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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红楼梦魇(精)/张爱玲集
分类
作者 张爱玲
出版社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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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这是一位谜一样的作家,既善于将生活艺术化,又满怀着近乎浪漫的悲剧情感;她既悲天悯人,但时时刻刻又能洞见芸芸众生之可怜可笑……只有她才能同时享受万众瞩目的喧闹和形单影只的落寞。这本身,就足以成就一段悲壮的传奇……她就是张爱玲。张爱玲形容自己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内容推荐

《红楼梦魇》是张爱玲旅居美国研究《红楼梦》十年的心血结晶,亦是一部学术考据之作。像张爱玲这样一位作家,用十年时间,对《红楼梦》作如此近乎繁琐的考据,似乎真是“梦魇”一般奇特。不过,喜爱张氏作品的人都知道,她实在与这部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有太深太深的关系。她从小就爱读《红楼梦》,以后每隔几年又重读一次,对,红楼梦》真到“熟读”的程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她少年时代就模仿《红楼梦》写过作品,以后她的写作品如《金锁记》等,意境、手法、语言,都得《红楼梦》之真传。难怪她醉心于《红楼梦》世界的一切,甚至是:“偶偶指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儿,红楼梦》就好了。”《红楼梦》已经这样融入她的生命和生活之中。真是要了解张爱玲,不可不了解这一点。

目录

自序

《红楼梦》未完

《红楼梦》插曲之一——高鹗、袭人与畹君

初详《红楼梦》论全抄本

二详《红楼梦》——甲戌本与庚辰本的年份

三详《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

四详《红楼梦》——改写与遗稿

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

编后记

试读章节

《红楼梦》未完

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着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怪不得!也没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见根据脂批研究八十回后事的书,在我实在是个感情上的经验,石破天惊,惊喜交集,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见有关的近著,总是等不及的看。

《红楼梦》的研究日新月异,是否高鹗续书,已经有两派不同的见解。也有主张后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写到后来撇开脂批中的线索,放手写去。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残稿在内。自五四时代研究起,四十年来整整转了个圈子。单凭作风与优劣,判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难免主观之讥。文艺批评在这里本来用不上。事实是除了考据,都是空口说白话。我把宝玉的应制诗“绿蜡春犹卷”斗胆对上一句“红楼梦未完”,其实“未完”二字也已经成了疑问。

书中用古代官名、地名,当然不能提满汉之别。作者并不隐讳是写满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丧礼有些细节稍异,也不说明是满俗。凤姐在灵前坐在一张大圈椅上哭秦氏,贾敬死后,儿孙回家奔丧,一路跪着爬进来——想是喇嘛教影响。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进香人在寺院中绕殿爬行叩首。  

续书第九十二回“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称巧姐为妞妞,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要是被当时的人晓得十二钗是大脚,不知道作何感想?难怪这样健步,那么大的园子,姊妹们每顿饭出园来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的避免这问题的。书中这么许多女性,只有一个尤三姐,脂本写她多出一句“一对金莲或敲或并”。第七十回睛雯一早起来,与麝月按住芳官膈肢,“那晴雯只穿葱绿苑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脚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诔》终于明写:“捉迷屏后,莲瓣无声。”小脚捉迷藏,竟声息毫无,可见体态轻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见贾母,贾母细看皮肤与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是个齐全孩子。……”’脂本多出“鸳鸯又揭起裙子来”一句。揭起裙子来当然是看脚,是否裹得小,脚样如何,是当时买妾惯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脚,贾家似也讲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汉人,从龙入关后又久居江南,究竟汉化到什么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会飞跑,且是长途竞走,想未缠足。当然她们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个婆子向小丫头说:“那里就走大了脚了?”粗做的显然也有裹脚的。婢媪白都是汉女。是否多数缠足?

风姐宝钗袭人鸳鸯的服装都有详细描写:裙袄、比甲、对襟罩褂,风姐头戴“金丝八宝攒珠髻,”还是《金瓶梅》里的打扮。清初女装本来跟明朝差不多,所谓“男降女不降”。穿汉装而不裹脚?

差不多时期的《儿女英雄传》明写安家是旗人,安太太、佟舅太太也穿裙袄,与当时汉装无异。清初不禁通婚,想已趋同化,唯一的区别是缠足与否。(外人拍摄的晚清满人妇女照片,不仅宫中,北京街头结伴同行的“贵女们”也都是一律旗袍。)

宝钗是上京待选秀女的,家中又是世代皇商,应是“三旗小妞妞”。但是应选似是信手拈来,此后没有交代。黛玉原籍苏州,想也与贾家薛家是金陵人一样,同是寄籍。实际上曹家的亲戚除了同宗与上代远亲,大约都是满人或包衣。书中的尤二姐尤三姐其实不能算亲戚,第六十四回写尤老娘是再醮妇,二尤是拖油瓶,根本不是尤氏的妹妹——所以只有她们姊妹俩是小脚。

同回写尤氏无法阻止贾琏娶尤二姐,“况他与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还是异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一般认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两条作者自批,证明确是作者手笔。矛盾很多,不止这一处。追叙鲍二媳妇吊死的事,“贾琏给了二百银子,叫他另娶一个。”二百两本来是给他发送的,许他“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指丫头择配时指派。又此回说张华遭官司破家,给了二十两银子退亲。第六十八回说张华好赌,倾家荡产:被父亲逐出,给了十两退亲。

周汝昌排出年表,证明书中年月准确异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为是瓜果之节,家家都上秋季的坟”,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着贾琏议娶尤二姐,初三过门,当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后“已是两个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贾珍与尤三姐发生关系,被她闹得受不了。然后贾琏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莲,代三姐定亲。“谁知八月内湘莲方进京来”。那么定亲至迟是七月。怎么三个月前已经是七月?

周汝昌根据第六十九回,腊月尤二姐说嫁过来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认为第六十四回先写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叙”。书中一直是按时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问题,一条脂批也没有。但是写柳湘莲出家,“不知何往,暂且不表。”可见还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隐((好了歌》“后日作强梁”句下批“柳湘莲一千人”。又写薛姨妈向薛蟠说:“你如今也该张罗张罗买卖,二则把你自己娶媳妇应办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补叙,上次薛蟠出门顺路探亲,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亲央媒,一说就成。这样前后照应,看来这两回大体还是原著,可能残缺经另人补写。是较早的稿子,白话还欠流利,屡经改写,自相矛盾,文笔也差。这部书自称写了十年,其实还不止,我们眼看着他进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语言太烦,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视墨如土矣,虽演至千万回亦可也。”也评得极是。

乾隆百二十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对白与他本稍有出入,有几处更生动,较散漫突兀,说话本来是那样的。是时人评约翰·俄哈拉(John O’Hara)的“录音机耳朵”。百二十回抄本是拼凑的百衲本,先后不一,笔迹相同都不一定是一个本子,所以这几段对白与他本孰先孰后还待考。如果是后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较早的稿子,后来改得比较平顺,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们要记得曹雪芹在他那时代多么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断外,实在毫无标准。走的路子是他渐渐暗中摸索出来的。P7-10

序言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后记

张爱玲是“红迷”。她对《红楼梦》的喜爱,一直可以追溯到少女时代。甚至在中学求学时,张爱玲“就写了个长篇的纯粹鸳蝴派的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存稿》),共五回,由父亲代拟对仗工整的回目。《摩登红楼梦》充满奇思妙想,最后写到贾宝玉本要和林黛玉一起放洋,因后来双方“拌嘴闹决裂”,只得单身出国。可惜此文未能发表,手稿也未留存。

在中国古典小说名著中,张爱玲最为心仪的大概就是《红楼梦》和《海上花列传》了。对后者,她留下了国语和英文译本;对前者,她所作出的贡献就是这部别开生面的学术专著《红楼梦魇》了。

张爱玲系统研究《红楼梦》,约始于一九六八、六九年间在美国哈佛大学瑞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工作间。最近才公布的她一九六九年一月廿三日致庄信正信中提到她正在“写几篇《红楼梦》考证”,即为一个明证。从一九六九年起,张爱玲研究《红楼梦》的成果陆续发表于香港《明报月刊》、台湾《皇冠》月刊、《幼狮文艺》和《联合报》副刊等刊物。一九七七年八月,张爱玲把这些考证文字结集成书,交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书名定为《红楼梦魇》。此后又多次在台港重印。

尽管张爱玲自称对《红楼梦》的研究是“一种疯狂”,尽管张爱玲也确实不是专门的“红学”家,但《红楼梦魇》证明她是真正懂得《红楼梦》的。《红楼梦魇》后来得到了“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的高度评价,他认为张爱玲的“红学”见解“最新鲜,最耐人寻味”。因此,《张爱玲集》以张爱玲唯一的学术专著《红楼梦魇》殿后,应该是合适的。

陈子善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于海上梅川书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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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6: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