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辩论会作为辩论的一种形式,为海内外莘莘学子提供了展示思想感情、性格气质、知识底蕴、文化素养、审美情趣、语言功力的平台,参辩者面对法律、经济、环保、社会、哲学、医学、交通、旅游、艺术、体育等领域里的诸多社会热点话题展开以“维护本方观点”为“游戏目的”的大舌战,虽是号称唇枪舌剑,却不失当代大学生的理性思维与儒雅风度。辩手们在辩论中展现的不仅仅是语言、智慧,还是生命、人格的力量。电视观众更能从辩手们在赛场上的逻辑与灵感的相得益彰中,体察到他们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让我们来一起体验大学生的即兴现场舌战交锋吧!
本书真实地记录了1993年以来历届国际大专辩论会、历届国内高校辩论赛中最具特色的辩论场面的滔滔雄辩,同时也记录了我们对节目模式多次进行大胆创新的轨迹,故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和参考价值。相信广大读者会从中得到启发,思辨真理,贴近现实,关注热点,提高素质,更加广泛地了解和参与社会。
孩子们坐在家里就可以获得各种刺激性的图片。另外,网上的危险和暴力信息也使青少年身受其害。想必对方辩友应该知道1995年11月加拿大警方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拆除了一枚炸弹,就是由一位15岁的少年按照网上信息发布者的指示制造的。(掌声)眼见我们的青少年身受这样的信息毒害,难道我们还能坐视不理,说网际网络不该受到管制吗?其次,电脑盗窃和电脑诈骗等不断发生使人们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凡根线缆就把个人与世界紧紧相连,使得现代社会的盗贼安坐家中却可以行窃四方。例如1994年就有个俄罗斯的黑客从网上盗领了花旗银行40万美元,而英国每年因为电脑诈骗要损失40亿到50亿英镑。美国曾有位著名的电脑黑客约翰·李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只要轻轻按动5个键,就可以改变信贷和存款余额,可以免费吃饭,免费住宿,甚至可以轻易获取交易内幕信息。”请问,面对如此猖狂的电脑罪犯,仅靠对方的一般性管理能够解决问题吗?最后,由于网际网络未被严格管制,国家安全受到了重大的威胁。这几年来黑客们就像探望自己的情人一般频繁地在网上出入国家中枢机构。据统计,去年美国国防部的电脑网络遭到了近25万次的攻击,其中成功进入的就高达16万次啊!还有1995年7月底,法国海军军舰的资料被人从网上盗走,凭着这些资料完全可以非常准确地判定每一艘军舰的航行方位,此事令法国政府和军事部门大为恐慌。据美国中央情报局预计,到21世纪电脑入侵将在国家安全中上升为仅次于核武器和生化武器的第三大威胁。对方辩友,当我们面对网际网络林林总总的犯罪时,难道我们还能无动于衷说网际网络不该受到管制吗?谢谢大家。(掌声)
主席:谢谢王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反方的第二位代表周畅同学发言,她的发言时间也是3分钟。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各位好。我想提醒对方辩友和在座听众的是,对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电脑犯罪,是的,这是事实。但是是谁在管制呢?现行的法律体系。正如我方一辩明确指出载体与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而任何对载体或媒介的管制都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对媒介如网际网络的使用权就如同我们的生命权、财产权一样,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下面请容许我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来阐述我方的立场:
第一,众所周知,言论自由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人类经过几个世纪的奋斗才从中世纪的黑暗演变到今天,取得了一定的民主与自由,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历史也一再证明鼓励自由言论对社会的益处远远大于政府干涉言论自由得到的些许好处。因此,绝大多数国家把言论、集会、结社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写进了国家的宪法。《联合国人权宪章》第19和第20条也明确肯定了这一基本人权。
第二,言论自由指的是宪法保障那些某些人不认可甚至不喜欢的思想和言论,而不仅仅是我们认可的言论。网络上有不同文化、不同语言、不同宗教背景的新闻、文学、科技、娱乐等等,应有尽有,任君选择。如果有人不喜欢某些新闻栏和讨论组,个人完全有权拒绝参与,不予订阅,但却不能以此限制他人观点的自由表达,也不能限制别人听取信息的自由。我现在举一个实例,1996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有名的传播端正修正案,意在以网络上有不端正内容为理由对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上网实行管制。同年美国宾州法院向最高法院上诉,指出此修正案违反了美国的宪法精神,侵犯了公民的传播权。1997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基于此修正案对载体和媒介形成了管制而裁决此修正案非法。
第三,在民主文明社会的环境下,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完全可以对网络犯罪者绳之以法,对于宣扬色情、暴力、毁坏名誉、宣扬仇恨和种族歧视甚至是侵犯版权,我们都有现行的刑事和民事法加以管制。而且对家庭而言,如果家长对孩子看网络上某些材料有所顾虑,那么就可以不告诉孩子上网密码,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过滤器来加以限制。谢谢大家。(掌声)
主席:谢谢周同学,下面我们请正方的第三位代表王慰卿同学继续阐明正方立场,时间3分钟。
正方三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承认在网际网络上出现了许多犯罪行为,同时也同意进行管制,只不过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那些只能叫做对网际网络上人的行为进行管制,而不能叫对网际网络进行管制。那么我请问对方辩友,按照这样的逻辑,枪支管制、刀具管制、危险品管制这些说法都错了。因为这些管制也都是对工具的管制呀!请问这符合在座的经验法则吗?(掌声)刚才对方辩友又跟我们大谈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我倒想请问大家,个人有绝对的自由和权利吗?今天我站在这个讲台上发言,这是我的权利,但3分钟时间一到,主席就会示意我坐下,这个时候我还能说这是我发言的权利而继续滔滔不绝吗?(掌声)下面我将进一步从理论上再次阐述我方观点。
网际网络应该受管制。首先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任何社会要想健康稳定地发展都必须有一定的秩序,除了道德教化和自我约束之外,管制是维护保障秩序必不可少的手段。因此,离开了管制,秩序就会发生破坏,没有了秩序,社会就发生了紊乱。今天,网际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科技,它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纯技术的范畴,渗透到了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可以说网际网络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既然社会的健康有序离不开一定的管制,那么网际网络这个资讯的社会,难道说就可以不要秩序不加管制了吗?当然不能。其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任何国家和社会的经济要想健康稳定地发展,都必须以一定的法制作为基础,否则经济就会发生严重的问题,甚至崩溃。今天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以借助网际网络来进行,翻开现行法律,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对金融贸易不加以管制的吗?没有。那么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金融方式,难道说网际网络就可以不加以管制了吗?当然不能。再次,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网际网络已经成为跨越不同国度、连接千家万户的新型传播媒体,表面上网际网络似乎是无中心、无国界的,但现实世界却是一个以国家为根本单位、以主权为根本标志的国际政治体系。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里,有哪个国家对大众传媒不加管制的呢?没有。那么如果有人利用网际网络破坏国家主权、损害民族利益,难道说我们可以听之任之不加管制了吗?当然不能。所以,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从维护社会秩序到保障经济发展再到捍卫国家主权,网际网络都应该受管制。谢谢各位。(掌声)
主席:谢谢王同学,下面我们请反方的第三位代表高宏志同学发言,他的发言时间是3分钟。
反方三辩:谢谢主席,各位好。刀枪不是媒介,为什么呢?所谓媒介必须是中性的,刀枪只能用来作伤害,这不是媒介,首先必须澄清。P4-6
余培侠
1993年8月,一位辩手在狮城电视演播厅里慷慨陈词“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那是诗人顾城的手笔,辩手蒋昌建的声音。从此,由中国中央电视台与新加坡电视机构共同创办的国际大专辩论会开始了它的纪元。
次年8月,全国名校辩论赛(后更名为全国大专辩论会)也在上海拉开了序幕。
此后,逢单年一届的国际大专辩论会与逢双年一届的全国大专辩论会便在中央电视台扎下了根。
今年,中央电视台即将迎来电视辩论会的15岁华诞。回顾已经成功举办的七届国际赛事与七届国内赛事的历程,节目组同仁们感慨万千。虽然我们付出了艰辛与努力,赢得了鲜花与掌声,但也遭到了一些批评。然而,我们始终没有放弃对电视辩论的执著追求,并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创新,使其赋予了传统意义上的辩论以崭新的“理性娱乐”内涵与形态。
电视辩论之所以能保持今天这样的生命力,除了我们自身的努力和国内外数百家高榱的积极参与外,也是和中央领导的关怀、社会各界的支持分不开的。此间,不但有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曾经为辩论会发来过热情洋溢的贺电,还有吴敬琏、余秋雨、杨振宁、舒乙、厉以宁、俞吾金、金庸、杜维明、路甬祥、苏叔阳、毕淑敏、张朝阳、江平等众多名流为各场辩论会带来经典的点评。可以这么认为,正是由于各方面的鼓励与肯定,才更加坚定了我们将电视辩论会办下去的信念,才有了我们今天这番15岁的花季。
电视辩论会作为辩论的一种形式,为海内外莘莘学子提供了展示思想感情、性格气质、知识底蕴、文化素养、审美情趣、语言功力的平台,参辩者面对法律、经济、环保、社会、哲学、医学、交通、旅游、艺术、体育等领域里的诸多社会热点话题展开以“维护本方观点”为“游戏目的”的大舌战,虽是号称唇枪舌剑,却不失当代大学生的理性思维与儒雅风度。辩手们在辩论中展现的不仅仅是语言、智慧,还是生命、人格的力量。电视观众更能从辩手们在赛场上的逻辑与灵感的相得益彰中,体察到他们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余秋雨在评价电视辩论会时曾说:“既然是电视辩论,既然要追求即兴感和现场交锋,或多或少还是要一点表演性。”
俞吾金教授说:电视辩论赛的特点是“立场由抽签决定,不为真理辩论,带有一定表演性,本身就是电视节目的一种……它对大学之间的交流,对学生之间的沟通,对促进整个社会对环境、科技等问题的关注都是有好处的0”“这是一种积极的活动,这样的电视节目我也觉得比财富大考场要有意思得多,它考的是人的临场应对能力,锻炼思维能力、反应能力,也为实用性的辩论创造了条件。”有不少高校人才,就是通过电视辩论这个媒介,被社会各界发现后“挖”走的。由于这是序言,他们的名字,我们不可能在这里一一列出。
电视辩论每举办一届,都曾有一本相应的书籍出版。此前,已经有复旦大学出版社、华龄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和西苑出版社等出版过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电视辩论会书籍,在我们即将迎来15岁华诞之际,又有诸多仍然关心着电视辩论会的读者多次向我们索要历届辩论会的资料,这正合我们之意。
为已经成为记忆的那一幕幕精彩纷呈的“语言大餐”作一番梳理,我想是大有裨益的。这套书真实地记录了1993年以来历届国际大专辩论会、历届国内高校辩论赛中最具特色的辩论场面的滔滔雄辩,同时也记录了我们对节目模式多次进行大胆创新的轨迹,故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和参考价值。相信广大读者会从中得到启发,思辨真理,贴近现实,关注热点,提高素质,更加广泛地了解和参与社会。 在这套书出版之际,正是本届全新规则的辩论赛即将启动之时,辩论没有终结。我们期待着这种艺术与现实相结合的电视辩论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更希望所有关心和爱护电视辩论的有识之士对我们的模式提出宝贵的革新建议。让我们的电视辩论会像花季少年一样,依然年轻,常辩常新,长盛不衰,魅力无限。
2007年6月1日
余培侠:电视辩论之所以能保持今天这样的生命力.除了我们自身的努力,和国内外数百家高校的积极参与外,也和中央领导的关怀、社会各界的支持分不开的。此间,不但有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曾经为辩论会发来过热情洋溢的贺电,还有吴敬琏、余秋雨、杨振宁、舒乙、厉以宁、俞吾金、金庸、杜维明、路甬祥、苏叔阳、毕淑敏、张朝阳、江平等众多学术界名流为各场辩论会带来经典的点评。
余秋雨:既然是电视辩论,既然要追求即兴感和现场交锋.或多或少还是要一点表演性。
俞吾金:电视辩论赛的特点是立场由抽签决定,不为真理辩论,带有一定表演性,本身就是电视节目的一种……它对大学之间的交流,对学生之间的沟通,对促进整个社会对环境、科技等问题的关注都是有好处的。这是一种积极的活动,这样的电视节目我也觉得比才富大考场要有意思得多,它考的是人的临场应对能力、锻炼思维能力、反应能力,也为实用性的辩论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