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是以兵家权谋的面目出现的,虽然它没有囊括古代兵家奇诡奸谲之谋的全部内容,但毕竟将兵家诡道的主要部分汇集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兵家权谋的概貌。《三十六计》是对敌作战的谋略奇策,也是高级将领必须掌握的用兵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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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跟三十六计学谋略 |
分类 | |
作者 | 黄朴民//孙建民 |
出版社 | 岳麓书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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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三十六计》是以兵家权谋的面目出现的,虽然它没有囊括古代兵家奇诡奸谲之谋的全部内容,但毕竟将兵家诡道的主要部分汇集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兵家权谋的概貌。《三十六计》是对敌作战的谋略奇策,也是高级将领必须掌握的用兵要诀。 内容推荐 《三十六计》是经过长期流传和后人不断整理而成的,可以说它是凝聚古代人们智慧的书。全书共分为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败战计等六套,每套各有六计。三十六计基本上是以众所周知的成语为定名,易记易懂,又是一种比较有影响的计谋,因此在社会上流传甚广,影响颇深。 目录 谋略:军事艺术的最高境界(代序) 总说 第一套胜战计 第一计 瞒天过海 第二计 围魏救赵 第三计 借刀杀人 第四计 以逸待劳 第五计 趁火打劫 第六计 声东击西 第二套 敌战计 第七计 无中生有 第八计 暗渡陈仓 第九计 隔岸观火 第十计 笑里藏刀 第十一计 李代桃僵 第十二计 顺手牵羊 第三套 攻战计 第十三计 打草惊蛇 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 第十五计 调虎离山 第十六计 欲擒故纵 第十七计 抛砖引玉 第十八计 擒贼擒王 第四套 混战计 第十九计 釜底抽薪 第二十计 混水摸鱼 第二十一计 金蝉脱壳 第二十二计 关门捉贼 第二十三计 远交近攻 第二十四计 假途伐虢 第五套 并战计 第二十五计 偷梁换柱 第二十六计 指桑骂槐 第二十七计 假痴不癫 第二十八计 上屋抽梯 第二十九计 树上开花 第三十计 反客为主 第六套 败战计 第三十一计 美人计 第三十二计 空城计 第三十三计 反间计 第三十四计 苦肉计 第三十五计 连环计 第三十六计 走为上 跋 试读章节 “瞒天过海”指的是用欺骗手段,暗中行动,达到预期的目的。此计计名出自历史上的一个典故:贞观十七年(643年),唐太宗御驾亲征,率三十万大军兵分三路前往辽东。大军进至海边,面对白浪滔天的茫茫大海,唐太宗不禁为大军如何渡海犯愁,遂召集各路将领谁问渡海之计,将领们面面相觑,只有大将张士贵表示,回去后一定替皇上思考应对之策。张士贵回到大营后,召来薛仁贵商议此事,结果薛仁贵出了一计。数日后,当地一位乡绅请求见驾,声称愿为征辽将士提供军粮,太宗大喜,便率百官随其来到海边,进入一间用彩色帷幕遮围得十分严实的屋子,室内陈设富丽堂皇,太宗一时兴起,与众将饮酒进食。过了一会,忽听外面大风呼啸,涛声如雷,桌上的杯盏也来回晃动,太宗忙令随从揭开帷幕察看究竟,不看则已,一看愕然,只见外面是了无边际的大海。张士贵赶紧上前请罪:“皇帝陛下正随大军航行于大海之上,前往高丽。”原来,所谓的乡绅,是薛仁贵乔装扮演的,“瞒天过海”之计正是他想出来的。 据历史记载,唐太宗生前一共两次亲征高丽,第一次为贞观十九年(645年),第二次为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征辽大军是十余万而不是三十万。同时,唐太宗第一次征辽东时,薛仁贵只是一名编户募兵,因身着奇服,在战场上大呼陷阵,被太宗发现,才被拜为游击将军。所以,上述《永乐大典.薛仁贵征辽事略》关于“瞒天过海”的“本事”之说显然属于“小说家言”,并非信史。 当然,考察“本事”不是我们的重点,因为,“瞒天过海”作为“三十六计”的第一计,从军事上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和地位。 兵圣孙武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兵者诡道。”在你死我活的敌我斗争中,在诡谲多变、充满凶险的战场上,“兵不厌诈”是用兵的一条基本原则。因为用兵的理想境界就是使敌人听从自己的指挥,挑选敌人意料不到的地方,采取敌人最不希望的行动,“出其所不意,趋其所不意”。所以,制造假象,隐蔽企图,秘密准备,伪装欺骗,麻痹敌人,不宣而战,选择出其不意的时间、地点、方向,通过出其不意的作战方法和行动达成目的,正是“瞒天过海”的军事含义所在。 在这里,“瞒”实际上就是进行种种战术上的欺骗。无论是指导和谋划一场战争,或是指挥一个具体的战役、战斗,战争指导者都要善于以各种手段进行“瞒”:隐蔽自己的企图,迷惑或引诱敌人,给对方造成错觉,为歼灭敌人创造条件。用现代军事术语来说,这种欺骗既可以表现为战略欺骗,也可以表现为战役伪装迷惑和战术机动。所谓战略欺骗,主要是在战略全局上伪装自己。对敌进行政治欺骗、外交欺骗、军事欺骗,秘密地进行战争准备、兵力集结,严守发动战争的时机等,从而达成战略突然性,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克敌制胜。所谓战役欺骗,就是在战争或战役准备的目的、任务和主攻方向上迷惑敌人,以达成战役的突然性,使敌方战役体系遭到猝不及防的打击或破坏。所谓战术欺骗,则是在决定性的战斗中达成突然性,使敌方战斗体系遭到出其不意的打击或破坏,引起敌方战术指挥员惊慌失措,对战斗人员的精神和士气造成严重的打击,取得战斗的胜利。 这其中,尤以战略欺骗最值得重视,影响也最大。但无论是哪一个层次或方面的欺骗,说到底都是为了在作战意图、行动时机、作战方向和区域、兵力使用或装备、战法等方面达到出其不意。 而能否成功地进行“瞒”,关键在于能否从心理上、信息上给敌人造成错觉,引导敌人作出错误的判断。因为,虽然战争双方都在斗智斗勇,但人的思维活动毕竟常常受到认识习惯的制约,如先人为主、常见不疑、过度紧张或松懈麻痹等等。因此,只要精心策划,积极谋划,用貌似合理的假象示形动敌,就能使敌方的战争指导者麻痹大意,出现思维偏差和判断失误。比如,《孙子·计篇》就列出过著名的“诡道十二法”,即欺骗手段和原则:1.“能而示之不能”。即为了打败敌人,对自己的一切军事准备、武器状况等加以掩饰。2.“用而示之不用”。即尽量隐蔽自己的行动计划、手段。3.“近而示之远”以及“远而示之近”。用各种佯动欺骗敌人。4.“利而诱之”。用利益这一杠杆,引诱敌人。5.“乱而取之”。对处于混乱中的敌人,要乘机加以攻取。6.“实而备之”。即严加防范实力雄厚的敌人,静待时机。7.“强而避之”。面对强大之敌,尽量避其锋芒。8.“怒而挠之”。对容易发怒的敌人,想法激起其狂怒,使其失去理智和冷静,作出考虑不周和冒险举动。9.“卑而骄之”。设法使敌骄傲自大,然后伺机破之。10.“佚而劳之”。使敌人疲劳并麻痹大意。11.“亲而离之”。设法对敌人进行分化,破坏其内部团结。凡此种种,都在于使敌人在精神或士气上首先受到挫折,其次使其无力也无法对我方的行动作出有效的反应。 虽然“瞒天过海”并不一定能保证战争的最终胜利,但是,它所达成的突然性,往往对战争初期阶段,尤其实施首次突击意义重大。这就要求战争的指导者除了要“瞒”敌之外,还必须识破敌人的“瞒”,对敌人的能力(能采取什么行动)、企图(会采取什么行动,实行某种计划的决心,行动方案)、弱点能做正确的判断。正因为此,古往今来的战争史上,“瞒天过海”的战例不胜枚举:中国历史上吴国伐楚的柏举之战,楚汉战争中韩信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隋朝伐陈统一全国时的渡江战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闪击战”、日军偷袭珍珠港、盟军的诺曼底登陆以及二战后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东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等等,均有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从这个意义上,“瞒天过海”,“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是任何时代都不能忽视的战争指导原则。P4-7 序言 恩格斯曾作过一个著名的论断:“战争比和平发达得早。”而中国古代军事理论家孙武千古不朽的名言:“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计篇》)也言简意赅地道出了人们致力于思考和研究制胜之道的全部理由。 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战争的胜负虽然主要取决于作战双方的政治状况、军事实力、经济实力、自然条件等等,但要真正决胜千里,还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战争规律,制定高明卓绝的战略战术,实施正确的战争指导。也就是说,战争不仅是力量的竞争与对抗,更是作战双方战争指导者智慧的角逐与较量。毛泽东就曾说过:“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是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上面的,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活剧来。”这一论断,无疑鞭辟人里地揭示了战争中物质条件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从来就没有过不运用计谋或者说谋略的战争。所谓谋略,就是在把握战争规律基础上产生的克敌制胜的巧妙用兵的最佳方法。正如现代战略学家利德尔.哈特所说:“军事智的第一个特征,就是要有能力区别哪些是能够办到的和哪些是不能够办到的。”前苏联军事理论家、《战争中的谋略》一书的作者B.H.洛博夫也说:“武装斗争的全部历史经验证明,任何时代和任何民族的统帅及军事指挥员具有军事谋略的才能有着重大意义。杰出的统帅之所以能获胜,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是把一种力量作为制胜的决定性因素。”可见,在战争活动中如何进行创造性思维,充分运用智慧,准确地判断形势,区分轻重缓急,确立合适的目标,从而趋利避害,争取战争的胜利,就成为军事谋略的本质属性。在这一意义上,谋略可谓智慧的储集、思维的灵动,展现着人类理性与智慧的光芒,集中体现着战略家们的军事智慧。 重视和运用军事谋略在我们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中国军事文化崇尚羽扇纶巾的运筹帷幄,把运用谋略取胜,“用力省而成功多”,甚至“不战而屈人之兵”作为用兵的最高追求和理想境界,而贬斥鲁莽的血气之勇。于是,中国历代军事统帅和军事理论家,在从事战争活动时,反复强调“经武之略,在于贵谋”、“攻人以谋不以力,用兵斗智不斗多”。他们既高度重视实力的建设,更十分推崇谋略的运用、战略的筹划,将高超谋略的运用视为两军对垒中代价最小、功效最大的一种斗争手段,力求做到以谋制敌,以智取胜。 综观中国传统兵学中的“谋”,其核心是将广施权变作为军事斗争的根本手段,将“诡诈”即军事欺骗作为取得战争胜利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这其中,尤以孙子所总结的“诡道”理论最为系统、全面、深刻,他提出的“诡道十二法”(“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逸而劳之,亲而离之。”)以及“示形”理论(“形人而我无形”、“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虑。”),对诡诈之法和实施“诡道”的理想境界作了揭示。孙子的“诡道”理论受到了后世的高度重视,如明朝万历年间,尹宾商就曾作过一本有关“诡道”的著作《白毫子兵垒》,此后,更出现了无名氏论述诡诈的专著《三十六计》。 在中国古典兵学的谋略宝库中,《三十六计》是一本颇具传奇色彩的专讲军事谋略与诡诈之道的兵书专著。 说其富于传奇色彩是因为,关于《三十六计》的作者、成书和流传过程至今还有许多谜团。比如,其作者与成书时间,至今仍难考订。目前所见的最早的本子是1941年成都兴华印刷所用土纸排印的。而成都兴华印刷所依据的本子,据说是1941年从甘肃邠州(今陕西彬县)某个旧书摊上寻得的一个手抄本,上题“秘本兵法”数字。至于其撰于何时,撰者是谁,何人所抄,并无明言,而历代书目也不见著录。1962年2月,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图书资料馆据成都兴华印刷所的本子予以翻印,由无谷先生作了校注和标点。1979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又出版了五谷先生的《三十六计》译注本。此后出版界出版的种种《三十六计》,基本上都依据的是上述几种版本。 从《三十六计》原文的内容分析,此书不可能出于一时一人之手。其正文部分可能较早。因为“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一语,早在《南齐书》、《南史》中就已出现(分别见《南齐书》卷二十九和《南史》卷四十五的《王敬则传》),马南邨(邓拓)先生曾仔细研究过据成都兴华印刷所翻印本而重印的《三十六计》,他说:“仔细一看,油印本的错字很多,文字也有许多地方不通,似乎可以断定它所根据的原本决非古书,也不是名家高手所作。”因为,“古人所谓三十六计,原来并没有详细的内容,只是借太阴六六之数,表示阴谋诡计多端而已。后人加以推演,才出现了不同的解释”。据此,他认为,所谓“三十六计”,应与檀道济避魏的故事有关,也即檀道济的足智多谋,而演义出了“三十六计”一语,后人又据此,引申扩展为《三十六计》一书。那么,这个“后人”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人?是谁?马先生也未作定论。后来,无谷、于汝波、于泽民等先生在此基础上又加以考证,认为该书很可能是元、明时的文人附会《南齐书》等所记之言编撰而成。之所以推断其出现于元、明之时,主要依据有三:其一,此书计名所用的成语大都在元、明时广泛流传;其二,分类按条阐释兵法是明朝兵学的最突出特点;其三,运用《易》理推演兵法也以明代最为盛行。所以,大致可以认为此书在明代已经成书,而写成之后又长期秘而不宣,至近代才有好事者为之加按语并抄出公诸于世。当然,其具体作者,至今仍然不得而知。 说《三十六计》是一部值得重视的谋略专著,缘于以下几点。 其一,它围绕“兵不厌诈”这一军事斗争的普遍原则展开对军事谋略的探讨。全书的核心是一个“瞒”字。所谓“瞒”,就是进行战略欺骗、战役欺骗、战术欺骗,在用兵方向、兵力部署、战争时机选择、战法运用以及兵力兵器的使用上出其不意,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做到“不可胜穷”,从而欺敌、误敌,造成敌人在行动上和心理上的措手不及。 其二,探讨了谋略的规律。《三十六计》一书的作者在《跋》中明确指出:“《三十六计》者,对战之策也,诚大将之要略也。”而且认为对战之策虽“变化万端,诙诡奇谲,光怪陆离”,但并非不可捉摸,而是“有一定之规”的。至于这个规律,该书在《总说》中就做了总结与概括:“六六三十六。数中有术,术中有数。阴阳燮理,机在其中。机不可设,设则不中。”即谋略是无穷的,客观规律中蕴含着谋略(术),谋略根植于客观规律之中,矛盾双方对立统一,其间就包含着谋略的运用,这种认识方法和态度,无疑抓住了谋略的基本特征,揭示了谋略的本质,即所谓对策、谋略并不是不可捉摸的,而是在把握战争规律的基础上产生的来自于对战争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其三,力求对军事谋略进行总体把握和分类。从结构上看,全书先是《总说》,然后是三十六个计策,并将其分为六套: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败战计。每计由计名、计文、按语(解语)三个部分。而这六套从性质上又分为两类,其中胜战、攻战、并战为优势之计,敌战、混战、败战为劣势之计。当然,这种框架和结构缺乏一定的内在逻辑性,未能形成严密的体系,计与计之间在含义上没有严格的界定,甚至还有重复雷同之处,但无论如何,它毕竟反映了作者对军事谋略进行整体把握的努力。 其四,重视兵法与哲理的辩证关系,有丰富的军事辩证法思想。《三十六计》每一计的计文,一般是先讲兵法(即“计”),然后引用《易经》之语加以佐证,也就是说,兵法是《易》理的具体运用,《易》理则对计的哲学依据和原理加以揭示。如此系统地以《易》演兵,推演兵法刚柔、奇正、进退、攻守、彼己、虚实、主客、劳逸等对立关系的相互转化,颇具朴素的军事辩证法的色彩。 此外,《三十六计》所列各计的计名,如打草惊蛇、瞒天过海、围魏救赵、以逸待劳、声东击西、调虎离山等,多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成语或典故,这就使深奥的兵法原理能够以通俗形象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表达出来,让人们在欣赏这些易懂好记的兵法箴言时,能够更好地领会军事谋略的真谛。因而,此书一经发现和刊布,就广为流传,为社会各界所喜闻乐见。 需要指出的是,从历史的角度看,所谓的“三十六计”,只是借助太阴六六之数,来比喻阴谋诡计多端而已,并非说军事计谋只有三十六个。毕竟,战争史上对军事计谋的运用,千奇百怪,不胜枚举。从这个意义上讲,《三十六计》只是对前人谋略经验的部分总结。离军事谋略“集大成”的目标尚有一定的距离。同时,《三十六计》一书各计所含内容,多属古代兵家诡谲之谋,并非全是锦囊妙计,终究难以和《孙子兵法》等正宗兵书相媲美。但无论如何,其毕竟在努力演绎“兵者诡道”这一战争的通则,其中所提炼总结的一些计谋,不仅仅是敌我对抗的战争领域的重要原则,被战争实践所一再印证,而且也适用于其他所有具有竞争性的领域,诸如经济、外交等等。因此,即便对于纷繁复杂、变化万端的当今世界来说,《三十六计》仍然具有普遍的意义和旺盛的生命力。 当然,兵学毕竟是对敌斗争的一些通则,切不可泛化为人类生活中竞争和人际交往的指导原则。著名兵学专家吴如嵩先生早在20世纪90年代即严肃指出:“战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以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为其根本目的的。对敌斗争只讲‘诡道’不讲‘仁义’也就是说,兵家权谋在本质上不同于政治权术、经营谋略、处世哲学、体育竞技等等。不可否认,《三十六计》在军事原则通俗化、具体化、形象化方面有它不可轻视的功绩,然而把它和经营谋略乃至社会生活不加区分,混为一谈,就势必把人们引入歧途。现在,不仅我们中国的某些人广泛征引社会生活的事例来说明《三十六计》,一些外国人也乐此不疲,著书立说。中华民族是一个智慧的民族,决不是一个狡黠的民族;中华民族更是追求人格完善,注重道德修养,谦逊诚信的民族。这才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主流。那种对什么借刀杀人、趁火打劫、笑里藏刀、隔岸观火等极端诡谲的权谋不作分析地大加渲染和滥用是不妥当的。”吴先生的这一批评,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正是基于此,我们在对《三十六计》进行评析时,着重从其本意即军事理论上加以分析,所举例证基本上也仅限于中外战争史上的战例。 古往今来,战争史上由于拙于谋略和“计”不如人而受敌欺骗并酿成大祸的史例屡见不鲜。今天,尽管战争条件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高技术武器广泛运用于战场,作战系统构成更为复杂,战争方式今非昔比,但军事斗争敌我对抗的本质属性并没有改变,因此,“示形动敌”、“兵者诡道”、不拘一格,从而“致人而不致于人”,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仍然是制胜之道的灵魂,而全面运筹,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仍然是制胜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如何秉承中国兵学的“尚智贵谋”的优秀遗产并完成其在新时代的转换,仍然是值得重视的重要课题。 后记 夫战争之事,其道多端。强国、练兵、选将、择敌,战前战后一切施为,皆兵道也。惟比比者,大都有一定之规,有陈例可循,而其中变化万端,诙诡奇谲,光怪陆离,不可捉摸者,厥为对战之策。《三十六计》者,对战之策也,诚大将之要略也。闲尝论之:胜战、攻战、并战之计,优势之计也;敌战、混战、败战之计,劣势之计也。而每套之中,皆有首尾次第。六套次序,亦可演以阴……(原文下缺) [译文] 有关战争的事务,所涉及的内容很多。增强国力,训练军队,选拔将领,选择作战对象,凡战前战后的各种活动举措,都属于军事斗争的范围。所有这一切,大都有一定的规则,有一定的惯例可以遵循,然而其中那些变化万端、奇谲诡诈、纷纭复杂、千姿百态、不可捉摸的问题,仍是对敌作战的策略手段。《三十六计》就是这类对敌作战的谋略奇策,的确是高级将领必须掌握的用兵要诀。我闲暇时曾对此作过一些探讨:认为“胜战”、“攻战”、“并战”这三套计谋,属于优势条件下对敌作战的策略;“敌战”、“混战”、“败战”这三套计谋,属于劣势条件下对敌作战的策略。而每一套计谋,都有它的首尾和次序。六套对策的次序,也可以用阴阳变化的原理加以推演……(原文下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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