理不饶人地问:

“小姐,明天不会又忘了找钱吧!?”

她笑着回答:“我一定准备好七十元等你来找。”

我戴上我的黑框眼镜,穿上黑色球鞋,背上空的黑色书包。

因为我是学生,总得背个书包。书包里只有我实验室的钥匙。

我今天特地又带了一张百元钞票。

我在那张红色钞票的孙中山肖像旁,轻轻写下我的姓:“蔡”。

那是昨晚电视上的影片给我的灵感。

新来的7-11小姐告诉我,昨天是她在那家7-11的最後一天。

因为她找到了一个薪水较高的伴读工作。

然後找给我这张五十元钞票,和两个十元硬币。

她果然遵守我和她之间的约定。

我拜托新来的小姐,如果可能,请她务必转交这张百元钞票。

我今天发现,那个新来的小姐,笑容跟她竟会如此相似。

我突然好怀念起那充满了整间7-11的笑声。

她知道我姓蔡吗?我在心里轻轻地问着。

P9-11

后记

《7-11之恋》在1999年8月初版,内容包括:

“7-11之恋”、“洛神红茶”、“4∶55”、“绿岛小夜曲”、“水中的孤坟”、“阿妹”、“围巾”、“雨衣”等八部中短篇。

这八篇作品中,有关于亲情的,也有关于爱情的。

但无论是亲情或爱情,都很安静,而且呈现的手法和方式都不相同。

《7-11之恋》的出版虽然刚好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但其中“7-11之恋”和“围巾”却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前完成。

所以严格来说,我的处女作不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7-11之恋”才是。(或许因为我的性别,你坚持要改称处男作)

“7-11之恋”是分别以男生和女生的角度述说同一个故事的短篇。

男生篇和女生篇都只有一千字左右,1997年12月中完成。

当时有人在BBS的mantalk板上说,他喜欢一个7-11的女工读生,却不知道该如何表白。

身为一个极具正义感的地球防卫队后备队员,我便贴上“7-11之恋”当做回答。

那时我是博士班研究生,文章里描述的就是我当时的习惯。

充满了整间7-11的笑声也很真实。

我贴完后,有人写信告诉我,这是简短却有力的极短篇。

明明只是写些生活周遭很平常的事,但运作起来却与众不同,浪漫多了,也清新多了。而且说故事的手法非常特别。

“像你这种人,怎么会隐藏在mantalk板写小说呢?”他在信中问。

“如果这算小说,”我回信说,“那么就是我写的第一篇小说。”

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话,以为我有不可告人的苦衷,就像古时候为了躲避仇家于是隐姓埋名的江湖人物。

我当然没有苦衷,酸衷,甜衷、辣衷也没有,只是单纯说故事而已。

历史上伟大的人或是皇帝,在出生时总会有异象。

但我写第一篇小说“7-11之恋”时,完全没有奇怪的事发生。

倒是有个白烂学弟跟我说:“学长,你刚刚趴在桌上睡午觉时,我隐约在你背后看到一条龙呢!”

好,我们不要理他,继续往下说。

“洛神红茶”的诞生,是因为我习惯以“味道”记录生命中某段历程。

在我念高三的岁月里,活着的唯一目的,或者说活着的意义,就是在联考中拿到好成绩,然后升上大学。

所有跟学习无直接相关的人(男人和女人)、事(大事和小事)、物(植物和动物),都是洪水猛兽或是罪恶的象征,都应该避之唯恐不及,甚至该唾弃。

每当我回忆起那段日子,总试图想找些东西或心情,来当做自己曾经存活过的证据。

可是我始终找不着。

我甚至没有那段日子的“回忆”。

我只记得,每天放学回到住处后(是住处,但不是家),除了躺在床上的时间外,我都是坐在书桌前。

书桌上没有摆设,只有书籍和一个茶杯。

书籍总是叠成堆,顺序一直变来变去。

唯一不变的,就是茶杯里的洛神红茶。

于是洛神红茶的味道,是我对那段日子仅存的记忆。

升上大学后,我就不再冲泡洛神红茶包了。

写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没多久,在某个酷热的夜晚,我突然怀念起洛神红茶的味道。  但当我好不容易在夜市里发现它时,味道却已经完全走样。

也许因为我的生活已经改变,“味道”也跟着变了吧。

然后我回到电脑前,完成九千字的“洛神红茶”。

曾以为洛神红茶包早已失去踪影,但在BBS上贴完“洛神红茶”后,有个朋友看完小说,便寄了一个天仁的洛神红茶包给我。

我感动莫名,往事也突然汹涌袭来,但我并未冲泡。

因为或许我可以再冲泡出跟以前一模一样的洛神红茶,但生活的味道,或者说是生活本身,根本不可能会跟以前一样了。

所以再见了,洛神红茶。

很多人常建议读者阅读某些文字时,最好搭配某种旋律或某首歌曲。

这些歌曲或旋律未必与小说有关,通常只是小说中曾提及,或是作者主观认定听这些歌可以让阅读过程更有味道、更有feeling。

但如果歌曲不只是辅助,而是文字作品的一部分呢?

“4∶55”和“绿岛小夜曲”分别有同名歌曲,歌和小说扣在一起。

《绿岛小夜曲》这首歌是“绿岛小夜曲”的前景,《4∶55》这首歌则是“4∶55”的背景。

两首歌曲在小说中扮演的角色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可视为小说作品的一部分。

1998年6月有个同学会,我和一群大学同学一起坐火车到台东,准备隔天一早坐船到绿岛去玩。

正在火车上打盹的我突然被摇醒,睁开眼睛后看到几个同学围在身旁。

“菜鸟!”有个同学激动地指着报纸上的照片,“你上报了!”

那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刚在BBS连载完一个月,由于造成一股网络阅读和网下传阅风潮,报纸便以大版面报道这现象。

“唉。”我叹口气,“要掩饰自己的才华,真的很难。”

同学们全都围过来,车厢内引起一阵骚动。

他们打死都不相信我会写小说,有的张大嘴巴久久说不出话来;有的在地上滚来滚去;有的以为我鬼上身,拼命朝我画十字;有的把报纸卷成筒状猛敲我的头,表达心中的震惊。

在绿岛时,同学们还是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给我一个作业:一星期内写篇小说,而且要与绿岛有关。

于是从绿岛回台南后一个礼拜,我便在BBs上贴“绿岛小夜曲”。

《4∶55》这首歌一直是我喜欢的英文歌曲,喜欢好多年了。

有次要从台南火车站坐火车到台北时,发现真有一班4∶55的莒光号。

坐上那班火车,耳畔一直响起《4∶55》这首歌的旋律和歌词。

从台北回来后,我便顺势完成了“4∶55”。

北京某文学杂志编辑在网络上读完“4∶55”后,E-mail给我,希望能将“4∶55”刊登在该杂志。

“因为它有一种冷色调的美。”他在信上说。

我不太懂这意思,或许那是像爱斯基摩美女穿此基尼泳装的感觉吧。

“水中的孤坟”和“阿妹”虽是小说,但看起来很像散文。

这两篇描述的都是亲情。

也许你能体会,友情会变,爱情也会变,只有亲情不变。

爱情持续一辈子叫天长地久,友谊长存是种奢求,而亲情呢?

没人形容过,因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

“水中的孤坟”完成于1998年4月6日,就是清明节的隔天。

那天报纸的一小角,报道了民众在水中扫墓的奇观。

很遗憾,我也是这则新闻所描述的“民众”之一。  于是这篇看起来像是从报纸新闻引发写作者灵感所完成的小说,其实是抒发心情的散文。

我把“水中的孤坟”贴在BBS的letter板,算是寄给我早天妹妹的信。

“阿妹”约三千字,我一个晚上便写完,没停顿也没修饰。

这篇几乎完全没有写后记的必要,因为“阿妹”里说得够多了。

里头的情感也没修饰。

“围巾”完成于1997年的圣诞时节。

以女性为第一人称书写,自言自语说完九千字,字里行间通常押韵且一韵到底。

仿佛听到一个女子呢喃细语,说起那条围巾的故事。

这种小说文字押韵且不转韵的写法,在当时还没见过。

当然有可能只是因为我孤陋寡闻。

我写“围巾”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还没出现,所以很多人以为我是女的,我喜欢这个误会。

因为这让我收到一些男性网友寄来的信,甚至是情书。

不过当他们发现我其实是男生后,我收到的就是恐吓信了。

“雨衣”最长,有三万多字。

你可能会发觉,所有的短篇我都是一口气写完,然后不做润饰或修改,便发表在BBS上。

这也是当初人家口中所说的“网络小说”的样子。

“雨衣”也不例外,我一口气说完整个故事,没分章节。

这些年来,我一直很想对“雨衣”稍加修改,但始终忍住。

如今我想说声抱歉,因为我实在忍不住了。

我将雨衣简单分成十一个小章节,让小说的结构更完整。

除了润饰一些字句外,删了两千字,加了五千字。

一来一回,共增加三千字。

我认为这样的增删,让“雨衣”这故事的纯度提高,故事也更迷人。

“雨衣”这故事对我来说是有特别意义的,它本来应该是我的处女作。

只是我担心从未有写小说经验的我,会把这故事搞砸。

于是我等到1999年初,已经累积些许写小说的经验后,再动笔。

现在终于让“雨衣”完整呈现,我心里轻松不少。

“雨衣”里头提到的日期甚至当天的气候,都是对的。

“雨衣”跟“围巾”、“洛神红茶”一样,常被读者询问真实度。

之所以让人觉得是真实故事的最大原因,正是因为它们原本就架构在一个真实故事之下。

然而请你原谅,我无法告诉你哪些是原味,哪些加了油添了醋。

毕竟对你而言,“雨衣”只是个故事,一个发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的故事。

“雨衣”中的语言交换情节,是确实存在的。

我大学时有个室友念外文系,她就和一个美国留学生做语言交换。

那时她们总在客厅上课,前一小时用中文,后一小时用英文。

或许因为这个留学生是女的,所以上完课后,我也常跟她们聊天。

偶尔还会相约吃饭或出去玩。

如果这个留学生是男的,我可能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而我念博士班时,也有个日文老师,她叫美智子,是日本留学生。

美智子那时念历史研究所,与一位马来西亚侨生是男女朋友。

只可惜男方的母亲非常讨厌日本人,于是就僵着。

后来我开始忙了,美智子也毕业了,我们便失去了联络。

2000年2月,我应邀到马来西亚某所高中演讲。  演讲完后,有学生举手问我可不可以签名,我点头说可以。

突然许多学生蜂拥而上,在讲台前挤成一堆。

我开始低头猛签,怕误了行程。

“请帮我写上祝你永远青春美艳。”

当我准备动笔时,她又接着说:“要用日文。”

我吃了一惊,抬起头,竟然看到美智子!

我霍地站起身,嘴巴张得好大,说不出话来。

“蔡桑。”美智子笑了笑,“看来你的日文还是没进步。”

“好久不见。”我终于笑了出来。

“你先赶快签,队伍还很长。”美智子说,“我们会等你。”

我这才意识到现在是兵荒马乱,于是赶紧又坐下低头猛签。

一个多小时后,终于签完了。

当我收拾好东西离开会场时,美智子和她先生早已在门口等我。

她先生就是当初的马来西亚侨生,爱情的力量果然伟大。

“你们终于在一起了,O-Me-De-Tou-Go-zai-Masu。”我笑着说。

“托你的福。”美智子也笑了。

美智子说她从报纸上看到我要来马来西亚的新闻,便专程赶来。

“没想到你这么有名。”美智子喷喷赞叹。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我说。

“你又乱用成语了。”美智子笑得很开心。

我们三人简单叙了叙旧,我发觉美智子依旧乐观而坚强。

虽然她没说,但我知道她远嫁马来西亚需要很大的勇气,也需要克服很大的困难。

感谢美智子老师,让我拥有一点点粗浅的日语基础。

于是我才有能力完成“雨衣”这部作品。

我必须强调,如果“雨衣”中的日语有误,是我没学好,不是美智子老师教不好。

我也得说明,美智子老师并不是Ameko。

去年年中要离开成大前,我特地到校园中阿智和Ameko待过的地方,走了一圈。

这些年来成大变了不少,如果Ameko回到成大,不晓得会不会迷路?

我那时边走边想着,我写的很多故事都以成大为背景,如今要离开成大,没留下什么,只留下这些或许可称之为浪漫的故事。

再过几年,浪漫的故事便会成为遥远的传说。

然后被遗忘。

好了,《7-11之恋》里头的八篇小说都已说完。

在我写过的八本书当中,这本书受到的注视目光最少。

因为它最安静。

虽然由作者本身来评价自己的作品是件不客观的事(你听过卖水果的人说自己的水果不甜吗),但我还是要恬不知耻地说,《7-11之恋》里头所描述的情感,虽然轻淡,却很真挚。

我以为情感的本质就像水一样,都是柔软的。

所有浓烈、偏执或冷漠,都只是加温后的水,或是沸腾的水,即使已凝固成冰,也还是水。

因此我习惯轻声说故事,不提高音调,也不扯开喉咙。

我喜欢听众的存在,虽然未必在乎,但却心存感激。

尤其感激在这种说故事者技巧拙劣又轻声细语的情况下,仍愿意专注聆听而不打瞌睡的听众。

希望多年后,当我在写作的路上感到挫折,使我质疑写作的意义时,我还能看到这本《7-11之恋》。  然后想起以前对写作的那颗单纯而美好的心,并清晰地看到当初的我。

那个始终在深夜里笨拙地敲打键盘的男孩。

蔡智恒

2008年3月于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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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