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 “如果一切重新开始的话,我就会用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做着这些事” “她能够从头开始的话!她决不会再瞧阿希礼一眼!” (以上都来自原著)
 谢谢可爱又好心的玉米做的封面:) 本文向玛格丽特?米切尔女士致敬。 我很喜欢斯佳丽。我并不认为喜欢一个角色,就穿越到她身上,顶着她的名字和身体,就叫做让她得到幸福——那个已经是不同的灵魂,根本不是原来的角色(若是穿越,与其说喜欢这个角色,不如说喜欢这个“角色的身份设定”) 所以这里斯佳丽是重生的:28岁的她,回到16岁。写这文章,其实是在还斯佳丽的一个心愿,让她再来一次。 务求人物不走形,不YY,走正剧路线。对里面涉及的历史观点——我对该段的历史不甚了解,只能呈现原著中说描述的状态,并不代表个人立场,也不能表示这是史实。因此,关于黑人白人、南北战争等等的争论,就不参与了。至于其他问题,可随时拍砖。 谢谢很多朋友的支持,有些朋友觉得我写得好,其实我自己很惭愧,大家只是用对《飘》的爱来看待此文,我是沾了原著的光,以大家的爱来写此文的。得知有读者是因为此文才去读原著的,我觉得自己人生圆满了,我会努力写文,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原著的魅力的:) 但凡出自原著的句子,都用【】代替粗体,在文章开始时,会常出现引用的情况,之后逐步减少,敬请见谅。 未免大家误会,重新修改: 今天逛BS无意间发现一个很有想法的读者,提出“这个世界,文学早就是商业里的驴皮袋,而同人本就不应商业。名著同人则更是世界上最应该远离商业的东西之一。因为名著需要传下去的东西,也是商业文学扼死我们时最后的空间。名著同人如果允许商业化,势必会影响其传承中的纯粹性。其实就是让所有人挑战、覆盖、篡改经典的一种方式。” 本人深以为然。 为了支持这个想法,那我在这里倡议,请各位喜欢此文的读者但凡留言都打0分,无论是长评还是短评,即使是撒花贴也请打0分。若大家觉得收藏有便于自己查看更新,那请便,反正此文迟早会完结的,不需要为了支持我而特意收藏此文:)。我也不再冲榜,也请大家不要转贴此文。 这一切都是个人行为。我不入V,不代表不入V的文就比较高尚,也不代表其他作者的选择是错的。我尊重别人的选择,别人跟我不同不表示那就是错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ta认为对的生活和方式,毕竟很多作者都为了他们的作品付出了难以想象的汗水,也值得得到回报。 请各位支持我这个决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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