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是美国政坛的一颗新星,是美国希望的象征。奥巴马帅气的笑脸、复杂的身世、从底层爬起的个人经历,被人们看做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的肯尼迪,年轻有为,将开启美国一个新的时代。
本书共分为10章,30个小节。从历史背景的角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奥巴马风起云涌的生活历程以及无与伦比的个人风采,准确细致地解读了他从一名非裔黑人走向辉煌的成功秘诀。全书以“改变”为主题贯穿于始末,对奥巴马的政治生涯、参选经过、成长历程、影响因素等诸多方面作了全方位分析,集可读性、趣味性、完整性和学术性融为一体,给大家介绍了一个奥巴马真实的传奇人生。
本书系统、准确地解读了奥巴马的传奇人生,集可读性、趣味性和完整性为一体。本书全面介绍和剖析了奥巴马风起云涌的生活历程和无与伦比的个人风采,细致解读了他从一名非裔黑人走向美国白宫总统宝座的成功秘诀,以及他从政至竞选美国总统期间的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人生经历,给那些追求梦想和渴望把握人生机遇的读者提供了最真实可行的成功借鉴。
白人母亲
随着奥巴马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所向披靡,人们不禁要问,是谁塑造了今日的奥巴马?答案是他的母亲——斯坦利·安·苏托洛。正是她的精心抚育,才造就了今天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
苏托洛是奥巴马继父的姓氏,而缩写“S”代表他母亲最早的名字“斯坦利”——他祖父斯坦利·德纳姆一心想要个男孩,所以给女儿取了自己的名字。1942年,这个“假小子”出生于美国中部的堪萨斯州,只比希拉里早生5年。这个名字经常招来别人的嘲笑,但她还是一直沿用到高中毕业。
老斯坦利是个安定不下来的家具推销员,这个天性也遗传给了安和奥巴马。他曾带领全家四度搬迁——先到加利福尼亚,再到得克萨斯和华盛顿州。
安是个满脑子梦想、容易动感情的女孩,喜欢听马丁·路德·金牧师的演讲,认为影星哈里·贝拉方特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据奥巴马的异父妹妹玛雅·苏托洛回忆,“她容易掉眼泪,不管是在新闻中看到小动物或小孩被虐待,还是看悲情电影,甚至在觉得自己与人交谈中得不到理解她都会哭。”
16岁时,安第一次看了她的平生第一部外国电影——由法国导演在巴西拍摄、讲述古希腊爱情悲剧的《黑奥菲士》(奥菲士为希腊神话中诗人兼乐手),并且大受感动。这部影片在1960年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
很多年后奥巴马陪母亲重新看了这部电影,影片对黑人有些居高临下的刻画让他看不下去,正想退场时,“我突然意识到,我现在在银幕上看到的对黑人的幼稚描写,正是我母亲多年前怀揣到夏威夷的东西。它反映了一个堪萨斯中产阶级白人女孩心中暗藏的简单幻想,是对另一种充满温暖、情欲和异国情调以及与现实迥异的生活的向往。”他在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一书中写道。
高中毕业前,安先被芝加哥大学录取。但父亲不放心让她一个人独立生活,便把她一起带到檀香山,安就近上了夏威夷大学。当时夏威夷刚刚成为美国第50个州。这是全美思想最开放的地方之一,以“民族大熔炉”著称,旅馆的床头柜里不仅有《圣经》,而且有《摩门书》和《佛陀格言》。当年在美国近半数州受禁止的跨族通婚在夏威夷司空见惯,高达19%的白人女性嫁给了华裔。不过黑人为数还很少,仅占总人口的1%不到。
在夏威夷大学,她把名字改成了女性化的“安”;更重要的变化是,她在俄语班遇到了老奥巴马。当时的俄国革命吸引了许多青年人,肯尼亚的亲苏势力也很强大,俄语也成了老奥巴马的“必修课”了。那个时代,不仅在中国学习俄语的人很多,在美国也不少。
老奥巴马是夏威夷大学的第一名黑人学生,他经常发表演讲,多次接受报刊采访,成为当之无愧的焦点人物。很快老奥巴马就拥有了一批“拥趸”,“我们一起喝啤酒吃比萨,谈论越战和政治,每个人都爱听他发表高见。”校友奥博克隆比说。安成为了老奥巴马的“超级粉丝”,老奥巴马的朋友们很快知道他在与一个白人女孩约会,但没有人在意:这是夏威夷,一个浪漫的地方。
1961年2月2日,相识后的第7个月,奥巴马的父母瞒着同学和朋友在毛伊岛悄悄结婚,年仅18岁的安已经怀上奥巴马3个月。
结婚的消息,让所有的人都感到震惊。安的父母事后获知此事,当然不开心,但此时事实已经造成,他们已经没有发言权了。他们是一对老实的夫妻,对女儿的婚姻,也没有做多少事后的指责。他们深知,做任何反对的事都会适得其反,能做的只是顺其自然而已。
父母从订婚到结婚的详细过程奥巴马一无所知,而对于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他也是无从知晓。“他们从未有过真正的婚姻登记,”他在《父亲的梦想》中写道,“他们有的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结婚见证仪式。现在回首往事,整件事情似乎不堪一击,危机四伏。也许这也正是外祖父母期待的结局。经过考验,一切最终会水落石出,这只是个时间问题,他们要做的只是对这桩婚姻三缄其口,既不过激反对,也不棒打鸳鸯。”
1961年8月4日,她在檀香山生下了奥巴马。儿子还不满周岁,老奥巴马便赴哈佛攻读经济学博士,为此他放弃了纽约新学院大学提供的优厚奖学金(够全家人到纽约陪读)。“我怎么能拒绝最好的教育机会呢?”
老奥巴马的想法是在学成后归国,致力于改造肯尼亚。他想把安和儿子一起带回去,但安最后决定还是不跟他走,因为老奥巴马毕竟是那个时代的人,肯尼亚又是一个家长制很严重的国家。1964年1月,她在檀香山申请离婚,老奥巴马没有提出异议,在哈佛签字同意了。
在小奥巴马将近2岁时,安回到夏威夷大学。由于经济拮据,她只能靠领食品救济券度日,儿子交给父母照顾。4年后她拿到了学士学位。上学期间,她又认识了另一个外国学生苏托洛。这个印尼小伙子生性随和,很乐意陪安的父亲下棋,和年幼的奥巴马打闹。1967年,他正式向安求婚。
而这次安决定随同丈夫前往印尼。这是母子俩第一次出国,他们为此准备了好几个月——打预防针,办护照,买机票。经过长时间飞行,母子俩降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下飞机,停机坪上的滚滚热浪便扑面而来,太阳像火炉一样耀眼。我紧紧抓住她的手,决定好好保护她。”奥巴马后来写道。
随着安越来越为印尼着迷,丈夫却变得越来越西化。他升到一家美国石油公司的高层,把家搬到更高档的住宅区。他经常带妻子出席晚宴,但她对这种男人没完没了地吹嘘高尔夫球成绩、女人没完没了地抱怨印尼佣人的场合渐生厌烦。夫妻俩虽然难得吵架,但共同点越来越少了。
作为母亲,安用自己的方式影响儿子。她既有理想主义热情,又要求严苛,一直教导奥巴马要为人正直、言谈直率、独立思考。她凌晨四点钟就要儿子起床,赶在上学前让他学习英语。她很在乎儿子的黑人血统,经常带民权运动的书籍、美国著名女黑人福音歌手马哈利娅·杰克逊的录音,以及马丁·路德的讲稿回家,要让奥巴马耳濡目染。这一切给奥巴马留下深刻印象,“她相信,人们虽然拥有不同肤色,但本质是一样的,人人生来平等”。
1970年,她生下了奥巴马的异父妹妹。玛雅还记得自己儿时的玩具,“妈妈给了我很多玩偶,有黑人小姑娘,有因纽特人,有穿木屐的荷兰男孩,看起来就像个小联合国”。
1971年,安依依不舍地把10岁的奥巴马送回了夏威夷。小女儿玛雅回忆,那是母亲一生中最困难的决定:“但她觉得,不要被恐惧或狭隘的定义所束缚,不要在自己周围筑起围墙,我们应当尽力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亲情和美好的事物。”一年后,安也回到了夏威夷大学就读人类学硕士课程,以印尼爪哇文化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
离婚后,她成为了一名自由主义者和人道主义者。她能说一口流利的印尼语,喜欢印尼文化。她替福特基金打工,捍卫妇女事业,参与协助穷人的小额贷款计划。随后还当过美国国际开发署的顾问,到过加纳、印度、泰国、尼泊尔和孟加拉从事乡村开发,奥巴马曾形容她是“一个集工作、求学和养育儿女于一身的母亲”。
1992年,安终于完成了自己长达1000页的硕士论文,在卷首上,她写着:仅以此送给奥巴马和玛雅,他们很少抱怨母亲不在身边。
1994年,在雅加达与朋友吃晚餐时,安曾抱怨感到肚子痛,当地医生的诊断是消化不良。几个月后她回到夏威夷,她读到了奥巴马所写的自传体回忆录《父亲的梦想》的草稿。这时候发现她原来是卵巢癌加子宫癌,终年53岁。
奥巴马曾经在书里写到他妈妈跟癌症搏斗的过程,并体验到母亲的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孤独感,他写道:“虽然她勇敢地同癌症搏斗着,自始至终都坚持用优雅的姿态和不时的幽默来迎接死神。但是我还是不止一次从母亲的眼神里发现一闪而过的恐惧,这种恐惧肯定不仅仅是因为对肉体的病痛和渺茫未知的世界的恐惧,而是走向生命终点时的彻底的孤独——在一个人生命的最后旅程中,没有第二个人能完整体会孤单的独行者内心的况味。”
在夏威夷大学举行告别仪式后,奥巴马将母亲的骨灰撒向波涛汹涌的太平洋,洒向印度尼西亚的方向。美联社的记者曾询问多位政治家各自最珍视的纪念品是什么,奥巴马说,他最珍视的是一张瓦胡岛(夏威夷群岛的主岛)南岸悬崖的照片,因为他母亲的骨灰就是撒在那里。
在经历了亲人的亡故后,奥巴马觉得人应该活得有信仰,后来他接受了加入基督教的洗礼。他说:“一个人需要虔诚地皈依基督,因为人们无不有需要洗涤的罪恶,也因为既然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你就需要在崎岖的人生道路上为自己找到一个根本的精神支柱,以便将这崎岖的道路变得顺畅平坦一些。”
奥巴马曾说过,一生中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人是母亲,“我认为,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
P28-32
2008是世界不寻常的一年。也是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格局变革的一年,从北京奥运开始,接踵而来是俄格战争,次贷危机,金融风暴以及美国大选,而有着非洲黑人血统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像一头矫健的非洲雄狮撼动了美国的政坛。他似乎拥有神奇的力量,一呼百应,颠倒众生。
近日有法国媒体对这次总统选举进行了归纳,认为“史无前例”的字眼在这次选举中被广泛使用,使这次选举在美国选举史上缔造了十几年来不多见的“10项历史纪录”,使得2008年美国大选更显精彩纷呈。
有人说他是21世纪的肯尼迪。
有人说他是21世纪美国梦的代言人。
有人臣服于他的演讲风采,将他与林肯和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
有人化用美国国歌的话,认为奥巴马是个受到“上帝垂青的人”。
清新俊朗的外形、富有磁性的声音、出色的演讲才华、坚定的反战态度、年轻而富有朝气、真诚而始终如一、宪法学教授身份、大无畏的美国梦和迷人的领袖气质。奥巴马在全世界刮起的黑色旋风为近年来政治人物之最,在他的身上,人们可以看到自己也可以有着伟大的希望和梦想,而且这一切可以超越种族与肤色。他的受追捧程度堪比好莱坞的影视巨星。
这个草根出身的非裔美国人,用他独特的传奇经历、非凡口才、坚韧毅力和竞选中所取得的不俗战绩,向美国民众全情演绎了一个现实版的美国梦。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上苍对这位黑白混血儿如此的眷顾呢?本书将向你全面介绍一个黑人从“街头混混”到美国总统的人生历程。
2004年7月,在波士顿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初露锋芒的奥巴马发表《无畏的希望》演讲,让人振聋发聩,一鸣惊人,并从此一跃成为政坛新星。时隔3年,这位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年轻国会参议员更以排山倒海之势加入到美国总统宝座的有力争夺当中,一段传奇的大戏便开始上演了。在出人意料地击败大热门希拉里成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然后风卷残叶般的战胜了根深蒂固的麦凯恩人主白宫。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政治家也有自己的美国梦。
奥巴马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的肯尼亚人家庭,是一个从小缺少家庭温暖的“心灵孤儿”。年轻时奥巴马曾一蹶不振,一直为找不到自己的信仰和归属而感到痛苦迷茫,甚至曾一度沉迷于酒精和大麻,试图麻痹失落的自己。
而在大学期间,奥巴马逐渐找回了自己。毕业后,他来到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从事社区工作,这段工作经历让他发现自己身上的宗教情结,最终皈依了基督教,并决心立足公共事业,为普通民众争取更多权益。
为此,奥巴马还特意先后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并且当选《哈佛法学评论》创刊以来的首位黑人主编。原本成绩优异的他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高薪阶层,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重返芝加哥,到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些服务于社区大众的经验,让奥巴马选择了民生的定位,获得了社会最底层的人们欢迎和爱戴。1996年,成功当选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从此便开始了他的政治童话。
莎士比亚说,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同样适合现在的美国总统大选。其实巴拉克·奥巴马个人的成长故事折射着美国在20世纪后半段和21世纪之初所经历的空前的政治和社会变化。这样的变化不仅影响着美国人的政治形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也对美国是否可以从容应对多极世界格局的挑战、长久立于不败之地的超级大国地位形成巨大的冲击。
我们或许可以说,一个可以接受奥巴马的美国,一个通过票决让奥巴马去改变本国和世界的美国会是一个更加开放的联邦,一个更加强大的国家,一个对世界事务介入更多、在全球推进美国生活方式更加激烈的美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奥巴马不仅属于美国,他或许也属于世界。无论他的形象是天长地久还是昙花一现,他都必定会作为一个希望与梦想的象征而被永远铭记。
本书共分为10章,30个小节。从历史背景的角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奥巴马风起云涌的生活历程以及无与伦比的个人风采,准确细致地解读了他从一名非裔黑人走向辉煌的成功秘诀。全书以“改变”为主题贯穿于始末,对奥巴马的政治生涯、参选经过、成长历程、影响因素等诸多方面作了全方位分析,集可读性、趣味性、完整性和学术性融为一体,给大家介绍了一个奥巴马真实的传奇人生。
正如雨果·孟斯特堡所言,“将美国人与他的同胞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不是种族,也不是传统,更不是过去的历史,而是他们共同创造的未来。”换言之,你们也能像奥巴马一样,相信梦想可以超越种族和肤色。而梦想,也许就起飞自当下的选择中。
编者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