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勃什是迈克尔?康纳利所塑造的一个丰满而立体的侦探形象,他厌倦洛衫矶警察局的官僚主义和虚伪,甚至为此辞去职务。离职时,他从洛衫矶警署带走了一份档案,那是关于电影摄制助理——24岁的安吉拉·本顿被杀的案件。四年前,当哈里·勃什在一部电影的拍片场地就安吉拉被害事件向相关人员询问问题时,一辆载有两百万美元现金(作为拍片道具)的装甲车驶到现场。然而,一帮蒙面匪徒抢劫了这笔现金,并爆发了枪战。在他们乘敞篷车逃逸时,勃什开枪打伤了其中一名劫匪,但这笔钱再也没有找回。没有警徽作为敲门砖和对罪犯的震慑,他逐渐体会到了这个世界有多么的冷漠。他决定利用自己刚得到的私家侦探执照来进行调查。哈里从安吉拉被施虐的尸体出发,一路调查,逐渐引出美国联邦调查局一位当时调查此案的女探员的失踪案件以及洛衫矶警署两名警察的被枪击案件……
在银行抢劫案中被警方登记在册的钞票,又在不久之后的一起电影制片场抢劫案中出现。曾经调查过钞票去向的联邦女探员失踪。制片场的女职员在抢劫发生前被谋杀。两个调查抢劫案的警察在酒吧里遭到袭击,一个重伤不治,一个终身残疾……
出乎我的意料,亚历山大·泰勒居然亲自来开门,这有悖于我对好莱坞的印象。一个有十亿美元票房纪录的巨头是不会为任何人开门的。反之,他应该安排一个穿着制服的门卫一天到晚站在前门,仔细核查过我的身份和预约之后才会放我进去。接着男管家或前厅女仆会带我走完剩下的路,行走时我们的脚步如雪花飘落般悄无声息。
但是在贝莱尔区①克瑞斯特路的这幢豪宅前,一切都没有发生。车道前的大门没锁,我把车停在前门口的转角处,然后上前敲门。来开门的正是这位票房冠军,他带着我走了进去。这幢豪宅气势恢弘,有如洛杉矶国际机场的翻版。
泰勒是个大个子,六英尺多高,体重有两百五十多磅。不过他的长相倒还不错,一头棕色的卷发映衬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下巴上留着胡子,这副模样让他看上去像个十足高雅的艺术家,尽管艺术和他所致力的领域风马牛不相及。
他那身质料柔软的蓝色跑步装很可能比我身上的哪一件衣服都贵。一条白色的毛巾紧紧地绕在他的脖子上,掖进了衣领。他双颊红润,呼吸沉重且吃力,看上去有点恼火,我猜一定是我打断了他正在进行的某项运动。
来的时候我特意收拾了一下,穿上了那身最好的烟灰色单排扣西服——三年前我花了一千两百美元买的。九个多月没有穿了,那天早晨我从壁橱里把它取出来,不得不掸掉肩部的灰尘。我的脸也刮得干干净净。我来是有目的的,自从若干个月前那套衣服被挂上衣架,我的生活随之就变得漫无目的了。
“进来,”泰勒说道,“今天所有人都放假,我正在健身呢。走运的是大厅过去就是健身房,不然我甚至很可能听不到你敲门。这房子太大了。”
“是的,真走运。”
他没有和我握手就转身进去了,我记起四年前我们初次相遇时他也这样。他在前面领路,把关大门的任务留给了我。
“你介意谈话的时候我把脚踏车上的运动做完吗?”
“不介意,没关系。”
我们顺着大理石走廊一路向前,泰勒走在前头,和我保持着三步的距离,好像我是他的随从一样,很可能这样做最让他惬意。我也无所谓,正好可以四下看看。
左边一排窗户望出去是广袤绵延的绿色——窗外横亘着一块足球场那么大的长方形草地,草地尽头有一幢建筑,我猜想是宾客厅或者桌球馆,或者二者都是。外面停着一辆高尔夫球具车,修剪整齐的草地上可以看到车推过后留下的纵横交错的痕迹,一直延伸到宅邸的主楼。在洛杉矶我也算是广闻博见,从最潦倒的贫民区到巍峨的华庭广厦我都见过,但这却是我第一次见到市内居然有如此“广袤”的家宅,从一头到另外一头都可以推着高尔夫球具车来回走。
右边的墙壁上挂着一排剧情草图,上面镶着镜框,全都出自多产的亚历山大‘泰勒之手。我曾在电视里看过一些,其他的则在预告片中见过。大部分是动作片的预告,恰好在三十秒钟内播完,人们看过之后并不会迫不及待地想一睹为快。里面没有哪一部跟艺术这个词的含义扯得上任何关系,但是在好莱坞,这些片子可比艺术重要得多。它们可以赚钱,这才是所有底线的底线。
泰勒霍地右转,我跟着他进了健身房。这个健身房为健康的概念赋予了新的意义。各种各样的举重器械沿着镜面墙壁一字排开,房间中央似乎是一个最大号的拳击场。泰勒敏捷地跨上一辆固定的脚踏车,按下面前数字显示盘上的几个按钮,开始蹬了起来。 对面墙上高高地并排挂着三台调好频道的纯平大电视,二十四小时新闻频道和彭博资讯①商业报道的声音此起彼伏。播放彭博资讯的声音要大一些。泰勒拿起一个遥控器把电视调成了静音,这又是一项我意想不到的礼遇。当我打电话同他的秘书预约时,她讲话的口气就好像在这个大人物打手机的时候,我能插话问几个问题就算是相当走运了。
“没有搭档?”泰勒问道,“我以为你们这些人都是成对工作的。”
“我喜欢单干。”
我暂时把话头打住,静静地站在那儿,此时泰勒在脚踏车上逐渐进入了节奏。他有四十八九了,但看上去要年轻得多。或许是他置身于这些健身器械中故弄的玄虚,或许是脸部拉皮和注射肉毒素①的杰作。
他一边从脖子上拽下毛巾搭在车把上,一边说:“我可以给你三英里的时间,大约二十分钟。”
“好的。”
我把手伸进外套的内侧口袋里去掏笔记本,笔记本是用螺旋线装订的,往外拉的时候线圈挂住了上衣的衬里。我试图把它们弄开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最后干脆一扯了事。衬里嘶啦一声,我只能一笑置之。对于这个尴尬的场面,泰勒把目光瞟向别处,向上瞅着其中一个无声的电视屏幕,算是让我有个回旋的余地。
以前的生涯中,我想自己最不注意的就是这些小细节。二十多年以来我外套口袋里一直都装着一个装订成册的小笔记本。螺旋线装订的笔记本是不被允许的——精明的辩护律师可以声称证明被告无罪的记录被撕掉了。装订成册的笔记本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在上衣衬里中也不是那么麻烦。
“很高兴接到你的电话,”泰勒说道,“安吉的事情直到今天还困扰着我。她是个好孩子,对吧?这么久了,我以为你们这些人都已经撒手不管了,不把她当回事了。”
我点了点头,和秘书通电话的时候我的措辞谨慎巧妙。尽管我没有对她撒谎,却不免由于引导她做出种种假设而心存愧疚。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告诉她我是个退休警察,单枪匹马地办一件旧案子,那么我确信自己没有丝毫的机会见到这位票房卫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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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他的创造者一样,哈利·勃什永远不会令人失望。在《迷失》中,麦克·康纳利冒险跨入新的领域,他让沉默寡言的勃什作为叙事者。如果要对像“勃什”这么成功的形象做出调整,需要勇气和技巧。幸亏康纳利两者兼备。《迷失》既有创造性的情节编织,又有娴熟的写作技巧,它们是康纳利的标志。”
——《巴尔的摩太阳报》
“麦克·康纳利的《迷失》(哈利·勃什系列小说)是当前受读者追捧的所有犯罪惊悚小说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部。”
——《华盛顿邮报》的帕特里克·安德森
“康纳利每部以哈利·勃什为主人公的作品都很出色。我大约在一个半月前拿起了《黑色回响》,从那时起,我一部又一部地读到了今天,今晨读完了《迷失》。在过去的45天中,我觉得哈利·勃什和他的世界变成了我自己的一切,我必须坦言,同这个世界告别令我感到难过。”
——读者
“如果这是你读的第一部勃什小说,那就把它放下,从第一部《黑暗的回响》开始。正像某人曾说过的那样,里面提到了很多从前的人物,没有这一背景,这些信息对你将毫无意义。”
——读者
“令人惊异的是,康纳利总能成功地令每一新的曲折情节,既清晰,又令人激动地屏住呼吸。”
——读者